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若染疫,公司以對營運產生影響為由取消「年終獎金」的發放,可以這樣嗎?
-
Covid-19本土疫情嚴峻,是否能居家上班,以取代可能增加染疫風險的通勤上班,是近期所有上班族朋友都很關心的事情。為了降低感染,無論是中央或者地方政府,也都鼓勵企業公司行業可以用分流、居家或異地上班來降低感染風險。
-
但今天(5/26)卻傳出有中和某公司下令:「各位主管們:李總指示明天開始暫停遠距上班......若有任何員工感染,間接影響公司營運,將依相關損失懲處」、「如果有人感染病毒,今年年終獎金就要全面取消,理由是對公司營運產生影響」。該公司甚至在5/23公告「全面停止遠端上班」!
-
🔥既要求員工必須到公司上班,又要求員工中若有一人染疫,就全員取消年終獎金,這合理嗎?
-
#雇主要求員工通勤上下班若因此染疫可視為職災請領相關給付
-
勞動部勞保局於昨日(5/25)指出,若是雇主要求員工通勤上下班,而員工在通勤途中不慎染疫的話,經審查確實就可以視為#職災,並有資格請領#職災相關給付。因此,若上述公司員工於通勤上下班途中染疫的話,就可以自行舉證,請領職災相關給付。
-
#一人染疫是否可取消全員的年終獎金仍須視勞動契約與該公司內部的工作規則而訂
-
對辛苦工作一整年的上班族來說,年終獎金是最讓人最期待的事情。針對上述的案例,新北市勞工局的回應是,「由於年終獎金並非在勞基法的範圍裡,只能請員工和公司多溝通。 」
-
但事實上,依據目前的法規範,大家所拿到的報酬可分為 #經常性給予,以及 #恩惠性給予。前者屬於工資的一部分,是資方應該履行的條約義務,沒有不確定性;後者則是根據員工表現或業績好壞給予,並非工資的一部分,因而資方沒有一定要發放的義務。二者須依據資方與員工所簽訂的勞動契約來認定。
-
總而言之,經常性給予屬於工資範疇,除非資方與雇員之間有協調調整給付條件,否則資方不能片面更改給付標準。但若雙方所簽訂的勞動契約並未將年終獎金納入「經常性給予」的範疇,則該筆年終確實會不在勞基法規範中,無法強制要求資方必須給付。
-
在疫情嚴峻的此刻,既未採取分流上班,又強制要求員工必須全面停止遠端上班,則企業若未完備防疫措施,或員工因通勤而染疫,除了員工可請領職災相關給付外,即便依據勞動契約,該公司的年終獎金屬於恩惠性給予,公司也沒有道理因此取消所有人的年終獎金,畢竟企業也有其防疫責任,而強制全面通勤上下班就是讓員工曝露在更高的染疫風險中。
-
我們認為,公司本身還是應該遵守並做好疫情指揮中心要求的防疫規範,針對出勤、給薪與否,以及年終發給等問題,好好地和員工討論協商,集體共度難關,而不是單純地要求員工若染疫就要取消年終,這無論是對整體防疫工作,或維持勞資雙方的向心力、避免爭議等都沒有幫助。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28的網紅台北市議員徐弘庭,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都更中心肥高層、瘦基層 台北市議員徐弘庭揪副執行長一人狂領14個月獎金 台北市議員徐弘庭今(11)質詢市長柯文哲時指出,台北市超過30年的老舊建築高達11.5萬棟,但從柯文哲上任後,申請都市更新的案件數卻每況愈下;「財團法人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以下簡稱都更中心)多數主管及基層同仁...
新 北市 政府 年終獎金 在 浪跡旅攝 Well Kang To World/康康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新北耶誕城得獎
上個月,人生第一次去新北耶誕城,順手用手機幫乾女兒拍張照,不愧是我的乾女兒,怎麼拍怎麼好看,真的超級可愛😍
新北市政府正好舉辦耶誕城攝影大賽,便投了一張她在燈會中趴趴走的可愛照片,沒想到就中了 #府中特別獎 🎊🎊🎊
除了獎狀,還有1000元統一禮券,無框畫還展在新北市政府兩週
沒想到用手機賺到年終獎金,可以幫乾女兒加菜了🍼🍼🍼
新 北市 政府 年終獎金 在 陳氏夫妻有心杰-旅遊x親子x生活v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跨年快樂 #新年快樂 #琉璃netflix今日上線
今年2020真的非常不一樣,不知不覺就過完一年
我今天還一直回想1月的時候我們在幹嘛……
我還記得去年11月爆發,後來慢慢到1~2月大家才開始重視事態的嚴重性,我兩個妹妹還去北京及轉機到休士頓,沒想到一落地北京機場就關閉,還有人被關在籠子裡帶出去,後來順利去休士頓也沒待滿旅遊天數就因為台灣要鎖國,班機要停飛,趕快買了兩張貴桑桑的單程機票回國。
這短短消息公布三天,我媽非常焦慮,我妹妹們也不停刷官網購票。後來幾個月,台灣在防疫上做的很好,漸漸變成報復性旅遊,大家在緊繃狀態中找尋放鬆,但國內政府似乎對境外人士越來越寬鬆,演變成現在國內有突變的病毒跟一例本土的廣達案例。
這次台北跨年活動沒有取消,真心覺得柯P非常狂,我雖然不會去跨年,但覺得能在家一樣觀看節目一樣很開心,我也相信北市府的防備是有齊全的。就像柯P說的,這是祈福活動,不是單純的娛樂,希望2021,不要再動盪不安了。
最後,本周的重頭戲不是在跨年,也不是煙火上,而是我們蓁Q的2歲生日趴踢啦🎉🎉🎉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還有♥️琉璃這部戲今天在netflix上線啦🎊🎊👏👏👏👏👏
還沒看得人快去看吧!!!大大推薦!!!
刷起來~~🤣🤣🤣
#希望大家今年沒完成的願望明年可以達成
#希望大家都能有年終獎金
#身體健康平安快樂
新 北市 政府 年終獎金 在 台北市議員徐弘庭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都更中心肥高層、瘦基層
台北市議員徐弘庭揪副執行長一人狂領14個月獎金
台北市議員徐弘庭今(11)質詢市長柯文哲時指出,台北市超過30年的老舊建築高達11.5萬棟,但從柯文哲上任後,申請都市更新的案件數卻每況愈下;「財團法人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以下簡稱都更中心)多數主管及基層同仁每年獎金平均約2至3個月,但副執行長洪志生竟一枝獨秀,一人狂領14個月獎金,金額高達約156萬。徐弘庭質疑,在標榜嚴格管理的柯文哲市府,出現這麼嚴重的貪瀆及局處首長嚴重失職的案件,柯文哲要不是一個知情不報的壞蛋,就是一個毫不知情的笨蛋。
根據資料,柯文哲上任後,都更中心預算年年增加,109年度總預算2億,人事費用不包括董事長及執行長薪資即高達7400萬(目前員額60人,預計70人),佔37%,相較於中央住都中心年度總預算12億,81人,包括董事長及執行長薪資,預算卻僅約6400萬,僅佔5.3%。徐弘庭實際調閱都更中心人員薪資所得,竟驚人發現副執行長洪志生的績效獎金如坐直升機,從105年9萬,到106年飆至66.6萬,107年再飆升至111萬,108年則133.2萬,加上年終獎金及專案獎金,洪志生106年獎金7.7個月、107年獎金11.5個月,至108年竟高達14個月。相較於辛苦的其他主管及基層員工平均獎金約2.5至3個月,徐弘庭認為「肥高層、瘦基層」,感到相當不捨與不值,更覺得匪夷所思,難道市府都更推動只靠洪志生一人嗎?才有如此驚人的績效。
都更中心人員薪資所得包括薪資、績效獎金、年終獎金、專案獎金及專案加給。徐弘庭分析,洪志生的薪資曾在106年調漲20%變成1,296,000元,月薪為10.8萬,至107年再調漲3.6%變成1,332,000元,月薪為11萬,而根據都更中心「員工職等職稱及薪資和定參考表」,副執行長薪資由執行長提出建議報請董事長同意,請問當時的執行長與董事長為何會大幅調整洪志生薪資?
專案獎金部分,依據專案獎金發給實施辦法,由人事單位及主管初審,副執行長、執行長提權值調整,直接參與案件限額13萬元、間接參與案限額6.5萬元,為定額獎金。至於績效獎金的部分,根據都發局書面回覆質詢,都更中心的業務績效評估,由都市更新處每年2月、8月召開績效評估會議訂定,而獎金則依據都更中心人員服務績效考核要點,相關獎金基數是由執行長核定。
徐弘庭質疑,都更推動應該是都更中心及都更處全員辛苦的成果,為何獨厚洪志生一人?更何況,都更申請狀況每況愈下,為何洪志生一人獎金年年攀升創新高,獨領14個月?台北市投資事業及基金會108年年終獎金,最高不過4.4個月,經濟部所屬事業經營績效獎金實施要點直接訂定考績及績效獎金以不超過4.4個月為限,究竟為什麼洪志生一人可領14個月獎金?徐弘庭質疑,同意洪志生薪資及績效獎金的董事長是副市長、建議薪資及績效獎金的執行長是都發局長、績效評估會議則由市府都更處召開,都更中心的監察人是政風處處長及法務局局長,在柯文哲所領導的市政府竟然發生如此荒謬的事件,徐弘庭要求柯文哲不能用一句「人已經跑了」就讓整件事情輕輕放下,應該立即移送法辦、監察院調查,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ZgGSJcMRbfs/hqdefault.jpg)
新 北市 政府 年終獎金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公視新聞網 http://news.pts.org.tw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http://pnn.pts.org.tw
PNN 粉絲專頁 http://www.facebook.com/pnnpts.fanpage
PNN Youtube頻道 http://www.youtube.com/user/PNNPTS
PNN Justin.tv頻道 http://zh-tw.justin.tv/pnnpts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DQNx6iX9z5M/hqdefault.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