咁都要政府自己承認返支針先,唔係去完旅行返嚟都一樣要我去酒店隔離,咁酒店錢係咪都有得送?
嗱,歐洲已經講到明會承認BioNTech, 咁如果你香港政府又承認返,兩邊都唔洗隔離,咁你張機票先有意義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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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億去咗邊】林本利//雖然近月失業率有所回落,但依然有26萬人失業,以及14萬人開工不足,總數逹40萬人,較疫症前多出一倍,這還未計算一些因搵工艱難,已離開勞工市場的「沮喪工人」。今次世紀疫症,是百年一遇,一般家庭很少預留超過一年的生活費,以備不時之需。另外,疫症對旅遊業、餐飲業、零售業和建築業的打擊特別嚴重,作為負責任的政府實應對上述行業的打工仔提供協助,以解燃眉之急。
政府上個和今個財政年度合共動用4,000億元救市,但大部份是藥石亂投,大量受疫症影響的打工仔實際只能得到少量援助。結果出現受惠疫症的行業可以得到巨額經濟援助,就連本應破產的航空公司和機管局高層,仍然可以享受巨額薪酬。//
【全文】壹角度︱失業援助金 解燃眉之急︱
自從去年1月疫症入侵香港,至今已超過15個月,大量工人失去工作,或者開工不足,生活極其艱難。市民及政黨的共識是政府應提供失業援助金,並設有時限和上限。政府則以擔心出現濫用,難以「劃線」為由,拒絕設立失業援助金,改為向失業人士提供8萬元低息貸款。
雖然近月失業率有所回落,但依然有26萬人失業,以及14萬人開工不足,總數逹40萬人,較疫症前多出一倍,這還未計算一些因搵工艱難,已離開勞工市場的「沮喪工人」。今次世紀疫症,是百年一遇,一般家庭很少預留超過一年的生活費,以備不時之需。另外,疫症對旅遊業、餐飲業、零售業和建築業的打擊特別嚴重,作為負責任的政府實應對上述行業的打工仔提供協助,以解燃眉之急。
政府上個和今個財政年度合共動用4,000億元救市,但大部份是藥石亂投,大量受疫症影響的打工仔實際只能得到少量援助。結果出現受惠疫症的行業可以得到巨額經濟援助,就連本應破產的航空公司和機管局高層,仍然可以享受巨額薪酬。
政黨提出的150億元失業援助金,若平均分配給26萬失業工人,每人可以取得約6萬元。這150億元,不過是4,000億元救市資金的3.75%,相等於300億元打救國泰航空的一半資金,便能夠協助數以十萬計失業和開工不足的工人度過難關。
政府官員說擔心「濫用」,難以「劃線」,這些都是技術和行政問題。今年五月打工仔要報稅,政府可以參考他們在2020-21年度的收入,與之前一個年度的收入作個比較,例如若下跌了10萬,便提供30%的援助,即3萬元,並設有6萬元的上限。現時本地經濟逐漸復蘇,職位空缺增加,期望未來數月,這數萬元可以協助失業人,或者開工不足工人過渡,幾個月後能順利覓得工作。
若然收入大減的打工仔過往並沒有報稅,政府可以參考強積金戶口資料,或者要求他們宣誓或作出聲明,現在申請8萬元低息貸款也有類似要求。長遠而言,政府應考慮要求所有在職人士,不論收入高低都要報稅,若申請政府福利,例如公屋、長者生活津貼、在職家庭生活津貼、關愛基金、租金津貼等,亦應一併申報資產。這樣便可以更精準地向低收入家庭提供援助,也避免政府部門架構疊屋,由多個部門負責扶貧工作,不單浪費資源,亦未能有效解決香港的貧窮問題。(原文載於2021年5月8日壹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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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忌:兩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與馬道立都說過:「政治問題不應法院解決。」但香港近月成為「禁制令之都」,由8月至今已批出6個臨時禁制令,去限制市民的自由。更奇怪的,如今借法庭去處理政治問題的,不是沒有公權力的市民,而是當權親政府的一方。因此以兩位終審法官的言論去思考,當得出一個結論:正是因為特區政府拒絕以政治方式去解決政治問題,才會濫用法律程序,想借法庭去解決政治問題。
由8月13日機管局申請禁制令、8月23日港鐵申請禁制令,10月14日律政司申請紀律部隊宿舍禁制令,這三個禁制令或者都有爭議,但起碼仍局限於明顯的現實干擾行動,對其他公眾影響較少。但10月15日,警察員佐級協會申請限制查閱選民登記冊資料,先被法官拒絕,後上訴成功,這個臨時禁制令,就已經影響了新聞自由,以至踢爆種票舞弊。在上訴聆訊中,負責答辯的選舉管理委員會指,沒有證據顯示警員遭「起底」的資料來自選民登記,法庭頒下臨時禁制令時卻認為,雖然沒有證據和選民登記有關,卻令相關人士的風險大增,甚至因可能害怕被起底,而拒絕登記做選民,而且,由於獲提名的候選人仍然可以得到選民登記冊,因此候選人及其政黨「應率先進行監察」向當局投訴。
這個理由非常奇怪。根據這個判決,法庭認為即使傳媒不能查種票,參選者都可以查;如果根據法庭的判決所說,警隊家人會因為害怕被「起底」,就拒絕登記做選民,那麼參選人又會否因為害怕,因誤查而得罪選民,而根本不去查種票呢?何況參選者為何一定有能力與時間,去核實所有的選民登記資料?引用選管會在法庭上的說法:當時只有6個政黨以至26個申請人取得涉案資料,法庭不應「把嬰兒和洗澡水一起倒掉」;偏偏法庭以根本未曾發生的「可能威脅」,就禁制了包括傳媒的監察權,去制止查證對公眾影響更深遠的種票問題!訴訟雙方都是政府部門與其員工,最終卻透過法庭,去達致一個限制其他市民與傳媒權利的禁制。如何平衡私隱與選舉權,不是政治問題嗎?為何政治問題變成由法庭解決?(未完,全文按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