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接種知識:台灣大學》饅頭主播
此資料主要摘譯、整理自美國CDC、Uptodate、各大期刊網站、學會及專家資訊,主要針對COVID-19疫苗常見疑問、疫苗簡介、特殊族群及罕見的不良反應,進行面向家庭醫師/基層醫療人員的介紹,一般民眾可先參考COVID-19疫苗Q&A、美國CDC Q&A或美國CDC疫苗迷思。
值得注意的是,這份資料本來大多是基於有明確研究證據的脈絡來書寫,某些政策與醫療行為可能跟台灣狀況不盡相同。
感謝費城兒童醫院提供的FAQ與Addison Lin團隊翻譯的中文版本。
Fact sheet:NEJM Vaccine FAQ, Canada, Canada, Ontario, Toronto, HSE (Ireland)
Q:打疫苗可以預防COVID感染嗎?
A:接種第一劑疫苗21天後,仍有少數機會會罹患COVID-19,但可有效預防COVID-19重症,大幅減少住院機會及死亡。目前無足夠證據顯示,接種疫苗後若仍感染,是否可降低病毒排出或傳染給他人的機率;但接種至少一劑21天後,似乎可減少家庭內傳染,且以色列研究顯示接種第一劑BNT疫苗後可減少體內病毒量,英國研究也有相似的結果。因此接種完疫苗後,仍須遵守防疫新生活原則,勤洗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
Q:什麼樣的人建議暫緩施打或選擇適當疫苗?
慢性病控制不穩定、發燒或患有急性中重度疾病者且病情不穩時。
曾有血栓合併血小板低下症候群或肝素引起之血小板低下症,避免接種AZ疫苗。
對核磁共振顯影劑(gadolinium)、電腦斷層含碘顯影劑(Ultravist、Omnipaque、Opitray...)或以下藥物(Niflec、Depo-Medrol、Depo-Provera、Micera、Neulasta、Herceptin...)產生過敏反應,應告知醫師、或許可建議施打非Moderna疫苗。
其他暫緩或選擇疫苗可參考下方特殊族群。
Q:什麼樣的老人建議暫緩打疫苗?
A:老年人若感染,重症的比例較高,因此衡量利大於弊之下,都建議接種疫苗。挪威專家指出,在生活完全無法自理且輕微病症就難以康復、預期壽命很短(少於6個月)的老人接種疫苗應謹慎評估利弊,因為輕微的副作用可能造成嚴重後果。更多詳細資訊請見年長者。
Q:AZ疫苗的常見副作用有哪些?
A:第一劑接種後,主要副作用為注射部位疼痛(58%)、疲倦(52%)、肌肉痛(48%)與頭痛(37%);發燒18-49歲約32.7%、50-64歲約13.8%、65歲以上約4.6%,並且不超過2天。第二劑接種後,主要副作用為注射部位疼痛(45%)、疲倦(25%);發燒約佔3.0%。常見不良反應低於第一劑。其他副作用可參考下方。
Q:Moderna疫苗的常見副作用有哪些?
A:第一劑接種後,主要副作用為注射部位疼痛(18-49歲約81%、50-64歲約62%、65歲以上39%)、疲倦(35%)、肌肉痛(28%)、頭痛(18%);發燒(3.1%)通常不超過2天。Moderna第二劑接種後,三日內常見不良反應高於第一劑,主要有注射部位疼痛(18-49歲約90%、50-64歲約77%、65歲以上57%)、發燒有35.6%,18-49歲接種後疲倦(>57%)、注射部位腫脹(>52%)、肌肉痛(>43%)、頭痛(>37%)、發冷(>22%)。這些症狀通常隨年齡層增加而減少,並於數天內消失。其他副作用可參考下方。
Q:打完疫苗後注射的手臂很痛,我該怎麼辦?
A:建議參考: 台灣運動醫學學會以及台灣復健醫學會(詳細圖文建議)
注射部位疼痛是常見的疫苗副作用。手臂請盡量放鬆並保持活動,避免僵硬。也可以輕微冰敷,等到消腫後(約1~2天),改為間歇性溫敷。如果真的非常疼痛,合併發燒,紅腫範圍持續擴大,可以諮詢醫師。參考資料:CDC、EM、healthgrades。
Q:打完疫苗會讓我變成萬磁王嗎?會讓我的手臂可以吸附金屬嗎?
A:不會!! COVID疫苗成份沒有任何金屬或是磁力物質。美國CDC、臺灣事實查核中心。
Q:我打完疫苗之後發燒,要去看醫生嗎?可以預防性吃普拿疼嗎?
A1:接種後2天內發燒可先使用acetaminophen退燒, 其他藥物(如ibuprofen)請與醫師討論,未持續超過2天原則上無須採檢,於退燒24小時後可返回醫院或單位上班,但如為有較高暴露風險者或經評估有採檢需要者,仍應進行通報採檢。其他資訊請參考下方。
若接種2天後持續發燒,甚至出現新的呼吸道症狀、腹瀉、嗅味覺改變,建議請醫師評估。
A2:注射疫苗前不建議預防性使用普拿疼Acetaminophen或NSAID藥物,因為可能會影響免疫反應。(NEJM FAQ)
Q:是否可以使用抗組織胺(anti-histamine)預防嚴重的過敏性休克呢?
A:美國CDC不建議,因為抗組織胺藥不能預防過敏性休克(Anaphylaxis),如果預防性使用可能會掩蓋皮膚症狀,導致延誤診斷和處理過敏反應。Moderna約百萬分之2.5~24、BNT約百萬分之11.1~13.63、AZ約為百萬分之16.83。其他資訊請參考施打站準備、過敏性休克。
Q:怎樣的人比較會發生疫苗誘發的血栓呢?
A:目前因全球發生個案數太少無明確的風險因子,且主要發生於AZ及J&J。一開始認為年輕人、女性較易產生血栓,但可能起因於早期施打疫苗群體主要也是年輕、女性為主而造成偏差,後來男性案例較多可能因女性施打減少。目前粗估血栓約為每十萬人中0.79至3.77人(跟一張統一發票中三獎、四獎的機率差不多),而感染COVID住院中發現靜脈血栓約為3-20%。
Q:如果打完疫苗引發的血栓會有什麼症狀?
A:施打COVID-19疫苗後 4-28 天內,開始發生以下症狀之一
1. 嚴重持續性頭痛、視力改變或癲癇(任一皆為腦靜脈竇血栓之可能症狀)。
2. 嚴重且持續腹痛超過 24 小時以上(腹內靜脈血栓之可能症狀)。
3. 下肢腫脹或疼痛(深層靜脈血栓之症狀)。
4. 嚴重胸痛或呼吸困難(肺栓塞之可能症狀)。
5. 皮膚出現自發性出血點、瘀青、紫斑等。其他資訊可參考下方。
Q:什麼是疫苗保護力? 我打了保護力 95%的Moderna是不是代表只有5%機率會得病?
A:可以分成兩個部分:Efficacy(效力) 與 Effectiveness(有效性)。
Efficacy(效力)是Relative risk reduction(相對風險下降率)的概念。在臨床試驗中會把受試者隨機分成兩組,一組為安慰劑組,另一組為疫苗組,如果安慰劑組有80%得病,疫苗組有10%得病,那Efficacy就是 (80%-10%)/80%=87.5%,也就是疫苗組相對安慰劑組減少87.5%的感染機率。此外,臨床試驗設定的outcome也會影響疫苗效力的結果:有症狀感染、重症、死亡,各自所計算出的efficacy就會不同。所以打了保護力95%的Moderna疫苗代表跟沒打的人比起來可以減少95%的有症狀感染的機率。
Effectiveness(有效性)是在真實世界中,觀察有施打疫苗與沒施打疫苗的人染病的差距,與臨床試驗不同,真實世界中包含較多無法準確控制的因素(如:接種者的年紀、本身疾病/用藥、疫苗儲存溫度...),但也較符合實際狀況,讓社會能整體評估這個疫苗的實用性。
CDC vaccine effectiveness study
Q:為什麼兩種疫苗的效力不能直接比較?
A:因為臨床試驗進行的時間與地點不一樣。Moderna和BNT在流行尚未大爆發的時候在美國國內進行研究,所以相對得病的比例可能較低。相反的J&J剛好在美國國內疫情大爆發的時候做研究而且有包含其他國家受試者(南非、巴西),可能有較高比例的變種株(傳播力較強,致病力較高)。因此,如果要直接比較兩種疫苗,必須在相同臨床試驗,相同地點、時間、相同收案/排除條件,才有比較上的意義與價值。
Vox:Why you can't compare Covid-19 vaccines
Q:兩劑型的疫苗是否可以只打一劑就好?
A:目前仍建議完整接種兩劑。此處不討論公衛政策與國家施打涵蓋率。目前尚無足夠證據說明只打一劑疫苗有多少的保護力,但目前研究(大型前瞻性研究、小型研究)指出,施打一劑疫苗後,觀察28天後可達到臨床上8成以上的效力。但也有研究指出BNT疫苗若只打一劑恐怕無法對英國和南非變種病毒產生足夠保護力,且施打兩劑後抗體表現也較痊癒者高。
Q:是否可第一劑打AZ, 第二劑打Moderna (Mixing and Matching)?
A1:台灣CDC目前不建議,因為尚無足夠安全性與疫苗效力證據。但若已如此施打,也不需補打。如接種疫苗後出現症狀經醫師評估懷疑與疫苗施打有關,且通報疫苗不良事件通報系統(VAERS)者,建議依原第一劑疫苗廠牌之接種間隔、以不同技術產製的疫苗完成接種。
A2:根據臨床試驗(RH Shaw, CombiVacS, D Hillus, Hannover, Saarland)及專家建議,加拿大NACI於2021/06/01更新疫苗mixing-matching建議,考量有疫苗不足、VITT風險、增加短期免疫反應,可於第一劑AZ/COVISHIELD疫苗後間隔8~12週施打mRNA疫苗(BNT/Moderna),但是會增加輕度到中度的不良反應;若第一劑接種mRNA疫苗則可混打他種mRNA疫苗,但是第二劑不建議改為AZ/COVISHIELD疫苗`。後續Com-COV研究針對AZ/BNT混打也有類似的結果,混打可增加抗體表現,且似乎並無相關嚴重不良反應。瑞典針對AZ/Moderna混打也有增加抗體表現、副作用較多的情形(但無統計學上差異),似乎對南非變種有較好的保護力。
* 歐洲似乎相對較接受混打的策略,甚至認為可以減少對vaccine virus vector本身產生的immunity,也可能對不同病毒株有更好的保護力。參考:歐盟執行委員會
Q:COVID疫苗對變異株的保護力為何?
A:英格蘭公共衛生署公佈針對Delta變異株的資料顯示(6/21/2021):施打第一及第二劑後,減少住院的有效性:輝瑞BNT:第一劑:94%, 第二劑:96%。AZ:第一劑:71%, 第二劑:92%。輝瑞和AZ疫苗皆具有高度保護力。能夠避免感染Delta變異株,轉而住院重症的防護率超過九成。根據英國數據顯示,40多歲以下的人,佔Delta變異株病例數的75%。60 多歲的人中,已有90% 的人接種疫苗,僅佔病例數的4%。從數據仍可見疫苗正發揮強大的作用。
完成兩劑AZ疫苗注射,對Delta/Alpha variant的效力可達92%/86% (2021/6/16)
完成兩劑mRNA疫苗注射,對Beta/Alpha variant的有效性可達77%/86%(2021/07/13)
變異株與疫苗政策:NEJM 2021/6/23 SARS-CoV-2 Variants and Vaccines
Q:接種mRNA疫苗會改變我的DNA?
A:否。COVID-19 mRNA疫苗不會以任何方式改變您的DNA或與您的DNA產生交互作用。mRNA疫苗作用機轉是教導人體細胞自行產出SARS-CoV-2病毒蛋白質片段(疫苗抗原),進而誘發體內產生免疫反應。疫苗中的mRNA永遠不會進入細胞核(人體DNA存在的地方)。
Q:腺病毒載體疫苗AZ會鑲入人體的DNA、誘發癌症?
A:非複製型腺病毒載體疫苗是利用修飾後的腺病毒做為載體,病毒的DNA嵌入可表現SARS-CoV-2病毒棘蛋白的基因,此腺病毒不具人體內複製力、亦無人體致病性。接種後進入人體宿主細胞內表達疫苗抗原(SARS-CoV-2棘蛋白),進而誘導宿主對該疫苗抗原蛋白產生免疫反應。由病毒載體所攜帶的基因片段並不會嵌入人體的DNA。 (台灣CDC疫苗原理)
目前也沒有證據顯示病毒棘蛋白有任何細胞毒性。(POLITIFACT)
Q:我有在吃抗凝血劑(anticoagulant)是否可以打疫苗?
A:可以!! 吃抗凝血劑並非施打疫苗的禁忌症。台灣腦中風學會
若您服用的是單線 / 雙線抗血小板藥物,施打疫苗前不需要停藥或調整劑量,但施打後建議加壓施打處2 / 5~10分鐘以上,並確認是否止血或有血腫狀況。
若您服用的是wafarin,在施打疫苗前請確認您回診的凝血功能檢查(INR),若皆穩定且小於3,可直接進行疫苗注射,若您最近的INR不穩定或大於3,則建議回診與您的醫師討論。若預定施打疫苗時間與服藥時間非常接近,可考慮暫緩服藥,施打完成確認無血腫之後再服用當天藥物。施打完成後加壓施打處5~10分鐘。若您服用的是新型抗凝血劑(NOAC), 施打疫苗前不需要做凝血功能檢查。若預定施打疫苗時間與服藥時間非常接近,可考慮暫緩服藥,施打完成確認無血腫之後再服用當天藥物。施打完成後加壓施打處5~10分鐘。
2021 EHRA NOAC guide(p.10) 吃新型抗凝血劑(NOAC)病人,一天一次(QD)的藥可以延遲到注射完疫苗之後3小時再服用,一天兩次的藥(BID)可以跳過打疫苗前的那次服藥。
Q:我有在吃賀爾蒙/避孕藥,可以打疫苗嗎? 要停藥多久?
A:不用停藥可以直接打!! 台灣CDC曾建議要停藥28天再打,但已經在5/21修正建議可以直接打!! 吃避孕藥,血栓的風險,大約2000人會有一個(十萬人有50個)打AZ 疫苗,血栓的風險,大約是十萬個有一個。吃避孕藥比打AZ疫苗有高50倍的風險產生血栓。兩種血栓發生的機轉是不一樣的。荷爾蒙是讓凝血因子多了,血液太黏稠,所以產生血栓,發生的位置,大多在深部靜脈。AZ 疫苗發生的血栓,比較像某種自體免疫的疾病,血小板是少的,大多發生在腦膜上的靜脈。(資料來源:雙和醫院副院長賴鴻政教授)
Q:我在吃類固醇(glucocorticoid)若想打疫苗是否需要停藥?
A:若您服用的類固醇劑量<20mg/day prednisolone,基本上劑量不需要調整,也不需要停藥。若劑量>20mg/day,建議要等到減低(taper)劑量到<20mg/day再施打疫苗(BC),並建議與您的風濕免疫科醫師討論。若是可延緩的注射型的類固醇,可考慮接受疫苗後14天再注射類固醇,以達到最好的效果。(ARMA)
Q:我有在吃抗病毒藥物可以打疫苗嗎?
A:可以!! 目前沒有證據顯示抗病毒藥物會影響疫苗注射後的免疫反應。
Q:我對某些食物/藥物過敏,可不可以打疫苗?
A:基本上可以施打,除非是對前一劑施打的COVID疫苗或已知的疫苗內容物產生過敏反應,但若您有任何疑慮或過敏性休克病史,建議與醫師討論諮詢。若最後決定接受疫苗注射,建議注射後確實觀察30分鐘。若曾經對核磁共振顯影劑、電腦斷層顯影劑或以下藥物(Niflec、Depo-Medrol、Depo-Provera、Micera、Neulasta、Herceptin...)產生過敏反應,應告知醫師,或許可建議施打非Moderna疫苗。(詳細資訊請見下文)
Q:我曾對流感疫苗有過敏反應,可不可以打COVID疫苗?
A:可以,目前尚未有證據顯示兩者之間有相關性。
Q:我在抽菸/戒菸可以打疫苗嗎?
A:強烈建議施打疫苗!!! 也強烈建議您放下手中的菸!!! 趁著這次疫情一鼓作氣把菸戒了!!加油!! 吸菸是COVID重症風險之一,吸菸產生的氣溶膠,也可能擴大病毒傳播範圍(電子菸也是同樣現象)。使用戒菸藥物不須停藥(包含戒必適、尼古丁替代療法)。
Q:我剛打完HPV/HBV/MMR…疫苗,要隔多久可以打COVID疫苗?
A:儘管沒有COVID-19疫苗與其他疫苗一起施打的安全性與有效性資料,美國CDC目前建議COVID-19疫苗可與其他疫苗間隔任何時間甚至同時施打。美國ACIP過去曾建議在施打COVID-19疫苗後的14天內不宜施打其他疫苗,但此建議已經被修正,因為可能造成疫苗施打的延後。目前不確定同時施打會不會造成更頻繁或更強的局部或全身副作用。
*英國建議帶狀皰疹的活性減毒疫苗間隔7天,避免COVID疫苗造成的發炎去減少對活性疫苗的免疫反應。green book
台灣疾管署2021/06/13修改建議:接種COVID-19疫苗,應與其他疫苗間隔至少 14 天。如小於上述間隔,各該疫苗無需再補種。
Q:打肺炎鏈球菌疫苗是否可以減少COVID感染?
A:目前沒有直接證據可預防新冠肺炎,但根據研究指出,年紀大於65歲施打肺炎鏈球菌13價疫苗(PCV13)能減少COVID確診、住院及死亡率,而23價疫苗(PPV23)則無統計學意義,但另一篇針對PPV23則有預防確診及死亡率的效果;而針對特殊族群也有統計意義上的負相關,另一篇及病例對照研究顯示施打PCV13可能減少確診率;但也有研究指出,大於65歲施打肺鏈疫苗跟住院率、死亡率並無差異。因此,減少COVID-19感染是否是因為施打肺炎鏈球菌疫苗的族群大多為較高收入、較注意健康者或有其他族群特性,而非直接或間接保護,是值得考慮的事。對於公共衛生而言,在無法立即接種COVID疫苗的情形下,或許可先施打肺鏈疫苗提升針對肺炎鏈球菌的保護力,進而降低因細菌型肺炎的住院及死亡率。
Q:是否可在疫苗注射期間做結核桿菌相關檢驗(TST或IGRA)?
A:臺灣CDC建議先完成檢驗(IGRA或TST)再接種疫苗;IGRA抽血完成後可同日或異日接種疫苗;惟TST檢驗須完成判讀後再接種疫苗,以避免疫苗接種後影響TST判讀結果。
美國CDC:目前沒有證據顯示TST或IGRA會影響COVID mRNA疫苗的效力。根據ACIP,非活化(inactive)疫苗並不會影響結核桿菌相關檢驗,而活性減毒疫苗(如:MMR)可能會降低TST的反應造成偽陰性的結果。 COVID mRNA疫苗並非活性減毒疫苗,但目前也不清楚在其接種後的最初4週是否會影響TST/IGRA檢驗結果,因此針對一般無症狀(入住機構等...行政需求)民眾建議在注射疫苗前、當天或注射後4週再接受結核桿菌相關檢驗;其他有症狀或有高風險結核桿菌暴露人員建議與醫療團隊諮商討論。
Q:打完COVID疫苗要隔多久可以捐血?
A:AZ要間隔14天; Pfizer, Moderna不須間隔!! (捐血中心)
Q:我是孕婦/哺乳中可以打疫苗嗎?
A:建議接種!! 雖然目前安全性證據有限,但孕婦也屬於重症高風險族群,權衡感染與安全,還是建議接種。優先選擇mRNA疫苗,但如果第一劑已施打AZ, 第二劑還是建議施打AZ。此外,哺乳中也可以施打疫苗,抗體也會出現在母乳中,可能對新生兒有保護效果。
(其他詳細資訊見內文)
Q:我有高血壓/糖尿病/腎臟病(洗腎)/中風/心臟疾病/肺部疾病/氣喘/肝臟疾病/神經疾病/免疫不全疾病/肥胖/吸菸/貧血等,可以打疫苗嗎?
A:強烈建議!! 有以上疾病皆建議接種疫苗!男性、年紀超過65歲、住在安養或長照機構及有以上疾病且未控制,可能為COVID感染後重症的高危險群!且接種疫苗後能有效降低住院及重症的情形,因此強烈建議施打疫苗!
注射疫苗前不須停用胰島素、血糖藥、血壓藥、膽固醇用藥,請繼續規律服藥。
對於突發心律失常死亡綜合症的病患(包含LQTS, Brugada syndrome, CPVT等),目前並無相關研究指出不適合哪種疫苗,建議施打前可諮詢心臟專科醫師,過敏性休克時一樣可施打epinephrine;另外,布魯蓋達氏症候群(Brugada syndrome)的患者接種後若發燒則盡早退燒,避免發燒誘發致死性心律不整。
補充:洗腎病人建議施打,近日有新聞指出有洗腎患者在打完AZ疫苗之後過世,讓不少腎友對疫苗卻步。根據2019年台灣腎病年報,2017年這一整年總共的透析患者死亡人數為9753 人,所以平均一天會有 26.7 位透析腎友過世。這些死亡的病人,絕大部分都有糖尿病、高血壓或心血管疾病的共病。「在這樣的背景值之下,必須去釐清打疫苗跟死亡的原因是不是有直接的相關:還是這個事件,只是剛好是背景值的呈現!」
Q:中風後多久才可以打疫苗?
A:據台灣腦中風學會,腦中風並非施打新冠肺炎疫苗之禁忌症。但由於腦中風病人,在剛發作之急性期,可能會出現中風症狀惡化、再次中風、心臟血管事件、感染等相關併發症,因此建議在中風急性期(大約1~2週)過後,經醫師評估整體身體狀況已穩定,再施打疫苗。
Q:有腦血管栓塞的病史,可以打疫苗嗎?
A:可以,但若腦血管栓塞是屬於腦部靜脈栓塞或與特殊免疫或血液疾病相關,則建議與醫師討論後決定。施打新冠肺炎疫苗後產生之罕見血栓併發症,目前的研究認為上是體內免疫反應產生特殊抗體(如anti-platelet factor 4 抗體)而引起血栓,與多數腦中風栓塞的血管病變或心律不整產生血栓的機轉不同。此外,疫苗可降低感染新冠肺炎本身引起之血栓風險,並減少重症比例及死亡率,因此有腦血管栓塞病史的病人仍可接種新冠肺炎疫苗。(台灣腦中風學會)
Q:有血栓相關疾病病史(thromboembolic disease)可否施打COVID疫苗?
A:大部分人建議施打!! 疫苗相關的血栓機轉較類似於Heparin-induced thrombocytopenia,目前尚無證據顯示一般靜脈血栓病史(無合併血小板低下)或thrombophilic disorder有較高機率產生此不良反應,但如果過去曾發生血栓合併血小板低下症候群,或肝素引起之血小板低下症者,應避免接種AZ疫苗。
Q:我有巴金森氏症,可不可以打疫苗? 兩天前我接種了COVID-19疫苗,我的顫抖更嚴重,跟疫苗有關嗎?
A:據台灣巴金森之友協會,建議病友施打疫苗,並接種在較不便的手臂(減少健側因痠痛而造成不便)!目前沒有證據顯示疫苗會如何影響巴金森症狀的大量數據。對於部分病友來說,巴金森症狀在短期內會變得更糟,但接下來的幾天內預期能夠恢復到以前的基準。
Q:我有癲癇,可不可以打疫苗? 新冠肺炎疫苗會讓我癲癇發作增加嗎? 疫苗會不會影響到癲癇藥物濃度?
A:可以!! 注射疫苗後可能會發燒,若您的癲癇容易在發燒時發作建議與醫師討論,並可於注射疫苗後服用退燒藥。依藥物動力學及臨床經驗,疫苗與抗癲癇藥沒有明顯交互作用,目前沒有證據顯示會影響藥物濃度。(資料來源:台灣癲癇醫學會)
Q:我有蠶豆症,可不可以打疫苗?
A:可以!!目前並無證據顯示哪種疫苗較好,蠶豆症患者應施打當地所能提供的疫苗為主。
Q:風濕疾病患者是否能注射新冠肺炎疫苗(COVID-19 vaccine)?
A:基本上可以!! 領有重大傷病之病友,位列公費疫苗施打對象之第九順位。
參考資料:TCR COVID20210625 民眾版 (其他資訊見下方)
Q:我有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people with HIV),可以打疫苗嗎?
A:目前尚未有完整研究,但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建議可考慮施打疫苗。也有研究指出部分族群,注射AZ疫苗後似乎可產生與對照組無異的抗體濃度。(其他資訊見下方)
Q:我擔心/曾有帶狀皰疹(Herpes Zoster),可以打疫苗嗎?
A:如果目前正在治療帶狀皰疹,建議暫緩施打直到治療完成。目前觀察、文獻回顧指出,COVID感染1~2周後可能會出現帶狀皰疹。另外個案研究也指出,mRNA疫苗、不活化疫苗施打後,似乎會誘發帶狀泡疹,特別是自體免疫患者、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但帶狀皰疹是有疫苗可注射且可治療,因此仍建議施打,接種後需注意!
*台灣CDC建議COVID疫苗與所有疫苗間隔14天。美國CDC認為COVID疫苗與任何疫苗不需要間隔。英國建議帶狀皰疹的活性減毒疫苗與COVID疫苗間隔7天,避免COVID疫苗造成的發炎去減少對活性疫苗的免疫反應。green book
Q:我擔心/曾有格林─巴利症候群(Guillain-Balre´ Syndrome)、貝爾氏麻痹症(Bell's palsy),可以打疫苗嗎?
A:可以!! 目前沒有明確證據顯示,疫苗會誘發GBS、Bell’s palsy或使這些病症復發,反而是感染COVID後可能會誘發!也因此台灣及美國CDC都未將這些病症列為接種疫苗的禁忌症,但施打後仍須注意!
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e/2PACX-1vRonbj6D3bX0UU1mTTjQO8u5iynhDUg-8d0Rf8qnKcNCS5o3sirFqF6fSh6Jc5YKYyNFNi9jRhpw3VD/p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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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疫情重點【新增本土確診加校正共472例、21例死亡;日本贈124萬劑AZ疫苗下午抵台;苗栗電子廠群聚擴大、成立前進指揮所】
台灣今(4)日新增339例本土案例,校正回歸133例,合計472例,另有2例境外移入個案,並新增21例死亡。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部長陳時中坦言,昨日原本擔憂新高點的出現,以確診與校正回歸後的數字分析,跟前一波高點落差不大;若從發病日來看,整體疫情趨勢算是往下走,至於是否考慮延長全國三級警戒的期限,陳時中則表示:「還沒有想到要降級,也沒想到要升級。」
另外,苗栗縣電子廠群聚感染案今日再新增32名確診案例,累計確診達77人,指揮中心已指派醫福會執行長王必勝與4位防疫醫師前往苗栗成立前進指揮所,協助快速採檢、集中檢疫、醫療後送等事項,並將強化桃竹苗有接觸之移工的防疫及管理措施,避免病毒蔓延進入社區。
日本贈送124萬劑AZ疫苗於今日下午抵台,指揮中心表示疫苗已進入封緘檢驗階段,會儘速完成相關作業並供國人施打,以第一至第三類人員及高風險地區為最優先,未來會陸續開放必需維生產業及國防人員施打,同時也感謝日本政府在台灣疫情最危急的時刻出手相助。
■新增確診與校正回歸472例,21例死亡個案
今日新增之339例本土個案,為170例男性、169例女性,年齡介於未滿5歲至100多歲,發病日介於4月1日至6月3日。另外,校正回歸的133例個案,為57例男性、76例女性,年齡介於未滿5歲至80多歲,發病日介於5月18日至6月2日。死亡的21例個案中,男性14位、女性7位,年齡介於30多歲至90多歲。
新增確診個案與校正回歸共472例中,以新北市227例最多,其次為台北市152例、苗栗縣51例、桃園市11例、台中市及基隆市各7例、彰化縣6例、新竹市及南投縣各2例,花蓮縣、宜蘭縣、新竹縣、屏東縣、高雄市、嘉義縣及雲林縣各1例。雙北以外縣市共93例中,1例有萬華活動史,76例為已知感染源,14例關聯不明、2例疫調中。(見最新疫情概況圖)
陳時中表示,雖然雙北地區有最多確診個案,但苗栗新增確診數值得注意,主要是電子廠的群聚事件所致。另外採檢和報告塞車的狀況已逐步解決,過去最高峰累積5萬多件,「現在歸零,這是比較好的情況,讓接下來的速度能夠加快,讓隱藏期變短,」不過他也提醒,這兩日新增病例數較多,國人要維持高度警覺,疫情仍處緊急狀態。
■苗栗電子廠群聚:成立前進指揮所,擴大篩檢並加強移工宿舍管理
根據苗栗縣府指出,截至今日上午11點為止,該電子廠確診新增32例,包含移工29例、本國3例,另有19例仍在調查中,預計全廠篩檢7,300人,目前已篩檢2,247人。確診個案已收治隔離中,其中移工都屬於輕症或無症狀,先送往公司宿舍一人一室隔離中。
為避免疫情擴散造成另一波的社區感染,指揮中心今日上午已指派醫福會執行長王必勝擔任指揮官,率4位疾管署防疫醫師進駐該電子廠成立前進指揮所,以便統籌相關資源,與規劃篩檢地點、動線安排、檢疫隔離和後續送醫給予協助。陳時中也強調,應保留當地醫療機構的量能,也會調度中央的集中檢疫所來使用。
指揮中心已訂出應對措施,電子廠與宿舍須增設篩檢站,並落實檢體分流,確保檢驗結果即時通報上傳,快篩陽性者優先送至集中檢疫所及加強型防疫旅館。此外,仲介公司應儘速盤點移工名單,移工宿舍相關人員從今天起之三日休假禁止外出,內部降載並將移工與本國勞工分流,相關宿舍管理和翻譯作業已請勞動部和內政部協助,未來桃竹苗整體區域和全國的移工防疫也要儘速啟動。
■日本贈124萬劑AZ疫苗下午抵台,目標讓第一至第三類人員完全接種
日本政府提供124萬劑AZ疫苗,於今日上午11點裝貨完畢起飛,下午2點40分抵達桃園國際機場,疫苗完成通關程序後,將直接運送至指定冷儲物流中心進行檢驗和封緘作業,指揮中心已責成食藥署儘速辦理,儘早提供國民施打。陳時中表示,相關技術資料已在前兩天送達並完成檢查,但還須經過品質及安全性檢驗,本批疫苗的有效期限可到10月14日,時程規劃上較充裕,但仍會儘速施打。
陳時中也提到這是目前獲得數量最大的一批疫苗,非常感謝日本政府伸出援手,直接提供給台灣,若經過COVAX平台分配,時間和程序上相對耗時,「基於兩國的情誼,長久以來人民打下深厚的友情基礎,日本展現有情有義的一面,我們非常感謝。」
至於這批疫苗的接種順序,陳時中表示,「一、二、三類高風險人員一定要打全,」其次是長照機構中的住民和75歲以上民眾,會儘速往下開放,另外必須維持運作的產業或國防需求,已請國防部和經濟部提出相關計畫,未來也會針對高風險的地區增加疫苗配發的比例。
■重症率達17.5%,建立重症北病南送機制、加強查核輔導專責病房
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疾病管制署副署長羅一鈞表示,從4月20日開始統計,確診個案8,894例中,有1,560人屬於WHO分類中的嚴重肺炎或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佔17.5%;而年長者重症率較高,60歲以上的3,330位個案中,有1,087例為重症,佔32.6%。
面對高重症率,且雙北醫療量能緊繃的情況下,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張上淳說明,「北病南送」基於安全顧慮,即將變成重症的患者會提早轉送;至於已有使用呼吸器的病患,若北部沒有合適的加護病房可收治,會調配桃園、新竹、台中等地的加護病房資源,並使用加強型的救護車,在安全的前提下運送。
至於專責病房開設,羅一鈞說明,指揮中心要求全國的醫學中心和區域醫院,都應將急性病床的十分之一清出為專責病床,沒有針對特定醫院,病房也不限制一人一室,在集中照顧原則下,亦可考量實際需求多人一室。因COVID-19以飛沫傳染為主,通風良好可減少傳播機會,目前專責病房希望透過物理性的做法創造「微負壓」環境,以保護醫事人員的健康安全。
羅一鈞表示,從SARS以來醫院都累積了相關經驗,也有SOP,但「專責ICU是重中之重,有請醫策會的工務、工程跟照護專業的專家去了解,確保開設的病房符合條件,」若醫院在設置時遇到困難,也會有相關人員做查核和輔導。
■陳時中:各方採購疫苗重點在「原廠供貨證明」,仍拚10月底群體免疫
針對各民間團體、企業及個人採購疫苗的規定,陳時中表示,目前疫苗進口到台灣還是根據《藥事法》第48條之2,以「因應緊急公共衛生情事之需要」為由,申請專案核准,也就是所謂的緊急使用授權(EUA),所有疫苗都還沒有正式的藥證許可。
指揮中心審核的關鍵在於採購者是否確實能獲得疫苗供貨,陳時中說明,應提出原廠會如期供貨的確認文件,指揮中心也會向原廠確認,「如果大家都非常熱心,卻沒辦法有真正的貨品,反而造成空轉,」根據過去官方簽約採購的經驗,各大疫苗廠都只願意與中央政府往來,市面上幾乎沒有現貨,因此指揮中心必須知道疫苗來源是否正確,並非刻意為難,但如果是中國製造的疫苗,根據法規目前確實是無法進口。
另外,陳時中表示國產疫苗按照原訂計畫執行,還是需要由專家會議來認可安全性和有效性。隨著疫苗供應量增加,會盡量提高施打效率,一樣把目標訂在10月底,期待能達成群體免疫。
■AZ疫苗施打出現不良反應,將由健保先支付醫療費
林口長庚醫院證實,一名30多歲男性在他院施打AZ疫苗後引起血栓反應,於5月22日至該院就醫,經醫療團隊搶救後,27日已從加護病房轉至一般病房,並於6月1日出院,持續追蹤觀察。而該名患者除健保給付項目外,另自費70萬元施打免疫球蛋白。
考量患者家庭經濟狀況,院方亦協助當事人申請預防接種藥害救濟補助,桃園市衛生局在接獲申請後也呈送相關文件給衛福部審查。對此,衛福部部長陳時中回應,疫苗的傷害只要提出申請,政府會來受理,但需要時間,已請健保署先支付費用,未來再向藥害賠償處理單位溝通,算是「代位求償」。他也強調,「希望這段時間大家都能夠安心養病,不要因為經濟造成就醫的障礙。」
不過,陳時中提到的「代位求償」說法不精確。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解釋,健保代位求償是依《健保法》第95條依據,目前只有汽車交通事故有汽車責任保險之保險人請求代位外,就是公共安全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公害或食品中毒事件中已經有投保責任保險,才由健保署事後向事故單位求償醫療費用,除此之外都沒有代位求償的法定條件。
因為,健保基本上對被保險人的給付是不論「傷病原因」的,無論是因互毆受傷、做醫學美容有醫療事故、因為醫療用藥引發藥害,或因接種疫苗而有副作用就醫,「不管任何原因去看病,只要是健保給付的項目、都是會給付」。至於,使用藥物或接種疫苗(無論公費或自費接種)的不良反應,民眾則可根據救濟法申請「藥害救濟」或「預防接種受害救濟」,這也與健保給付或不給付或是代位求償沒有關係、也沒有衝突。
滕西華指出,但如果這名患者治療的免疫球蛋白屬自費項目,政府若體恤民眾自費需要經濟援助,應是由其他愛心管道協助。病人若要獲得救濟,則提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
■企業自行篩檢須醫事人員協助、社區篩檢避免動用醫療院所人力
對於民間企業希望自行快篩,陳時中回應現在並未禁止,也沒有強制報備,但篩檢應由醫事人員協助,因篩檢後仍要完成通報流程,希望可以參考醫療外展服務的作業方式,利用健保或法定傳染病通報系統以加快速度,才不會延遲後續處理。民間企業若有疑問,會請地方政府的衛生局和中央的防疫醫師給予指導。
有關篩檢量能,今日上午指揮中心也與22縣市召開防疫會議,副指揮官、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表示,擴充社區篩檢站的同時也應注意以基層醫事人力為主,避免運用到醫療院所人力,才不會影響到醫療量能。而為加快疫調速度,建議各地政府儘速建立共同調查中心,強化公衛人力運用,迅速掌握確診者相關足跡與接觸對象,匡列出可能遭傳染者以圍堵疫情。
目前全國在6月14日前仍處於三級警戒狀態,指揮中心已請各縣市政府加強管理,近日各大賣場和傳統市場的人流依舊偏高,提醒民眾應減少採購次數。端午連假將至,陳宗彥提醒民眾非必要不要返鄉,以視訊問候家人,指揮中心已請高鐵、台鐵、公路運輸,將每一班次運輸量能降低到2成以下,減少跨區移動帶來傳染風險。
(文/陳德倫、陳潔;設計與資料整理/江世民、黃適敏;攝影/鄭宇辰、余志偉、葉臻、管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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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3 編輯主管 Supervisors, Copy Editing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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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4 核稿編輯 Copy Editor
工作內容:
1. 所有影片腳本之英文文稿校對和錯字與文法校正。
2. 文稿內文之事實查核。
3. 需要時協助重寫或改寫文稿。
4. 需要時進行中英翻譯。
5. 全職內勤工作。
學歷要求:大專以上學歷。
語言能力:以英文為母語者,通曉中文(特別是閱讀力)者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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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能力:精通中、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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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1 動畫師 Animators
工作內容:
1. 製作每日新聞、新聞專題、新聞節目之CG圖卡、3D動畫,各項後製效果
2. 虛擬攝影棚背景製作
3. 協助腳本分鏡繪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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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要求:大專以上畢業,不限科系。
工作經驗:具影音節目製作1年以上工作經驗、具非線性剪輯1年以上經驗。
工作技能:
1. 關注時事議題。
2. 美感佳。
3. 須具備繪畫技能,注重畫面構圖及完整性,擅長將文字、時事以圖像說呈現。
4. 熟悉動態影像製作流程,擅長動態影音處理。
5. 具備多樣化設計風格,能因應不同型式的專案需求。
6. 具備平面設計能力。
7. 細心,重視細節,嚴謹管控時間流程。
8. 以2D動畫製作為主,如會3D軟體尤佳(C4D、Blender、3D Max 其中一項即可),且可獨立作業。
9. 精通或熟悉Adobe軟體,尤以After Effects、Photoshop為主,或擅長MAC Motion軟體,且可獨立作業為主,且可獨立作業。
語言能力:精通中文,通曉英文尤佳。請註明中文與英文聽說讀寫四項技能程度(評分1-5,1分代表最佳)。
其他條件:可製作Promo、具美術背景尤佳。
🔵 C2 平面設計師 Graphic Designers
工作內容:
1. 平面設計與美術編輯(曾發表於社群或網路影音者尤佳)。
2. 與新聞團隊密切合作將相關內容轉化為適合社群發佈之圖表等平面視覺。
3. 具備面對截稿壓力之經驗,且能夠在時間內完成具備時效性之設計內容物。
學歷要求:大專以上畢業,美術設計科系畢尤佳 。
工作經驗:具影音節目製作1年以上工作經驗、具非線性剪輯1年以上經驗。
工作技能:
1. 具備使用相關軟體工具之經驗:CADAM、Cinema 4D、Adobe Photoshop、CorelDraw、Illustrator、Paint Shop Pro等
2. 須附上過去相關作品
語言能力:精通中文,通曉英文尤佳。請註明中文與英文聽說讀寫四項技能程度(評分1-5,1分代表最佳)。
🔵 E1 專案暨數據主管
工作內容:
1. 以使用者體驗思考,協助產品管理師訂定影音平台產品規格,設計產品使用情境、流程(Web與App),並與開發團隊展開工作計劃、掌控開發時程與風險管控。
2. 依專案需求,主導或協助專案管理。包含直接或協助專案管理師管理技術專案,能有效解決專案技術相關問題,確保專案如期如質交付。
3. 帶領數據工程師,負責影音平台與社群營運等相關的數據收集、彙整與分析。規劃及推進數據平臺的建設與維護,其中包含數據分析相關工具之研究開發。
4.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學歷要求:大學以上畢業,資訊或理工相關科系畢。
工作經驗:具備2年以上專案主管經驗,1年以上數據處理與分析經驗,具大型網路服務系統規劃與營運經驗。
工作技能:熟悉Python、SQL與任一BI工具,熟悉AWS、GCP等雲端平台佳。
語言能力:具備中等以上英文溝通能力。
其他條件:良好的溝通、團隊合作能力。
🔵 E2 專案工程師
工作內容:
1. 負計畫與執行專案。
2. 需求分析、系統分析。
3. 定義專案範疇、 拆解工作項目。
4. 進度管理、系統功能驗證測試、Issue 管理。
5. 撰寫規格文件、會議紀錄。
學歷要求:大學以上畢業,資訊或理工相關科系畢。
工作經驗:具備專案管理經驗,熟悉Agile軟體開發流程者佳。
工作技能:具備Web、App產品規劃或開發經驗,具備良好的邏輯組織能力。熟悉AWS、GCP等雲端平台應用者佳。
語言能力:具備基本英語溝通能力。
其他條件: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個性耐心且細心者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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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大學化南新村位於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一段65巷1至93號,興建於1960年代,曾住過多名政大教授,保留初期政大復校的教育文化記憶;建築群分為甲、乙兩區,住宅為二層樓加強紅色磚造雙拼建築,建物內部空間精簡,反映1960年代經建條件,而區間留設小公園,形成極富特色的鄰里景況。
不過,由於政大學院空間不足,校方擬在化南新村興建法學院大樓,當地居民反對,向文化局提報文資,訴求全區保留,文資委員也多次前往會勘
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辦法
中華民國106年7月27日文化部文授資局綜字第10630079121號令訂定
第一條本辦法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聚落建築群之修復及再利用,應基於文化資產價值優先保存之原則,並保存主要紋理、原有建築式樣、風格與外在形貌或重要之開放空間、環境與景觀。
第三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應符合其聚落建築群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規範,優先保存聚落建築群原有生活形態與無形文化。
第四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包括下列標的:
一、聚落建築群之建築、構造物。
二、聚落建築群整體空間紋理。
三、聚落建築群保存再利用之必要公用設備、公共設施。
第五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其辦理事項如下:
一、修復或再利用計畫。
二、規劃設計。
三、施工。
四、監造。
五、工作紀錄。
六、其他相關事項。
第六條前條第一款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依據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保存強度分區、分級設定,擬定修復或再利用範圍及內容。
二、現況調查,包括擬修復或再利用範圍內建築物群之環境、景觀、結構、構造與設備、損壞狀況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調查。
三、文化資產價值與再利用適宜性之評估,原有建築形式工法之調查。
四、景觀維護方針、修復或再利用原則、方法之研擬。
五、必要之現況測繪或圖說。
六、修復或再利用所涉建築、土地、消防與其他相關法令之檢討及建議。
七、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四條所定因應計畫研擬之建議。
八、修景、環境設施整建整備、防災系統設施之設置建議。
九、修復或再利用實施期程及經費概估。
辦理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應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
第七條第五條第二款規劃設計,應依前條修復或再利用計畫為之;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必要調查之資料整理分析。
二、規劃及設計方案之研擬。
三、現況之測繪、圖說繪製及必要差異分析。
四、必要景觀與設施保存之設計。
五、必要之結構安全檢測及補強設計。
六、施工說明書之製作。
七、工程預算之編列。
八、依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建築法、消防法及其他相關法規適用之檢討。
九、依前條第一項第七款之建議研提之因應計畫。
辦理規劃設計,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
前項所定之開業建築師或相關技師,其參與執業之範圍,應依建築法、建築師法及技師法之規定辦理。
第八條第五條第三款施工,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原有構件、文物種類及數量之統計。
二、各項現況之清理、清點、核對及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之記載。
三、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
四、有關施工之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與設備商資格文件及名冊之備置。
五、修復構件之量測及彙整。
六、原用材料之保存、修復或更新及品質之管理。
七、原有文物、重要風貌、設備保護措施之執行。
八、施工中因重大之發現所為對業主之通報。
九、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將竣工書圖及因應計畫送土地使用、建築及消防主管機關建檔。
施工廠商於第五條第三款施工中,應置工地負責人,並依其他法令或契約規定置相關人員。
第九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之施工工地負責人,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一年以上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或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二、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前項修復或再利用工程經費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者,並應領有營造業法所定工地主任執業證。
工地負責人於施工期間,應確實到場執行業務。
第十條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內容中,其保存強度分級高者,原有建築與景觀形貌,應由具備傳統匠師資格者施作。
第十一條第五條第四款監造,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施工廠商辦理之原有構件及文物種類、數量統計之監督。
二、清理、清點、核對各項現況之督導,並查對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及其後續之建議。
三、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及設備廠商相關資格文件之查對。
四、對施工廠商執行修復構件量測成果之校驗。
五、施工廠商辦理原用材料保存、修復或更新與品質管理工作之督導及查驗。
六、施工廠商執行原有文物保護措施之監督。
七、施工廠商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之監督。
八、施工廠商現況施工中重大發現提報之查對及建議處理。
九、施工廠商依第八條第九款規定,辦理竣工書圖與因應計畫建檔之協助及督導。
第十二條第五條第五款工作紀錄,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修復或再利用範圍之建築物群之環境、景觀、構造與設備、損壞狀況施工前後修復狀況之紀錄。
二、參與施工人員與匠師施工過程、技術、流派紀錄及其資格文件。
三、採用科技工法之實驗、施工過程及檢測報告紀錄。
四、修復工程歷次會議紀錄、重要公文書、工程日誌、工程決算、驗收紀錄及其他必要文件之收列。
五、修復成果綜合檢討與建議。
第十三條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進行,應受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前項指導監督,主管機關得邀集機關、專家或學者召開工程諮詢或審查會議。
前項諮詢或審查會議,得為規劃設計之審查、協助審查廠商書件、指導修復工程進行、審查各項計畫書圖及其他必要之諮詢。
第十四條因應聚落建築群之特殊性或非屬聚落建築群整體性之修復或再利用者,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定後,其修復及再利用得依實際情形簡化,不受第五條至第十二條規定之限制。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