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賦予的監督權,卻被拒絕】
議員監督權益完全被削弱!
新竹縣議會自我上任以來,有好幾位議員發聲過,希望能在縣長施政總質詢與各局處業務報告時能夠質詢,但是不停地被主席拒絕再拒絕。
這一次定期會縣長施政報告,筱菁提出新竹縣議會應遵守內政部民政目48條,但縣議會動用議會優勢打壓,親自削弱屬於人民選出的代議士之職權!
在其他縣市議會由人民賦予的權益,在新竹縣卻是被一再削弱!台北市議會議員質詢辦法訂定於2000年,但新竹縣至今沒有完整的議員質詢辦法, 落後20年的新竹縣議會就像是無視人民的怪獸,沒有法治僅有人治,舉手超過4分鐘被主席無視,提出建言卻被忽略,這次在議會堅持提出議員質詢權益的結果,最終是被強迫關麥、強迫消音......
#新竹縣議會的第一次?
在我們爭取過後!11/2定期會的今天,各局處業務報告時終於第一次有議員發問機會,#早上16分鐘,#下午15分鐘,卑微的議員僅能有一點點時間對整個局處一整年的報告提出疑問、監督。相較於苗栗、台北,議員的監督能夠發揮其作用,新竹縣被剝削的議員職權簡直慘不忍睹。
#繼續看下去
#推動制定新竹縣議會議員質詢辦法
#要法治不要人治
#反民主的重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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