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新聞學法律>
日本修法了,18歲就成年了.... 但台灣還是20歲喔。
1.日本"修法內容還包括女性可結婚年齡從現行16歲提高至18歲,與男性可結婚年齡一致。這是繼1898年(明治31年)制訂《民法》中的家族法之後,首次消除男女法定婚齡的落差。修法後能結婚的僅有成人,再也不需要監護人同意。"
台灣:
#結婚年齡為:男18,女16(民法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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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本"此修正法實施後,18、19歲即為成人,未經監護人同意也可簽訂合約、申辦信用卡。而另一方面,考慮到年輕人可能健康受損或嗜賭成癮,因此飲酒、抽菸、賽馬和單車競賽等,限制年齡依舊維持現行的20歲以上。"
台灣:
#未滿18歲不得抽菸(菸害防制條例12)
兒童及少年不得為下列行為(兒少權法43):
一、吸菸、飲酒、嚼檳榔。
二、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
#兒童及少年不得出入酒家、特種咖啡茶室、成人用品零售店、限制級電子遊戲場及其他涉及賭博、色情、暴力等經主管機關認定足以危害其身心健康之場所。(兒少權法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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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本"自從規定投票年齡「18歲以上」的《國民投票法》於2007年成立後,便開始出現法定成人年齡調降的議題,持續討論至今。本次修法有意配合已調降至18歲的選舉權年齡,試圖促進年輕人參與社會活動。"
台灣: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23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憲法130)
近年台少盟積極推動18歲選舉權的修憲及相關法律。
2018年公布:「說好的修憲公投票呢?18歲也可以投嗎?」台少盟公布最新民調 52.6%支持年底舉行「18歲選舉權」修憲公投,45.2%同意18歲就能投。
參閱:
http://www.youthrights.org.tw/news/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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