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草快訊
本日武漢肺炎無新增病例 指揮中心:歐美返台者登機前應主動出示符合居家檢疫條件的資料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4)日表示,國內武漢肺炎無新增確診病例。目前全國累計 393 例確診,分別為 338 例境外移入及 55 例本土病例,確診個案中 6 人死亡,124人解除隔離。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疫情還沒過,但零確診還是值得大家高興,希望繼續維持。
陳時中也宣布,口罩實名制 2.0 第五波網購將自 4 月 15 日起開始預訂,預訂時間 4 月 15 日至 4 月 17 日,4 月 23 日到 5 月 6 日取貨。
除原本成人口罩外,也將試辦網購 4-8 歲小童立體口罩(對折長度小於 8 公分、寬度小於 12 公分),未來藥局將不再販售小童立體口罩。
另外因成人購買兒童口罩比例過高(近四分之一),將恢復兒童口罩購買年齡限制,16(含)歲以下之健保卡才能購買兒童口罩。
指揮中心也宣布,自台灣時間 4 月 18 日零時起,入境民眾過去 14 天內(台灣時間 4 月 4 日零時起)如有歐洲、美洲地區旅遊史,登機前應主動出示符合居家檢疫條件的資料,若住家不符合居家檢疫條件(如有 65 歲以上長者、慢性病患者、5 歲以下幼童同住,或是無法提供專用房間和專用衛浴設備),入境後應入住防疫旅館;經查資料申報不實者,最高可罰 15 萬元。
交通部表示,民眾可向各縣市地方關懷服務中心申請入住防疫旅館。國內各縣市防疫旅館目前尚有 4,703 空房可供入住,也將持續輔導建置增加房間數以滿足未來居家檢疫需求。相關資訊可至台灣旅宿網(https://taiwanstay.net.tw/)防疫旅宿專區查詢並直接訂房,另有部分不公開的防疫旅館,民眾可洽各縣市防疫旅宿連絡窗口。觀光局已編列預算獎助參與業者,順利入住的房間每人每日補助1000 元。指揮中心提醒,違反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規定者,最高可罰100萬元。
交通部也說明觀光業紓困 2.0 政策,表示針對受到衝擊的旅館民宿、導遊領隊等業者的稅金、薪資、租金等提供補貼救急 。針對從業人員的個別薪資補貼,須產業雇主保證從業人員有 8 成薪資,政府會補貼 4 成,雇主負擔 4 成,最高一人補貼 2 萬,連續補貼 3 個月。而沒有雇主的導遊領隊部分,符合專業條件者每月可提供 1 萬補助,連續 3 個月。
旅館民宿業者有 9 萬多人受益,補貼金額達 54 億。旅行業者有約 4 萬 5000 人受益,補貼金額 26 億。觀光遊樂業者有約 6000 人受益,補貼金額 3.6 億。導遊有約 2 萬人受益,補貼金額 6 億。總計約 16 萬人受益,總補貼金額約 90 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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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業從業人員查詢 在 Ingay Tali 穎艾達利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415《保安部門_交通局、觀光旅遊局》工作報告與詢答】
今天(4/15)的保安部門業務詢答,列席的是「交通局」與「觀光旅遊局」。當天Ingay所提出的詢答,在這邊向市民/族人報告:
《關於交通局》
Ingay延續今年1/29與許又仁議員等同事召開的「#路邊停車外包與收費員權益」記者會以及早先許議員的發言,針對「遇缺不補」的中央政策向交通局(停管處)請教:如果現實是業務精簡不需要那麼多人力,那根本不會有外包的需求呀。並且「外包」可以創造更好的待遇條件的說法,其實就舉出的高薪外包,得靠22天、14小時的長工時(超低底薪)來換。
如同在記者會時所提的,舉出這個停管員被對待的事例,不是要指責交通主管機關,而是期待公部門回到「以人為本」的立場看待業務政策、看待從業人員,讓停管員與外包停管有個衡平對待。
《關於觀光旅遊局》
首先針對日前也跟文化局詢答的-\-\#觀光導覽標示正確性-\-\的實況,提醒各局處該要加強橫向聯繫。也請觀光旅遊局針對不同單位的解說牌有不同的標示,這個問題一定要儘速改正。
#越在地越國際 不是口號,Ingay以日本的鐵路便當與臺南成功便當對照。看前者從外包裝到內容物的扣緊在地特色,與只是「空有名稱」而看不到脈絡的後者,Ingay提醒觀光局在推動各類觀光宣傳、觀光伴手禮、文創商品時,一定要特別注意在地脈絡,這樣的「特色」才能展現臺南與其他城市的不同,也才有真正「文化觀光」的意義、才有永續、才有在地(國際)的意義。
試想:孔子X點心麵、媽祖X豌豆酥、鄭成功X洋芋片X啤酒,到底是基於文化連結的脈絡,或者只是濫用元素的淺碟子消費?想起全台幾乎一個模子的「老街」、幾乎複製貼上的市集、只是把圖紋印在杯子或T恤就叫文創,臺南的旅行觀光應該有更多不一樣的可能。
詢答至此,Ingay(也不算岔題的)談起一個不知道算不算「#府會圈的文化」:
日前參與場農業局主辦的農產品記者會,Ingay基於對臺南在地產品的推薦好意,向與會的電商介紹了在地的虱目魚漁產品,還特別告知如需進一步資訊可以向幾個區的漁會或直接向農業局洽詢。結果人還在議會,伙伴就通知農業局送來虱目魚肚與魚丸禮盒。 Ingay請伙伴照習慣先拍照且登記冰存,待向農業局查詢到底要我怎麼宣傳或者另有他意後再處置。詎料今日就有同事友善告知,說農業局內部沸沸揚揚的傳述『Ingay向農業局討魚肚』?!!!
Ingay不知道是不是有人刻意挖洞、或者算不算什麼府會文化慣習?我個人完全沒打算幹這種事,也請不要對我幹這種事!難道質詢便當,就是暗示送我便當?質詢捷運議題,就是「暗示要在我辦公室前設站」嗎?如果有這樣的習慣,請停止吧!
接著,Ingay以「快問快答」的方式,向觀光局長請教「#臺南37區在地特色」。刻意快速問答並非找局長荏,因為就算所有議員一起來答都不見得周全。這樣問答主要是讓大家一起來想想:到底我們對在地有怎麼樣的印象、從推動城市觀光的角度,又能為各區找到什麼 #施力點?
從(包含我們自己)提到各區的第一印象幾乎都是農產品,或者對好幾個地區都是重複印象。其實各區當然還有不同的文化景點、不同的吃食,就算鄰近區還是可以同中求異。這全都是我們可以推展的方向、拼地方經濟的可能。
以吃食來說,日前公布新的58家米其林必比登推介(Bib Gourmand,平價美食)的店家全都在台北。經觀光局長表示,這是由(中央)交通部針對台北市的「觀光行銷」合作。Ingay向局長要求,希望跟中央爭取,儘速把 #臺南吃食之美 也讓更多人知道,行銷臺南、錢進臺南!
針對觀光局在工作報告提到的:「對『關子嶺』與『龜丹』二處地名LOGO品牌註冊,提供合法溫泉水源與品牌授權認證」的報告。Ingay則提醒這種「商標」的申請有不夠周全的問題(包含申請類別),如果針對「#周邊行銷高值化」的目的來說,也許該進行的是「#認證標章」的申請與推動。這部分日後會再跟經辦的科好好交流,希望能幫上忙。
另外,Ingay以魚頭君與蟋蟀君吉祥物為例,提醒觀光旅遊局在行銷地方時,真的要注意跟 #在地脈絡 的結合。而,社區或聚落、部落(如西拉雅各部落)在社區營造有成、農特產品有成的積累下,要發展在地旅行來帶動地方經濟,卻又受《#發展觀光條例》的規定限制(非旅行業者不得從事旅行業),屢遭檢舉受罰。Ingay向局長詢答,希望能與法制處與文化局(社區總體營造的主管單位),一起,在中央法規來不及修法之前,能研議一個讓觀光業者也能接受的 #解套 方式,來幫助地方觀光行銷。這個部分因為時間有限,也跟觀光局與法制、文化局約好,將再會後一起來找方法。
完整詢答影片:https://youtu.be/LkAcpquvme0
Youtube問政記錄頻道:https://tinyurl.com/ingay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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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 #觀光旅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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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標章
#發展觀光條例解套
#在地小旅行
旅行業從業人員查詢 在 新北創力坊 InnoSquare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小編們為了會議室問題,昨瘋狂爭論到九點,夜裡失眠之際,赫然發現一位小編仰之彌高的新創家,也在同步失眠murmur,爬文下才發現這可是篇把舊思維下制定與新時代潮流矛盾的法條,都逐一舉列好的作業文,這讓小編可以補交前次的殘缺作業...so 立馬轉post 呀!!
失眠中...好痛苦,因為很痛苦所以要來murmur
我不喜歡Uber,比起來,Brian Chesky說他自己是個感性的人,我似乎也是,所以我一直比較喜歡airbnb。
儘管如此,立法院迅速修正公路法78-1的效率讓我更反感,從這篇文章看起來,似乎沒有一個國家是用立法權在抵制Uber,除了台灣。
為了把一家新創公司(雖然估值超過許多上市櫃公司)趕出台灣,用非常效率方式修改法律,只是為了讓他無法繼續營運,那這樣說起來,說台灣政府不擁抱新創是言輕了,說是專制也不為過。
不違法是一個好公民的責任...是這樣嗎?
我們有很多其實應該要改變的規定,不管是在新創圈,或是在任何領域其實都是。我們有應該改變的法律、應該遵守卻沒有被遵守的法律、毫無意義的法律、完全不合理的法律。
我們有很多這種東西,但他們沒有幸運的像公路法一樣被眷顧。
律師倫理規範第12條第2項
律師不得以下列方式推展業務:
二、支付介紹人報酬。
為什麼?我不知道。
發展觀光條例第27條第1項第5款規定
提供旅遊諮詢服務必須取得旅行業資格。
為什麼。我不知道。
公司法第192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一定要三位董事
為什麼。我不知道。
銀行法第29條
非銀行不得辦理收受存款和匯兌業務。
但連集資買房出租都當成收受存款。幫忙去淘寶買個東西都被當成辦理匯兌業務。
為什麼。我不知道。
商標法和著作權法為什麼還沒有像專利法一樣除罪化?
臺北市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第13條規定
第 十三 條 美容美髮業之從業人員應遵守下列規定:
二 修面或美容時應戴口罩。
遇過戴口罩的請你舉手。
網路不能賣隱形眼鏡,不能賣酒。我至今都不明白原因為何?
連我們在提供判決書查詢時,都曾經被指為違反兒少法和家事事件審理法。
不違法,很簡單嗎?台灣有九千多部法律,超過18萬條法規,你確定你都確切地知道內容是什麼?
更重要的是,這個法律,解決了什麼問題?
我的刑法老師曾說過,不能解決問題的法律,沒有存在的必要。
這句話,我一直謹記在心。
然而太多的法律是關在會議室裡基於想像中訂定出來的。
最後,我不認為創新一定得要被擁抱,但捫心自問,台灣政府真的有擁抱創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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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參與新北市府和外媒的採訪,某位長官提到其實新北市府可以當創業的火車頭,外媒記者轉頭看向我,我訕訕的說,我們其實需要的不是什麼火車頭,而是一塊肥沃的土壤。
對Lawsnote來說,這塊土壤就是資料的開放API和判決書的資訊結構化。
司法院不給我們判決書檔案,天知道我們光在取得資料上就花了多少心力。
不好意思,失眠的我非常厭世。
旅行業從業人員查詢 在 導遊、領隊及從業人員資料? 1.Q:合法旅行社如何查詢?...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查詢 旅行社、導遊、領隊及從業人員資料? 1.Q:合法旅行社如何查詢? A:請至觀光局行政資訊系統(http://admin.taiwan.net.tw) 之「觀光相關產業」/旅行業/旅行業資料與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