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預算提案通過34案
#監督預算使用
#讓政策執行更精準及有效
審查預算是立法委員的重要職權,除了「刪減」不必要的預算外,還有「凍結」預算以及提出預算使用的條件「主決議」兩種手段。目的都是為了要讓人民納稅錢妥適及精準運用,推動政策。
上個星期立法院教文委員會審查教育部明年度的預算,教育部110年歲出預算編列2,613億元,佔政府所有歲出21,022億元的12.4%,是關乎台灣從高教、國教、幼教到終身教育、體育及青年發展等面向的重要部會。
整個委員會總計提出四百多個案子,我則有34案,最後通過2案刪減、17案凍結及15案主決議。
教育經費非常重要,我所有提出的案子,大部分是延續我先前關注的議題,希望教育部所有單位明年在執行相關政策時,能「正確妥適」,而不是「為做而做」。以下跟大家報告6大重點。
1⃣性平教育
性別平等一直是我關注的核心領域,雖然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17年,但落實到第一線還有很多需要努力的。
我提出包括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師資職前培訓、教師在職進修、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科書審查、身心障礙及特殊教育、「性別平等教育師資人才庫」及「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調查專業素養人才庫」等面向,都必須避免出現強化性別刻板印象、針對女性及同志的偏見與歧視、對多元家庭的貶抑等錯誤內容。
教育部各單位應強化或研擬相關檢視與監督機制,確保所有課程與計畫執行都能符合《性別平等教育法》、《教育基本法》、《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兒童公約施行法》等法規,推動落實性別平等及人權教育。
2⃣幼兒園
台灣目前幼兒園最大的問題是 #公共化不足,但現在年輕家長又以雙薪家庭為主,孩子們就讀幼兒園的需求很高,造成幼兒園形成「賣方市場」。因此不管教育部再怎麼推動「準公共化幼兒園」,希望用政策和補助確保私立幼兒園既平價又有品質,成效終究有限。
過去教育部回應廣大建置公幼的呼聲,多以經費太高為理由說難以建置。但是經過我請教育部詳細估算,若國民教育向下延伸至3歲,所需增班設園及人事經費為443.03億,其中每年固定支出人事費為308億元。
這和目前110年編列的幼教339億預算(包括建置擴大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佔91億、準公共化佔86億、擴大2-4歲發放育兒津貼佔162億),僅差距104億;且初期建置完成後,後續每年人事費僅為308億元,還比現在一直發補助津貼的339億為低。
因此在幼兒園,我首先要求教育部應重新整體研究及評估以建置真公共化幼兒園或國教向下延伸為目標之學前教育政策(包括人口變化、量化研究、經費預估、資源需求、人力缺口、時程規劃、對市場之影響、因應少子女化問題之影響、各種方案之比較等);另外針對幼兒園虐童事件相關的罰則、調查流程、性別事件的處理機制、全國教保網查詢系統修正等都有提案。
3⃣教師權益
教育場域中的教師權益我一直非常關心,擔任教文委員會委員這兩個會期也接到許多陳情案,發現現行機制對老師們的權益保障有不夠完善之處。包括代理教師待遇及聘期等;教師兼任行政職工作量與加給不成比例及影響教學;教師資格考試試題釋疑不夠公開透明等;我也都一一提出提案要求教育部檢討改善並完善配套措施。
4⃣學生主體
跟學生權益有關的提案,則包括身心障礙學生高中升大學甄試的院系需求及實際開缺情形檢視,校園心理輔導機制及人力配置,不合時宜不合理的黑心校規需重新檢討,需確保第二專長專長教師的教學品質,校園應推動飲食教育等。
5⃣社會教育
教育部除了高教、國教、幼教等跟校園直接相關的業務外;還有一大塊是在社會教育,包括推動家庭教育、新生閱讀計畫、圖書館管理等,觸及層面不只是在各層級學校學習的孩子們,還包括家長及所有廣大的民眾。
我之前一直關心的「iLove」、「iMyfamily」及「iCoparenting」網站,以及跟《國王與國王》這本童書有關的新生閱讀計畫和各地圖書館管理,就是屬於社會教育的範疇。
因此我也分別提案請相關單位必須確保推動內容符合性別平等、兒童人權與我國社會之多元家庭型態等,以及專業人員具備足夠之素養與能力,避免預算被濫用於錯誤教育內容。
6⃣體育發展
最後,教育部下轄體育署,我發現體育署各項業務推動上對於性別平等都不夠具有敏感度,因此分別就體育人員的性平教育、體育界的性騷擾防治機制、體育場館的設施設備以及體育署網站等面向,請體育署能夠逐步檢討改善。
另外,我發現許多運動員勞動權益機制不足,例如近年來頻頻傳出單項協會及贊助廠商逼迫運動員使用不合適之運動服飾或鞋具,嚴重影響運動員權益,但相關求助管道卻非常有限;也提案要求體育署應參考世界運動產業發展之進程,協助運動員工會組織之設立,進一步保障運動員權益。
以上這些提案,都已經在教文委員會審查通過,我會持續監督並和相關單位一起討論改善內容。謝謝公部門的長官同仁都很願意配合,一起為更好的政策努力。有任何新進度,再跟大家報告。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教師資格考試網站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徵才機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9/05/25~109/06/01>
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需檢附證明文件影本)。
1、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
2、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
3、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 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
4、非屬前款所定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或取得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學分學程證明。
5、高中(職)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四年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
(二)應試者應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具雙重國籍者,錄取後須依國籍法第20條規定放棄外國國籍,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始准予辦理報到進用;如於錄取後查覺未放棄外國國籍,一律取消錄取資格,考生不得有異議。
(三)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報考:
1、因刑事案件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經判決確定者。
2、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一審判決有罪者。
3、因案通緝尚未結案或在追訴中者。
4、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5、禠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6、假釋出獄付保護管束之人,假釋未期滿前。
7、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8、曾因品德不良或工作不力而解職有案者。
9、有精神異常,或其他無法治癒嚴重疾患致不堪勝任工作者。
10、法定傳染病帶原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
11、因毒品案件受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及刑之宣告者。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身心障礙者相關服務、職涯諮詢、職業心理測驗評量、個案管理業務、就業機會開發、失業給付申辦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標準:261薪點(依行政院核定酬金薪點折合率124.7元計算,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2,546元起),並享有勞、健保等。
工作地址:
本分署屏東就業中心(屏東縣屏東市復興路446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6月1日止。
八、報名方式:徵才公告及報名書表請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網站(網址:http://kpptr.wda.gov.tw/點選「訊息中心」/「分署徵才」)下載,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一)至(四)為應附資料、(五)至(六)無則免附;請依序用長尾夾夾妥,切勿裝訂】,郵寄至本分署(郵寄地址:80670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聯絡電話:07-8210171分機2814承辦人許小姐;工作內容洽:08-7559955分機107廖先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報考高屏澎東分署屏東就業中心業務輔導員」 (報名表電子檔併同傳送至wlhsu@wda.gov.tw信箱),凡報名表件不全、證件不足或報名資料填寫不明者,一律視為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郵寄以郵戳為憑(如親自送件至本分署者,以收發室收件章戳為憑),逾時報名不予受理。
(一) 報名表及自傳表(請以A4紙張列印、附二吋正面脫帽相片1張,粘貼於報名表照片欄內,自傳以500至1000字為限,須電腦打字,請以A4橫式橫寫書打,內文字體為14級字)。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正反面請影印於一張A4紙張內)。
(三) 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外國學歷證書者,應檢附經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證明文件,否則恕不受理),及符合本公告六、(一)資格條件之證明文件。
(四) 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原服務機關(構)開具之工作經驗年資證明文件影本,如無法取得服務證明書時,始得以勞工保險投保明細替代,並請「簽名切結屬全職工作年資」,若未切結者,則由本分署審酌投保金額等因素據以判斷】。
(五) 相關證照或語文能力證照影本。
(六) 符合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之特定對象報名,需檢附證明文件。
(七) 資歷審查合格者,另以電子郵件及電話(或簡訊)通知參加甄試。
九、甄試方式:
第1試-電腦測試:
(一)電腦測試:未達標準者,不得參加口試,按身分别區分如下:
1、一般身分人員: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且錯誤率10%以下。
2、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人員:中文輸入每分鐘10字以上且錯誤率10%以下。特定對象報名者,需檢附資料如下:
(1)獨力負擔家計者:請攜帶全戶戶籍謄本影本,及受撫養親屬為年滿十五歲至六十五歲者之在學或無工作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2)中高齡者:年齡在45歲(含)以上者(以戶籍登記為準,實足年齡核計至109年5月10止)。
(3)身心障礙者:請攜帶身心障礙者手冊影本。
(4)原住民身分者:請攜帶註記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5)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請攜帶證明文件影本。
(6)長期失業者:請攜帶勞保年資證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求職登記文件及失業證明文件影本。
(7)二度就業婦女:請攜帶證明文件影本。
(8)家庭暴力被害人:請攜帶證明文件影本。
(9)更生受保護人:請攜帶地方檢察署(或更生保護會分會)辦理更生受保護人就業服務(職業訓練)之證明文件影本。
第2試-口試(占總成績100%)。
十一、備註:
(一)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通知擇優參加甄試,惟如均不適合本職缺,本分署得予從缺。
(二) 報名應考人參加本次甄選如有冒名頂替、偽造或變造應考所繳交各項證件影本或資料等不實情事、以詐術或其他不當方法,使甄選發生不正確之結果者,除應負法律責任外,於甄選期間發現時,除扣留其所繳交各類證明文件及資料外,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錄取公告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於錄取公告後發現者,撤銷錄取資格;於報到進用後發現者,立即終止勞動契約。
(三) 報名者應確保提供之電子郵件及行動電話等通訊資料及設備正確且可正常使用,並適時查閱本分署全球資訊網相關資訊。
(四) 如甄試當日因颱風、豪雨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天災、巨變,以本分署全球資訊網公告為準,並請隨時注意並自行查詢本分署全球資訊網發布之相關訊息,以確認是否延期。
(五) 本分署臨時人員自97年1月1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當事人之權利與義務,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勞工工作規則」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六) 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以利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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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9/05/04~109/05/10>
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需檢附證明文件影本)。
1、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
2、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
3、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 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
4、非屬前款所定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或取得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學分學程證明。
5、高中(職)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四年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
(二)應試者應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具雙重國籍者,錄取後須依國籍法第20條規定放棄外國國籍,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始准予辦理報到進用;如於錄取後查覺未放棄外國國籍,一律取消錄取資格,考生不得有異議。
(三)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報考:
1、因刑事案件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經判決確定者。
2、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一審判決有罪者。
3、因案通緝尚未結案或在追訴中者。
4、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5、禠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6、假釋出獄付保護管束之人,假釋未期滿前。
7、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8、曾因品德不良或工作不力而解職有案者。
9、有精神異常,或其他無法治癒嚴重疾患致不堪勝任工作者。
10、法定傳染病帶原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
11、因毒品案件受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及刑之宣告者。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身心障礙者相關服務、職涯諮詢、職業心理測驗評量、個案管理業務、就業機會開發、失業給付申辦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標準:261薪點(依行政院核定酬金薪點折合率124.7元計算,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2,546元起),並享有勞、健保等。
工作地址:
本分署屏東就業中心(屏東縣屏東市復興路44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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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5月10日止。
八、報名方式:徵才公告及報名書表請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網站(網址:http://kpptr.wda.gov.tw/點選「訊息中心」/「分署徵才」)下載,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一)至(四)為應附資料、(五)至(六)無則免附;請依序用長尾夾夾妥,切勿裝訂】,郵寄至本分署(郵寄地址:80670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聯絡電話:07-8210171分機2814承辦人許小姐;工作內容洽:08-7559955分機107廖先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報考高屏澎東分署屏東就業中心業務輔導員」 (報名表電子檔併同傳送至wlhsu@wda.gov.tw信箱),凡報名表件不全、證件不足或報名資料填寫不明者,一律視為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郵寄以郵戳為憑(如親自送件至本分署者,以收發室收件章戳為憑),逾時報名不予受理。
(一) 報名表及自傳表(請以A4紙張列印、附二吋正面脫帽相片1張,粘貼於報名表照片欄內,自傳以500至1000字為限,須電腦打字,請以A4橫式橫寫書打,內文字體為14級字)。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正反面請影印於一張A4紙張內)。
(三) 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外國學歷證書者,應檢附經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證明文件,否則恕不受理),及符合本公告六、(一)資格條件之證明文件。
(四) 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原服務機關(構)開具之工作經驗年資證明文件影本,如無法取得服務證明書時,始得以勞工保險投保明細替代,並請「簽名切結屬全職工作年資」,若未切結者,則由本分署審酌投保金額等因素據以判斷】。
(五) 相關證照或語文能力證照影本。
(六) 符合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之特定對象報名,需檢附證明文件。
(七) 資歷審查合格者,另以電子郵件及電話(或簡訊)通知參加甄試。
九、甄試方式:
第1試-電腦測試:
(一)電腦測試:未達標準者,不得參加口試,按身分别區分如下:
1、一般身分人員: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且錯誤率10%以下。
2、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人員:中文輸入每分鐘10字以上且錯誤率10%以下。特定對象報名者,需檢附資料如下:
(1)獨力負擔家計者:請攜帶全戶戶籍謄本影本,及受撫養親屬為年滿十五歲至六十五歲者之在學或無工作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2)中高齡者:年齡在45歲(含)以上者(以戶籍登記為準,實足年齡核計至109年5月10止)。
(3)身心障礙者:請攜帶身心障礙者手冊影本。
(4)原住民身分者:請攜帶註記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5)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請攜帶證明文件影本。
(6)長期失業者:請攜帶勞保年資證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求職登記文件及失業證明文件影本。
(7)二度就業婦女:請攜帶證明文件影本。
(8)家庭暴力被害人:請攜帶證明文件影本。
(9)更生受保護人:請攜帶地方檢察署(或更生保護會分會)辦理更生受保護人就業服務(職業訓練)之證明文件影本。
第2試-口試(占總成績100%)。
十一、備註:
(一)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通知擇優參加甄試,惟如均不適合本職缺,本分署得予從缺。
(二) 報名應考人參加本次甄選如有冒名頂替、偽造或變造應考所繳交各項證件影本或資料等不實情事、以詐術或其他不當方法,使甄選發生不正確之結果者,除應負法律責任外,於甄選期間發現時,除扣留其所繳交各類證明文件及資料外,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錄取公告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於錄取公告後發現者,撤銷錄取資格;於報到進用後發現者,立即終止勞動契約。
(三) 報名者應確保提供之電子郵件及行動電話等通訊資料及設備正確且可正常使用,並適時查閱本分署全球資訊網相關資訊。
(四) 如甄試當日因颱風、豪雨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天災、巨變,以本分署全球資訊網公告為準,並請隨時注意並自行查詢本分署全球資訊網發布之相關訊息,以確認是否延期。
(五) 本分署臨時人員自97年1月1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當事人之權利與義務,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勞工工作規則」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六) 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以利退還。
教師資格考試網站 在 112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簡章公告 的相關結果
教師資格考試重要日程如附件,其他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請詳閱教師資格考試網站(網址:https://tqa.rcpet.edu.tw)或洽詢試務行政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專線服務電話: ... ... <看更多>
教師資格考試網站 在 111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簡章公告 的相關結果
教師資格考試重要日程如附件,其他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請詳閱教師資格考試網站(網址:https://tqa.ntue.edu.tw)或洽詢試務行政單位: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專線服務電話: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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