⚠️Tues金法尤物Day⚠️
桃園一名余姓男子,酒後欲駕車返家,遇到警察臨檢,結果這名男子不但拒檢,還辱罵警察,結果當然可想而知,被法院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及妨害公務執行罪,合併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
不過這則新聞因為事實非常明確所以不太會有爭議,在這邊想跟大家分享一下警察什麼情況下可以在路邊進行酒測攔檢,叫動力交通工具駕駛人吹氣?又人民有沒有拒絕酒測的權力?在我們周遭其實常有相關的糾紛出現,而大家往往會看到聳動的標題而感到義憤填膺,不過這背後其實是有很多法律知識的喔!
我們先來看相關的法規及行政命令怎麼規定。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第1項第3款,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並要求駕駛人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再依據《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規定,應由地區警察分局長或其相當職務以上長官,指定轄區內經分析研判易發生酒後駕車,或酒後肇事之時間及地點設置攔檢點,並應設置告示牌及警示設施。攔停車輛也必須符合比例原則,有疑似酒後駕車者,才能由指揮人員指揮其停車。另外,如研判駕駛人未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則指揮車輛迅速通過,除有明顯違規事實,「不得執行其他交通稽查。」
看完了法條有沒有發現,隨機攔檢酒測的前提是「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舉例來說,就是已經發生車禍,或者駕駛人已出現搖搖擺擺、蛇行等疑似酒駕的情狀,而且警察在攔檢完發現沒有酒駕的情形,也要馬上讓人民離開,不能盤問其他事情,所以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無論人民及警察都要互相配合,任一方不遵守就是違法。
不過很多人心中可能都會想為什麼警察攔檢也要有那麼多限制,真的沒有喝,配合一下會怎麼樣嗎?這時大家不妨思考幾個例子:如果隔壁鄰居突然帶著警察衝進你家說他家有東西被偷,希望你家讓他蒐查一下;又或者你只是下樓買個早餐,警察走過來說最近治安不好,你長得很可疑,麻煩跟他回警局調查一下呢?在這兩個案例中,的確都有很正當的目的沒有錯,但是大家一定會想,我就沒有做,為什麼要聽你的?為什麼是我不是別人?有沒有發現什麼!就是這個「為什麼」,這個「為什麼」其實就是大家很常聽到的比例原則中的「關聯性」和「必要性」,白話來說就是這個對人民權利得干涉行為一定要「能夠幫助目的的達成」而且要用「對人民侵害最小的方法」,另外就是還要法律有明確的規定,這樣才會對人民的權利有所保障。
最後,善良的大家一定還是會覺得為什麼要對警察設下那麼多限制去保障壞人,但其實,這些要件都是為了保障明明沒有做壞事卻被當作是壞人的好人,在面對警察不合理要求的時候能夠捍衛自己的權利,真正的壞人絕大多數還是會受到法律制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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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法律程序原則舉例 在 陳玉珍 珍愛金門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民進黨是輸不起嗎?
太多鬼扯、似是而非的說法,我必須公開回應民進黨。上週五我輪值衛環委員會主席,處理成立疫苗調閱小組的臨時提案,並沒有所謂「重大瑕疵」:
第一、 當天開會時議事人員現場發出書面資料、宣讀臨時提案,每個動作清清楚楚,請綠委自己回頭去看錄影畫面,如果開會時不專心,自顧自聊天,請自行負責,都當到立法委員了,什麼時候該專心難道還要人家教嗎?
第二、 從宣讀到宣布點名表決,時間長短不是重點,臨時提案的本文原本就不長,議事人員確實已宣讀大旨完畢,當場行政機關也有表達反對意見。(民進黨枉顧在野黨抗議,當場碾壓表決的情況,還算少嗎?)
第三、 點名表決時,玉珍身為會議主席,也是逐一唱名,請在場委員表達贊成、反對或棄權,該有的程序一樣不少,蘇巧慧所謂「不讓大家有任何表述意見的空間」,根本枉顧事實、一派胡言。
玉珍要重申,「衛環委員會表決通過成立疫苗調閱小組」這件事,是憲政機關立法院依照人民主權原則,實踐對行政機關的監督,法律程序正當完備,不容質疑。
新冠疫苗的取得遠遠落後其他國家太多,對國人健康影響重大,坊間對其中有政治黑手介入的傳言沸沸揚揚,身為人民選票託付的立法委員,行使國會合法權力,調查疫苗採購有無弊端或不當情事,更是天經地義,絕不容許對手政黨任意抹黑。
事實上,「確認議事錄」是「事實確認」的程序,上週委員會有無表決通過,錄影帶調出來一翻兩瞪眼。它不是價值好壞的判斷,不能以表決方式來認定,這是基本開會的「民權初步」,這種事情連國中生都知道,民進黨立委竟然要違背民主原則,以多數暴力碾壓,簡直難以置信。
舉例而言,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與其他女生分租,有或沒有,資料調出來就可以判斷,難道可以用表決的方式,來決定王定宇到底有沒有跟人家怎樣,這道理說得通嗎?
奉勸民進黨不要輸不起,表決輸一次就「撂人」打群架,請綠委們尊重自己貴為立委的身份,立法院是民主的殿堂,是以理服人的辯論場,不是比誰拳頭大的擂台。
正當法律程序原則舉例 在 警察法學程譯老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關於警察政策的部分,近期容易成為申論題考點之處,臚列如下(亦請同學關注近期的時事議題),亦有可能成為申論題的考點:
Ch1-2 公共政策之政策分析
1.以探詢公共問題為中心的政策分析(循環圖,5動詞5名詞的階段論)
2.以解決問題之機制為中心政策分析(市場失靈、政府失靈與解決之道)
CH1-3 政府決策的模式
1.政策方案的決策途徑(6種決策途徑)
2.政治分析途徑(3種影響因素)
Ch2-1 警察權與人權之界線
CH2-2 警察權的垂直分配:中央集權與地方分權
CH2-3 警察權的水平分配:集中制或分散制
(這三章有高機率成為複合題型合併考)
1.警察、人權及秩序(界限)
2.從法制因素、政治因素、政策分析(論及集權或分權原因)
3.警察權的集中與分散(造成原因)
CH3-1 公共問題認定
1. 政策問題的結構類型(3種類)
CH3-2 政策規劃
1.理性解決問題的程序(ASSET模式)
2.評估方案可行性分析(7種)
3.理性決策思維模式在警察工作上的應用(比例原則、成本
效益分析、問題導向警政)
CH4-1政策執行
1.政策執行的方式(由上而下或由下而上)
2.巴戴克政策執行失敗的觀點(政策資源的分散、政策目標的偏離、政策機關的窘境、政策資源的浪費)
CH4-2政策評估的意涵與演進歷程
1.古巴與林肯的「回應-建構性」評估(四代論)
CH4-3警察政策的評估演進歷程
1.警察政策評估現象(研究途徑、研究設計、研究工具)
CH5-2警察政策形成面的倫理判準
1.政策分析人員的類型(2構面四類型)
2.政策分析人員價值衝突後的行動(3構面7種類)
CH5-3警察人員執行職務之倫理準則
1.警察行政中立的定義(政治中立、平等與其他法律原則)
2.警察控制街頭秩序的強制力程度(7種)
CH7-3警政理論與世界警政分類
1.雷斯曼(Leishman)的分類方式(民主、威權、社群)三大類
2.警察課責機制的比較(內:顯隱、外:專責包含,要舉例)
CH7-5各國警政策略發展趨勢(本章節於警策選、申落點最多)
1.社區警政:四大關鍵(警民互惠、指揮分權、巡邏勤務的重新定位及警力的民間化)、操作方式(CAMP)
2.問題導向警政:操作方式(SARA)、類型(執法型:熱點分析;情境型:加重考量所處環境條件,以自身條件因應問題)、三角問題分析法(被害者、場所、犯罪者)
3.電腦統計警政:核心要素(6要素)、操作方式(4步驟:情報、部署、戰術落實、追蹤評估)
4.近年警政發展趨勢(內容很多,必寫出:社區警政、問題導向警政、犯罪符號警政、熱點警政、電腦統計警政、第三者警政)
5.嚴格刑事政策取向(強制量刑、三振出局、擴建監獄、落實刑期、公布犯罪者個資)
CH8-1全球化與跨境犯罪趨勢
1.全球化趨勢下的警政問題(組織犯罪、跨境犯罪、犯罪企業化、重大危機)
CH8-3全球治理與警察政策
1.治理缺口(4種。投入正當性:a參與不足;產出正當性:b.管轄權爭議:不願合作、c.功能:專業不足、d.誘因:法制不同)
2.國際警察首長協會出被害人的關鍵需求:(7項:安可資支持發正)
CH8-4台灣警察政策環境的變遷
1.影響台灣警政環境的要素(4項:政黨、利益團體、媒體、選制)
CH8-5台灣重要警察政策議題變遷的探討
1.勤區查察制度的變遷-社區警政與家戶訪查(背景、理論、演進、實施事項)
2.集會遊行制度演進(60、70、80、90、2000年後演進)
正當法律程序原則舉例 在 憲法_正當法律程序原則及相關釋字constitution_The ... - YouTube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1.本影片是就憲法之「 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及相關釋字」予以簡要整理。2.各位如有任何意見或補充,可以在底下留言告知,如對你有所幫助,懇請點讚、分享、 ... ... <看更多>
正當法律程序原則舉例 在 一起讀判決- <一事不再理原則> 嗨,歡迎來到一分鐘法律教室。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而刑事訴訟程序的實 施,應該保障訴訟權,兼顧被告對裁判效力的信賴。 7換言之,大法官是從正當法律程序及訴訟權,導出了 「一事不再理」原則受到憲法保障,775號解釋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