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疫情延燒至今已近兩個月,這段時間我與團隊協助民眾處理了非常多防疫相關案件,也向政府爭取許多權益,分類如下:
🔶 確診者協助
▸ 協助居家隔離多日的確診者取得隔離通知單。
▸ 要求衛生局確實協助確診個案將足跡上傳至「台灣社交距離APP」。
▸ 釐清衛生局疫調確診者實聯制之落實情形。
▸ 協助確認確診者隔離日到期後之解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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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線人員相關權益爭取
▸ 要求市府為接種COVID-19疫苗的一線醫護人員投保公費疫苗險。
▸ 要求市府將警消、里長、里幹事及社區藥師等一線防疫人員,納入疫苗施打順位。
▸ 疫情嚴峻時期,要求市府全面調度重症資源,協助第一線醫護人員。
▸ 要求衛生局發送防護工具於地方執行防疫巡查、宣達、接觸潛在感染者的前線人員。
▸ 爭取市府保障疫情間所有第一線工作之高危險族群的臨時居住權益。
▸ 要求市府加碼COVID-19疫苗接種工作津貼,並確保補貼到基層醫事人員。
▸ 協助一線人員釐清醫院內部感染數與病房業務配備標準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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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市防疫措施監督
▸ 要求衛生局盡速擬定「熱點殲滅」標準作業流程。
▸ 要求市府針對有群聚風險的轄管場域,確實督促、輔導造冊。
▸ 要求市府恢復公布疫調足跡,並同時提供多國語言版本。
▸ 要求市長在每日記者會說明足跡與個案情形,供市民自我檢視。
▸ 爭取市府動支「災害準備金」,補助聯合醫院添購重要防疫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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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苗接種問題處理與權益爭取
▸ 本土疫情延燒初期,解決民眾自費疫苗相關疑惑。
▸ 建議市府安排孕婦施打疫苗時,以莫德納為優先。
▸ 要求市府改善長者接種疫苗配套措施,提出完整交通配套、放寬到宅施打資格,並建立單一諮詢窗口,同時亦呼籲開放大型場館安排就近施打。
▸ 協助反應、處理長者疫苗施打時民眾所遇相關問題。
▸ 協助民眾讓市府加開文山區預約疫苗電話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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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紓困釋疑及爭取
▸ 要求市府研擬藝文紓困,並提供場館減租。
▸ 爭取計時人員及公車司機紓困方案。
▸ 要求產發局針對今年 4 月後設立的新創事業研擬紓困計畫。
▸ 爭取產發局確保新創基地落實減租。
▸ 此疫情期間解決許多民眾對於紓困補助之申請疑惑,給予相對應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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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間勞動問題協助
▸ 協助許多民眾釐清疫情期間所遇疫情請假與分流上班之問題,並後續協助。
▸ 要求勞動局加強宣導各類防疫假別之規範與相關勞動權益,暢通申訴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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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基層相關協助
▸ 建議市府提供確診資訊、足跡數量資訊給里長,讓里長能掌握資訊做好防疫。
▸ 要求市府提供地方足夠之防疫物資。
▸ 要求市府在確診者居家週遭確實進行消毒。
▸ 要求市府允許里長將必要辦公機具帶回家以進行遠距辦公作業。
▸ 協助民眾釐清疫調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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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市場相關協助
▸ 爭取提高市場補貼與相關計畫修正。
▸ 要求市府盡速將市場及周邊延伸易群聚區域做分流指導原則。
▸ 要求市府確實掌握市場相關足跡與匡列資訊,並將訊息通報市場自治會。
▸ 要求市場處盡快擬定夜市管制細部指引。
▸ 要求市場處擬定、公告分流採買機制,訂出明確防疫指引,協助攤商使用線上外送平台等服務。
▸ 要求市政府對於市場防疫之人力與額溫槍等費用,研議輔助辦法。
▸ 協助大安、文山區多處市場解決防疫期間實聯制、群聚與清消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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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托育相關事宜
▸ 要求教育局落實查核幼兒園、托育機構相關收費問題,勿讓家長全數承擔因疫情停課所生之風險。
▸ 要求北市教育局積極落實教育部相關遠距教學規定,以減輕教師遠端授課負擔。
▸ 要求市府確保校園遠距辦公期間,有需求的學童、老師與家長仍可使用安心服務;▸ 並要求重新擬定、發布安心文宣,並確實宣傳安心服務資源。
▸ 協助大學生處理遠距教學、宿舍迫遷等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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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期間心理諮商線上方案
▸ 疫情期間,通訊心理諮商服務量能有提高之迫切需求,要求衛生局儘速修正北市相關作業審查及基準,提供修改指引、建立輔導措施,加速核准作業、確保申請流程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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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台北市議會已休會,但我會持續監督市政!
其他未涵蓋之處,我也會繼續向政府爭取、繼續為大家服務!
若有任何需要協助的地方,請填寫陳情表單:forms.gle/pG7YjamwHcN1735d7
或來電諮詢 02-87808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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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解封之下,大家仍不能放鬆,我們一起挺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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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 #文山 #林穎孟
問政報告 https://yingmeng.pros.is/report2020fw
陳情與免費法律諮詢請洽 https://forms.gle/pG7YjamwHcN1735d7
教育部申訴老師電話 在 范雲 FAN, Yun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幼兒園虐童事件頻傳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有大漏洞
#孩子們不能再等
#修法不能再拖
臉友一直很關心幼兒園虐童事件到底為什麼無法遏止?昨天上午黃郁芬 台北市議員 跟多位家長及老師,又踢爆一起台北市私立幼兒園的嚴重老師虐童事件,強逼孩子吃嘔吐物、拿鞋子丟孩子,甚至還恐嚇孩子「說出去爸爸媽媽都會死掉」,導致孩子不明原因嘔吐、血尿,就診身心科超過半年。
但是連幼兒園負責人都出來道歉,老師也被開除後;台北市教育局的調查及社會局的認定結果,竟然是整起事件 #完全沒有人被裁罰,虐童的老師現在人還在另一所幼兒園任教!
所以,到底為什麼,政府大力推動 #兒童權利公約,台北市還推 #兒童友善城市,卻連給幼兒們安心上學的環境都做不到?我辦公室花了一些時間研究,發現原因可能是:
❶法規有大漏洞,包括 #沒有強制設監視錄影設備、#教保服務人員罰則缺漏等。
❷現有 #罰鍰太輕微,不成比例,幼兒園根本不怕。
❸各地方政府 #督導和稽查力道不足,家長申訴管道耗時耗力,求助無門。
❹當然,還有最根本的問題是 #幼兒園公共化太少,限制家長選擇,賣方市場資訊不對等。這點的詳細分析可看我之前的貼文👉
https://www.facebook.com/daan4fanyun/posts/3920505264646077
以下我將一一說明,細項有點多,但就是這麼多原因綜合起來,造成目前幼兒園的不安全環境,必須說清楚講明白。
❌幼兒園沒有強制設監視錄影設備
針對0至2歲托嬰中心,《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已規定應設監視錄影設備,衛福部也在今年初制定資訊管理利用辦法。
但是規範幼兒園的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卻沒有規定。這造成幼兒園可以完全不設監視器;就算有設監視器,發生事件後,家長想查閱也困難重重,還給幼兒園可以滅證的機會。
就像這次台北市的事件,教育局去幼兒園看監視器畫面的前一天,還先打電話通知幼兒園⁉️ 最後社會局到底從教育局獲得什麼調查報告,以致於最後認定不須開罰?是真的證據不足,還是違法片段在調查中被刻意忽略?家長完全無從得知,當然也無法信任教育局據此做出的調查結果。
❌教保服務人員罰則缺漏
目前幼照法第46條規定「教保服務機構負責人」及「其他服務人員」有虐童行為時,#教育局 應處罰並公布姓名和機構名稱;但該規定卻不包含直接照顧幼兒的 #教保服務人員。
導致目前幼兒園老師虐童只能適用 #社會局 主管的 #兒少權法 第97條。必須是 #重大兒少事件 才能裁罰和公布姓名,門檻比幼照法的 #體罰、#不當管教 等更高,更不容易認定和裁罰。
經過我辦公室詢問教育部,確認這是 #立法上的重大缺漏。因為整個法體系上把跟幼兒關係最重大的教保服務人員各種規範整合到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來處理,但卻漏掉了超級重要的虐童罰則。
❌罰鍰太輕微不成比例
以目前幼照法的罰則來看,最常見的「不當管教」只罰6000到3萬元,「體罰」則是6萬到15萬,「性騷擾」也只有6萬到30萬。
「不當管教」寫起來雲淡風輕只罰6000到3萬元,但對於在學校完全處於弱勢又難以為自己發聲的幼兒們來說,一開始常常是隱形看不見的傷害,但負面影響深遠。現有的罰鍰金額顯然不成比例,也難以產生足夠的嚇阻力。
❌各地方政府督導和稽查力道不足
以這次台北市的事件來說,教育局的調查過程,#完全沒有主動向家長了解案情,調查完畢也 #完全沒有告知家長結果。這顯示出在第一線執行者身上,看不到政府對幼兒園孩子的保護責任。
除了虐童案之外,幼兒園也很常發生 #超收 #環境不符合安全要求 #黑牌教師 #師生比不符 等問題。但家長鼓起勇氣檢舉後,卻常發生地方政府在前往稽查前先電話通知、稽查後只要求限期改善、改善後只看照片就結案的情形。家長申訴耗時耗力,最後卻還是求助無門。
孩子是我們最重要的寶貝,有權利在安全的環境中長大,這是政府責無旁貸的義務。 #幼兒園修法與改革不能再拖,這個會期我將盡全力推動相關修法與制度改善:
👉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增訂幼兒園設置監視錄影設備的規範,並由教育部訂定管理辦法。
👉修正《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增訂教保服務人員罰則,並且要公開姓名及機構名稱。
👉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提高虐童罰鍰,以嚇阻幼兒園虐童及不當管教行為。
👉監督教育部確實督導地方政府改善調查幼兒園違法的作業流程,力求實質管理,還給幼兒安全的環境。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教育部申訴老師電話 在 黃郁芬 台北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這次在 #教育部門 質詢中,之所以會特別提出「 #彩虹媽媽」在晨光時間入校協助教學的爭議問題請教育局改善,一來是幾則陳情案例的內容,的確是已經違反《教育基本法》中, #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或宗教信仰從事宣傳或活動的規定,也違反《性平教育法》中有關消除性別歧視的精神。
再來是幾次與陳情家長及相關性平團體的對談之後,發現大家對於小孩的學習環境都非常重視,希望小朋友可以培養出 #獨立思考 的能力,可以接收到 #多元化的價值觀,而不是被灌輸只能接受和教學者一樣的思維模式,特別是這個年紀的小朋友吸收和學習能力強,又特別相信師長們的說法。
所以一旦有像老師一樣身分的彩虹媽媽,利用晨光時間 #穿著背心 在課堂上對孩子進行刻意的教學引導時,未來很有可能會影響小朋友在生命教育、性別平等上有錯誤的偏見,而這兩項教育的內容又是如此需要專業素養的養成,實在 #應該由受過專業師資培訓的老師來主導, #不宜交由不具相關專業背景的志工來教學。
特別是這些發現彩虹媽媽在說故事內容及教材有問題的家長,還必須自行搜集資料及證據,自行聯合其他家長提出反對, #學校方面幾乎沒有展現過主動積極了解的職責,甚至在詢問校方,或向市府教育局申訴,得到的回應多半都是在踢皮球,不然就是以「行之有年」、「沒有重大過失」、「他們不是宗教團體」⋯等等理由推託,讓這些家長感到非常失望也無能為力,所以我決定必須跳出來,一起保護學童不受偏頗教學方式影響,並且要求教育主管機關讓校園教學環境更為多元友善。
⚠️接下來大家可以怎麼做?
在昨天的臉書貼文公開後,也看見了許多家長的迴響還有擔憂,除了反映還有些學校有彩虹媽媽擔任晨光時間的志工,卻沒有出現在教育局提供的清單上,也想知道未來可以如何一起協助改善彩虹媽媽在校園內傳達錯誤、片面資訊的現況。
👉1、 了解小孩學校晨光時間是否有志工或校外團體入班協助教學?
台北市國中小學在上午八時三十分以前會安排晨光活動、導師時間、學校集會、體育活動等,內容除了由教師指導外,也可以依照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規定的「邀請校外人士進班協助教學注意事項」邀請校外人士入班協助教學。
所以可能要請家長們詢問一下小朋友或導師,這段晨光時間學校目前如何運用?有沒有邀請校外人士入班協助?是由哪一個校外團體或志工負責?
👉2、 了解負責在這段晨光時間內校外團體或志工使用的教材內容是什麼?
根據家長們表示,以往家長日時學校正式課程的教師,都會去和家長溝通說明教學的內容,讓家長放心。但晨光時間的教學內容因為不是正式課程,所以沒有機會了解到底小朋友在這段時間學習到的是什麼。
但根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對於國中小學「 #邀請校外人士入班協助教學注意事項」的第五項規定,「 #授課教師安排校外人士協助教學, #應事先告知學生家長課程內容」,所以家長是有權力詢問並了解晨光時間的課程內容,也可以查閱是否有違反「性別歧視」、「教學中立」等教育原則的狀況。
👉3、 了解晨光時間校外人士的接學過程中,導師是否全程隨班?
在教育部國教署的規定中,「校外人士進班協助教學時, #原授課教師仍應隨班。」這樣才能確保整個教學過程中,不至於有偏差的教學行為,導師可以隨時介入指正,提供協助,也有利於教學後的成效評估。
但因為很多學校在這段時間導師可能要兼導護巡堂,或是開晨會,不見得會待在教室,所以可能就出現空窗期,這部分也有賴家長向小孩詢問或觀察,才有機會得知實情,讓學校不會便宜行事,而老師在現場的執行上如果真的有因為學校政策或工作安排而無法隨班,也歡迎跟我們反應難處,我們也會要求學校符合相關規定。
👉4、 在檢舉機制失靈的情形下,若發現有違反規定的地方, #可以交由我們辦公室向教育局要求改善。
在以往家長向教育局檢舉晨光時間不當教學內容的過程中,由於並沒有得到積極正面的回應,再加上也擔心因為檢舉曝光之後孩子被徇私報復或有差別待遇。所以只要有上述違反規定的地方,我很願意做為替大家發聲的民意代表的角色,讓大家在教育局提供有效且保護陳情人的檢舉機制前,有一個可以安心陳情的管道。
⚠️家長們的擔憂其實教育部是有相關完整規定的
按照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對於國中小學「邀請校外人士入班協助教學注意事項」,其實是有下列幾項規定的,所以台北市各國中小學如果晨光時間有校外人士進班協助教學,都必須依照辦理,所以如果學校有違反規定的事項,家長們的糾舉是有憑有據的,那規定到底有那些呢?
1、 學校基於豐富課程內容得同意授課教師邀請校外人士進班協助教學
2、 校外人士進班協助教學之內容應符合學校課程計畫,且授課教師應事先與協助教學之校外人士共同討論及規劃。
3、 前揭課程安排,應本中立原則,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或宗教信仰從事宣傳或活動,並不得有商業或其他利益衝突之情事。
4、 授課教師邀請校外人士協助教學以納入學期課程計畫為原則,倘有臨時性需求,應於課程開始一週前,循校內審核機制辦理。
5、 授課教師安排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應事先告知學生家長課程內容。
6、 校外人士進班協助教學時,原授課教師仍應隨班。
7、 校外人士協助教學的實施方式、資格及次數等規劃之參考,學校應該根據教學專業自訂審核機制,並於課程實施後評估,了解課程實施成效以作為爾後課程規劃之參考。
📣📣具體改善訴求
在了解完相關案例內容,也清楚大家可以做的事情和依據的規定之後,我接下來也會針對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提出下列7項具體改進訴求,希望可以開始建立晨光時間運用的規範和審核機制,也可以讓目前失靈的檢舉機制重新有效運作,化解家長和小朋友們的擔心及疑慮,讓大家可以一起為孩童的教學品質把關。
#應建立統一之校外人士、志工團體入班授課的事前審核機制。
→志工團體或校外人士開始進行在學校的服務前,教育局有義務進行包含相關法律認識、性平教育訓練、教材與教案討論、校園倫理規範、志工權利義務等職前教育,明確規範雙方關係,並有導師在旁協助等監督機制,避免影響兒童接受錯誤資訊,影響學習。
#晨光時間教材有統一的審核機制,並公開教材內容。
→比照正式課程,晨光時間教學教材須經由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及性別平等委員會審核並公開透明,提供大眾共同檢驗的機會,相關審核機制及標準可與專業教育團體及性平團體請益討論。
#晨光時間志工授課的內容,應讓家長知悉並獲得家長的同意。
→各校應遵守教育部規定,讓家長可以完整了解教材內容,而不是透過小朋友轉述或看到家庭聯絡簿的資料後,才能得到片段資訊,無法協助過濾是否有不當言行、性別歧視、宗教不中立等情事。
#晨光時間有校外人士入班協助上課時,原授課教師應全程陪同。
→導時全程隨班除可以及時更正並引導正常教學外,也可以更清楚完整晨光時間教學的內容,有利於協助事前審核及事後評估的進行。
#對於校外人士協助教學的課程,訂定審核機制,在教學後實施評估。
→有評估機制就可以在發生不合宜的教學行為後,有所依據可以請求更正,甚至是停止該項教學活動。
#對於晨光時間志工及教學內容有疑義,教育局應提供家長有效且受保護之檢舉管道。
→教育局接獲檢舉案不應只由各個承辦人向校方詢問得到單一說法,必須建立保護陳情家長及小朋友隱私的獨立運作機制,讓陳情家長可以安心陳述事實內容,協助教育局調查,避免官官相衛,案件不了了之。
#生命教育和性別教育的課程,教學權應回到受過專業師資培訓的老師身上,不宜交由不具相關專業背景的人士來教學。
→校外人士進班的出發點是「協助教學」,真正負擔生命教育和性別教育主教權的,還是必須回到有完整教育訓練,有相關領域專業教學素養的教師身上。
👉教育局長針對我質詢時提出的這些具體訴求,也都表達願意討論改善的正面態度,並且允諾將在一個月內展開全面的專案檢討,所以一個月後我也會把教育局的檢討報告向大家公布,共同來檢驗把關!
📣📣📣最後,我要再一次提醒大家,如果有發現任何學校在晨光時間有違反上述這些規定的地方,又不方便出面檢舉或的時候,很歡迎用臉書私訊告訴我,或者打電話到服務處跟我們陳情,我們很樂意站到第一線為大家監督學校和教育局,希望可以和大家一起完成這一項守護校園教學環境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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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服務處聯絡方式在底下喔!
黃郁芬 士林北投加分
服務處地址:士林區中山北路六段328號
服務處電話:02-28315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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