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市2-4歲育兒津貼 👶
💥108年8月1日開始申請💥
一、依據行政院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暨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發放二至四歲幼兒育兒津貼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市2-4歲育兒津貼自108年8月1日起開放申請,針對2-4歲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未就讀公立、非營利、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特教學校、準公共幼兒園之幼兒,如父母或監護人家庭綜所稅率未達20%,且未正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者,可申請每月2,500元補助,第3名以上子女加發1,000元。
三、自108年8月1日起,民眾可選擇以下方式申辦:
(一)親送:填妥申請表並檢附資料繳交予幼兒戶籍所在地區公所人員,取得收件確認單留存。
(二)寄送:填妥申請表並檢附資料寄送至高雄市政府幼兒教育科(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
四、考量本津貼於108年8月1日開始受理申請,108年9月底前申請者,可追溯至108年8月補助款,逾期申請則不予追溯。
五、申請表及繳交資料詳如附件,如有疑問,請聯繫附件所附區公所及教育局窗口。
六、檢附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發放2-4歲育兒津貼說明1份。
http://bulletin.kh.edu.tw/view.php?sn=B108002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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