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9/09~110/09/15
資格條件: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徵聘行政助理公告
◆用人單位: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中心)
◆名額:1名(得置候補2名)
◆資格條件: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學位以上學歷。
2.認真負責、具溝通協調能力,抗壓性高,可獨立完成交辦工作者。
3.具公文撰寫及帳務核銷、計畫申請及管理能力。
4.具電腦文書處理、簡報製作及資料統計分析能力,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相關軟體之操作。
5.具工作項目相關經驗者佳。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
1.辦理本校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相關行政、會議召開及資料統計業務。
2.辦理本校及全國學生實務專題競賽等相關工作。
3.辦理本校執行經濟部「學界協助中小企業科技關懷跨域整合計畫」、「經濟部工業局中小企業即時技術輔導計畫/加強輔導型產業即時輔導計畫」等相關行政工作。
4.辦理中國工程師學會產學績優單位申請作業。
5.對應承辦業務之校務基本資料庫填報工作。
6.協助產學合作中心各項活動、展覽等工作辦理。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內埔鄉學府路1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sukuan@mail.npust.edu.tw
聯絡方式:
◆管理及待遇:
1.依本校「約用人員工作規則」相關規定辦理;新進人員須經過3個月的約僱試用期,期間用人單位負責評估工作能力及整體表現,試用合格後始得正式約僱。試用期間經評估不適任者,由用人單位主動簽會人事室通知隨即停止試用。
2.待遇依本校「約用聘僱(約僱)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規定支給:
新進人員以行政(技術)助理1級223薪點27,805元起薪。
3.本校僱用前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之規定,應申請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紀錄。
◆應徵方式:
1.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請於公告截止日110年09月15日前,依序檢具下列資料:
(1)本校報名表(必檢附,如附件)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必檢附,需於公告截止日前取得之學歷資格始予採認)
(3)各類型考試、測驗或專業訓練合格證照等影本(無則免附)
(4)經歷證件影本(無則免附),
掛號郵寄至本校-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
親送者以本校人事室「職缺收件章」收件日期為憑,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之本校工作日期間親送至本校行政中心二樓人事室,交由人事人員收執,並加蓋「職缺收件章」。甄選資料不齊全者,恕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2.應徵信封右上角請註明應徵單位及職稱,所附本校報名表務請書明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合則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函覆,惟於徵聘作業完成後,甄聘結果將公告於本校人事室網頁;如未獲錄取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3.若公告期限截止,報名人數未達徵選員額數之3倍以上名額者,本校得重新辦理公告事宜。
4.候補名額之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應徵者之個人資料將用於本校此次徵選之各項相關業務;且錄取後,同意將其個人資料供校務行政之用;未獲錄取且未附回郵信封者之個人資料,將於此次甄選完畢後併予銷毀。
6.本公告同時刊登於下列網站: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www.dgpa.gov.tw/點選「事求人」。
(2)本校首頁網址http://www.npust.edu.tw/index.aspx 點選「求才資訊」。
(3)本校人事室網址 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點選「最新消息」。
(4)「台灣就業通」網址http://www.taiwanjobs.gov.tw/點選「找工作」。
(5)「104人力銀行」網址https://www.104.com.tw/index.cfm點選「找公司」。
7.聯絡電話:(08)7703202轉6152 嚴先生。
<<** 詳細內容請依⼈事室網站公告內容為基準 **>>
<<** 相關報名表格請⾄⼈事室網站最新消息及徵才求職區下載 **>>
<<** ⼈事室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教育部臨時人員工作規則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徵才機關: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8/05~110/08/19
資格條件:
◆用人單位:學務處學生諮商中心
◆名額:1名(得置候補2名)
◆資格條件:
1.具國內外大學校院特殊教育、社會工作、諮商輔導、心理等相關系所畢業學歷。
2.具社會工作師、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證照者尤佳。
3.具備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輔導經驗、擔任資源教室輔導人員或身心障礙社會福利服務、特殊教育工作經驗者尤佳。
4.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學位以上學歷。
5.具電腦操作技能,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相關軟體之操作。
6.具公文處理能力。
7.積極進取、具溝通協調能力,且能獨立作業者。
工作項目:
1.身心障礙學生個案管理、生涯轉銜服務。
2.身心障礙學生個別社會適應、生活暨心理評量與輔導。
3.結合社區醫療資源、各類輔具設施及社會福利等相關資源整合服務。
4.推動身心障礙學生各項輔導方案(例如:成長團體、同儕協助制度、課業加強、班級輔導、社會適應團體活動等)。
5.身心障礙學生相關之研究調查。
6.計畫經費申請管理及成果報告。
7.協助學生諮商中心辦理相關輔導業務。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sukuan@mail.npust.edu.tw
聯絡方式:
◆管理及待遇:
1.依本校「約用人員工作規則」相關規定辦理;新進人員須經過3個月的約僱試用期,期間用人單位負責評估工作能力及整體表現,試用合格後始得正式約僱。試用期間經評估不適任者,由用人單位主動簽會人事室通知隨即停止試用。
2.待遇依本校「約用聘僱(約僱)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規定支給:
新進人員以行政(技術)助理1級223薪點27,805元起薪+學士專業加給5,000元;碩士專業加給10,000元。
3.本校僱用前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之規定,應申請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紀錄。
4.每週須有一天值晚班,上班時間為12:00-21:00。
◆應徵方式:
1.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請於公告截止日110年8月19日前,依序檢具下列資料:
(1)本校報名表(必檢附,如附件)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必檢附,需於公告截止日前取得之學歷資格始予採認)
(3)各類型考試、測驗或專業訓練合格證照等影本(無則免附)
(4)經歷證件影本(無則免附),
掛號郵寄至本校-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
親送者以本校人事室「職缺收件章」收件日期為憑,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之本校工作日期間親送至本校行政中心二樓人事室,交由人事人員收執,並加蓋「職缺收件章」。甄選資料不齊全者,恕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2.應徵信封右上角請註明應徵單位及職稱,所附本校報名表務請書明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合則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函覆,惟於徵聘作業完成後,甄聘結果將公告於本校人事室網頁;如未獲錄取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3.候補名額之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應徵者之個人資料將用於本校此次徵選之各項相關業務;且錄取後,同意將其個人資料供校務行政之用;未獲錄取且未附回郵信封者之個人資料,將於此次甄選完畢後併予銷毀。
5.本公告同時刊登於下列網站: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www.dgpa.gov.tw/點選「事求人」。
(2)本校首頁網址http://www.npust.edu.tw/index.aspx 點選「求才資訊」。
(3)本校人事室網址 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點選「最新消息」。
(4)「台灣就業通」網址http://www.taiwanjobs.gov.tw/點選「找工作」。
(5)「104人力銀行」網址https://www.104.com.tw/index.cfm點選「找公司」。
6.聯絡電話:(08)7703202轉6152 嚴先生。
<<** 詳細內容請依⼈事室網站公告內容為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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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室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教育部臨時人員工作規則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徵才機關:屏東縣家庭教育中心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比照約僱五點280薪點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8/04~110/08/09
資格條件:
(1)大學(含)以上畢業並具備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之應考資格。
(2)口語表達及溝通能力強,具服務熱誠,且有社會工作相關實務經驗者佳。
(3)具電腦操作及資訊處理能力,熟悉Office作業系統(Word,Excel, Power Point)等文書製作。
(4)需能配合排班協助平日、晚間或假日活動,並需配合工作需要作職務調整。
(5)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前述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其僱用)。
工作項目:
(1)辦理推展優先接受家庭教育服務實施計畫。
(2)辦理個別化社區網絡參與合作、跨體系轉介網絡聯繫及強化親職教育知能訓練事項。
(3)個管案家聯繫支持及追蹤志工輔導員家訪、電訪、校訪等情形及檢視紀錄表撰寫。
(4)專線412-8185全國家庭教育諮詢專線志工排班管理。
(5)執行家庭教育專業人員研習計畫。
(6)新住民學習中心、親子共學母語。
(7)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屏東縣家庭教育中心(屏東縣屏東市華正路80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e250006@oa.pthg.gov.tw
聯絡方式:
本職缺應徵作業說明如下:
(1)本職缺為教育部110年專案補助人事費進用,每月薪資新台幣3萬4,916元,進用期程為110年實際報到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半年一約,次年度續約與否依教育部經費補助情況及錄取人員業務表現另簽訂契約,如績效不彰得予中止契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2)本職缺採郵寄報名,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10年8月12日前郵寄至:屏東縣屏東市華正路80號(家庭教育中心),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姓名)」,寄送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逾期者不受理。
(3)應檢附表件:
a.報名表(含相片、簡要自述),須黏貼本人最近3個月內2吋脫帽半身照片1張。
b.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c.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d.相關資格證明文件、證照、工作經歷之服務證明影本。
e.男性需繳交退伍令。
(4)書面審查合格者就合格人員中擇優錄取,必要時得辦理面試。
(5)經甄試錄取者,由本中心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
(6)本次視甄試成績得擇優錄取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為限。
(7)報名者所檢附相關證照如經查明為偽造,將取消錄取資格並負相關法律責任。
(8)聯絡人:王小姐,聯絡電話:08-7378465轉15。
(9)備註: 無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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