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二二八事件72週年,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今(25)日表示,將於27日公布最新一波刑事有罪判決撤銷名單,本次名單共1056人,其中70人是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提供賠償名單辦理公告撤銷,另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公告撤銷的有1050人,名單同時公布於行政院網站與促轉會網站。
促轉會表示,依促轉條例第6條第1項:「威權統治時期,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侵害公平審判原則所追訴或審判之刑事案件,應予重新調查」,以及第6條第3項第1款「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與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之規定,而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受難者」,促轉會根據二二八基金會提供的賠償名單以及受難者獲罪判刑的文件,進行刑事有罪判決撤銷的審查工作。
促轉會指出,回到二二八事件歷史現場,不論是1947年2月28當天行政長官公署前的衛兵掃射,接續全台的街頭衝突,各地的武裝抗爭,3月8日登陸基隆的整編第21師和憲兵第4團的全台清鄉,其中不計其數的無辜受難者沒有經過任何審判的過程,即死在軍警鎮壓的槍下。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受難者家屬可根據文獻資料、研究報告等等申請228基金會的賠償,但是受難者在未經審判的情形下遇難,沒有留下「刑事有罪判決」的資料文件,促轉會無從進行刑事有罪判決撤銷的審查工作。
促轉會說,這凸顯出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時期在本質上的不同,白色恐怖是統治者以司法為工具侵害人權,因此留下大量的司法卷宗,提供促轉會作為平復司法不法的依據;但是二二八事件是人民在「無司法狀態」下遭到國家武裝暴力的侵害,多數案件沒有留下司法審判的卷宗,甚至不屬於司法審判的範疇,因此成為促轉會平復司法不法工作無法觸及的一部分。
促轉會強調,即便如此,促轉會仍會在促轉條例職權下努力執行業務,至今年2月27日止,總共辦理3批刑事有罪判決撤銷公告作業,共3831件刑事有罪判決,並請相關機關協助辦理前科紀錄塗銷作業。另外,將在過去行政院及二二八基金會所做的2份研究報告基礎上,與二二八基金會共同合作,參考近年新出土的檔案史料及研究成果,使二二八事件歷史真相能夠得到更大程度的還原,亦將與二二八事件受難者團體合作,調查受難者及家屬的身心需求,並提供療癒服務。
促轉會將從3月份開始在中正紀念堂辦理系列講座,促轉會臉書也已經上線,未來的工作成果與活動會隨時在臉書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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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二二八事件72週年,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今(25)日表示,將於27日公布最新一波刑事有罪判決撤銷名單,本次名單共1056人,其中70人是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提供賠償名單辦理公告撤銷,另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公告撤銷的有1050人,名單同時公布於行政院網站與促轉會網站。
促轉會表示,依促轉條例第6條第1項:「威權統治時期,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侵害公平審判原則所追訴或審判之刑事案件,應予重新調查」,以及第6條第3項第1款「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與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之規定,而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受難者」,促轉會根據二二八基金會提供的賠償名單以及受難者獲罪判刑的文件,進行刑事有罪判決撤銷的審查工作。
促轉會指出,回到二二八事件歷史現場,不論是1947年2月28當天行政長官公署前的衛兵掃射,接續全台的街頭衝突,各地的武裝抗爭,3月8日登陸基隆的整編第21師和憲兵第4團的全台清鄉,其中不計其數的無辜受難者沒有經過任何審判的過程,即死在軍警鎮壓的槍下。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受難者家屬可根據文獻資料、研究報告等等申請228基金會的賠償,但是受難者在未經審判的情形下遇難,沒有留下「刑事有罪判決」的資料文件,促轉會無從進行刑事有罪判決撤銷的審查工作。
促轉會說,這凸顯出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時期在本質上的不同,白色恐怖是統治者以司法為工具侵害人權,因此留下大量的司法卷宗,提供促轉會作為平復司法不法的依據;但是二二八事件是人民在「無司法狀態」下遭到國家武裝暴力的侵害,多數案件沒有留下司法審判的卷宗,甚至不屬於司法審判的範疇,因此成為促轉會平復司法不法工作無法觸及的一部分。
促轉會強調,即便如此,促轉會仍會在促轉條例職權下努力執行業務,至今年2月27日止,總共辦理3批刑事有罪判決撤銷公告作業,共3831件刑事有罪判決,並請相關機關協助辦理前科紀錄塗銷作業。另外,將在過去行政院及二二八基金會所做的2份研究報告基礎上,與二二八基金會共同合作,參考近年新出土的檔案史料及研究成果,使二二八事件歷史真相能夠得到更大程度的還原,亦將與二二八事件受難者團體合作,調查受難者及家屬的身心需求,並提供療癒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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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委會改革,需要更有勇氣、朝向整併!】
今天外交國防委員會,進行僑委會業務質詢。在僑委會的業務報告中,已有針對上會期立委所提出的問題做出檢討,例如中止使用率低的「中華函授學校」、裁撤根本沒有僑胞要住的「華僑會館」,繳還給國有財產署供其他運用。這些積極改善,是改革的開始。
然而,仍有許多業務無法解決人民長久的疑慮。我舉例,每逢節慶,僑胞可以接受優惠來台旅遊、享有醫療健檢補助等,這些優惠,在國外念書的台灣留學生是否符合資格申請?委員長告訴我,不能,因為他們不是僑胞。又如,今年九月,教育部與師範大學的「全球華語文教育專案辦公室」揭牌,要用8年時間推動華語,達成:「學華語到台灣,送華語到全世界」的目標。然而,華語文教育經費是僑委會的主要支出,業務報告指出要「爭取全球華語熱潮所帶來最大市場空間」。很明顯的,僑委會的主要業務與教育部高度重疊、疊床架屋。
上會期,時代力量提案裁併僑委會,僑委會回覆給我的公文指出,僑委會如同客委會、原民會一樣,雖然業務跟其他部會有所重疊,但有獨立存在的必要性。我提醒委員長,台灣設置客委會、原民會,是因為這些族群權利長期遭受壓迫,國家才需要特別設置委員會來保障他們的權利、回復他們受毀損的文化。這些背後有很深刻的人權與族群權利脈絡與原則,例如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聯合國推動保障母語設置母語日、兩公約中保障少數種族的文化和語言權利等,不只台灣,包括加拿大等世界許多國家皆依此原則針對國內的某些族群設置對應機構。然而,僑委會以外交工作為主,卻獨立於外交部存在,這沒有相對應的人權脈絡,在世界各國的外交機構也少見這樣的疊床架屋。
在上個會期,我曾經問過前政府的僑委會委員長的問題,今天也再次詢問新任委員長。「僑胞」究竟是什麼,蒙古人、藏人、傣人、維吾爾人算是僑胞嗎?委員長告訴我,不算。我再次質疑,如果持續依照僑委會的血統論,以台灣多元民族為主體的話,那全球有四億人的南島語系民族是不是僑胞?尤其現在新南向政策,南島語系正是許多東南亞國家的主要民族。委員長也告訴我,不算。顯然這個委員會的本質是「除了中國以外的全球漢人委員會」。而究竟什麼是漢人?北方漢人跟南方漢人是同一種漢人嗎?以這種粗糙又過時的血統論做為業務對象,完全不符合現代國家、專業部會的原則。
世界上有漢人、藏人、也可能有南島語系的朋友...有各國不同族裔的友人,對台灣有特殊情感與認同,這些應該都放在外交部的來進行交流與整體統籌規劃。前幾個月,蒙藏委員會委員長主動贊成把蒙藏會裁併,獲得許多社會大眾肯定。我希望僑委會委員長也有這樣的魄力,仔細思考把相關業務整併到相關部會去統籌工作,才能妥善運用資源,讓政府發揮最佳效能。
(圖片來源: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基金會)
質詢影片:https://youtu.be/K45EKlkAY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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