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脂民膏要把關,花錢在政治偵防若成真,就是扼殺民主!
上周黨團強烈質疑,立法院花了1500萬元換裝全院監視器,把對著黨團辦公室拍攝的監視器從2支變4支,是要做政治偵防!孟楷更發現同樓層的黨主席江啟臣國會辦公室門口也有,根本針對性濃厚!立法院絕對有必要說清楚!
結果,上周得到是「裝一支拆一支」舊換新例行性更換的答案,今天在司法委員會專題報告馬上又被孟楷找到漏洞,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改口說「新設置數就高達46支監視器」!!!繼續追查的結果,發現平均各委員大樓的樓層都只有8支監視器,但國民黨江啟臣主席所在的樓層卻達30支之多!比起院長/副院長官邸還密集,這種明顯對在野黨的「特別待遇」,如何自圓其說!?
更不要說警政署與立法院出現說法不一致的情況,警政署說只有保六總隊可以監控立院畫面;但根據「國會安全監控系統汰換案-設備規範暨施工說明書」中,清楚寫到監控系統支援至少10個以上的副控點,來達到同步監看及操作。到底除了警政署,還有甚麼人(單位),也在悄悄監控著立法院?孟楷要求立法院一切都必須交代清楚!也絕對不容許民主再走回頭路!
新聞相關:
#聯合報 #udn
改口不是拆一裝一 立法院:監視器換裝新設46支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5418933?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NOWnews #今日新聞
監視器不只放國民黨團 藍委:江啟臣辦公室門口也有
https://www.nownews.com/news/5249924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萬的網紅hulan,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政治大學化南新村位於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一段65巷1至93號,興建於1960年代,曾住過多名政大教授,保留初期政大復校的教育文化記憶;建築群分為甲、乙兩區,住宅為二層樓加強紅色磚造雙拼建築,建物內部空間精簡,反映1960年代經建條件,而區間留設小公園,形成極富特色的鄰里景況。 不過,由於政大學院空間不...
施工說明書 在 陳雙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光復澎湖?幸福澎湖?】
🔍針對今日前縣長陳光復在個人粉絲專頁提及:「陳雙全承攬的昇恆昌飯店樓地板混凝土強度不足,被發現只好打掉重做,有無罔顧大眾安全?有沒偷工減料之嫌?」這些事是否交代一下💬
👉案發起於2016年,由億東營造負責營建的昇恆昌集團BOT工程,規模相當大,所需要的混凝土,也分別由4家廠商供應,當時因混凝土強度不足,測試未達標一案,當下立即探究原因並主動積極處理善後。
👉在2016年4月的工程檢討會中,建築師及結構技師希望做補強工程施做;當下我基於該案屬於公共使用建築,甚至顧及 #部分政客刻意作為日後不實的抹黑與炒作,最終堅持決定把有瑕疵的混凝土不計成本和代價,全部以人工進行拆除後,重新灌漿,以確保品質零缺點。經結構技師重新檢討及計算後,施工說明書確定,在2016年5月27日正式進場做拆除重灌;相關的損失即向億東營造表明,願負起全部責任。
👉爰此,因混泥土電腦控制系統發生故障導致調配比率出錯,後續工程為避免産生類似狀況,每次進場灌漿前,為確保工程品質,都加強進行水泥坍度的強度試體測驗,堅持維護公共工程品質,事後也勇於肩負所有相關責任,絕無如陳前縣長所指的偷工減料情事。
👉再者,整起工程案經陳前縣長勞心勞力,政風單位、檢調單位介入調查後,並無任何違法之虞;整起工程為確保品質,對於水泥塌度的強度試體測驗,更加嚴格控管,堅持對公共工程品質絕不馬虎。特此嚴正聲明,以正鄉親視聽✍️
施工說明書 在 快樂ㄟ志工-江瑞鴻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仁武區八卦里京中五街里民向服務處陳情~#對水利局將於京中五街設立區域污水分支管管線工程有疑慮。服務處於今7/25日邀集水利局,顧問公司,施工單位,陳情人等,及八卦里謝秋江里長,辦理現場說明,感謝相關單位詳細解說以釋民疑,陳情人經了解後也能接受此項公共政策。結論:1請於工䄇施工時儘量減少當地住民不便並做好安全防䕶。2,加印施工說明書放里長服務處供里民索閱。3施工前仍應請"土木技師工會至受影響之住戶做事前房屋結構鑑,以保障住戶權益。4.本項工程含括整個八卦里,請水利局訂定時間再辦理一次整里相關工程說明會。以上均感謝水利局回應全力配合。
施工說明書 在 hulan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政治大學化南新村位於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一段65巷1至93號,興建於1960年代,曾住過多名政大教授,保留初期政大復校的教育文化記憶;建築群分為甲、乙兩區,住宅為二層樓加強紅色磚造雙拼建築,建物內部空間精簡,反映1960年代經建條件,而區間留設小公園,形成極富特色的鄰里景況。
不過,由於政大學院空間不足,校方擬在化南新村興建法學院大樓,當地居民反對,向文化局提報文資,訴求全區保留,文資委員也多次前往會勘
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辦法
中華民國106年7月27日文化部文授資局綜字第10630079121號令訂定
第一條本辦法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聚落建築群之修復及再利用,應基於文化資產價值優先保存之原則,並保存主要紋理、原有建築式樣、風格與外在形貌或重要之開放空間、環境與景觀。
第三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應符合其聚落建築群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規範,優先保存聚落建築群原有生活形態與無形文化。
第四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包括下列標的:
一、聚落建築群之建築、構造物。
二、聚落建築群整體空間紋理。
三、聚落建築群保存再利用之必要公用設備、公共設施。
第五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其辦理事項如下:
一、修復或再利用計畫。
二、規劃設計。
三、施工。
四、監造。
五、工作紀錄。
六、其他相關事項。
第六條前條第一款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依據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保存強度分區、分級設定,擬定修復或再利用範圍及內容。
二、現況調查,包括擬修復或再利用範圍內建築物群之環境、景觀、結構、構造與設備、損壞狀況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調查。
三、文化資產價值與再利用適宜性之評估,原有建築形式工法之調查。
四、景觀維護方針、修復或再利用原則、方法之研擬。
五、必要之現況測繪或圖說。
六、修復或再利用所涉建築、土地、消防與其他相關法令之檢討及建議。
七、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四條所定因應計畫研擬之建議。
八、修景、環境設施整建整備、防災系統設施之設置建議。
九、修復或再利用實施期程及經費概估。
辦理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應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
第七條第五條第二款規劃設計,應依前條修復或再利用計畫為之;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必要調查之資料整理分析。
二、規劃及設計方案之研擬。
三、現況之測繪、圖說繪製及必要差異分析。
四、必要景觀與設施保存之設計。
五、必要之結構安全檢測及補強設計。
六、施工說明書之製作。
七、工程預算之編列。
八、依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建築法、消防法及其他相關法規適用之檢討。
九、依前條第一項第七款之建議研提之因應計畫。
辦理規劃設計,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
前項所定之開業建築師或相關技師,其參與執業之範圍,應依建築法、建築師法及技師法之規定辦理。
第八條第五條第三款施工,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原有構件、文物種類及數量之統計。
二、各項現況之清理、清點、核對及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之記載。
三、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
四、有關施工之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與設備商資格文件及名冊之備置。
五、修復構件之量測及彙整。
六、原用材料之保存、修復或更新及品質之管理。
七、原有文物、重要風貌、設備保護措施之執行。
八、施工中因重大之發現所為對業主之通報。
九、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將竣工書圖及因應計畫送土地使用、建築及消防主管機關建檔。
施工廠商於第五條第三款施工中,應置工地負責人,並依其他法令或契約規定置相關人員。
第九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之施工工地負責人,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一年以上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或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二、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前項修復或再利用工程經費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者,並應領有營造業法所定工地主任執業證。
工地負責人於施工期間,應確實到場執行業務。
第十條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內容中,其保存強度分級高者,原有建築與景觀形貌,應由具備傳統匠師資格者施作。
第十一條第五條第四款監造,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施工廠商辦理之原有構件及文物種類、數量統計之監督。
二、清理、清點、核對各項現況之督導,並查對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及其後續之建議。
三、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及設備廠商相關資格文件之查對。
四、對施工廠商執行修復構件量測成果之校驗。
五、施工廠商辦理原用材料保存、修復或更新與品質管理工作之督導及查驗。
六、施工廠商執行原有文物保護措施之監督。
七、施工廠商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之監督。
八、施工廠商現況施工中重大發現提報之查對及建議處理。
九、施工廠商依第八條第九款規定,辦理竣工書圖與因應計畫建檔之協助及督導。
第十二條第五條第五款工作紀錄,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修復或再利用範圍之建築物群之環境、景觀、構造與設備、損壞狀況施工前後修復狀況之紀錄。
二、參與施工人員與匠師施工過程、技術、流派紀錄及其資格文件。
三、採用科技工法之實驗、施工過程及檢測報告紀錄。
四、修復工程歷次會議紀錄、重要公文書、工程日誌、工程決算、驗收紀錄及其他必要文件之收列。
五、修復成果綜合檢討與建議。
第十三條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進行,應受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前項指導監督,主管機關得邀集機關、專家或學者召開工程諮詢或審查會議。
前項諮詢或審查會議,得為規劃設計之審查、協助審查廠商書件、指導修復工程進行、審查各項計畫書圖及其他必要之諮詢。
第十四條因應聚落建築群之特殊性或非屬聚落建築群整體性之修復或再利用者,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定後,其修復及再利用得依實際情形簡化,不受第五條至第十二條規定之限制。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施工說明書 在 【LayOut施工圖說繪製】19 LayOut施工圖說編列說明 - YouTube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SketchUpApp自學平台上架囉!https://sketchupapp.com/p/layout-documentation趕快來註冊上課,收看完整的內容吧!#SketchUp #LayOut #Workflow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