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要登記,祖產保權益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表示,依據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不動產所有權人自死亡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經地政機關查明後,於每年4月1日公告繼承人於3個月內聲請登記,公告期滿後如仍未有繼承人申請,即予列冊管理15年;期滿仍未辦理,則移請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公開標售價款將存入國庫設立的專戶,各繼承人得檢具證明文件,依法定應繼分領取,若逾10年仍無繼承人申請提領則歸屬國庫。
地政局同時籲請民眾注意,本市目前仍未辦繼承登記的土地及建物,以106年公告土地現值估算,價值超過新臺幣996億元,其中91年度未辦繼承之列冊管理已於106年9月9日屆滿15年,將移請國有財產署辦理公開標售,為保障您的權益,請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
地政局另外提醒,繼承登記實務作業上,常因繼承關係複雜、部分繼承人移居國外等原因,短時間難以整合繼承人間的意見,致遺產協議分配或會同辦理繼承登記有所困難,建議民眾可先依據民法繼承編及土地登記規則第120條相關規定,由繼承人其中一人或數人代表全體繼承人,就被繼承人之不動產,申請登記為公同共有,等到將來全體繼承人達成協議後,再辦理遺產分割,就可以避免不動產被列管標售,至於如需了解如何辦理繼承登記事宜,可就近向本市各地政事務所洽詢。
本市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公告及歷年列冊管理資料,民眾可利用桃園市地政資訊網(http://land.tycg.gov.tw)或桃園市各地政事務所網頁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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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蘆竹地政事務所為提供民眾繼承登記辦理流程說明及講解不動產繼承登記相關問題,特訂於106年4月15日星期六上午9時,聯合蘆竹戶政事務所及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於該所4樓會議室舉辦「繼承登記知多少」地政、戶政、國稅局聯合說明會,現場備有精美小禮,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桃園市蘆竹地政事務所表示,繼承登記應在被繼承人過世6個月內辦理,逾期未辦會被處以罰鍰,超過1年仍未辦理將被公告列管,列管滿15年仍未辦理將被標售,對繼承人權益影響甚大,而繼承人未能於時限內辦理繼承登記,可能是繼承登記法令複雜,或民眾對於繼承登記辦理流程不甚瞭解。基於主動服務理念,並考量民眾對於辦理繼承登記前申報遺產稅、申請戶籍謄本等流程亦不太清楚,特聯合桃園市蘆竹戶政事務所、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人員舉辦「繼承登記知多少」說明會,讓民眾了解申辦繼承登記相關規定與流程。
本次說明會提供多元報名管道,民眾可連結至網站(https://goo.gl/forms/v0tbamgMUvjj1Muj2)線上報名,或選擇電話撥打(03)352-5337轉分機 117鍾小姐或傳真(03)352-1391報名,並可事先將辦理繼承登記所遇問題寫下回傳,該所將在說明會時說明;相關訊息可上蘆竹地政事務所網站查詢。
如仍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詢問或親洽該所,將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下午5:00,洽詢電話:(03)352-5337分機114羅小姐。
桃園未辦理繼承登記查詢 在 桃園市蘆竹地政事務所- 110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110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建物列冊管理公告,自110年4月1日至110年6月30日止,公告3個月,逾期(公告期間) 仍未申請者,予以列冊管理15年,滿15年仍未辦理者,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