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退場共同面對
#粗估560公頃土地 #440億
#校產不能變私產
#維護學生受教權
立法院教文委員會今天針對「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總計8個法案版本進行詢答。
我的版本比行政院版本新增4條,是立法院各版本中最完整處理私校退場包括「解散」及「改辦其他事業」兩型態的版本。
我今天先以「私校校產具 #教育公共性」及「維護學生受教權」2大主軸,舉出4大議題跟教育部潘部長討論。
1⃣ 退場學校將釋出大量校地校產,但行政院版條文卻完全未處理國家該如何統籌及有效運用與分配!
教育部對於台灣高教發展,至今未估算出具體需求,以及連帶的私校退場後可能釋出多少校地和校產。但我認為這應該是新法案上路前,需具備的基本數據與研究。
我辦公室只好自行簡要的以已退場的高鳳、永達、高美、亞太、南榮等大專院校粗估,#每間退場學校 平均會釋出 #14公頃校地、#11億校產。
假若如高教工會估算「潛在退場私立大專院校」有40間,則台灣將釋出560公頃土地及440億校產。
如此龐大的教育的「教育公共資源」,在行政院版條文卻完全未處理國家該如何統籌及有效運用與分配。
我的法案版本新增第28條,增訂「院級決策會」處理。因私校校產「如何」歸公(中央、地方、學校或本基金),以及私校校地龐大,「如何」改辦投入現有教文社福事業(最大宗應為社宅或長照)。
這都關乎國家重大發展,不能僅由「教育部」和「將退場或改辦之私校」決定;行政院應在這裡佔重要決策角色。
2⃣ 改辦其他教文社福事業,仍應維持校產之教育公共性
行政院106年函送立法院版本之「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包含「改辦」其他教育、文化及社會福利事業之條件及注意事項,如無積欠教職員工薪資及資遣費、須將校產信託、未依改辦計畫辦理應解散且財產歸公等。
但在本次送行政院版本卻無相關規範,全回歸私立學校法(第71、74條)處理。如此,恐將造成「改辦」之私校其具「教育公共性」之校產,任由私校法人「自行決定」轉移成「其他」教育、文化或社會福利事業之資源。
校產之教育公共性將 #蕩然無存。
我的版本新增第26條處理,明定私校改辦條件、程序及相關事項;其實就是把行政院106年版本第14條拉回來,教育部當初送立法院評估可行之條文,實務上仍應可以處理。
3⃣ 須退場學校轉為「小而美之辦學模式」應避免造成資源不符比例之浪費
行政院106年函送立法院版本草案,預警及專輔學校指標有「全校學生數未達三千人,且最近二年新生註冊率均未達百分之六十」,但本次卻拿掉此項。教育部並解釋是因為有學校是「小而美之辦學模式」。
但我辦公室整理出由原「興國管理學院」改成「中信金融管理學院」之數據,顯示原來收5000人學生的興國;轉為中信後只收 #825人,但仍然佔有原本一樣大 #26公頃 的校地。
使得中信金融管理學院「每生平均校地面積」320平方公尺,是台大42.83平方公尺的「7.5倍」,顯然資源分配需要重新檢討。
另外若以私校獲教育部補助相比,中信學院825個學生,每年度獲得3300萬補助;私立東海大學1.57萬個學生,每年度獲得3.13億補助。每生平均補助金額中信是4萬、東海是2萬。
總結「小而美之辦學模式」,可能造成校地資源「大於」大專院校平均數、教育部補助每生金額「大於」私校平均數。 #這是我們想要的小而美辦學模式嗎?
我認為,應該將行政院106年「學生數和註冊率」再次納入本次退場條例預警及專輔學校指標,才能至少在某個程度下避免教育公共資源浪費。
4⃣ 應保障退場學校 #學生原校畢業 之受教權
行政院版本目前只規範高二、高三、大三、大四學生可原校畢業,高一、大一、大二學生都必須轉學。
我可以理解教育部認為,即將退場學校難以提供有品質之學習環境,反而可能對學生學習不利。
但這不正是50億退場基金,以及教育部需要努力投入資源,來解決的問題嗎?
所以我的法案版本,新增設計了保留學生得以原校畢業的機會,讓學生自行表達意願來決定:
若超過五成學生不想轉學,則須至現有學生於年限中畢業後才得停辦;如果超過五成學生都願意轉學,學校才可以提早停辦。
#私立學校退場是台灣不得不面對的問題
#務實面對
#切勿形式化立法
我這次提出私校退場條例草案,研究了過去教育部和行政院多個版本(行政院106年函送立法院版、教育部109/4預告版、教育部109/9送行政院版,以及最後行政院函送立法院版),發現原本很多好的設計在一次次修正後,有的拿掉、有的修改。
或許是因為各式各樣的立法壓力和妥協而造成的。
大家都同意,私校退場已經是台灣不得不面對的問題,立法刻不容緩。
但是若完成一部新的立法,卻無法真正解決問題,也為維持整體國家社會的教育公共資源,甚或在私校退場過程中,讓校產變私產。
如此的新法,不只無法解決問題,還可能造成新的問題。
我提出的法案版本,希望能務實的解決問題,維持整體國家社會的教育公共資源、保障教職員生權益,也讓私校退場化危機為台灣的轉機。
懇切的希望後續審查法案時,能夠納入我的法案意見。
除了今天和部長討論的4個重要問題外,還有以下重點,簡要跟大家報告:
☑ 明定私校不論何故,停辦解散清算後,賸餘財產僅能歸公。(行政院版僅專輔學校須歸公)。-新增第27條
☑ 為強化私校主動退場之動機及提供誘因,明定非專輔學校退場也可使用本基金補助及墊付。-第4條、第17條
☑ 退場審議會納入教育工會代表,提升專業性。-第5條
☑ 選派董事及重組董事會加入「學生」,並增訂教職員及學生須經全體選舉產生。另因康寧之鑑,增訂選派董事「以個人為原則」。-第13條、第15條
☑ 法人解散後之清算人,由主管機關指定之律師、會計師三至五人擔任。(院版依私校法為全體董事。)-第22條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萬的網紅Dd tai,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深水埗區風物誌》記載,石硤尾原名夾石尾(甲石尾)。1940年代末期,國共內戰爆發,引起很多人逃難往香港。他們當中不少人都在石硤尾一帶自行興建木屋,作為容身之所,但這些木屋設備簡陋,衛生環境惡劣,加上木屋的密度高,所以經常發生火警。1953年12月25日,石硤尾超級大火發生,逾50,000人無家可歸...
文化發展基金信託委員會 在 許毓仁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From Fintech to Techfin」論壇圓滿落幕!
今天臺灣金融科技協會舉辦一年一度的金融科技論壇「From Fintech to Techfin」,特別邀請新加坡,IDAXA(國際數位資產交易所協會)主席Anson Zeall、台灣大學財務金融系兼任教授暨香港北威國際集團董事總經理劉憶如、國家發展委員會前主委陳美伶、中華民國仲裁協會理事長李復甸、將來銀行總經理劉奕成、中國信託金控技術長賈景光、威朋大數據執行長吳詣泓、麻布記帳執行長陳振榮,共襄盛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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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爆發新冠病毒,影響全世界,為全球經濟成長前景造成新一輪的不確定性,並引發金融市場的震盪,全球產業如今在後疫情時代產生驟變,傳統產業被迫加速進化,醞釀許久的金融變革似乎越來越倚賴科技的輔助,疫情牽動了全球金融科技(FinTech)的發展。無論是金融科技新創或是金融機構,紛紛運用行動物聯網、雲端、區塊鏈、大數據、與AI等新興技術為核心,優化原本的數位金融服務與帶來體驗的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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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憶如教授揭示虛擬貨幣的發展趨勢與影響。今年3月COVID-19疫情大流行,使得全球對CBDC的關注飆升,因為數位貨幣能減少現金交易、人與人及人與鈔票的接觸。台灣是臉書使用率是亞洲第一,Libra若發行能嘉惠台灣,對於整體經濟、國家GDP將有重要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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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美伶主委強調資料經濟生態系的重要性。後疫情時代下台灣經濟發展的方向如:零接觸經濟、供應鏈韌性、數位醫療等面向,皆與「資料經濟生態系」息息相關。「資料驅動創新」(Data Driven Innovation),例如:資料經濟五大參與企業Apple、Amazon、Facebook、Google及Microsoft,與傳統實體企業營收市值表現的比較結果顯示,資料參與程度愈深,所創造的價值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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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奕成指出金融科技與純網銀的將來。金融科技能創造的價值有三:提供未被服務的客戶新的金融服務、增加工作機會、給予年輕人能實現的夢想與滿足。投入純網銀的理由除了世界趨勢之外,純網銀的營運成本約只佔營收的10%,是傳統銀行的1/6。並且能實現普惠金融,藉由新科技的運用,給予金融服務低關注用戶能實現夢想與滿足的可能。新世代金融服務是虛實整合、跨業聯網、全方位服務。因此,台灣的純網銀價值除了帶動產業創新橫軸成長,也讓台灣主動擁抱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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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下半場由我主持「From Fintech to Techfin」對話沙龍,與中國信託技術長賈景光、威朋大數據執行長吳詣泓、麻布記帳執行長陳振榮和大家分享金融科技的創新如何到企業內的創新。賈景光指出,中信金獨立設置科技創新單位專門進行研發、設立創新基金讓員工勇於提出創新創意。最後,過去受到高度管制的金融業觀念不容許錯誤,但科技是可以容許錯誤的企業文化,以加速企業創新的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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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始終認為新冠肺炎的疫情改變了世界的遊戲規則,所以也請教三位與談人,如何看待後疫情時代的新常態下對於產業的挑戰與機會?
賈景光技術長與大家分享,因為疫情的衝擊,實體銀行的交易量減少。但網路銀行使用者大幅增加,而且儘管疫情趨緩後,網銀使用者的數量並沒有隨之下降。由此可知,消費者因為疫情的影響,改變了使用習慣,給予中信金的啟發是需要更加速數位化,例如:利用人工智慧即時回應客戶需求、以區塊鏈及雲端科技讓交易更透明度、更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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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詣泓執行長指出,新冠肺炎疫情改變消費習慣,促使「線下活動搬到線上去」的新經濟非常活絡,如食物外送平台APP就是最明顯的例子。此外,疫情也加速產業的數位轉型,即導入更多的數位工具,降低對實體的依賴。所以對於大數據產業的機會就在因此增加的數據,以及使用者上網又產生的數據。但另一方面也使消費行為、跨境交易量下降許多,這相當考驗企業家、創業家在面對危機時的轉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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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振榮執行長觀察到疫情期間雲端使用率從2成上升5成,也就是使用者越來越少拿紙本發票。再者,疫情讓大家對財務焦慮上升,因為股市的震盪使得使用者同步證券帳戶更頻繁。此外,與麻布記帳合作的銀行比預期來得多,因為有些銀行尚未數位化,所以開放API交由麻布提供消費者行動服務,以因應疫情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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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講者所分享的觀點,其實與我一直以來的看法不謀而合。儘管COVID-19大流行衝擊各行各業,但是在後疫情時代依然能看見新的機會,我們應該要做的是毫不猶豫的把握機會,開創新的藍海!
文化發展基金信託委員會 在 利世民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潘焯鴻 Jason Poon 嘅分析好清楚,值得花幾分鐘睇睇。
商經局臨急抱佛腳, 緊急向立法會要求營救海洋公園, 撥款54億以嘗還30億債及營運多一年, 但就連它何去何從亦毫無頭緒. 這顯示林鄭、邱騰華、商經局及海洋公園管理層已一敗塗地, 而我認為香港人應該知到的十大重點, 應該有所判斷、知所進退 :
1. 商經局邱騰華及海洋公園管理層在4個月前, 即2020年1月中, 曾經要求撥款106億改造及提升7大園區20項設施. 根本就是一個騙局. 現在揭露園方急需30億還私債, 並且一直拖欠政府借貸. 1月中的邱騰華明顯借幾張所謂改造升級的圖, 企圖呃香港人及立法會撥款; 5月的邱騰華已言困論絕, 行為低劣可恥.
2. 邱騰華及劉鳴偉將海洋公園的資金窘困, 卸責在疫情令公園無法經營, 是再一個謊言! 公園2019及2018年全年營收分別只有27.5億及22.5億, 疫情引起停園4個月, 最多只能損失營收8.8億, 當中還有絕大部份是衡常支出. 海洋公園就算唔出糧給員工, 亦根本無能力嘗還巨額債務. 這顯示管理層明知已走上末路, 仍然不肯如實公布, 亦沒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倒閉, 例如將延誤中的水上樂園工程及其他升級改造項目停工, 節省每月數以億計的支出.
3. 下個月到期公債30億並不是最嚇人, 其實它還拖欠政府80億, 令政府少收22億利息. 以及極可能拖著與金門建築一個以億計索償的爭議等. 海洋公園估計欠債已超過100億, 根本就係一個爛到透、無得救的無底深潭.
4. 海洋公園的大樹灣水上樂園, 本來應該在2019年內就要落成啟用, 但涉及西九地陷的金門建築出現延誤, 極可能要到2021年才落成, 商經局近日甚至不敢確定落成時間. 這項工程原涉及20億元合約, 邱騰華及園方必需公開解釋, 這工程延誤責任誰屬? 及是否嚴重超支? 支付給金門的款項是否合理? 立法會帳目委員會應該嚴查帳目及有所作為, 絕不能讓海洋公園拖欠的公帑亂花在管理層與承建商的瓜葛上.
5. 海洋公園近年分別批給發展萬豪酒店及Fullerton酒店, 邱騰華及園方必需公開說明, 該兩個發展商有否按協議、按時及按額繳付園方應佔權益? 管理層是否曾經變更公園應佔權益?
6. 根據香港法例388章❮海洋公園條例❯, 林鄭月娥有權有責根據第37及第38條要求查帳及發出指令. 在海洋公園營運到糟透的情況下, 邱騰華及林鄭都涉及失職, 並應該對困局負責.
7. 根據香港法例388章❮海洋公園條例❯第26及第33條, 立法會有權監察園方過往呈交的營運財務及信託基金營運狀況, 是有否涉及隱瞞及欺騙? 又是否應該介入質疑? 空有法律賦予的公權力, 而沒有履行監察工作, 結果就是香港人為管理及監察不善埋單.
8. 園方就算拖延嘗還下月貸款, 相信銀行並不會立即申請將公園清盤. 反而公園可以申請破產保護, 或與銀行商討債務重組方案, 或變賣水上樂園給資金充裕的領展、迪士尼、賽馬會或私人發展商. 根本用不著打公帑主意. 至於海洋公園主體園區, 早已變成大陸客的領地、香港人的心結. 整個園區應予無限期關閉, 將人手調轉到水上樂園, 並拆卸大部份山下建築改為公營房屋、夾心階層、居屋及社區設施. 山上可予公眾參與設計, 保留及改造成帶動態娛樂的本土文化區域, 放棄難以為繼的主題公園, 改為年輕人創業經營的尋夢園.
9, 邱騰華及海洋公園, 應該公開, 根據香港法例388章❮海洋公園條例❯第30條, 設立的信託基金的詳細財政狀況. 立法會應該強而有力地追查資金入出狀況及權限.
10. 根據香港法例388章❮海洋公園條例❯第19(1)條, 林鄭應該命令解僱其行政總裁, 甚至撤換主席、副主席及整個管理層. 並就當前財政危機追究所有涉事人的責任.
許多香港人曾經將林鄭品牌化, 將目光投放在『良心奶媽』、『好打得』等包裝上. 觀其行政表現, 其實是一個極其傲慢、自以為是、胸襟狹窄、用人為親的庸才. 她一一將香港的elements用劣幣驅逐良幣, 再用更劣幣驅逐劣幣, 將既有良好制度及態勢摧毀, 將香港沉淪.
治海洋公園, 已不知債務及政治、人脈等金權瓜葛有多混亂及有多深淵, 亦根本無得救. 炒管理層、破產保護、債務重整、變賣資產、停止主園區營運等已經沒有懸念. 反而用公帑挽救已經在過去幾十年確證不可行. 立法會不但不應通過撥款, 還要追究責任及痛責自己和政府沒有好好根據香港法例388章❮海洋公園條例❯監察海洋公園營運, 及伸延到香港各領域, 制止香港繼續沉淪!
文化發展基金信託委員會 在 Dd tai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深水埗區風物誌》記載,石硤尾原名夾石尾(甲石尾)。1940年代末期,國共內戰爆發,引起很多人逃難往香港。他們當中不少人都在石硤尾一帶自行興建木屋,作為容身之所,但這些木屋設備簡陋,衛生環境惡劣,加上木屋的密度高,所以經常發生火警。1953年12月25日,石硤尾超級大火發生,逾50,000人無家可歸。期後香港政府在該區興建徙置區以安置災民,石硤尾邨成爲香港公共房屋發展計劃下首座落成的公共屋邨。於1953年12月25日晚,石硤尾木屋區發生了史無前例的大火,造成3死51傷,並導致58,203人無家可歸,促使政府直接介入房屋供應,市政局成立「徒置事務緊急小組委員會」,1954年2月,在災場原址興建首批兩層高的包寧平房,以安置火災災民。1954年4月,政府設立徒置專員一職,「徒置事務緊急小組委員會」建議政府設立基金以興建多層徙置大廈,並成立香港屋宇建設委員會。同年6月,成立徙置事務處,首8座工字型的第一型徙置大廈(A-H座,後改稱10至13、35至41座)由聯合國捐款建造。1955年,政府決定有系統地推行徒置計劃重點為興建多層徙置大廈,安置災民的石硤尾的兩層高平房相繼被拆卸,興建21座第1型徙置大廈取代,連同1954年興建的8座,成為全香港首批共29座的六至七層高的H型徙置大廈,每個單位面積均為120平方呎,在兩翼相連的中央走廊處設有公用的廁所和淋浴設施,該等大廈於80年代初改建為有獨立廚廁的單位。這些徙置大廈大多數均分為2翼,並在兩翼中間以廁樓相連。只有較後興建的第27至29座(後來的第8、9及14座)採用單幢式設計,當中第29座為全邨唯一的第2型徙置大廈。自此以後,徙置大廈的興建奠定香港公共房屋發展基礎。除了石硤尾之外,還在大窩口、大坑東、李鄭屋、黃大仙、秀茂坪等地區興建徙置大廈,時至今日,除石籬邨10、11座外,其他徙置大廈均已完成重建。其後政府工務局於1961年推行「政府廉租屋」計劃,政府於大坑西街與南昌街交界興建7座7層高的廉租屋大廈,最初稱為「偉智街政府廉租屋邨」,於1964年落成,每兩個單位共用一廁所。當中第3座是首座採用單塔式設計的廉租大廈。第41座,美荷樓(Block 41,Mei Ho House),是現時香港碩果僅存的「H」形7層徙置大廈,獲評為一級文物的建築物。最低兩層改建為公屋博物館,重現昔日公屋居民的生活,上層則構思改建成青年旅舍。
賽馬會創意藝術中心(The Jockey Club Creative Arts Centre,JCCAC)是一個致力推動香港創意藝術發展的嶄新藝術項目,位於香港九龍深水埗石硤尾白田街30號,由香港房屋委員會的前石硤尾工廠大廈改建。賽馬會創意藝術中心由香港浸會大學主導,香港藝術發展局和香港藝術中心為策略夥伴,香港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資助,民政事務局作為政府支援機構。藝術中心於2008年9月末對外開放。香港政府以期限七年託管協議(Entrustment Agreement)形式把賽馬會創意藝術中心的經營權交予香港浸會大學,中心以自負營虧模式運作並對外開放,除藝術創作外,駐中心的藝術工作者及團體會合作為公眾提供藝術教育和訓練,以至與藝術有關的商業活動。賽馬會創意藝術中心由樓高9層的石硤尾工廠大廈改建而成,可供租用面積約11萬平方呎。石硤尾工廠大廈於1977年建成,自2000年起開始空置,總實用面積8,640平方米。中心的設計盡力保留原石硤尾工廠大廈的特色,在翻新物料上也會盡量保持七十年代工廈的粗樸風格,地面也是「石屎」質地,底層樓底高度14呎9吋,上層每層為8呎3吋,負重限制為每平方呎150磅。其中約5萬平方呎提供約100個中、小型單位租予藝術工作者及藝術團體,另外約3萬平方呎提供約6至7個大型單位租予藝術機構,小單位面積由291至385平方呎;中型單位面積由483至804平方呎;大單位面積由874至1,040平方呎;最大的單位面積則由1,298至1,326平方呎,中心附設3個藝廊及1個實驗劇場、食肆、金及其他商店。中央庭園提供1個表演場地,用作舉辦小型藝術及文化活動之用。大廈每層亦設有一個共用空間,擺設雕塑及舉辦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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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政府計劃在西九文化區興建香港故宮文化博物館一事鬧得沸沸揚揚,因此,立法會於1月6日召開內務委員會特別會議討論相關事宜。
香港故宮文化博物館不但能吸引更多外地旅客來港,更讓市民有機會欣賞故宮的文物珍藏,深入了解中國博大精深的文化和歷史,對此,我是支持的。賽馬會將透過慈善信託基金捐助35億元用以承擔資本成本,包括設計、建造、家具及設備等開支,我要求政府公佈若有餘款或工程超支的財務安排。香港歷史博物館面積與香港故宮文化博物館計劃興建面積相若,其建造費用卻只有3億9千萬,政府需交代是次興建故宮文化博物館的巨額款項涉及的開支細節。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表示,由於近年建築費用飆升,與當年建造成本不可同日而語,認為35億開支是合理的,其中部分預留作應急費用。
另外,政府有必要解釋為故宮文化博物館成立的附屬公司的權責問題,其運作是否受西九文化區管理局條例約束。
西九文化區管理局董事局成員羅仲榮博士解釋,西九文化區現正建設中的M+博物館亦是使用相同的管理模式,每年都會向西九管理局提交預算報告予以通過。
香港故宮文化博物館將發展為一幢獨立專門建造的建築物,我希望在設計上能做到與附近設施相互輝映,並在設計團隊中加入青年設計師,整合多元意見。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贊同博物館設計應聯繫周邊設施,將研究如何連接博物館、藝術公園、展覽館和附近的酒店。她亦表示,政府會認真考慮讓本地青年設計師參與項目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