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鬼的形象也是在歷史上不斷變遷的!
-------------------------
到了19世紀,人們開始大體認為鬼魂是抽象的——偶爾出現、虛無縹緲、來去匆匆。在狄更斯1843年出版的《聖誕頌歌》(A Christmas Carol)中,馬利(Marley)的鬼魂來到斯克魯奇(Scrooge)面前,而斯克魯奇能夠「看穿」那個透明的軀體。這說明鬼魂顯靈的方式——如何被看到與記憶——發生了轉變。
在《自我的幽靈》(Spectres of the Self)一書中,文化史學者沙恩·麥克里斯廷(Shane McCorristine)指出這種演變有兩個原因。首先是由科學的新進步帶來的對超自然現象的質疑。「幻覺」的概念越來越多地被用來解釋看到幽靈之類的經歷。伴隨着見到鬼魂成為一種心理現象,它也開始成為一種病理現象。1848年,持懷疑態度的英國作家查爾斯·奧利爾(Charles Ollier)道出了許多人的心聲。他寫道,「任何覺得自己見過鬼魂的人,都可以將這種幻象當成他的身體健康失常的表徵。」因此,麥克里斯廷寫道,鬼魂「從外在、客觀且由神學構造的世界」逐漸遷移到「個人體驗的內在、主觀且與心理密切相關的世界」。
另一個原因是新技術的發展,包括19世紀頭一二十年攝影技術的進步。不顧科學帶來的顯著威脅而希望繼續相信超自然現象的那些人認為,幻覺的概念反而是死者顯靈的一種科學證據。19世紀60年代,「幽靈攝影」貢獻了活人與死去的親屬共存的驚人畫面,但卻是利用雙重曝光等把戲炮製出的飄渺的輪廓與活生生的人相伴的景象。其透明的樣子表明死者已逝——毫無疑問,是技術讓某些攝影師得以偽造鬼魂。
(以上引用網頁原文)
http://cn.nytimes.com/opinion/20141031/c31luhrmann/zh-hant/
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