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汪志冰研究室新聞稿
2015.10.20
<北市建物77棟外牆磁磚有潛在剝落危險,3800棟急需勘驗!>
過去三年台北市因建築物外牆剝落已經導致1死6傷,目前已經勘驗認定隨時可能脫落打傷路人卻尚未改善的列管建築物有77棟,還有3800棟急需勘驗診斷,但針對建築物外牆的診斷、控管、修繕與裁罰,建管處一直拿不出完整配套,甚至所提出的「台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還因缺乏可行性而遭市議會法規會擱置,市民行的安全暴露於潛在危險之中,然而危險建物的「勘驗診斷」牛步化,每年經政府完成「修繕補助」的卻又寥寥可數。汪志冰議員認為,柯P政府向來標榜安全是其施政重點,故應加強宣導,增加誘因,並比照「公開犯罪熱點」作法,公開外牆剝落風險建物的地點。
汪志冰議員說,77棟列管建築物中,屋齡30年以上有61棟,佔80%,屬於「外牆面飾有明顯裂縫、變型、混凝土塊剝落或鋼筋裸露鏽蝕…有潛在危險,建議限期施作臨時安全防護設施」,的最嚴重等級,另有3800棟被評估為急需外牆診斷。然而今年首度編列的外牆診斷補助,總計2000萬,每棟補助經費2萬到4萬元,一年只能補助600棟,佔目前有需要的3800棟不足16%,如此牛步,完成全部的診斷,還要6年多!汪志冰議員痛批,政府為德不卒,建管處對外牆剝落的問題太過掉以輕心 ! 台北市近三年每年都發生兩件外牆剝落砸到行人的案件,共造成1死6傷,6年豈不還要發生12件 ? 而大台北地區平均每年發生170次地震、4次颱風過境,都增加這些建築物對行人的風險 !柯P市長對於大巨蛋的安全嚴格把關,令人敬佩,但如何解決小市民每天走在路上隨時都要當「抬頭族」深怕被外牆剝落物砸到的恐懼,市府從市長到相關單位責無旁貸!
汪志冰議員痛批,建管處的草案根本錯得離譜,難怪被擱置 !檢視這次「台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的修正草案裡,對於經診斷外牆有危險的建物,若業主不改善,「有管委會者罰1千到5千元,無管委會則依建築法罰6萬至30萬」,但通常無管委會者,多為小規模老舊公寓,處境較為弱勢且屋齡老舊,現實上難以組成管委會,罰則太重只會造成所有權人逃避勘驗,反增風險。「診斷勘驗」的目的應該是「盡快修繕」而非「開罰」!再者,修正案增訂「屋齡15年以上或建物三層樓以上且外牆為石材的風險建物,應定期委託專業檢查機構或人員辦理外牆案全診斷檢查及申報」,但去年修法通過公告施行的「台北市建築物外牆飾面剝落申請修繕及補助費用作業要點」中,只要屋齡10年以上就可申請修繕補助,可見建管處認為屋齡10以上的建築物就有外牆可能剝落而應修繕的需求,但只要求15年以上才需診斷、申報,分明是本末倒置 !尤有甚者,103年用二備金編了3000萬修繕補助金,實際只補助了95件,共補助340萬,104年更少,只有24件,共補助84萬,說穿了就是宣導不足、成效不彰!
汪志冰議員建議,修法時應將「勘驗診斷補助」與「修繕補助」雙管齊下,一併考量,讓經診斷為「有危險建築物」者,直接銜接到修繕補助,而不是銜接到開罰,同時加強修繕補助的宣導,讓政府美意得以落實。另外增編公務預算,縮短3800件勘驗完成的時程,且將「勘驗補助」的屋齡從15年降到與「修繕補助」同為10年較為合理,最後應比照「犯罪熱點公告」,公開這些潛在風險的建築物地點,讓台北市民有足夠資訊可以避免公共危險,以免下一次傷害發生 !
新北市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費用 在 張金鶚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最近聯合報大樓磁磚掉落發生不幸的意外事件,令人擔心行人安全,特撰文提出「老屋健檢」應強制立法構想,希望政府重視,以避免意外再度發生。受限於報紙篇幅,原投稿標題及文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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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屋強制健檢立法 以防磁磚掉落意外
張金鶚(政大地政系特聘教授)
最近聯合報大樓因磁磚掉落,不幸砸死傷人的意外事件,令人遺憾。事實上,類似意外事件,過去頻傳,只是沒有發生死亡,未引起社會重視。根據台北市建管單位估計,類似潛在危險案例有上千件,如此對都市行人安全是莫大威脅,擔心隨時有飛來橫禍,我們不能以不幸意外看待此次事件,而是要有全盤的法律規範。
記得在前年四月我剛上任副市長時,與當時的內政部長李鴻源共同參加一場台北盆地斷層帶遇到地震將如何因應的座談會。當時我即提出「老屋健檢」的構想以為因應,並事前獲得郝市長的全力支持,答應動用第二預備金,給予免費健檢的試辦計畫。此計畫目的除為建立老舊房屋居住安全檢查制度雛形外,也希望能促進都更新整合意願、保障房屋租賃及買賣公平交易、加強物業管理功能、以及鼓勵建商提供健檢售後服務等。
當時老屋健檢計畫的發想主要來自當汽車老舊到達一定車齡時,因涉及自身行車及公共安全,必須要經過安全檢查才能開車上路,甚至在國外舊車買賣,也必須提供汽車健檢記錄,才會交易,如此可確保汽車行車安全。同樣地,房屋老舊和汽車老舊類似,也會涉及自身居住及公共環境的安全,尤其台灣地震頻繁,早期建築法令安全標準要求較低,更必須要有定期安全檢查,才可以確保居住安全。
台北市首創的老屋健檢計畫,從前年試辦至去年底共健檢470楝老舊房屋,健檢內容包括:房屋結構、防火、避難、設備、外牆飾面及附掛物等安全項目,健檢資訊僅提供房屋所有權人參考,不對外公開。另外,建管處也進行了健檢後的意見調查,結果有近九成住戶對此計畫實施認為滿意,且有近半以上住戶因健檢結果將規劃進行修繕維護、近一成住戶將提出老屋拉皮的整建維護及都市更新申請計畫。可以明顯看到此試辦計畫的成效良好,市府也因此在去年正式編列預算執行。在此同時,建管處也制定了老屋健檢自治條例草案,要求老舊房屋到達一定屋齡,必須強制進行健檢,而非目前的鼓勵免費健檢。由於此法案提出時間緊迫,送進議會尚無法充分溝通,未能排入議程審議,未能通過,非常可惜。
這次磁磚掉落發生意外,僅是冰山一角,台北市三十年以上老舊建物佔了一半以上,隨時可能再次發生類似問題,國人的居住安全以及老舊建築物公共安全意外不容忽視,政府應積極面對因應。這不應只是地方政府的責任,更是中央政府,內政部營建署應該負起的責任,建議中央參考台北市自治條例草案,進一步通盤檢討立法。老舊建築物,屋齡達成一定時間,必須強制進行健檢,以確保建物安全。例如:屋齡超過二十年,規定每隔五年健檢,超過三十年,每隔三年健檢,超過四十年,每年要健檢。政府也可訂定獎勵措施,住戶每次健檢的費用(台北市經驗,社區二十一戶至二百戶健檢費用只要二萬一千元)得以列在隔年的房屋維護成本,作為房屋稅的抵扣項目,以增加誘因。當然此立法也必須要有懲罰機制,健檢不合格的老舊建築,要求限期改善,屆時未改善應給予連續罰款,直到改善為止。
老屋健檢就如同我們上年紀者定期要作健康檢查一般,事前的診斷預防,勝於事後的意外補救。而老屋健檢更重於個人的健檢,因老屋還涉及公共安全的外部性問題,此立法強制健檢,絕對有其正當性。更何況此老屋健檢的費用不多,台北市也已有實際經驗可供參考,其效益除公共安全的確保外,還能增加個人的居住安全,以及促進都市更新等多重效益,此立法應會受到全民支持,企盼政府及立法部門儘速共同促成。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318000862-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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