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 #法制處業務部門報告 中,我向處長提出近期有許多民眾遭遇疲勞式推銷,之後迫於無奈消費卻無法退貨的問題。這些店家常使用的方法是,在路旁招攬民眾幫忙填寫問卷,如果民眾答應就將其帶入附近的實體店面,假借填寫問卷名義進行 #疲勞式推銷,事後民眾發現該物品根本不符所需想要退貨,就以「實體店面不適用七天鑑賞期」等理由拒絕。
許多民眾遭遇這些事件時,時常因為對於 #消費者保護法 不甚了解導致自身權益受損,實際上在行政院函釋中,早已明確指出:「如企業經營者未經消費者邀約,即誘使消費者前往其營業處所,並趁機推銷商品;契約成立之時,#亦無同類商品可供比較,而 #消費者在無心理準備下所生之交易行為,可認為 #有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有關特種買賣規定之適用。」(詳見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十日消保法字第0910000504號),縱使民眾是在實體店面消費一樣有機會主張七天鑑賞期!
在業務部門報告後,法制處同仁也派員至辦公室一同開會討論,如何讓大家更了解自身權益保障以及相關問題疑義,會中我也請法治處務必針對這部分加強宣導,利用 #新聞稿 或其他宣傳方式讓民眾在遇到狀況時,可以更加知道如何應對!(新聞稿網址置於文末)
請大家遇到消費糾紛時不要慌張,也不要輕信他人單方面的說法,有任何疑義都可以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詢問,也可以向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網站進行線上申訴,一同守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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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政府新聞稿【瘦身美容、套書等訪問交易爭議多 善用七天無條件解約權保權益】
https://www.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13370&s=7682300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函【消保法字第0910000504號】
https://reurl.cc/mnby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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