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車位及車道公設分攤引發爭議,台灣高公設比及實坪制議題再度引起社會關注。今天4/6(二)聯合報民意論壇刊登我昨天的投書《讓房價公設資訊透明化》(內文詳如下)。
原本投書的標題為《房屋房價公設比知多少?》,因投書文稿過長,受限篇幅,刊登時將原文部分刪除,其中包括公設內容及停車位的複雜與爭議等第二、三、五段刪去,我將投書完整內容重新貼文如下,供進一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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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房價公設比知多少?
張金鶚(清華大學科技管理學院榮譽講座教授)
最近公設比過高議題再度受到朝野關注,內政部在立法院備詢表示,的確有些瑕疵需要檢討,像是車道、車位的公設,「不可以計入樓上的公設一起來算」,可能在立法院下會期提出相關修法。另外,近年新建案欠缺公設相關規定下,導致公設比動輒超過三成以上,在房價持續高漲當下,是否公設不應列入計價,建議採用「實坪制」,也成為能否透過公設不計價而促使房價下跌的爭議。
在台灣官方採建物和土地的面積產權分別登記,其中建物面積登記又分成「專有部分」:包括「主建物」(室內專用)及「附屬建築」(陽台等室外專用),和「共有部分」:包括大、小公(設)、車位及車道等二部分。而「大公」包括大廳、電梯、樓梯、設備、設施等由社區全體住戶持分共有共用;「小公」指社區小部分住戶,如各層梯廳僅由該層住戶持分共有共用。
至於「車位」又分成「法定」、「增設」及「獎勵」車位三類,雖然共有但均可以「約定專用」。其中法定停車位有產權,但無獨立權狀,不得與建物分開買賣。惟其產權登記並未明確規定是「大公」或是「小公」,若是登記為大公,即沒買車位住戶也有持分車位面積,顯然不合理。至於增設停車位產權得登記為公共設施或獨立權狀,可單獨買賣。而獎勵停車位與增設的登記產權情況類似,惟所有權人可提供給包括非住戶的「公眾」使用。從上述各種停車位的產權登記與使用權利不同,其停車位的價格也應有所不同。
另外關於「車道」的產權登記,因為涉及停車場均列為「防空避難室」,同時還多設置社區大樓的機電相關設備,有的還設有垃圾儲藏空間等,因此過去多列為大公,由社區全體住戶所持分共有共用。然而由於停車位佔了絕大空間與使用頻率,因此車道列為大公並不合理,然而若列為小公,似乎也會造成「產權」與「使用權」的爭議。
猶記得早期華美建設張克東銷售仁愛路圓環旁「財神酒店」時,即是將房間出售,但走道公設並未出售,登記在建商名下,後來引發產權糾紛,不論使用或改建都造成許多爭議。
較合理的車道產權登記方式,個人建議是依據停車場公設空間使用的面積按比例持分登記產權,如此車道雖列為大公,但未買車位的住戶其車道產權持分的比例很小,卻仍可保有使用權,以減少未來爭議,亦符合使用者付費的原則。
關於產權面積登記與計價的作法,民間業者最早是將停車位併入一般公設登記,合併計價,如此降低單價,以吸引消費者購屋。後來購屋者消費意識提升,發現業者計價方式不合理,在市場機制調整下,業者目前已多採用房屋與停車位分離登記與分開計價方式。
2011年政府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中規定,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公設採取分離登記與計價,惟業者並未真正落實。即便是2012年政府在實價登錄的資訊,也未真正落實上述規定,甚至就連停車位的分離登錄與計價仍混亂不一。
後來消費者認為雨遮、屋簷等附屬建物面積登記並計價非常不合理,因此政府規定在2018年以後新建案,雨遮等不得登計也不得計價。到2019年政府為減少實坪制的爭議,在實價登錄網站加入「淨坪價」及「淨坪比」等試算機制。
從上述公設面積產權登記到使用與計價爭議過程,可以了解台灣高房價所產生高公設比不合理的困境。如今再試圖透過車位與車道的公設計算修法,以保障購屋消費者權益,應予肯定政府的努力。惟政府介入房屋市場的交易行為,仍應注意買賣雙方公平合理原則,尊重市場機制,以避免產生更大的爭議,甚至造成房價或社區品質與使用的扭曲。
我過去曾帶領研究生長期實證研究専有及共有產權的計價、社區公設必要與非必要設施的面積分擔、以及公設項目與計價比例的相關市場分析。我們得到的結論是房屋的主建物、附屬建物、公共設施及停車位其面積效用所產生的價值都大不相同,因此房屋銷售應比照停車位方式,採取分離計價較為公平合理,也能尊重市場機制。
然而當前房屋銷售資訊並不完全透明,消費者購屋並不淸楚大、小公設項目、位置、範圍、面積分攤及其價格。建議政府應規範賣方未來銷售房屋必須提供大小公設平面圖、面積分攤計算方式及其價格,讓購屋者淸楚掌握公設資訊,以為是否購屋之決策依據。
房屋公設面積比例引發爭議的最主要根源是台灣高房價所引起,再加上複雜的產權面積登記,以及國人習慣以每坪單價乘上產權登記面積來計算房屋總價所產生。而產權又涉及與使用權的一致習慣,特別是社區大樓都必須要有的公共設施,如何淸楚規範,以避免不合理加重購屋者的負擔,並減少居住使用的社區爭議,政府有責任介入修訂相關法規。
https://www.google.com.tw/amp/s/udn.com/news/amp/story/7339/5367793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50905東森 地產大亨淪法拍王 上百物件遭拍乏人問津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KxRmNfsn6HU 建設公司前董事長從企業家淪為「法拍王」,根據法拍業者統計,他的不動產法拍案件就有103件,底價共16.7億。從兩三萬元的土地到總價超過3億元的整棟大樓都有,事實上,他曾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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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局長曾經在回應為什麼社子島要採全區區段徵收時,表示:「社子島因屋地不同人,其中權屬非常複雜,要 #靠居民自己去整合 然後進行重新開發還要回饋公設,其實是 #幾乎做不到 的。」
不過,我們首先要釐清,到底社子島用「全區區段徵收」,是對「誰」最好的方式?
是對市政府?還是對居民最好的方式?
社子島為了大台北地區的防洪需求而被限建50年,這50年間,因為許多家族世代都居住於此,使得島內土地建物產權複雜難解。許多居民之所以會願意參與區段徵收,就是因為政府一再宣稱, #只要全區區段徵收, #就可以解決產權持分複雜的問題。
不過真的是這樣嗎?
我仔細一看最近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寄給社子島居民的「台北市士林社子島地區區段徵收問答集」,其中對於「建物為多人共有時,如何申請配售?無法達成協議如何處理?」這個問題的回答,竟然是:
🔻🔻🔻🔻🔻
建物為多人共有時,須由共有人於規定期限內自行協議承購1戶專案住宅,並載明各共同承購人之持分比例。惟共有人如無法於配售申請期限達成協議,依下列方式擇一處理:
(1)保留配售資格( #無法自行協議者,請 #循司法途徑 確認建物所有權或事實上處分權,並於所訂期限內提出保留安置資格申請並 #檢附已提起訴訟之證明文件)。
(2)領取安置費用
🔺🔺🔺🔺🔺
政府口口聲聲表示,只有全區區段徵收才有辦法解決社子島產權複雜的問題。結果當遇到產權爭議時,政府卻雙手一攤、幫不上忙,只能叫居民們「 #網內互打」,讓同一戶的居民互相興訟。
這難道是政府所樂見的嗎?
這種逼著居民走上司法途徑互告的狀況,就足證全區區段徵收的方式,只不過是方便於市府,在處理社子島產權複雜問題時,不用一一找個別地主溝通協調,透過區段徵收的行政程序就可以整體進行徵收。
但這樣其實只是 #方便政府便宜行事,對於在地居民因為產權複雜,而難以整合的困境,根本毫無幫助,反而是讓居民對立更加激化。
——
再者,我最近看到報導指出:「社子島查估作業,現階段成功完成率已達90%,居民開發意願很高。」
實情是如此嗎?
明明就我與土地開發總隊索取的資料就顯示,查估作業自今年8月10日起、到10月8日止,只完查601個門牌建物、 #約佔範圍內有編釘門牌建物25%。
媒體說查估完成90%,但實際上只完成25%,差距這麼大,地政局土開總隊在我質詢之前,完全沒想到應該要對這樣的假訊息做澄清, #任憑媒體亂報一通, #誤導大眾,讓大眾錯以為社子島居民一心要開發。土開總隊在我質詢後也才終於發新聞稿澄清。
——
此外,針對完成率僅有48%的家戶訪查,近期土開總隊也開始進行 #補充調查。但就目前土開總隊的規畫,僅有針對廢墟、無人居住、空屋及屢訪未遇的家戶來重新做訪查,並沒有要再度訪查當初拒訪的311家戶。
在質詢中,就連局長也無法回答,到底 #為什麼這些人當初會拒訪。這些人當初可能根本不懂開發計畫是什麼、或者是聽不懂訪查人員要問什麼,可能有各式各樣的原因。
做為開發單位,我們台北市政府應該要 #善盡溝通責任,不能因為居民第一次因為各種多元的原因拒訪,就直接放棄溝通,抹煞這些居民發聲的權利。
我在質詢地政局長的時候,恰巧就是南鐵東移強拆爭議延燒的時候。我相信只要是 #關心土地正義、 #重視居住權 的民眾,都不會希望看到,有居民為了開發利益而被犧牲,被迫離開自己的家園。
我希望台北市政府要盡到所有努力,把居民的質疑聽進去,虛心檢討、確實溝通, #不要讓南鐵東移強拆事件在社子島重演。
Youtube高清版質詢影片👉https://youtu.be/skU9b6r1n7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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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905東森 地產大亨淪法拍王 上百物件遭拍乏人問津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KxRmNfsn6HU
建設公司前董事長從企業家淪為「法拍王」,根據法拍業者統計,他的不動產法拍案件就有103件,底價共16.7億。從兩三萬元的土地到總價超過3億元的整棟大樓都有,事實上,他曾經相當風光,1985年建設公司屹立台北高雄的房市,直到1998年碰上財務危機,又走避中國,野心太大失利。......↓
走進北市大安區這棟位在樂業街的大樓,地下室下個月就會被法拍,但是想買可得解決一個難題。這棟大樓地下室有一部分要進行法拍,不過地下室沒有獨立出入口,買下來之後想要進出,恐怕會有困難。
法拍部分是權利範圍大樓地下室持分66.43坪,底價270萬元,但無獨立出入口,只能走就在大樓內部一樓的樓梯,買下的人要自己跟住戶協調。住戶:「因為現在做為防空避難室,所以也不能做什麼用,就是防空避難室,所以是清空沒東西的。」
地下室法拍的債務人,是前建設公司董座段津薪,1998年爆發財務危機銷聲匿跡,卻欠下債務,市場上有103件建物土地要法拍,而前副董徐有得同樣也有持份遭到法拍,地點則在信義區。從大樓就能看到整棟101,位在斜坡上,但視野很好,想要入住代價很高,但可別以為法拍就能低價買進,因為這塊持份可能還沒人想買。
同樣是拍賣地下室,在這棟大樓豪宅拍賣的部分是社區活動中心,但範圍只有兩坪。法拍的部分一樣是權力範圍,而且賣的是地下室社區活動中心,其中的2.09坪,底價63萬元,小小一個區塊,用途不大,買了還不一定能使用。房仲陳泰源:「不太可能產生經濟效應,出租也不知道可以租多少。」
房仲不看好這兩項法拍物件能夠順利吸引買家,雖然地點都位在台北市精華地段,但是不是能有效利用或有增值空間,都是買主的一大考量。
新聞網址→http://news.ebc.net.tw/apps/newsList.aspx?id=1441427986&cat=General
部落格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102232745
權利範圍持分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110529台灣房屋維多利亞二期朝北明亮宅
影片網址→http://www.youtube.com/watch?v=y1gFCdndAec
物件名稱:維多利亞二期朝北明亮宅
建設公司:富永祥建設
格局:3+1房/2廳/2衛/1廚/2陽台
總權狀:66.365坪;房屋權狀:52.782坪
主建物:32.116坪......↓
附屬建物:5.211坪
公設:15.455坪;公設比:29%
公設說明:1F─會議室、花園;B1─垃圾冰箱;B1~B3─戶戶各有一間儲藏室
土地持分:14.533坪;權利範圍:365/10000
車位:坡道平面;位置:B2;編號:18號;售價:270萬
建物完工日期:98年/08月/19日;屋齡:2年
邊間:是;採光:4面
土地分區:住宅區(住商混合使用)
座向:大樓外觀─坐北朝南;室內客廳採光面─坐南朝北
建物管理費:120元/坪/月;車位管理費:暫無
警衛:有,全天候
瓦斯:天然
所在樓層:4樓;總樓層:地上10層/地下3層
戶數:一層3戶;電梯:2部
構造:RC,鋼筋混凝土;外飾建材:大理石
生活機能
學區:濱江國小/中
公園:中430公園
市場/商圈:愛買、家樂福、美麗華
交通:捷運西湖站
特色說明
開放式廚房、邊間4採光!
位處大質住宅區精華地段,與豪宅為鄰!
公設實在,B1設置垃圾冰箱,住戶素質高!
屋齡新,格局方正,使用空間感大器!一只皮箱即可入住!
台灣房屋大直特許加盟店
陳泰源─0920-120-504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3864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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