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首家純網銀EQ Bank宣布,已將整個銀行核心系統搬上雲端,此舉也使EQ Bank成為加拿大第一家完全採用公有雲架構託管的銀行。
本周必讀FinTech新聞
1️⃣ 金管會檢查局導入API,2020年1月將上線自動排程申報機制
2️⃣ 玉山銀行攜手Pi拍錢包推信貸服務,把融資金融嵌入電商新零售場景
3️⃣ 金管會要擴大無障礙網銀與行動銀行服務,明年6月全面開通轉帳功能
4️⃣ AI語音助理技術加持,華南行動銀行App用說的就能查、轉帳
5️⃣ 勤業眾信:企業區塊鏈市場逐漸成熟,金融應用型態開始多元
6️⃣ 支付巨頭搶進EC,PayPal以40億美元買下購物優惠平臺Honey
7️⃣ 街口電子支付因辦理業務與資訊作業有4大內控缺失,遭金管會罰180萬元,創下電支業者裁罰首例
8️⃣ 推出3年不到5%客戶使用,荷蘭銀行將關閉自家Wallet App服務
9️⃣ 國發會主委陳美伶喊出,臺灣行動支付消費金額年底前要破1千億
🔟 Monero官網遭植入惡意程式,用戶加密貨幣錢包被清光
https://www.ithome.com.tw/news/134468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上週我針對趙藤雄是否還適格擔任遠雄人壽大股東提出質詢: ⭕️依現行《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保險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一定比率管理辦法》第十條第二項的規範:「依本辦法核准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保險公司之股份後』,『發生』不符合第三條、第五條或第七條規定之條件時,該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
檢查局 申報 在 iThome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明年電支電票整合、加上純網銀即將開業,將會對現有銀行帶來一定的衝擊,他指出,明年金融業競爭會越來越激烈。
此外,金管會也揭露在協助金融科技產業的策略方向與成果。甚至,為了與時俱進,金管會也規畫建置數位監理環境,比如金管會檢查局將於明年1月1日,上線自動排程申報機制。
https://www.ithome.com.tw/news/134427
檢查局 申報 在 黃國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敗壞的金融監理】 2019-10-23 財政委員會
1.上週我針對趙藤雄是否還適格擔任遠雄人壽大股東提出質詢:
⭕️依現行《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保險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一定比率管理辦法》第十條第二項的規範:「依本辦法核准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保險公司之股份後』,『發生』不符合第三條、第五條或第七條規定之條件時,該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應即通知主管機關。…」簡言之,在核准成為大股東後,如有發生有違誠信、正直的情形,主管機關得命其調整持股或廢止原處分。
❌令人詫異的是,上周金管會顧立雄主委提出了相當離譜的法律見解:「大股東的適格在審查時通過,之後的事由不會再影響」,明顯是用第十條第一項的:「『發現』申請書件有虛偽情事、違反申請時之承諾事項或違反核准時所為之附款」予以混淆。我請他回去把法律看清楚。
❌今天我再次詢問顧主委,其雖然改口 ,但繼續用莫名其妙的解釋來硬拗。弄錯自己主管的法規,被點明之後又惱羞成怒,簡直莫名其妙。
2.上週同日我揭露永豐銀在2017年6月16日,為籌措永豐金前董事長何壽川等人的保釋金,於非營業時間由行員代客戶提領大額現金的離譜行徑。沒想到事後金管會儼然成了大財團的化妝師,為永豐銀行搽脂抹粉。
1️⃣首先,金管會終於承認對於如此離譜的行徑,如我上周所質疑,竟然是決定不裁罰。
2️⃣此外,金管會一再說與何壽川保釋金無關。
3️⃣顧主委企圖將問題移轉為永豐銀沒有代墊保釋金。
3.針對金管會的含混,我一一打臉:
1️⃣行員代客戶提款的行為,嚴重違反金融法規對銀行員的規範,於非營業時間開金庫進行此交易,更是離譜至極。
2️⃣何壽川6月16日清晨就被帶走,6月18日遭收押,很明顯是因為沒有交保的機會,籌措的錢才沒有使用。更嚴重的問題是,6月16日當天何壽川、游國治等人的帳戶都有提領紀錄,人都被帶走了,錢到底是誰領的?
4.更誇張的是,金管會檢查意見明明寫得非常清楚:「行員於6月16日非營業時間自15位非本人帳戶提領17筆大額現金提領大額現金。未留存查證該資金來源或調查局申報疑似洗錢交易報告。」
在我揭露後,金管會完全改變說詞。更可笑的是,當顧主委替永豐銀掛保證符合銀作業規定,卻立即被檢查局長打臉,承認永豐銀確實有問題。
當如此誇張的行徑被提出後,金管會甚至向媒體放話,說要追究洩密責任,讓人不敢置信。
⛔️附註:
2019-10-14 財政委員會:趙藤雄是適格大股東嗎?敗壞的金融監理
https://reurl.cc/8lN99o
遠雄人壽:
2019-5-20 金融圈還有多少這種騙子?
https://ppt.cc/fRC3fx
檢查局 申報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1.上週我針對趙藤雄是否還適格擔任遠雄人壽大股東提出質詢:
⭕️依現行《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保險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一定比率管理辦法》第十條第二項的規範:「依本辦法核准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保險公司之股份後』,『發生』不符合第三條、第五條或第七條規定之條件時,該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應即通知主管機關。…」簡言之,在核准成為大股東後,如有發生有違誠信、正直的情形,主管機關得命其調整持股或廢止原處分。
❌令人詫異的是,上周金管會顧立雄主委提出了相當離譜的法律見解:「大股東的適格在審查時通過,之後的事由不會再影響」,明顯是用第十條第一項的:「『發現』申請書件有虛偽情事、違反申請時之承諾事項或違反核准時所為之附款」予以混淆。我請他回去把法律看清楚。
❌今天我再次詢問顧主委,其雖然改口 ,但繼續用莫名其妙的解釋來硬拗。弄錯自己主管的法規,被點明之後又惱羞成怒,簡直莫名其妙。
2.上週同日我揭露永豐銀在2017年6月16日,為籌措永豐金前董事長何壽川等人的保釋金,於非營業時間由行員代客戶提領大額現金的離譜行徑。沒想到事後金管會儼然成了大財團的化妝師,為永豐銀行搽脂抹粉。
1️⃣首先,金管會終於承認對於如此離譜的行徑,如我上周所質疑,竟然是決定不裁罰。
2️⃣此外,金管會一再說與何壽川保釋金無關。
3️⃣顧主委企圖將問題移轉為永豐銀沒有代墊保釋金。
3.針對金管會的含混,我一一打臉:
1️⃣行員代客戶提款的行為,嚴重違反金融法規對銀行員的規範,於非營業時間開金庫進行此交易,更是離譜至極。
2️⃣何壽川6月16日清晨就被帶走,6月18日遭收押,很明顯是因為沒有交保的機會,籌措的錢才沒有使用。更嚴重的問題是,6月16日當天何壽川、游國治等人的帳戶都有提領紀錄,人都被帶走了,錢到底是誰領的?
4.更誇張的是,金管會檢查意見明明寫得非常清楚:「行員於6月16日非營業時間自15位非本人帳戶提領17筆大額現金提領大額現金。未留存查證該資金來源或調查局申報疑似洗錢交易報告。」
在我揭露後,金管會完全改變說詞。更可笑的是,當顧主委替永豐銀掛保證符合銀作業規定,卻立即被檢查局長打臉,承認永豐銀確實有問題。
當如此誇張的行徑被提出後,金管會甚至向媒體放話,說要追究洩密責任,讓人不敢置信。
⛔️附註:
2019-10-14 財政委員會:趙藤雄是適格大股東嗎?敗壞的金融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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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人壽:
2019-5-20 金融圈還有多少這種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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