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發生多起令人遺憾的消防公安事件,大家都很關心消防安全。
我上消防署官網,發現全國消防安全檢查重大不合格場所,各縣市非常的不平均,高雄多達209件,台北市卻只有12件,因為台北市只有12件,我就點進去看看是哪12件,結果一看:X,其中一件居然是我們的台北地下街?!整個台北市地下街是消防安全重大不合格場所!
台北地下街是全國最具規模、最長的地下街,沿市民大道自中山北路到塔城街,不合格項目包含室內排煙設備、特別安全梯進風排煙設備、火警自動警報設備。從去年10月(2019.10.29)、12月(2019.12.3)、到今年3月(2020.3.3),一直到現在,台北地下街的消防違規始終沒有改善!
台北地下街共有28個出入口,每天有多少人在進出?!台北市政府就這樣放任地下街有重大的公共安全疑慮?!從去年10月到現在的消防違規,都在官網上了還視而不見!照理來說,地下街的28個出入口都要張貼消防不合格的標示,但是現在,我們地下街有哪一個出入口有消防不合格的標示?
#事情很嚴重原諒我爆粗口
#消防署都公告4個月了難道非得出事才重視?
#台北市長你怎麼看?
排煙室出入口 在 孟買春秋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完全壞掉的市長要把它蓋起來。。。
這兩天,全球的動畫愛好者都因為京阿尼的悲劇而感到難過。
但,剛剛看到讀賣新聞這篇報導,我立刻想到我們台北的大巨蛋。
根據這篇報導,傷亡如此慘重的原因,是因為起火點在一樓的玄關附近,火勢後濃煙迅速透過玄關旁的樓梯往上竄,導致許多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火場裡,煙跑得比人快,這是鐵則。
「火場逃生最佳策略就是離開建築物,而離開建築物最好的方法就是往1樓往外逃生,而且由於煙平均上升速度為每秒3~5公尺,人平均往上速度為每秒0.5公尺,人往上跑是跑不贏煙的,因此火場逃生原則為往下逃生。」(資訊來源:消防署)
大巨蛋是下沈10.5公尺的建築,觀眾席在地下,要逃生一定要往上跑,如果發生火災起火點在地下,樓梯跟京阿尼一樣沒有特殊防火規劃(重大公共建設和私人公司防災標準本來就不一樣,此處對京阿尼並無貶義),濃煙透過樓梯往上竄,後果絕對不堪想像!
問題是,大巨蛋的戶外安全梯現在就是沒有這樣的防護措施,也就是第二張圖片裡說的,不符合《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第97條的規定,要有最少一小時的防火時效,甚至根本就是開放的。
要符合公共安全的標準,遠雄必須另外以其他硬體,像是火場的排煙、通風設備來補強,確保火災發生時民眾能有足夠的時間逃生,不會發生這種煙跑在人前面的慘劇。
這個部分的審查,就是林洲民一直在講的,防災「性能審查」:你要證明你的設備性能足夠cover建築本身設計的不足。
性能審查的主管機關,是內政部營建署底下的「台灣建築中心」,遠雄要不被建築技術規則97條限制,就必須要通過台建中心的性能審查,才能取得「97條免檢討」的權利。
而截至今年六月,台北市議會第一個會期結束為止,遠雄都還沒有就這個建築技術規則97條,向台建中心提出性能審查申請。
京阿尼的員工人數,在150位左右,大巨蛋的觀眾席,有40000個。
這件事絕對馬虎不得。
#大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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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賣新聞報導:https://www.yomiuri.co.jp/national/20190719-OYT1T50300/
--
建築技術施工規則設計施工編第97條:
二、戶外安全梯之構造:
(一)安全梯間四週之牆壁除外牆依前章規定外,應具有一小時以上之防火時效。
(二)安全梯與建築物任一開口間之距離,除至安全梯之防火門外,不得小於二公尺。但開口面積在一平方公尺以內,並裝置具有半小時以上之防火時效之防火設備者,不在此限。
(三)出入口應裝設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且具有半小時以上阻熱性之防火門,並不得設置門檻,其寬度不得小於九十公分。但以室外走廊連接安全梯者,其出入口得免裝設防火門。
(四)對外開口面積(非屬開設窗戶部分)應在二平方公尺以上。
排煙室出入口 在 名為變態的神父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各位brother不可小看吳崢,他的打柯之力看似非常馴柔,實則奇巧,可能超越了神父.
這兩天,全球的動畫愛好者都因為京阿尼的悲劇而感到難過。
但,剛剛看到讀賣新聞這篇報導,我立刻想到我們台北的大巨蛋。
根據這篇報導,傷亡如此慘重的原因,是因為起火點在一樓的玄關附近,火勢後濃煙迅速透過玄關旁的樓梯往上竄,導致許多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火場裡,煙跑得比人快,這是鐵則。
「火場逃生最佳策略就是離開建築物,而離開建築物最好的方法就是往1樓往外逃生,而且由於煙平均上升速度為每秒3~5公尺,人平均往上速度為每秒0.5公尺,人往上跑是跑不贏煙的,因此火場逃生原則為往下逃生。」(資訊來源:消防署)
大巨蛋是下沈10.5公尺的建築,觀眾席在地下,要逃生一定要往上跑,如果發生火災起火點在地下,樓梯跟京阿尼一樣沒有特殊防火規劃(重大公共建設和私人公司防災標準本來就不一樣,此處對京阿尼並無貶義),濃煙透過樓梯往上竄,後果絕對不堪想像!
問題是,大巨蛋的戶外安全梯現在就是沒有這樣的防護措施,也就是第二張圖片裡說的,不符合《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第97條的規定,要有最少一小時的防火時效,甚至根本就是開放的。
要符合公共安全的標準,遠雄必須另外以其他硬體,像是火場的排煙、通風設備來補強,確保火災發生時民眾能有足夠的時間逃生,不會發生這種煙跑在人前面的慘劇。
這個部分的審查,就是林洲民一直在講的,防災「性能審查」:你要證明你的設備性能足夠cover建築本身設計的不足。
性能審查的主管機關,是內政部營建署底下的「台灣建築中心」,遠雄要不被建築技術規則97條限制,就必須要通過台建中心的性能審查,才能取得「97條免檢討」的權利。
而截至今年六月,台北市議會第一個會期結束為止,遠雄都還沒有就這個建築技術規則97條,向台建中心提出性能審查申請。
京阿尼的員工人數,在150位左右,大巨蛋的觀眾席,有40000個。
這件事絕對馬虎不得。
#大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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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賣新聞報導:https://www.yomiuri.co.jp/national/20190719-OYT1T5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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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施工規則設計施工編第97條:
二、戶外安全梯之構造:
(一)安全梯間四週之牆壁除外牆依前章規定外,應具有一小時以上之防火時效。
(二)安全梯與建築物任一開口間之距離,除至安全梯之防火門外,不得小於二公尺。但開口面積在一平方公尺以內,並裝置具有半小時以上之防火時效之防火設備者,不在此限。
(三)出入口應裝設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且具有半小時以上阻熱性之防火門,並不得設置門檻,其寬度不得小於九十公分。但以室外走廊連接安全梯者,其出入口得免裝設防火門。
(四)對外開口面積(非屬開設窗戶部分)應在二平方公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