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關SOGO百貨經營權「歸屬」至為關鍵的太流公司增資登記案爭議再起,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廖國棟今天在院會總質詢時指出,根據經濟部函釋及最高法院判例均明文規範,一人董事會所作決議無效;當年太流公司增資董事會已經法院判決確認為「一人董事會」,公司登記理應撤銷。廖痛斥,新政府至今毫無作為,行政院長林全更是推卸責任,恐將讓台灣成為「全球法治國家的商業登記之恥」。
《上報》去年曾獨家披露,在民進黨新政府上台後,太流公司登記爭議一案,可能將出現重大轉折。據了解,今年1月5日,為處理太流公司登記案所涉及的法令爭議及登記效力,廖國棟曾召開協調會,邀集行政院法規會主委劉文仕、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經濟部長李世光、商業司長李鎂,以及立委任內多次為該案提出質詢的遠景基金會董事長陳唐山等人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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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會議各方達成一致共識,並由李世光親自撰寫修改會議結論。李世光在會議結論中表示,太流公司登記案許多行政作為及爭點,均由司法機關檢視過,並作成判決,但仍有部分事實認定及法律見解有所不同,此涉及對相關判決之看法及函釋內容之解釋,因此有釐清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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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光表示,經濟部必須依法行政,為釐清該案各個判決解讀之法律見解爭議,以利經濟部處理該案是否仍有採取其他法律途徑之可能,建請行政院法規會於1月17日前,邀集相關機關及學者專家深入研究,屆時經濟部將派員參與討論,再參酌會議建議意見,「審慎考量本案循其他法律途徑處理之可行性。」
不過,廖國棟今天下午在立法院會總質詢時抨擊,經濟部因為處理公司登記產生疑問,李世光因而請求行政院法規會協助,未料卻遭到政院「高層」人士拒絕,「你們讓部長(指李)前進也不是,後退也不是!」
廖國棟詢問林全,林全過去在產學界的經驗豐富,也擔任多家公司獨董,股份有限公司若董事會只有一人出席,到底決議有沒有效?可不可以依此辦理公司登記?
林全:尊重主管機關處理
廖國棟並出示經濟部於民國93年所作的「經商字第09302073130號」函釋,當中白紙黑字說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採「合議制」,且依據最高法院民國65年「台上字第1374號」判例意旨,會議決議應有2人以上當事人,基於平行與協商的意思表示相互合致成立之法律行為。如果僅有董事一人親自出席,即使有其他董事委託代理出席,因實質上無從進行討論,未具會議基本形式要件,會議「係屬無效」。
對此,林全答詢時均四兩撥千斤地回稱,「法律部分我不是專業」,他不清楚廖國棟所說的有沒有指涉哪一個「個案」,因此無從評論;過去他擔任獨董時,也完全沒有發生過有一人董事會的問題,一切尊重主管機關來處理。
此言一出後,隨即引發廖國棟不滿痛批,一人董事會當然不可能達成平行、合致的意思表示,政府在經由司法機關定讞,確認是一人董事會後,該公司登記就應該要撤銷,「無效結果可以登載嗎?」廖痛斥林全根本是推卸責任,並以蘇建和、江國慶等司法冤案形容,政府若仍毫無作為,該案恐將變成「商業登記之恥」,「即使瘋狂如川普,也要依法行政、尊重司法,這是法治國起碼的作為!」
面對廖國棟一再逼問,林全最後只好允諾,相關問題他會指示經濟部在會後提供書面答覆。李世光補充說明時則坦言,「按照現在的解釋令是一人董事會不能成立」,李說,行政機關依據法官判決行事,判決書怎麼寫就怎麼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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