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每年就有高達三十六萬件的交通事故(109年的統計),而交通死亡人數則是一直都高居不下,每年都有約莫三千人死於交通事故中。而在交通事故裡,為了你我他的安全保障以及事後舉證等因素,加裝行車紀錄器幾乎是每一位車主的共識了。
只要是在路上,都有可能發生交通事故,不管用路人是開車、走路,或者是交通事故最大宗的摩托車,而摩托車先天設置有侷限,大多數車種並不像汽車一般有空間加裝行車紀錄器在龍頭等位置,故有不少車主選擇了加裝在安全帽上,也剛好可以與騎士的視角重疊,方便釐清肇事責任。
但在上週的八月16日,交通部的一紙公文,竟規定出「安全帽體不得加裝超出5mm的外掛攝影機」,即便我不騎車、也很少戴安全帽,但也知道5mm是多誇張的數據,放眼天下,我還真的沒看過哪家攝影機是可以做到半公分以下的!難不成科技日新月異已經發達到了針孔攝影機可以如此微小的程度了嗎?
行車紀錄器在現今的社會絕對有其需求,而且不應該限制車種,高達一千四百萬輛的機車族每天走在路上,也會像汽車一樣想要保護自己,想辦法加裝行車紀錄器是人之常情,交通部如此不接地氣,實在是太不近人情!
因此,昨天我的辦公室邀請交通部、警政署以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的官員,共同研議有關安全帽加裝行車紀錄器的相關規範,要求交通部應檢討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2項所謂駕駛人或附載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之情形要件應明確、符合時宜,不應無限援引經濟部檢驗標準,讓機車騎士無所適從。警政署於「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2項的明確規範前應暫緩針對安全帽加裝行車紀錄器違規之執法,不可開罰,免生爭議。
套一句蔡政府的名言「時空背景不同」,政府不能老是要求民眾遵循不合時宜的法規,我國的法律規範必須與時俱進,降低人民的困擾,解決人民的問題,政府才能更貼近人民,才真的是有政府會做事、有政府請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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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共同公布市售「快煮壺」檢測結果
為瞭解市售「快煮壺」之安全性,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合作,110年於各大賣場及3C量販店、網路購物平台等販售通路,購買10件不同廠牌型號之快煮壺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品質項目」及「商品檢驗標識」全數符合,「重要零組件比對」計1件不符合及「中文標示」計2件不符合。
標準檢驗局說明,「重要零組件比對」不符合之商品將依商品檢驗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要求業者申請核准,違者將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另「中文標示」不符合之商品,將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第1項規定,通知業者限期改正標示,若屆期未改正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42條第2款規定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
標準檢驗局指出,快煮壺已列屬應施檢驗商品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運出廠場或輸入,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倘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者,即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標準檢驗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之安全性及標示之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及安全,並提醒消費者選購「快煮壺」時應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之合格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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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不應隱瞞於安全帽上自行加裝3C產品的適法範圍】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_2021.08.23
根據媒體報導指出,交通部在8月16日以公文回覆內政部警政署:「#CNS2396『騎乘機車用防護頭盔』之檢驗規定安全帽表面不得超出5mm,爰自行加裝具『攝影功能』之3C產品…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6項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舉發之」,引發國人質疑原本加裝行車紀錄器是為了行車安全上的自保,卻變成未來警察會任意開罰的狀況。
有關安全帽上可否自行加裝行車紀錄器或裝飾品等行為,事實上過去已有多次討論,且據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了解,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標檢局)也曾為此事召開多次會議,並有相關會議記錄列明適法範圍及合法加裝方式。
且交通部也有派員參與標檢局的會議,卻對於這些 #適法範圍、#合法安裝方式 於函覆警政署之公文上隻字不提。交通部這樣的舉動,恐將造成未來執法上的爭議頻傳。
交通部函覆警政署之公文上,疏漏處如下:
👉標準檢驗局的安全帽國家標準CNS2396檢驗規定4.6點雖明定「帽殼之外表面上,不得有超過5mm以上之外突起物」,然同規定但書亦載明「#受到衝擊時可以很容易脫開之裝備…則不在此限」。
👉交通部於2020年8月12日曾派員參加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研商是否就消費者自行安裝或改裝安全帽進行管理相關事宜」會議,依據該會議紀錄所載:「現行就民眾自行以膠帶黏貼或熱熔膠固定方式,於檢驗合格之安全帽外加裝3C電子或裝飾品之個人行為一節…尚未違反相關規定…」。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見事態嚴重,於本年8月22日發布新聞稿表示:「本局…並未限制該加裝行為,只希望用更加安全的方式,如採用容易脫開,非固定式等方式(如以魔鬼氈黏貼等、黏膠、夾具…等現行普遍採用方式)」。
但交通部到目前為止,卻仍未對國人有任何公開說明,實在離譜。
因此,時力黨團已於今日上午發文交通部,要求說明為何隱蔽適法範圍、合法安裝方式等事項,並發文警政署請其再次函詢交通部,避免錯誤的法規解釋成為未來違法開罰爭議的導火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