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償高一點給法官打折?】
「陳律師啊我這個求償金額是不是寫高一點比較好?」
「你的損失計算起來就這樣啊 為什麼要寫高?」
「因為法官不是都會打折,我寫高一點給他打折啊」
最近常常遇到當事人問這樣的問題
但其實我國民法是採取「損失填補原則」
就是實際上你損失多少
就會判決賠償你多少
如果你求償100萬
你真的能舉證你有損失這麼多
法院就會判決賠償你100萬
但如果你損失只有20萬
不管你求償一百萬兩百萬三百萬
最後判決結果都只會判賠20萬
不是說什麼100萬打八折變80
所以我求償200 打八折就有160這樣
損失多少就是賠償多少
不要再有什麼我要求償高一點讓法官打折這樣的奇怪觀念
而且有多少損失都不是嘴巴說了算
法院都會要求你出示相關證明
收據啊 診斷證明等等
所以如果有訴訟的打算
所有的單據、損失證明都一定要保存好
訴訟上才能爭取到你想要的賠償喔
btw
今天漢吉哥七歲生日喔!!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10的網紅吳秉叡 BRAYWU,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依法論法,遵守法律而不僅是參考 為何要立法限制教育人員除特殊情形外不得兼職?因為要避免教育人員在校外花費太多的時間精力,影響到校內教學研究的正職工作,造成學校和學生方面的損失。管中閔在台大尚未函覆核準就執行獨立董事、審計委員、薪酬委員的職務,即是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4條。即便台大事後同意,也不...
損失填補原則 在 巴毛律師混酥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求償高一點給法官打折?】
「陳律師啊我這個求償金額是不是寫高一點比較好?」
「你的損失計算起來就這樣啊 為什麼要寫高?」
「因為法官不是都會打折,我寫高一點給他打折啊」
最近常常遇到當事人問這樣的問題
但其實我國民法是採取「損失填補原則」
就是實際上你損失多少
就會判決賠償你多少
如果你求償100萬
你真的能舉證你有損失這麼多
法院就會判決賠償你100萬
但如果你損失只有20萬
不管你求償一百萬兩百萬三百萬
最後判決結果都只會判賠20萬
不是說什麼100萬打八折變80
所以我求償200 打八折就有160這樣
損失多少就是賠償多少
不要再有什麼我要求償高一點讓法官打折這樣的奇怪觀念
而且有多少損失都不是嘴巴說了算
法院都會要求你出示相關證明
收據啊 診斷證明等等
所以如果有訴訟的打算
所有的單據、損失證明都一定要保存好
訴訟上才能爭取到你想要的賠償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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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漢吉哥七歲生日喔!!
損失填補原則 在 李雪雯的健康財富百寶箱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政治大學法學院暨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教授張冠群建議:保險法針對實支實付型醫療險的修法,除了在損失填補原則下,必須全面修法而不宜只修複保險的部分外,若真要推動修法,實務上的配套及可能的衝擊,也都必須審慎思量。」
損失填補原則 在 吳秉叡 BRAYWU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依法論法,遵守法律而不僅是參考
為何要立法限制教育人員除特殊情形外不得兼職?因為要避免教育人員在校外花費太多的時間精力,影響到校內教學研究的正職工作,造成學校和學生方面的損失。管中閔在台大尚未函覆核準就執行獨立董事、審計委員、薪酬委員的職務,即是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4條。即便台大事後同意,也不能合法化同意前的違法兼職。若台大最終與企業合作案告吹,那管中閔在這段時間向企業領取的薪資該如何處理?台大在教學研究上的損失該如何填補呢?正因如此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和兼職處理原則才特別規範未建立產學合作關係者不得兼職的規定!
最後,有人表示共有140多位台大教授也和管案類似,先兼職再同意,法律不應責眾。站在一個法律人的角度,若制度窒礙難行那便檢討制度,若行政流程不佳則應改善流程,絕非面對違法情事直接放水當成無事發生。危機就是轉機,此時正是教育部建立更好的兼職制度的時機,希望金管會和教育部能夠堅持正確的法律見解。
管案時間表
5/2 管中閔於校內送出台哥大獨董兼職簽辦表。
6/14 管中閔當選台哥大獨立董事、審計委員、薪酬委員。
8/1 管教授於校內送出台哥大審計委員、薪資報酬委員兼職申請。
9/29 台大與台哥大簽訂產學合作及學術回饋金契約。台大同意管教授兼任台哥大審計委員、薪資報酬委員。
10/2 台大正式函覆台哥大同意管教授兼任台哥大獨董、審計委員、薪資報酬委員。
#大秉國會問政
損失填補原則 在 保險法六七八| 【複保險修正草案跟正本、副本理賠沒直接關係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但這並不代表在契約訂立之前,保險公司不能夠用要保人已投保過相同或類似險種而拒絕承保。用複保險來拒絕承保,法律上一點問題也沒有,原因還是契約自由,跟損失填補原則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