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19消防節,讓我們來跟偉大的消防人員們致敬!
這幾年來,時代力量不斷地爭取消防人員擁有更好的設備、第二套消防衣、補足人力以及消防法修法,儘管路程上有點顛簸,但終於將最重要的「調查權、資訊權、退避權」等生命三權,修入消防法中。
然而,去年3月底不幸發生的錢櫃林森店大火,再度燒出了消防法規的不足之處,包括動態違規不易開罰、消防設備安檢裁罰金額過低、缺乏合格申報制度等等。
自從我就任立委以來,針對消防員的權益議題,作了以下的質詢:
🚒進度落後的工時改革
人力不足、業務歸屬不清,使得消防員長期處於超時過勞狀態,2019年大法官釋憲釋字785出爐之後,要求人事主管機關應該針對業務性質特殊的機關,制定框架性規範,使得工時正常化、合理化。然而,去年我質詢人事行政總處時,發現進度依舊落後;由於中央態度消極,使得地方迫於時間將至,發送錯誤百出的自製問卷,反而引發更大爭議。
我會持續監督,並且要求人事行政總處盡速召開研商會議,並將基層公務人員組織納入諮詢以及開會名單之中。讓「被排班的人」心聲直達天聽,才不會設計出另一套令人怨聲載道的差勤制度。
🚒無法反映消防員辛勞的超勤津貼
超勤津貼的發放上限,長期鎖死在一萬七千元,以消防員勤一休一及勤二休一的制度為例,每月工時長達360-480小時,平均被政府吃掉104~224小時加班費,若人事行政總處不修改1萬7千元的上限,消防員的時薪只有55.9元至92.3元,根本就是血汗工作。
我認為,中央可以維持現狀補助1萬2千元,但不應該去限制上限,若地方政府財務有餘裕,能夠發放足額的超勤加班費,讓為民服務的消防人員辛勞能夠如實反映。
🚒落實調查權,不要讓殉職不明不白
去年二月,高雄市消防員在火警出勤途中,不幸發生車禍意外而殉職,然而,事後消防署卻不願意依照新修消防法,啟動「災害事故調查會」,還辯稱這只是車禍意外。然而,依據2019年消防法修法的黨團協商會議紀錄,當時曾明確討論,啟動「災害事故調查會」的要件,不限於火災意外,而是擴充為「災害事故」,並且達成共識。之所以會有這樣的修法方向,就是因為消防員的勤務繁瑣,並不僅限於火災搶救。
調查權的落實,不是為了清算,而是防止下一場悲劇發生,追查真相才有前進的可能性,很遺憾消防署依然食古不化,刻意錯誤曲解法條。
🚒警消組工會,建立制度化的爭取權益管道
時代力量從第九屆以來,就極力爭取警消人員組織工會,警消人員勞動環境惡劣,平均加班超過78小時,人力缺口也相當嚴重,在這種勞動條件下導致高血壓、中風以及內分泌、肝臟相關疾病常發生在警消同仁身上。為了改善勞動權益,讓警消組工會是必要的。
英美日德法等先進國家都肯定公務員有結社、組工會的權利,甚至美國部分州的公務人員能有限度罷工。而我國憲法也有保障結社自由,許多國際公約也有相同規範,我會持續爭取,讓警消人員能夠比照教師,組織工會,建立制度化的爭取權益管道。
以上是向各位消防員報告,我上任以來針對消防員議題的努力,也期待各位基層消防員給予實質的建議,讓我們一起並肩作戰,持續同行!
【延伸閱讀】
2020-05-05 時代力量記者會:「警消組工會要修法 社會安全網要強化」
👉https://reurl.cc/pmy16r
2020-10-06 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派遣歸零以及打開超勤加班費1萬7千元上限
👉https://reurl.cc/2gnlLO
2020-10-06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爭取消防員超勤津貼
👉https://reurl.cc/Md9MeL
2020-10-25 內政委員會質詢:落實調查權,開啟災害調查事故委員會
👉https://reurl.cc/GdrxbZ
2020-12-15 司法法制委員會:釋字785號目前的研商進度
👉https://reurl.cc/8ynopd
2019-10-29-時代力量:被打折的消防法修法
👉https://reurl.cc/WLN08Z
2019-10-11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消防法修法懶人包
👉https://reurl.cc/m9yxX7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粉絲專頁:搶救消防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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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浩宇,為什麼你要幫國民黨的砍假政策做背書?
增加國定假日是勞工權益,林佳瑋一定用力爭取!
2015年,國民黨政府執政,勞動部長陳雄文說要讓勞工可以週休二日,但是一定要有配套:減少國定假日,也就是 #砍七天假。元旦翌日(1月2日)就是因為這樣被砍掉,我昨天特別撰文說明,沒想到卻遭到綠黨議員王浩宇的批評。
批評不打緊,我驚訝的是,#王浩宇的說法和國民黨政府的說法根本就如出一轍!為什麼最愛罵國民黨的王浩宇,遇到 #勞工權益,反而跟國民黨站在一起了呢?
王浩宇說,七天假因為要實施週休二日,所以被政府挪到週六而「消失」。必須說,這是完全錯誤的。但這也是陳雄文(現任 #韓國瑜國政勞工顧問)的邏輯。
❌迷思一:週休二日和減少國定假日一定要綁在一起嗎?
國際勞工組織(ILO)在1935就頒訂第47號公約,呼籲各國依循「每週工作40小時原則」。但臺灣長期未能實施,到了2015年,依然是每週42小時(雙週84工時),與國際標準顯有落差。而每週工時的規定就明訂在 #勞動基準法30條。
國民黨政府不但不面對長期執政下,未能讓台灣勞工符合國際工時標準的問題。更糟糕的是,還想另外修改 #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條,用「降低國定假日」從19天變12天,來交換財團同意實施40工時。
因此國民黨政府在2015年底就遭到工鬥等勞工團體的抗議,我也參與其中。後續民進黨政府上台,一度在2016年,否認國民黨修改勞基法施行細則23條的效力,#讓七天假短暫恢復半年時間。
但2016年底,民進黨竟也延續國民黨的錯誤作法,再度把勞基法施行細則23條的國定假日相關條文修改,所以也遭到工鬥抗議。
我認為,#週休二日本來就不該和減少國定假日綁在一起。兩者所屬法條不同,一個是每週工時問題、一個是國民的休假日問題,本來就是不同議題!
這種不顧人民抗議,擅自把勞工權益和財團做交換的思維,是近年來藍綠政府難以讓勞工信任的重要原因。
❌迷思二:七天假早就沒在放?其實法條一直都有!
很多人說七天假早就沒在放,這其實也是從國民黨政府就開始流傳的說法。事實上如果查閱「全國法規資料庫」,就可以發現#一直到2016年,#舊的七天國定假日都一直寫在勞基法施行細則23條(https://reurl.cc/b68xQd)
點進連結,就可以看到這七天都清楚寫著「應放假」:元旦翌日(1月2日)、青年節(3月29日)、教師節(9月28日)、光復節(10月25日)、蔣公誕辰(10月31日)、國父誕辰(11月12日)以及行憲紀念日(12月25日)。
舊的七天假絕對不是很久沒放,而是在各種不同工作場所的勞資協議下,#被挪移成補休或是加班費而已,並不代表就此消失。相反的,砍掉七天國定假日,就意味著7天共56小時的加班費或休息時間的損失。全體勞工都是受害者。
❌迷思三:民進黨有給勞工一例一休了,所以砍七天假並未損及權益
2016年底,民進黨政府在勞工團體的抗議下,最後修法用「一例一休」交換「七天假」。雖然「一例一休」對落實週休二日的目標是往前推進,但正如我前面所說,「一例一休」(每週工時40小時)和「七天假」根本就是在不同的法條,根本是兩件不同的事情。
如果把兩者綁在一起,強迫要勞工接受,那和國民黨的思維並沒有多大差別!
更何況民進黨在2016年底修過「一例一休」後,很快又在2018年初,把原本對週休二日有所幫助的許多「一例一休」條文「倒退嚕」。這等於是勞工的七天假不僅被強迫交換掉了,#最後也換的不值得!這也是當初我為什麼要絕食和臥軌抗議的原因。
❌迷思四:放七天假不符合轉型正義
舊的七天假包括「蔣公誕辰」、「國父誕辰」等威權時代的紀念日,當然不合時宜,但是這七天除了紀念性質,也有讓勞工可以休假的意義,是勞工權益。因此許多勞工團體主張可以重新討論七天假要在其他的日子放假。
時代力量也很早就提出了時力版的七天國定假日,符合當代臺灣的精神,包括:
1元旦翌日(1月2日)
2言論自由日(4月7日)
3世界地球日(4月22日)
4解嚴紀念日(7月15日)
5原住民族正名紀念日(8月1日)
6教師節(9月28日)
7世界人權暨美麗島事件紀念日(12月10日)
很多人質疑,我有沒有讓自己的助理放這七天假?其實在這七天,我都有編預算讓助理選擇加班費或是補休,用身體力行的方式,表示我對爭取勞工權益的支持。
最後,感謝這兩天和我指教的聲音,希望這篇文章和懶人包有助於您理解,為什麼爭取增加國定假日是我的重要政見。
這項目標也許不容易達成,需要時間來努力。我也認為從 #元旦翌日、#言論自由日 等較無社會爭議,或政府已經在公開紀念的一天、兩天假日開始增加,是值得討論的方向,我們可以努力來凝聚社會共識。這樣的工作絕對有意義。
因為捍衛勞工的權益,就是我的初衷與價值,我會持續努力。感謝每個願意一起為勞工權益發聲的市民朋友,我們一起前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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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9/1/9(四) 19:00
地點:幸福廣場(中壢天晟醫院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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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政治大學社會學系
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
【經歷】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長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顧問
協助2016年華航空服員罷工、國道收費員大量解雇案、全國關廠工人連線案
協助華映、宏達電、復興航空大量解雇案
籌組長榮航空工會、桃園捷運工會、美光晶圓科技工會
我是中壢人
2020工人鬥總統
教師法修法懶人包 在 林靜儀醫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練習用臉書的潘部長發文啦😁
這次的《教師法》修法重點,就是 #加速淘汰不適任教師,建立孩子安全學習環境。
首先,我想感謝各界對《教師法》修法的關注。
近來虐童、狼師等不適任教師事件頻傳,為回應社會對不適任教師應積極處理的強烈期待,#加速淘汰不適任教師 是《教師法》修法的首重之重,新的修法方向強化淘汰不適任教師機制與效率,最重可處 #解聘 與 #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力求維護學生權益,使教育環境更完善。
另外,昨日有部分媒體對《教師法》寒暑假規定誤植、曲解,造成全國教師的不安,我也想做出幾點澄清:
🔺1. #本次修法完全不涉及寒暑假是否增加到校日或進修日。
《教師法》修正草案新增之寒暑假條文,僅將原定於「教師請假規則第十二條」中內容,由「命令」提升至「法律」位階,目的是要使相關規定更明確,對現行教師寒暑假出勤規範與現況 #沒有任何變動。
🔺2. #教育部從未計畫教師統一寒暑假強制到校。
教育部理解教師工作特性多樣多種,從行政職、導師到偏鄉離島,教育部將在制度面盡力支持地方教育機構需要 。
🔺3. #寒暑假到校時間訂定原則與現有機制相同。
由中央主管機關邀請各方代表參與,合理、務實、彈性、共同協商,以期取得最大共識。教育部會與所有教師站在一起,不會改變教師應有權益,努力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加速淘汰不適任教師
#防狼師防虐童
#要陪每一個台灣小孩安心長大
【🔺《教師法》修法完整資訊🔺】
《教師法》懶人包說明 (四張)
▶︎ https://pse.is/FHFSX
《教師法》修法草案完整補充說明
▶︎ https://pse.is/DPEV3
《教師法》修法草案中教師寒暑假規定
▶︎ https://pse.is/FGHEM
《教師法》新制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
▶︎ https://pse.is/E4GP4
《教師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 https://pse.is/FVMXY
教師法修法懶人包 在 教育部- 以下為《教師法》修法統整說明懶人包 - Facebook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以下為《教師法》修法統整說明懶人包: 修法重點:加速淘汰不適任教師 修法方向補充說明: 一、原教評會組成及運作未改變(草案第9條第3項) 二、未改變現行教師寒 ... ... <看更多>
教師法修法懶人包 在 教師法修法2020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 媽媽最愛你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提供教師法修法2020相關PTT/Dcard文章,想要了解更多新舊教師法、108教師法 ... 教師法修法懶人包 · 教師法修法2020 · 教師法修正重點 · 教師法第32條 ... ... <看更多>
教師法修法懶人包 在 Re: 教師法修法新聞懶人包- 看板Teacher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 引述《ccc9002 (nostomania)》之銘言:
這次的修法內容好像沒什麼人討論,幫忙修正調整一下排版,衝一下人氣,
這問題真的很嚴重,請大家多多關注,以免不清不楚的被賣了。
以下轉文:
教師法修法老師氣炸抗議新聞懶人包 https://tinyurl.com/y43teyp5
代轉文,搜尋到的以下於位行政院網站的網頁:
https://bit.ly/2UnX5kP
很溫馨,居然有懶人包,看了一下此次修法主題是在處理不適任教師問題,
和網路上的文章差不多,但寒暑假議題呢?怎麼沒在懶人包?
這個網頁居然下面還有幾個檔案,打開來看看,居然有修正草案條文的對照表,
不看還好,一看嚇死人!此次教師法修正草案居然大幅增、刪、修改了全部條文,
根本是整個打掉重造。光條文內容從39條變成54條,文字增加數非常之可怕,
最左邊那一行整個複製下來就是新的教師法全文。
於是我就在fb開始貼了一些相關文章
https://www.facebook.com/kadok0520/posts/2599697723379067
https://www.facebook.com/kadok0520/posts/2599698713378968
https://www.facebook.com/kadok0520/posts/2599701470045359
https://www.facebook.com/kadok0520/posts/2599705566711616
https://www.facebook.com/kadok0520/posts/2599711466711026
https://www.facebook.com/kadok0520/posts/2599717720043734
https://www.facebook.com/kadok0520/posts/2599722820043224
https://www.facebook.com/kadok0520/posts/2599726120042894
https://www.facebook.com/kadok0520/posts/2599732290042277
https://www.facebook.com/kadok0520/posts/2599737346708438
這次修法不僅僅是全教總提出的幾大點而己,爭議點非常多!
在下所學有限,希望拋磚引玉,引出更好的討論和觀點。
以下我從邏輯和立法精神來討論這次的教師法修正草案:
一、新教師法第七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任期限,初聘為一年;
續聘第一次為一年 ,以後續聘每次為二年;續聘三次以上服務成績優良者,
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審查通過後,得以長期聘任,
其聘期由各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訂定之,至多七年 。」
從長期聘約改為七年,國家帶頭不保障教師?根據教育社會學和諧學派,
軍公教是國家維護制度的礎石,其工作應給予保障,公務員是晉用制,
也是終身制,法官當然也是。再根據高中歷史課本,
國家制度運作有賴公務員的維持,國家應給予合理待遇,並保障其生活,
現存社會主義國家,對於公務員的保障也不忽視。
修改這條法律看起來似乎沒什麼?少子化進行式的現在,
新聞才說現在30萬的大學生,十年後將減少12萬人,也就是每6個大學生,
減少2個。少子化的進行式,最直接影響教育界,在下生不逢時,
服兵役的時候是教甄最好考的時代,接下來年年難考,錄取率萬中取一。
就因為學生變少,教師需求量變低,加上前人大開師資班之門,
後起之秀不得其門而入。也常聽到已經是正式教師的前輩,因為學校減班起額,
而轉調到其他非居在地區的學校。
在未來十年,甚至可能發生減班到沒有缺額讓其他老師轉調的可能性,那時……
教育局會說:「xx老師你的聘期已到,全臺也沒有缺額讓你轉任,
你的聘約就到此為止……」
國家培養多年的專業教師就像成大的割草的派遣工一樣,契約滿期直接走人,
政府不需解雇教師,而且一點責任也沒有。
政府不斷帶頭讓教育界有代理老師、鐘點老師,依照此法精神下來,
未來還會有契約教師、派遣教師……等等。
二、新教師法第十四條第十款:「應予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
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事件,未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通報,
致再度發生校園性侵害事件;或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性侵害事件
之證據,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教師沒通報就要解聘,而且終身不得聘任,
此立法精神是否違反比例原則?
三、新教師法第三十二條第十款:「擔任行政職務為教師義務」
理由是為了解決行政大逃亡?為何不是行政減量,
學校應設該有教育行政高普考公務人員,讓教師回歸到教育的崗位和本職,
而是讓教師擔任行政成為“義務”,不得不為的義務,
而不是可以主動選擇的“權利”?這樣的立法精神不僅出發點可議,
甚至有政府帶頭鼓勵資方壓迫勞方之嫌?
四、新教師法第三十五條:於學生寒暑假期間,前項返校服務、參加研究、
進修或教學準備等活動事項及總日數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現行規定由地方教師工會和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協商,可因地制宜,
現在的修法精神走向中央集權,而非重視地方需要?
五、新教師法第三十六條:教師因婚、喪、疾病、分娩或其他正當事由,
得依規定 請假。沒修法前是依「教師請假規則」請假,
現在改成較模糊的「規定」,
教師討論板也偶爾發生有合理請假事由,上級卻刻意不給假的事件,
這樣的修法精神是否想讓某些不給請假的主管有操弄空間?
六、新教師法第三十九條:刪除「教師退休撫卹基金之撥繳、
管理及運用應設置專門管理及營運機構辦理。」
教師們是否應該乘勢提出退撫基金管理相關議題,
以健全詬病甚久的退卹基金制度。
七、新教師法第四十六條:學校未依前項規定辦理,
主管機關得依相關法規追究責任,並作為扣減或停止部分或全部學校獎勵、
補助或其他措施之依據。這個立法精神 也非常之怪!
八、新教師法第四十七條:「直轄市、縣(市)及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之評議書
應 #主動公開。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
不採教育界內部公開,而卻向大眾公開?家醜不可外揚啊……嫌犯都有人權了,
教師沒有人權?方便記者來抄文?
從上述來看,此次教師法修正條文,往中央集權方向走,
字裡行間充滿對於教師的不信任和不尊重,偏見的成分非常之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555573813.A.4C2.html
※ 編輯: lamda (163.21.161.239), 04/18/2019 16: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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