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疫情重點【2名長榮機師境外移入突破性感染,同住小孩也確診,高度懷疑為Delta病毒;桃園北科附工全校停課、142人集中檢疫,桃園二級警戒加強措施;機師加嚴檢疫即日起生效】
台灣今日新增6例COVID-19(又稱新冠肺炎、武漢肺炎)個案,其中2例本土、4例境外移入,沒有死亡個案。境外移入個案中,有兩名長榮航空的貨機機師(案16119,Ct值30、16120,Ct值28),一同飛往澳洲,8月31日返台,9月2日採檢陽性確診。
其中案16120機師的小孩為桃園北科附工學生,9月2日因被匡列採檢,結果確診,Ct值為11(病毒量愈高、Ct值愈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部長陳時中表示,高度懷疑此波疫情為Delta病毒,匡列也更嚴格,全校2,514人停課,且同班同學、跨班上課同學、老師、同班同學的家人,142人全數入住集中檢疫所。
由於兩名機師都已接種完整兩劑疫苗,且抗體陽性。指揮中心今宣布,前(1)日公布的機組員強化防疫規定,原訂於15日上路,改為即日起(3日)生效。
■ 5天內3名長榮機師突破性感染,皆曾待過芝加哥外站;機組員檢疫規範即日起生效
1日一名長榮機師確診(案16066),匡列26名接觸者皆為陰性;今日再傳2名長榮貨機機師同樣打過兩劑AZ疫苗,且抗體陽性,卻仍確診,兩名機師的接觸者初步匡列75人,已採檢54人,其中2人陰性、1人陽性、21人待採。
兩名機師9月1日剛從澳洲執勤返台,但經過疫調發現,一名機師(案16120)在8月28日就出現喉嚨癢症狀,因此判定並非在澳洲染疫,而是在前一個任務、即芝加哥染疫的機率較高。指揮中心發言人、疾病管制署副署長莊人祥會後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該機師8月26日採檢陰性,隨後休假,而後再出任務到澳洲,9月1日返台。因原規定接種完兩劑疫苗且抗體陽性的機組員,入境後可返台進行7天加強版自主健康管理即可,因此這位機師入境後直接返家,並與家人有接觸。
目前確診機師們的感染源不明,但3名機師都曾待過芝加哥外站。陳時中表示,指揮中心已經要求長榮公司要對芝加哥外站管理加強檢視,在他們報告完成以前,會執行芝加哥航線的機組員,入境都需至檢疫所檢疫14天;同時,指揮中心也回溯過去14天,即8月21日~9月3日曾飛過芝加哥航線的機組員進行採檢。
此外,原訂於9月15日上路的加強邊境防疫政策,陳時中宣布,改於即日起生效,規範如圖2所示。
■桃園市長鄭文燦公布確診足跡,落在桃園、中壢、平鎮一帶
桃園市長鄭文燦今日在地方防疫記者會中表示,因應機組員檢疫新規定,桃園市增加兩家機組員檢疫旅館,華航諾富特原有374間房,另增加大園檢疫旅館共174間房;長榮原有南崁宿舍,另增加蘆洲旅館250間房;外籍航空公司宿舍則在大園共187間。
他也表示,兩名機師有相關接觸史、活動史,接下來會針對是否有違規進行調查與裁處。今日公布機師足跡如下,目前已清潔消毒完畢,請這段期間有附近足跡的民眾提高警覺;另有新竹、苗栗足跡,則已交由該縣市衛生局處理。
8月23~24日、31日~9月1日 入住六星汽車旅館(桃園市中壢區元化路二段122號)
8月29日、9月1日 桃園藝文展演中心廣場外圍(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188號)
9月1日、2日 平鎮裕豐汽車保養廠(桃園市平鎮區民族路雙連一段168號)
鄭文燦表示,針對這一起機師染疫,有兩大風險:第一是外站管理,在外站的旅館不像台灣採取嚴格檢疫旅館政策,因此會有風險,建議單一使用房卡原則,並請民航局、航空公司落實外站管理、了解外站旅館防疫動線,避免接觸風險。
第二,舊制度檢疫措施,機組員入境跟PCR報告出來間有時間差,按照規定不應該接觸不特定人士,會增加入境風險,若有群聚活動則應按照規定開罰。接下來改成5+9檢疫規定,希望PCR採檢一定要確實完成,才能將病毒杜絕於境外。
■機師工會希望加強外站檢疫、暫停派飛高風險地,指揮中心:將與航空公司討論
指揮中心疫情監測組組長、疾病管制署署長周志浩表示,前艙機組員二劑疫苗接種率已高達96%、後艙94%。但國外Delta疫情肆虐,突破性感染仍頻傳。今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皆發表聲明,希望航空公司能夠加強管理,降低機組員染疫風險。
機師工會理事長李信燕表示,工會接獲不少長程班機的機師表示,美國各機場在內的外站都已經是解封狀態,因為國外接種疫苗比例高,也沒有被要求強制戴口罩,因此從卸貨、清潔、海關人員都有很高比例進到機艙且沒有戴口罩。
工會曾在3月24日、7月28日與航空公司召開會議時反應,包括芝加哥、安克拉治、布里斯本等外站人員都未配戴口罩,但航空公司卻表示,無法強制外站人員戴口罩,僅要求機組員加強口罩、社交距離。李信燕表示,國外外站的地勤代理,也是跟航空公司簽約,因此公司有權力要求外站人員執行防疫措施。
此外,她也表示,目前雖然指揮中心加嚴機組員防疫政策,但沒有釐清到底哪一個階段出問題,「機組員都很努力防疫、但如果沒有找出問題,就算增加居檢時間,每一次出勤還是有很高的確診風險,」李信燕說,過去工會就曾提出,希望指揮中心、疾管署能派防疫專家來,親自了解機組員的工作狀態,逐步了解、重新審視可能的漏洞並加以解決,才可能對症下藥。
工會在今日聲明中提及,除了希望指揮中心協助稽核外站流程外、也呼籲航空公司、主管機關提出外站管理辦法,更應在有確診個案、感染源未釐清的狀態下,暫停派飛到疑似高風險場站;正在居家檢疫中的組員,代表仍有確診風險,也不應派飛、執勤。空服員工會也提出,應嚴格落實前、後艙工作分流,避免交叉感染;也應恢復疫苗抗體監測。
對於工會的訴求,陳時中在記者會中回應,接下來會跟航空公司、民航局討論,會將所有交叉感染可能性降到最低。
■機師小孩確診,桃園北科附工全校停課、擴大檢疫,桃園二級警戒加強措施
今日2名本土個案中,就有一例為長榮機師的小孩,在桃園北科附工就讀。陳時中表示,過去學校有確診學生停課的標準,是一個班級1名學生確診,則全班停課;2人確診則全校停課。但因為高度懷疑此案為高傳播力的Delta病毒,因此希望謹慎處理,要求該校全校2,514人停課。
另外,同班同學、跨班上課同學,都需在集中檢疫所14天;而同班同學的同住家人,也擴大匡列,同樣先入住集中檢疫所,待同班同學採檢完畢,確認應無擴大傳染風險,才會解除檢疫,因此不一定會完成14天檢疫。當天進入該班教室的同學,則居家隔離14天。
鄭文燦表示,隔離與採檢的對象為同班同學34人、老師3人、同住家人105人,總計142人;自主健康管理與採檢的對象為:日間部學生2,118人、夜間部學生267人、全校教師300人、外校師生18人,共計2,703人。桃園市教育局也將發放3,000份快篩試劑給全校師生,除了PCR檢測後,下週二(9月7日)將進行快篩。
對於機組員同住家人的感染風險高,是否會優先接種疫苗?陳時中表示,目前並沒有特別計劃要優先接種,同樣採用預約平台,但未來會考慮。
他也表示,確診機師的足跡都在桃園居多,另也有新竹縣、苗栗縣相關足跡,指揮中心已要求地方衛生局擴大採檢、匡列。桃園市部分則加強二級警戒強度,包含集會活動室內下修為50人、室外100人;賣場、超市加強人流管制、醫院、長照機構停止探病及探視、陪病及陪伴者限1人。
■日本將贈台第四波AZ疫苗,將優先提供萬名在台日人接種;21萬劑高端可免預約接種
今天日本宣布將贈送台灣第四波AZ疫苗,數量未定。陳時中表示,等確定數量後再公布,這一次相對較少,但前三波已捐贈非常多疫苗。在台灣的日本人有些還未接種疫苗,因此這波會請相關單位針對在台日人造冊,粗估約有萬人左右。
目前台灣疫苗接種人口涵蓋率達42.82%、劑次人口比則為46.8%。但目前高端疫苗仍有21萬多劑,台中、桃園、新北都有診所公告,可直接到診所接種,對此,莊人祥回應,指揮中心已經行文衛生局,表示民眾若想接種高端疫苗,9月6日前都可到診所直接接種。而這批21萬劑高端將可接種至9月27日,在不影響第二劑前提下,會多配送一些疫苗到醫療院所。(文/陳潔 ;設計與資料整理/江世民、戴淨妍;攝影/林彥廷、蘇威銘;圖/指揮中心提供 )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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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視權如何酌定?若對方不給探視該如何處理?
一、探視權酌定
探視權若是在協議離婚的情況下,多半會對於未成年子女如何探視做約定。若是裁判離婚,法院對於探視權的行使也會再開庭的時候加以詢問,對於會面交往方式為裁定。
二、一般會面交往方式參考法院判決如下
(一)非會面式交往:
上訴人於不妨害子女之學業及生活作息範圍內,得每週2次以電話、Line、網路視訊等方式與子女聯絡交往;於會面交往期間,得為贈送禮物、交換相片、拍照等行為。
(二)會面交往(平日探視):
1.上訴人得於每月第2、4週之週六上午9時起至週日下午5時止,與甲○○會面、偕同出遊、並得同住。
2.寒暑假期間:
(1)寒假:除平日會面交往外,上訴人得增加5日之同住期間,得連續或分次為之,由兩造自行協議,如無法協議,則自寒假第3日起算。
(2)暑假:除平日會面交往外,上訴人得增加20日之同住期間,得連續或分次為之,由兩造自行協議,如無法協議,則自7月3日起算。
(3)接送方式:由上訴人至被上訴人住家樓下接送甲○○,兩造亦可自行約定。
(三)節日探視:
1.農曆春節期間(不適用平日探視時間):上訴人得於偶數年(即民國110年起)除夕上午9時至年初二下午5時,及奇數年(即民國109年起)年初三上午9時至初五下午5時與甲○○會面交往及共同生活。上開期間如與平日探視或寒假期間重疊,不另補足。
2.甲○○每年生日(0月0日)由兩造共同安排慶祝方式,若協議不成,則由兩造分別與子女同住或會面交往期間分別慶祝。
三、若對方不給探視或不履行約定該如何處理?
如果探視屢遭對方阻礙妨礙可以採取方式為
(一)聲請改定親權人:此時可以主張對方妨礙探視權之行使,可能對於子女發展不利。
(二)依照家事事件法,聲請法院調查,並做履行勸告。或聲請法院強制執行,進行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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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夫(前妻)把孩子搶走了,我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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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法院已經裁定我可以看小孩的時間,對方還是不讓我看小孩,律師說我可以聲請強制執行,可是對方還是屢次不履行,我還能怎麼辦呢?」
離婚後看不到小孩,是許多父母心中的痛,也難怪有很多父母為了孩子的幸福不願意下定決心離婚,真的,事務所處理過這麼多離婚及親權的案子,有時候離婚才是問題複雜的開始。
那麼來跟大家分享一下,如果離婚後,不是主要照顧者的一方,被阻饒探視的話,可以怎麼主張權利呢?
首先,你可以向家事法庭聲請會面交往的裁定。
會面交往,就是所謂的探視權。一般來說,法院最常判的是,一個月有兩個週末可以過夜,寒暑假可以增加探視的日數,不過,孩子如果還小,有可能會先從漸進式的會面交往開始,不見得會裁定過夜。
法院的裁定下來以後,如果對方不遵守,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一般來說,法院會先通知對方改善,如果再不遵守,也有可能會罰款。
此外,如果對方總是不遵守法院強制執行的命令,最近律師娘有看到一則法院的判決,是針對多次故意阻饒對方探視,探視方向任親權的一方請求侵害身份法益的損害賠償案例,在這個案例中,法院判定阻饒探視的一方要賠償他方15萬元。
最後,如果對方故意將名下財產脫產,導致罰款跟賠償都無法強制執行,其實嚴重的阻饒探視也是改定親權的一個理由喔!
律師娘其實也可以理解,離婚時,雙方有時處於撕裂的狀態,很容易把小孩子拿來當作報復的籌碼。
但是,如果孩子可以在友善父母的合作下,好好的成長,有著健全的身心,這才是我們為人父母最成熟的表現,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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