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詩雁 高雄鳳山立委候選人
《立委選戰點將錄:秦詩雁繼承父親衣鉢參選處女秀獻給鳳山》
2019.12.01 新頭殼newtalk /孫家銘
代表親民黨出征高雄市立委第七選區(鳳山)的秦詩雁,是政壇新人,但提到她的父親,已故親民黨秘書長秦金生,可就是大家耳熟能詳的人物,也是親民黨主席宋楚瑜一路以來最得力的助手。投身政治原本不在秦詩雁的人生規劃之中,甚至過去父親也刻意不讓她從政,但是「來得早不如來得巧」,她覺得當前藍綠兩黨都讓人民失望,正是投入政治之路的成熟時機。
秦詩雁是親民黨布局明年1月區域立委盤第一位曝光的人選,由她來打頭陣,可見宋楚瑜對她的器重,也肩負親民黨在南部重新深耕,延續中生代服務精神的重責大任。
1972年出生,出身鳳山眷村第三代的秦詩雁,雖然從小大部分時間都跟著父親在北部生活,甚至親民黨原本也是規劃她在秦金生曾當過黨部主委的新竹參選,但因秦金生在鳳山有許多故舊及好友希望她回南部繼承父親衣鉢,最後她決定回應長輩的呼喚,將參選處女秀獻給鳳山。
其實,秦詩雁會選擇這一個選區,除了考量地緣關係,鳳山是陸軍大本營,不但陸軍官校在這裡,也是外省族群、軍眷的大票倉,也因為綠營在鳳山選區無法整合,除了民進黨現任立委許智傑,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惠敏也跳出來,讓親民黨覺得有發揮空間。
參選立委前,秦詩雁的頭銜是台灣新銳設計師,自己也經營公司,但她和政治圈並非完全絕緣,與藍綠兩黨的女性政治人物有不錯的私交,而且清一色是美女議員。2015年3月她推出個人女裝品牌SHYYEN處女秀,邀請政界、藝界美女一起走台,其中就包括國民黨的王欣儀及民進黨的簡舒培、高嘉瑜等台北市議員,與去年爭取高雄市議員連任高票落選的現任華旅網際旅行社董事長周玲妏也是姊妹淘。
在選戰中打出「雁子」的稱號,秦詩雁宣告參選是為南台灣捎來喜訊,要務實幫鳳山鄉親解決問題,絕非靠口號「能混就混」。二000年就加入親民黨,雖然父親長期參與政治,但自己在政治上一直是張白紙,這次實在是對藍綠兩大黨荒腔走板的演出看不下去,激發出她的使命感,希望能以清新的形象為人民做事。
她首創的「鳳山宮廟藝術廊道」政見,預計結合鳳山特有的宮廟文化傳統藝術,並透過整體廊帶的規劃,串接起大東藝術中心及衛武營周邊區域一同協作發展,讓鳳山的宮廟文化以新的方式來發揚光大,成為全台獨一無二的「宮廟藝術廊道」,刺激本地與國際遊客前來鳳山觀光消費,活絡地方文創、讓鳳山城區再生。
她認為,鳳山有極大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潛力,但在發展文創的同時,不必然要拋棄傳承已久的宮廟文化藝術,應該讓兩者可以結合重生,轉變為鳳山特有的文化特色,讓世界看見鳳山。
其他主要的政見還包括大力補助公私立幼兒園,尤其要多設公立幼兒園減輕庶民家長的負擔;提高空污稅及燃煤稅,透過重稅強制燃煤電廠降載減排,改善對空氣的為害;長期照護方面,將老人活動中心閒置空間規劃轉型為社區長照中心,充分活化成為長輩安養晚年的場所。
新北地方法院拋棄繼承 在 中間力量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秦詩雁 高雄鳳山立委候選人
《立委選戰點將錄:秦詩雁繼承父親衣鉢參選處女秀獻給鳳山》
2019.12.01 新頭殼newtalk /孫家銘
代表親民黨出征高雄市立委第七選區(鳳山)的秦詩雁,是政壇新人,但提到她的父親,已故親民黨秘書長秦金生,可就是大家耳熟能詳的人物,也是親民黨主席宋楚瑜一路以來最得力的助手。投身政治原本不在秦詩雁的人生規劃之中,甚至過去父親也刻意不讓她從政,但是「來得早不如來得巧」,她覺得當前藍綠兩黨都讓人民失望,正是投入政治之路的成熟時機。
秦詩雁是親民黨布局明年1月區域立委盤第一位曝光的人選,由她來打頭陣,可見宋楚瑜對她的器重,也肩負親民黨在南部重新深耕,延續中生代服務精神的重責大任。
1972年出生,出身鳳山眷村第三代的秦詩雁,雖然從小大部分時間都跟著父親在北部生活,甚至親民黨原本也是規劃她在秦金生曾當過黨部主委的新竹參選,但因秦金生在鳳山有許多故舊及好友希望她回南部繼承父親衣鉢,最後她決定回應長輩的呼喚,將參選處女秀獻給鳳山。
其實,秦詩雁會選擇這一個選區,除了考量地緣關係,鳳山是陸軍大本營,不但陸軍官校在這裡,也是外省族群、軍眷的大票倉,也因為綠營在鳳山選區無法整合,除了民進黨現任立委許智傑,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惠敏也跳出來,讓親民黨覺得有發揮空間。
參選立委前,秦詩雁的頭銜是台灣新銳設計師,自己也經營公司,但她和政治圈並非完全絕緣,與藍綠兩黨的女性政治人物有不錯的私交,而且清一色是美女議員。2015年3月她推出個人女裝品牌SHYYEN處女秀,邀請政界、藝界美女一起走台,其中就包括國民黨的王欣儀及民進黨的簡舒培、高嘉瑜等台北市議員,與去年爭取高雄市議員連任高票落選的現任華旅網際旅行社董事長周玲妏也是姊妹淘。
在選戰中打出「雁子」的稱號,秦詩雁宣告參選是為南台灣捎來喜訊,要務實幫鳳山鄉親解決問題,絕非靠口號「能混就混」。二000年就加入親民黨,雖然父親長期參與政治,但自己在政治上一直是張白紙,這次實在是對藍綠兩大黨荒腔走板的演出看不下去,激發出她的使命感,希望能以清新的形象為人民做事。
她首創的「鳳山宮廟藝術廊道」政見,預計結合鳳山特有的宮廟文化傳統藝術,並透過整體廊帶的規劃,串接起大東藝術中心及衛武營周邊區域一同協作發展,讓鳳山的宮廟文化以新的方式來發揚光大,成為全台獨一無二的「宮廟藝術廊道」,刺激本地與國際遊客前來鳳山觀光消費,活絡地方文創、讓鳳山城區再生。
她認為,鳳山有極大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潛力,但在發展文創的同時,不必然要拋棄傳承已久的宮廟文化藝術,應該讓兩者可以結合重生,轉變為鳳山特有的文化特色,讓世界看見鳳山。
其他主要的政見還包括大力補助公私立幼兒園,尤其要多設公立幼兒園減輕庶民家長的負擔;提高空污稅及燃煤稅,透過重稅強制燃煤電廠降載減排,改善對空氣的為害;長期照護方面,將老人活動中心閒置空間規劃轉型為社區長照中心,充分活化成為長輩安養晚年的場所。
新北地方法院拋棄繼承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好心給雷親!(一個被財政部坑殺的律師的故事!)>
每隔一陣子k都會收到財政部國稅局或法院轉來的函文,
詢問是否願意擔任某某某的遺產管理人?
還附上回函,
不過,k看一看都是直接回絕~
其實這種案件都是做公益,
就是每年都有一堆人死掉,但繼承人都拋棄繼承的,
那他們的遺產就需要指定一個遺產管理人來作一個整理,
財政部或國稅局自己人手不夠,
都會希望律師或會計師協助,分攤一點工作份量,
那為什麼k的態度是這樣子,難道k不是熱心公益的律師嗎?
(k的os:我本來就不是阿!)
要說為什麼,容我講一個小故事,
台中有一個張姓男子在96年1月29日死亡,
他有9位遺產繼承人,在他死後,通通拋棄繼承。
後來,財政部台灣省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查到他有漏稅,
將案子提到台中地方法院,
法院隨即於 97年8月2日指派一位黃律師
做為張姓男子的遺產管理人。
黃律師接下案子之後,依照程序,開始登報進行公示催告,
要求債權人在規定期限內申報,也發函通知國稅局。
整個過程,他還先墊了新台幣3000多元。
一直到97年的12月底,一切都很順利。
另外根據黃律師查到的資料,
張姓男子名下都沒有財產了,只剩下四個帳戶,
加起來,總共是新台幣926元!
本來以為可以結案的案子,
到了99年4月23日,卻來個大逆轉。
國稅局突然說查到
張姓男子在生前(關鍵字:生前)曾經匯了二筆錢到國外,
一筆是4082萬元,另一筆是981萬元;
遂於99年10月28日發了一個裁罰書給黃律師,
1.受裁罰人:黃律師
2.裁罰金額:5521萬8988元
如果加上漏稅數額,
漏報稅額5521萬8988元+罰鍰5521萬8988元,
零頭不算,等於112,000,000元!
3.裁罰理由:
「受處分人未依規定辦理被繼承人張某某君遺產稅申報,
處罰鍰新台幣5521萬8988元!」
這真的是天上掉下來的一塊屎(而且體積還不小),
黃律師當然不服氣,
第一個,張姓男子生前匯款到海外,黃律師還沒接這個案子,
干他屁事?
第二個,是你們國稅局人手不足,才請法院轉介遺產管理人的,
黃律師好心幫忙,你們卻是這樣回報他?
第三個,律師不具備公權力,國稅局才有能力查到這些資料,
委辦時國稅局都沒發現上開兩筆匯款了,怎能怪黃律師?
黃律師向國稅局函調相關卷宗,
國稅局說這個是機密,不給,
後來這個事情鬧到立委律師公會監察院都介入,
立委曾質問財政部官員,
人家律師是公益幫忙,怎麼可以裁罰他?
財政部官員的解釋竟然是
「不罰的話,我們怕他會跟繼承人勾串!」
(黃律師本來就不認識張姓男子,
張姓男子生前移轉五千多萬出去,干他屁事?)
結果黃律師就因此平白背上一個一億多的債務,並被限制出境!
現在有沒有解套?不知道,
不過k知道的是,
從此以後,由北到南,沒有一個律師願意再出手幫忙了!
(財政部應該指派自己的科員官員去擔任遺產管理人,
這樣最不會跟繼承人勾結了!)
結語:
有一個寓言故事叫做農夫與狼,
就是一隻狼被獵人追殺,
農夫好心將它放到布袋裡,
並幫忙掩護,
結果危機度過後,狼還想吃了農夫~
在上面這個事情裡,
財政部就是一隻大野狼,
而我們知道大野狼是不能輕信的!
相關法律:
稅捐稽徵法第14條:
納稅義務人死亡,遺有財產者,其依法應繳納之稅捐,
應由遺囑執行人、繼承人、受遺贈人或遺產管理人,
依法按稅捐受清償之順序,繳清稅捐後,
始得分割遺產或交付遺贈。
遺囑執行人、繼承人、受遺贈人或遺產管理人,
違反前項規定者,應就未清繳之稅捐,負繳納義務。
新北地方法院拋棄繼承 在 新北地方法院公證人詹孟龍事務所 - Facebook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請問若有債務的繼承人辦理了拋棄繼承,被繼承人也立遺屬指明不分給這位繼承人任何遺產,債權人可以訴請債務人的特留分來還債嗎? 法院可以撤銷這位繼承人的拋棄行為嗎?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