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網友提醒,讓我藉此機會將訴求重新檢討與整理。
(抱歉前文因無法修改,只好直接刪除,並非故意刪文,懇請見諒)
水泥廠是空氣與水質污染、破壞景觀的毒瘤,為空氣製造大量懸浮污染粒子與廢水;砂石廠採取砂石挖山、淘河,不僅破壞生態、造成水土流失,最後還將砂石外銷獲利,無疑是挖臺灣山水命脈、慷廠商之慨!
兩者的產業鏈結構簡直是公共景觀、水土保持與環境永續的多重殺手!
我是孫博萮,
我在宜蘭參選立法委員,
我主張:
臺灣砂石禁止外銷。
定期戡定禁採區域,修正砂石地使用權;
加入環境影響評估重新檢討已核准之案件;
砂石採取方式全面檢討並加嚴管制與規範。
為維護河川生態,杜絕盜、濫採,
河川地除經調查評估得許可疏濬採石外,不得採取。
山區則全面禁止開發採取。
支持縣府「宜蘭縣水泥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草案」政策,
將水泥廠之空污水污排放等標準加嚴並加強取締、提高罰則,
並促請中央修法,讓法規一體適用,改善一國兩制現況。
另,訂定水泥廠退場機制,輔導水泥廠轉型,
逐步完成高污染產業全面退出宜蘭之方向。
延伸資料:
北部〉水泥業空污排放 宜縣首創加嚴標準: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65868
經濟部對農地採石將採取嚴格之審核做法: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
維基百科砂石場: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B2%99%E7%9F%B3%E5%A0%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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