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歸化國籍之高級專業人才推薦理由書內容)
被推薦人獲奬、專業才能、學術研究、參賽及有助我國利益等重要事蹟說明:
台灣越裔總會總會長暨NCTV新住民媒體社會企業創辦人-陳凰鳳,越南文本名─Trần Thị Hoàng Phượng─
陳凰鳳女士來臺20年致力於越南文化推廣,投身越南語文教育,為新住民發聲,並於2015年榮獲第50屆廣播金鐘獎之教育文化節目最佳主持人獎之肯定;在外籍配偶負面標籤下,努力適應在地,自我賦權,並成為一位讓人敬重的越南語教師,也為同一時期婚姻移民女性,立下典範;透過文化策展、講學、創作及演出等,讓兩國社會人民有更深的理解與互信,間接有利兩國關係的交流與發展,符合歸化國籍之高級專業人才認定標準第2條第4款在文化或藝術領域第1目、第3目、第5目及第6目情形。
詳細履歷:
1、越南京族人,祖籍順化,畢業於胡志明市國家大學法學院。2000年隨台灣籍夫婿移居回台,育有一兒一女,皆在越南出生。
2、來台後深刻體驗到台灣社會對東南亞國家文化的陌生與負面觀感,尤其對東南亞婦女的刻板印象令人嘆為觀止,所以義無反顧地改變人生目標而投入社會文化工作
3、2002年起志願服務於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台北市新移民會館擔任翻譯協助服務外籍姊妹,皆是無酬工作。
4、2003年入讀台灣實踐大學 家庭研究與兒童發展研究所碩士班並榮獲得品學優良獎學金。
5、2004年獲台北市政府舉辦第一屆「外籍配偶心情故事徵文比賽」第一名。
6、2004年首開越南語教學之公民課程在台北市政府民政局與社區大學。
7、2004年編輯創辦台灣第一份全越南文報刊「越來婦女通訊」透過伊甸基金會發送在台灣越南姊妹。
8、2005年獲選為全國大專優秀青年代表於總統府接受表揚。
9、2005年獲台北市政府評選為「臺北健康城市十大特色代表人物-友善類」表揚。
10、2005年起受聘於國立政治大學公企中心及外語學院(2006年起),開啟越南語講學職涯。
11、2005年執教之「越南語言與文化」課程獲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評選頒發優良課程獎。
12、2005年受邀至中央研究院 演講「阮尪係台灣郎:台越婚姻特質與其在兩地的狀況之分析」,並獲聘為中央研究院 民族學研究所越南研究顧問(有給職)至2011年。
13、2005年起受邀在國立教育廣播電台編寫及錄製「輕鬆學越語」廣播單元。
14、2005年受邀擔任台北縣政府公用電視頻道-「日久他鄉變故鄉」電視節目主持人。
15、2005年受邀擔任台北市政府公用電視頻道-「越南姊妹一起來」電視節目主持人。
16、2005年受邀為國立空中大學編寫及主持視訊教學課程「越南語言與文化」,本片也在北京教育網上架而成為受眾最廣的越南語教學影片。
17、2006年出版第一本教材創作「基礎越南語」由國立政治大學外語學院發行,之後繼續出版實體著作與線上教材至今已經超過20部。
18、2006年起受聘擔任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外調同仁-越南語密集班」課程講師。
19、2006年起受邀擔任移民署移民服務人員訓練「多元文化」課程講座。
20、2007年起受聘擔任內政部警政署警政人員「越南語訓練班」講座。
21、2007年起陸續受邀為公民營企業中華電信,台塑,國泰,富邦、中信、元大、群益、寶成、仁寶、南山 人壽等超過20家集團企業開設越南語文培訓課程至2013年因專任政大教職而由台灣越裔總會教師團接手至今。
22、2007年受邀擔任公共電視台-關懷新移民-活動宣傳代言人,並與金曲獎歌手王宏恩共同創作錄製了台灣第一首新住民母語歌曲「愛讓我知道」。
23、2008年獲前外交部長錢復先生推薦擔任全國第一個新住民事務委員會-台北縣政府新住民事務委員會唯一新住民代表委員,之後再獲台北市政府邀請也擔任台北市新住民事務委員會委員。
24、2008年獲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管理之族群和諧基金贊助與自籌百萬在華視教育文化頻道製作越南語電視教學節目「越說越好」。
25、2009年獲越南政府指派為台灣20萬越僑之代表參加第一屆全球海外越南人世界組織成立大會於越南首都河內 。
26、2010年獲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博士班推徵錄取繼續深造(後於2013年轉學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院博士班)
27、2010年起受聘擔任考試院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含司法、法務調查、國家安全局、海巡、移民行政等越南文考試命題兼閱卷委員。
28、2010年將在國立教育廣播電台錄製「輕鬆學越語」的教材印製為學習小手冊透過台商協會免費分送越南地區台商人員。
29、2010年台灣女性影展為陳凰鳳製作「台灣母親/越南老師-Cô Phượng」主題紀錄片並繼續成為2011年移民/移工專題影展主題片。
30、2012年起歷任各屆移民/移工專題影展中競賽影片之評審委員。
31、2011年個人籌資開拍100集之「越說越好 每日一句」越南語生活教學節目在華視教育文化頻道播送,為推廣越南語言與文化。
32、2012年分別邀請到當時馬英九總統及內政部長、移民署長等政府官員上電視共同錄製「越說越好 每日一句」節目,跟著陳凰鳳老師學越語說越語。
33、2013年個人籌資製作主持台灣第一部全由越南人演出的越南語電視節目「新住民學中文成語」在華視教育文化頻道播送。
34、2013年號召同鄉姊妹與越南語班同學會創立了台灣新移民文化協會,組織了台灣新移民藝人的表演團體-台灣越藝之星。
35、2014年陳凰鳳與台灣越藝之星舉辦第一次越南歌舞公演在國立台灣圖書館湘雲庭展演廳隆重登台。
36、2014年個人籌資百萬元以台灣越藝之星名義贊助瀕臨經營困難的世新大學越南文四方報,越南文四方報因此推出時尚文化娛樂版使新住民有了休閒文化傳播空間。
37、2013年起在國立教育廣播電台與中國、印尼、泰國等新住民姐妹共同製作主持「幸福聯合國」新住民節目。
38、2014年首次入圍第49屆廣播金鐘獎-教育文化節目主持人。
39、2015年再次入圍並勇奪第50屆廣播金鐘獎-教育文化節目最佳主持人獎。
40、2015年獲邀入駐新北市立圖書總館成為真人圖書館之館藏,因此經常為圖書館開辦講座。
41、2015年受邀為國立故宮博物院 新建故宮南院之文物內容負責東南亞語文(包含越南文、泰文、印尼文、菲律賓文)翻譯及錄製導覽語音。
42、2015年籌資製作由台灣越藝之星夥伴共同主持演出全由新住民母語傳達的電視綜藝節目「快樂新住民」在華視教育文化頻道和宏觀電視國際頻道播送,達成讓全世界看見台灣新住民的幸褔生活之理想。
43、2016年協辦全國新住民母語親子歌唱比賽,巡迴全台12場比賽,再將總決賽舞台搬至華視攝影棚結合「快樂新住民」電視節目錄製播出,邀請到蔡英文總統親臨舞台致詞與頒獎。
44、2016年越南國家中央電視台派採訪記者到台灣拍攝陳凰鳳製播新住民母語電視節目的紀錄專輯在越南全球國際頻道VTV4播出,為台灣宣傳。
45、2016年再次與原住民音樂人王宏恩合作創作第二首新住民母語歌曲「愛是我信仰」,由王宏恩、陳凰鳳與新住民藝人芳芳共同演唱,做為電視節目主題曲。
46、2016年受桃園市政府邀請製作及主演專為移民移工拍攝的「跟著台灣一起說」32集短片節目暨華語文學習小手冊。
47、2016年起受邀擔任行政院 新住民事務協調委員會委員(無給職)。
48、2016起受邀為國立故宮博物院 約聘常任文物越南文翻譯,持續執行故宮文物之越文翻譯。
49、2016年獲得移民署推薦為新住民成就代表在國際移民節公開慶典中接受總統及內政部長公開表揚。
50、2016年組織新住民菁英教師團成立東南亞語言中心(包括:越南語、印尼語、泰語、緬甸語和柬埔寨語),持續為台灣企業新南向提供語言文化橋樑服務,並且結合各地的青年新創育成中心,善用文創空間設置東南亞語言講座,使東南亞語言教學成為小而美並且遍地開花。
51、2017年受越南國家文化出版社邀請率台灣越裔總會幹部團返鄉參加台越文化交流座談及接受媒體訪問,包括越南國家中央電視台及越南國會電視頻道。不僅返鄉為台灣爭光,還帶回越南國家出版社致贈給台灣中小學校、雙北市立圖書館及國立台灣圖書館的越文實體書2000本和電子書庫超過萬本電子書。
52、2017年獲華山 文創園區邀請擔任2017華文朗讀節共同策展人,首次將東南亞語文納入華文文化,率領東南亞語言中心講師舉辦一系列融合文學與美食的越南、印尼、泰國、緬甸4國之「聽說好味道」展演及講座。
53、2017年受教育部國教署邀請負責編審及主持錄製全國中小學母語教學使用之越南語教材,歷時2年完成12冊及48部教學影片的「全國越南語影音學習教材」。
54、2017年榮獲內政部頒發年度全國社會團體優良工作人員獎暨公益貢獻獎雙料肯定。
55、2017年獲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邀請,陳凰鳳與台灣越藝之星於耶誕節在中正紀念堂廣場舉行越南歌舞公演與台灣民眾共度歡樂佳節。2018年再獲邀於中正紀念堂展廳舉行了2場越南歌舞公演。
56、2017年獲民主進步黨邀請擔任中央黨部新住民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無給職)。
57、2018年起獲文化部邀請擔任文化部東南亞文化委員會委員。
58、2018年獲新北市十三行博物館 邀請擔任「越來越美好-越南文化特展」策展人。
59、2018年結合台灣越藝之星25位新住民姊妹突破身分限制共同創立了NCTV台灣新住民媒體社會企業。
60、2019年NCTV台灣新住民媒體社會企業創立僅一年即獲得新北市政府評選為年度社會企業卓越獎。
61、2019年接受中華民國國慶典禮籌備委員會邀請率領台灣越藝之星合唱團(含原籍東南亞6國30位團員)登上中華民國108年國慶大會典禮領唱國歌表演。
62、2019年受邀為國立中正紀念堂,國父紀念館 ,歷史博物館譯作越南文遊客導覽簡介。
63、2020年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全球華文寫作中心邀請擔任第33屆梁實秋文學獎翻譯類越華譯文組命題和評審召集人。
64、2020年完成個人第20部越南語文教材書創作出版,為來台20年推動越南語言文化圓滿紀錄。
65、2020年受專訪之文章「陳凰鳳:越南女兒台灣母親」(親子天下雜誌)獲教育部評選成為國民中學國文教材課文之一(翰林出版社)。
66、2020年獲文化部特殊人才推薦而歸化中華民國國籍。
桃園市外籍配偶中文課 在 尤美女立委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昨天我和 立法委員蔡培慧、 南洋台灣姊妹會、 婦女新知基金會共同舉辦「從印尼漁工案檢視我國司法通譯之弊病」公聽會,邀請 立法委員 林麗蟬、 許毓仁委員、長期關注通譯制度的王美玉監察委員、轄有相關業務的司法院、法務部、勞動部、衛生福利部、內政部移民署、內政部警政署、農委會漁業署等單位、有涉外案件訴訟經驗的律師、師範大學翻譯研究所、深度挖掘相關議題的 報導者 The Reporter團隊等專家學者,以及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 Serve the People Association-SPA,Taoyuan、 台灣司法通譯協會、 婦女救援基金會、 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等民間團體共同參與,希望從各方觀點來檢視我們目前通譯相關制度的缺漏,也廣納各方意見、集思廣益,找出既有通譯機制的改善之道。
上個月因為《報導者》的深度報導,揭露了台灣福賜群號遠洋漁船印尼漁工去年八月的死亡案件,實情並不單純,而承辦該案的屏東地檢署,在通譯人員未確實翻譯出被害漁工的自白的情況下,即以行政簽結該案。直到王美玉監委著手調查這個案子,並與《報導者》合作,才挖掘出這個事件背後系統性的問題。
這個令人震驚的事件很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凸顯出我國目前通譯機制的問題。
內政部公布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6月為止,不含中國大陸及港澳居民,在台的外籍人士約有77萬,其中外籍勞工約57萬人,尚未歸化取得國籍的外籍配偶約5萬人,合計約62萬人,占了所有的外籍人士8成1;若再加計已歸化取得國籍外籍配偶約11萬人,來自東南亞各國的人士高達73萬人。
這龐大的人口數字連結到的是通譯的需求。
然而,以司法審理案件來說,目前刑事案件、民事及家事案件的傳譯比例低,令人憂心可能被犧牲的人權。104年全國地方法院涉外案件總數為9,258件,其中行政訴訟(含收容聲請事件)7,303件,有傳譯的案件占83%;刑事案件1,286件,有傳譯案件僅占20%;而家事及民事事件651件,有傳譯的案件甚至僅占不到2%。過去甚至發生過許多離譜事件,例如南部特教學校集體性侵案審理時,法官非但沒有傳譯,甚至請同為案件相關人的該校教師出庭「順便」擔任手語翻譯。
除了原住民族及身心障礙人士的通譯需求無法滿足,目前台灣外籍漁工、勞工、新住民的人數越來越多,法院受理之涉外案件也有所增長,由此可見通譯人才的需求越來越高,近年司法院雖有推廣讓法官知道基於職權可以傳譯,但是對於當事人是否需要通譯卻沒有一定的判斷標準,當事人也不知道調解及出庭時可以申請使用通譯,從當事人需求出發來完善通譯機制實為當務之急。
目前我國設有通譯的機關包括法務部、司法院、勞動部、內政部移民署、內政部警政署五個機關。此外,衛生福利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亦有與移工及移民有關之業務,但尚未設有通譯相關之機制。
我從第八屆立委任期就開始監督司法院及法務部通譯人才數量不足、勞動條件低落、傳譯品質不穩定、培訓課程單薄等問題,嚴重影響不諳中文或聽障、視障之案件當事人的應訴權利,更可能造成更多冤案。
經過幾年努力,司法院的通譯制度雖然逐步改善,但整體而言,我國各機關目前各自建置的通譯制度卻仍有諸多待改善之處,特別是低落的勞動條件使通譯專業人才無法留任,也讓通譯專業及穩定的通譯人才庫都遲遲無法建立。
台灣社會長期忽視東南亞語通譯服務在人權保障上的重要性,在司法審訊相關過程當中,即使在法庭庭訊時能運用通譯協助,然而在警察機關或其他第一線現場,卻不見得有通譯人員提供翻譯服務。各部門缺乏整合性的通譯政策,且各機關長期忽視通譯人才的培訓,難以確保當事人之相關權益。
為了促進台灣和東協、南亞、紐澳等國的緊密合作關係,蔡英文總統上台時提出了「新南向政策」這個重要政策。但是我們似乎不夠重視這些已經在我們社會與我們共同生活,和國人共築家庭,或者從事家事勞務、漁業、加工製造等基礎服務業,為我們的社會帶來許多貢獻的東南亞國家人民,他們在台灣的生活與勞動很可能是極度欠缺保障,甚至出了事情也無法得到足夠的支持與協助,被調查、上法庭,連話都聽不懂。
為了督促各機關正視通譯需求,我跟蔡培慧委員要求各機關徹底檢視以下面向,並提出具體的改善規劃,以強化通譯此一公共服務系統,確保當事人相關權益:
1、通譯培訓課程及相關資格認證應完善規劃,並建立通譯評核及考核機制。
2、檢視通譯人員之勞動條件及業務執行需求。
3、建立通譯完善之標準化處理流程,編寫基本說明手冊及翻譯相關文書,使當事人確知申請使用通譯之方式及程序、案件處理流程及評核或申訴之管道。
4、配置多元語言之通譯人員,以因應不同族群需求。
5、請行政院指派政務委員,召開建立「評估建立跨部會之專責通譯機關或機構」之評估會議,整合各部會通譯相關事務。
6、請行政院指派政務委員,邀集各部會及地方政府重新檢視通譯人力區域配置,並研議設置各區域通譯公共服務中心之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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