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獎條例已三讀通過,#奕華挺本土藝術家💪
#交易分離課稅可帶動藝文產業👏
#吸引國際大型拍賣公司與專業人才來台交易👋
#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 #文獎條例)修法於4月30日三讀通過,對藝文界而言應是前進一大步👏✨全球文化藝術之內涵、定義與範疇早已改變,我國法令卻未與時俱進,不符實際藝文發展需求,所以這次終於大幅修正。奕華在過程中提出與支持的主要主張如下:
✅修正為交易所得採分離課稅,稅率降至按成交價額之6%為所得額,依20%稅率扣取稅款(即實質稅率1.2%):
未來藝術品交易改採分離課稅,讓收藏家和藝術家願意把藝術品留在台灣交易,藉此活絡藝術交易市場;並希望吸引國際大型拍賣公司與專業人才來台,帶動相關和周邊產業發展。
✅為扶植本土藝術家,書畫家和版畫家執行業務標準研議比照工藝師:
除了吸引國際大型拍賣公司來台外,奕華提出附帶決議,更希望政府扶植並落實保障本土文化藝術家權益。現行書畫家、版畫家之藝術作品的成本僅算3成,經奕華爭取,要求文化部和財政部研議將書畫家、版畫家比照工藝師,將藝術創作品成本列為7成,讓本土藝術品課稅稅基變少,收入增加。
✅維護藝文工作者勞動權益
保障藝文工作者勞動權益,特別訂定「 #藝文工作者勞動權益專章」,從勞保、社會保險、職災保險乃至於急難救助皆完整且明確入法。
勞工擁有的勞動權益,藝術從業人員亦同樣享有、比照辦理。
✅ 公有建築、重大公共建設,除特殊事由外,需有造價1%作為美學環境費用或繳納藝術代金:
原行政院版本是公有建築、公共建設都免除1%。奕華主張政府不能免除環境美學責任,而應利用公共建設,帶頭提升全國美學環境或繳納藝術代金。
✅ 租稅減免獎助項目訂有10年期限或檢討延長:
「藝術品拍賣所得改採分離課稅」有效期限為10年、「藝文場所免徵地價稅、房屋稅」有效期限為5年,每兩年財政部、文化部必須給立法院檢討報告,以便在期限前半年決定落日或延長。
奕華希望透過本次文獎條例修法,在兼顧藝術產業發展和租稅公平的前提下,持續相挺本土藝術家創作能量,並能活絡台灣藝術市場,讓台灣有機會重回亞洲藝術品交易市場龍頭!🏆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職災保險法日前三讀通過,讓勞工權益多了一層保障,不過立委認為,國內仍有「勞動五缺」需要解決,尤其非典型工作者在台灣逐漸增加,政府應給予相關保障,而攸關保障藝術工作者權益的「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草案,今天國民黨團原本拒絕出席協商,經過民進黨團溝通後,藍營答應週四協商文獎條例。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
文獎條例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 #三讀通過
#新增完整章節 #保障藝文工作者勞動權益
在勞動者中,藝文工作者比較特別。
不一定有固定的雇主、工時、工作地點,勞務的創作性質、接案的工作形式,都使得勞動權益很容易就被忽略。
昨天,在勞動節前夕,我們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了《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修正草案。
本次修法新增了「全新完整章節」,明文保障 #藝文工作者的勞動權益。分成三大類別,一一跟大家報告:
✅社會保險
-藝文事業要保障藝文工作者勞動權益;
-中央政府應輔導藝文工作者 #加入勞工相關保險;
-公部門進行藝文採購時,須確保勞務提供者有 #職業災害保險 或 #商業保險。
✅急難救助
-當藝文工作者發生 #緊急危難 #災害 #重大變故 時,政府必須給予協助。
✅智慧財產權
-政府必須制定 #指導原則 #提供諮詢,保障藝文工作者權益;
-公部門進行 #藝文採購 時,必須保障藝文工作的 #智慧財產權。
這個修法草案從去年下半年開始審查,剛好發生知名廣播主持人 馬世芳 帶起的 #乙方運動。
當時我很快找原基會、原廣台協調,不應讓藝文工作者接政府標案時(也就是乙方),必須要放棄 #智慧財產權 與 #著作人格權。
最後成功協調原基會、原廣台承諾,未來節目契約著作權以「共有共享」為原則。
不會再出現如:著作完成後著作財產權讓與甲方、乙方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等文字。
這一件事,表面上是公部門藝文採購的 #個案,但實際上是目前實務現場的 #通案。
因此,當時在審查文獎條例時,我針對行政院版本第14條規範公部門進行藝文補助、委託、採購時,「應保障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之智慧財產權」的條文提出附帶決議。要求文化部:
1️⃣加強落實藝文採購相關規範,增進承辦人員與創作者知能。
2️⃣強化推廣文化藝術作業採購專區網站與諮詢專線。
3️⃣建立申訴專線,讓創作者得以就不公平權利規範或契約即時求助。
以上要求,文獎條例還沒通過時,文化部已經在規劃如何執行。
昨天,文獎條例三讀通過了,我會持續監督文化部 #必須落實,將立意良好法律精神,如實傳遞給公部門的一線同仁;也增強創作者自我保護知能。
如果大家有任何意見,或有公部門採購案仍在傷害藝文工作者權益的事,也歡迎留言讓我知道!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文獎條例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藝文工作者
#兼顧理想與生活
#文獎通過勞動專章
#強化藝文工作保障
昨天非常高興,《文化藝創獎助條例》在文化藝術工作者、倡議團體、工會、行政機關,以及不分黨派的努力之下,順利三讀通過!
距離上次文獎條例修法,其實已經是快 20 年前的事情,這些年來,我們的文化藝術工作者,秉持著熱情與愛,將自己的生命投入文化藝術的創作中。
但是,整體藝文產業環境,以及藝文工作者的勞動條件,卻並不那麼友善,甚至是對藝文創作的嚴峻挑戰。
前一陣子發生的 #劇場工作者猝逝,或者是 #音樂工作者與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的合約爭議,以及在近日傳出 #CCC創作集編輯部解散 的事件,都在在凸顯了這個問題。
終於,在這次文獎條例大修的過程中,我們通過了藝文工作者 #權益保障專章,除了新增著作權益和承攬委任契約指導原則外,時代力量也提案爭取到,讓經濟困難的藝文工作者,可以透過政府補助協助參加社會保險。
同時,我們也提出附帶決議,要求文化部修正「績優文化人士急難救助補助慰問要點」,擴大補助項目與額度,並要求文化部在一年內,會商勞動部與財政部等相關部會,建議藝文工作者身分認定標準,以協助藝文工作者加入社會保險制度。
我們期待,透過這次的修法,讓台灣的藝文產業能有在政府協助下,成長為我們新的護國神山!
同時,也希望投入其中的藝文工作者,能更兼顧理想與生活,在提升台灣文化藝術及其勞動條件的路上,我們會繼續與大家作伙逗陣行。
文獎條例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職災保險法日前三讀通過,讓勞工權益多了一層保障,不過立委認為,國內仍有「勞動五缺」需要解決,尤其非典型工作者在台灣逐漸增加,政府應給予相關保障,而攸關保障藝術工作者權益的「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草案,今天國民黨團原本拒絕出席協商,經過民進黨團溝通後,藍營答應週四協商文獎條例。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23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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