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福島核災十周年,依據最新的福島第一發電廠調查報告書內容指出,2號機及3號機核子反應爐安全頂蓋上,發現大量放射性物質,且因為建物內含高量易燃氫氣,恐導致再次爆炸及輻射外洩。
而福島核災的處理費,據日本政府2016年的統計,已經投入22兆日圓(約6.12兆台幣)。
日本首相菅直人說:「10年前的我,也對日本的核電技術深信不疑,認為安全不會有問題…。」,「在福島核災發生兩周後,我面對的最壞的劇本,就是方圓250公里的超大規模撤離。」
這是十年前日本福島核災至今給我們的啟示。那台灣呢?過去核能發電政策,常告訴國人核能發電是安全、便利、成本低廉,事實上都是刻意的欺瞞。
🔔核廢料問題難解
此外,用過核燃料棒的最終處置至今未明,甚至進行除役中的核一廠因為燃料棒無法取出,形同核電廠仍在運轉。
暫時存放用過核燃料棒的乾式貯存場,北海岸居民反對的第一期「室外」貯存,至今水保計畫仍為新北市政府卡關。而相對較安全的第二期「室內」貯存場,卻得等到2029年以後才可能蓋好。
過去,我們認為核能發電安全、便利、發電成本低廉。但事實上若將核廢料後端處理的成本計入,卻是非常昂貴的,不僅是後端處理經費上一再的追加,更須付出巨大的時間成本。
🔔跳票的核災疏散道路
更不用說核一廠、核二廠及核三廠,過去建廠時,政府及台電規劃應興建,卻一再跳票幾十年的核災疏散道路,至今仍然不見蹤影。而核四原址對外的主要公路,也僅有濱海公路以及台二丙線基福公路。
對比日本在福島核災後,的250公里超大規模撤離劇本(如果核一、二發生核災,250公里需撤離到嘉義。),台灣目前核電廠的疏散道路是嚴重不足的。
況且,核電廠除役,並不代表就不會有發生核災的可能性,因為這些高低階核廢料仍是「暫時」存放於原廠址,核災疏散道路的必要性仍舊存在。
在面對今年八月即將進行的重啟核四公投,福島核災是我們最佳的歷史殷鑑,而如同拼裝車核四廠、沒有核電廠除役經驗與能力、核廢料貯存等問題,一再顯示台灣沒有繼續使用核電的本錢與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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