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新聞】【#SAVE12】港大學生郭子麟新增管有攻擊性武器 轉介至區域法院
2019-2020年度香港大學工程學院一年級生郭子麟,於4月5日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有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今(5日)就上述控罪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就上次處理轉介程序呈交轉介文件,另外修訂控罪(1)暴動罪和(4)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新增控罪(21)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郭被指於2019年11月19日於油麻地一帶管有一支雷射筆,郭毋須答辯。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於5月25日下午2時30分進行答辯。郭沒有申請保釋,將繼續還押。
郭早前被加控妨礙司法公正罪,目前正被還押,案件押後至本年6月18日下午2時半於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作文件轉介。
郭精神狀態良好,被還押前望向公眾席,其朋友向他揮手道別。
案件編號:TMCC222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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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新聞】【#SAVE12】12港人案 5被告今分別出庭提堂
2019-2020年度香港大學工程學院一年級生郭子麟於上月22日移交回港後,上月31日就其於2019年11月19日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有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因需要隔離而未能到庭。郭的防疫隔離令於昨日(4日)完結,今天(5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法庭批准控方押後申請,案件原定押後至本年下月31日提訊。由於郭亦被控一項暴動罪,控方撤回原定日子,以便處理合併案件為由,現將案件押後至本年5月5日下午2時半於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提堂。
今亦有另外四人就不同案件提堂。黃偉然就一項製造爆炸品罪提堂。法庭批准押後申請,案件押後至本年5月3日下午2時半於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提堂。
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就一項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及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及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提堂。法庭批准押後申請,案件押後至本年5月3日下午2時半於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提堂,及處理3人保釋金是否充公的相關事宜。
五名被告皆沒有保釋申請,亦放棄8天保釋覆核權,將繼續還押。
郭精神不錯,期間向公眾席微笑;嚴在出庭時向公眾席舉起拇指。
案件編號:TMCC2223/2019; FLCC261/2020;ESCC2693/2019
【更正】:圖中「侯審」應為「候審」,謹此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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