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04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入學國民小學鑑定及安置自即日起受理報名》
為協助身心障礙學生入學國小後能順利適應校園生活、學習及接受適切之特教服務,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104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入國民小學鑑定及安置作業」,採兩階段報名方式:第一階段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4年1月16日,請有需求之家長於上午9時至下午4時,就近向本市各12行政區承辦國小報名;第二階段報名時間自104年1月19日至104年1月30日,請於上午9時至下午4時至本市雙園國小西區特教資源中心報名。(鑑定安置期程表詳如表一,各行政區承辦國小一覽表詳如表二)。
凡設籍臺北市(非寄居身分並有居住事實),年滿六足歲之身心障礙學齡兒童(民國98年9月1日前出生)均可報名,請家長攜帶兒童戶口名簿正影本、兒童有效之身心障礙證明文件正影本(如:身心障礙證明(手冊)、6個月內區域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一年內早療評估醫院評估報告書。另聽障生請附6個月內醫院評估聽力圖、視障生請附6個月內醫院視力診斷證明。)等文件前往報名。
受理報名後將依兒童身心障礙程度及現況能力,經專業評估後,予以適性安置普通班接受分散式資源班特教服務、集中式特教班或特殊教育學校國小部。鑑定及安置結果將於104年4月30日前通知家長,被安置學童須於7月至各安置入學學校辦理報到(以新生實際報到日為準)。
欲知詳情或有任何疑問可電洽臺北市西區特教資源中心,電話02-2308-6378轉207、303,或教育局特教科,電話1999轉6346、6347。亦可逕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網頁(網址:http://www.edunet.taipei.gov.tw/)「鑑定與安置」項次下載「臺北市104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入學國民小學鑑定及安置工作計畫」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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