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
首先,關於禮拜五嗰篇crypto 9up,好多謝大家都好踴躍咁留言表達意見,能夠讀到到大家嘅意見其實在下係堅開心的,最起碼大家唔係好似在下咁9up,係真係有發表一啲可以令大家繼續思考同討論嘅意見先。你知啦,搵嘢9up最驚就係遇到癲佬同柒頭,而事實證明咗大家都係有心討論嘅知識份子嚟。
除咗因為為咗還稿俾個好朋友之外,在下都想大家透過討論同思考去搞清楚究竟而家嘅crypto係啲咩,本質係咩,實際嘅演進係啲咩,只要對crypto有咗初步嘅了解,大家就唔會喺出面俾嗰啲19 KOL呃,然後輸錢。在下從來都唔撚會「授之以魚」,只會「授之以漁」。
而家在下特登9up多一篇,主要係想更詳細咁回應朋友們發表嘅一啲意見,希望更可以做到拋磚引玉嘅功效。
前一篇喺呢度:https://www.facebook.com/IrresponsibleEconFin/posts/319592172945070。大家想加入討論不妨可以睇吓在下up乜春,同埋朋友們嘅留言先。
第一條係朋友Tai Kwong Man嘅留言:「咁點解各國一直唔立法管制?」
在下認為有幾個原因—— 1)其實好多個國家嘅領袖(莫要忘記佢地都係上咗年紀嘅人)和政要,其實唔係好清楚或了解究竟crypto係咩,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啦,起碼要等人類社會對crypto有足夠嘅了解先好開始諗下點樣做。
2)Crypto而家頂到籠可以解釋為一個現象,但係喺呢啲政府嘅角度嚟講,喺咪嚴重到要全面監管呢?在下相信就算呢一刻佢地認為未,喺未來嘅三五年內相信都會被逼正面面對呢一樣嘢。在下認為,就算同幾年前比crypto叫做啱啱成為氣候,但係就算真係立法監管啦,之後要點樣維持佢嘅發展呢?在下相信連啲政府都未知道究竟要點tackle呢樣嘢。
3)「敵不動我不動,歐美大國都未郁,咁我地就自然唔會郁住」,呢個就唔係技術問題,就純粹係人性嘅問題了。
第二條係朋友Horace H. W. Ng嘅留言:「而家internet咁方便,禁crypto等於禁賭外國波網,除非鎖網唔係點禁?」
其實嚴格嚟講,禁係禁到的,在下認為主要從一個方面入手——兌換。Crypto講到底被創造出嚟嘅原因就係為咗成為一種法定貨幣以外嘅medium of exchange,咁兌換成啲咩?呢個問題就有一個好classical嘅答案:主要就係goods同錢啦。如果要有效地禁crypto嘅話,就係禁止佢嘅兌換功能。咁當然啦,禁止兌換功能嘅直接後果就係衍生出一個黑市,所以相信政府喺outlaw/regulate之前通常就會比出一個寬限期叫人上繳,唔定罪,跟住可以攞錢走。
但係,在下之前都寫過,最有可能發生嘅結果係政府自己出crypto,然後將其他regulate然後商品化,所以在下並唔認為政府最終真係會outlaw crypto,因為監管佢,繼而令到政府可以更有效地去進行rent seeking,先係符合政府嘅利益。
最後一條係朋友Jack Chan嘅留言:「不同意。政府監管正正是推使人使用加密貨幣因素。政府帶頭做好基建,其實科技系統換個系統連接好容易。(i.e. api唔連gov.hk, XYZ.network) 到時應該兩者並存。
至於hack, 現時不是所有crypto都以proof of work。大部份都開始轉proof of stake了。」
以上嘅comment在下其實係認同架,regulation係絕對比outlaw有效,在下上一篇9up嘅most likely case結論都係「政府帶頭將自己創造嘅crypto貨幣化,將其他crypto商品化」,在下並唔認為outlaw crypto會帶嚟實質嘅好處,但係heavy regulation(主要監管mining同exchange)係會為政府製造rent seeking嘅誘因。
至於proof of stake(PoS),在下認為有小小似property rights嘅討論,不過PoS嘅主要問題係佢比PoW更加容易有double-spending問題。
歡迎大家繼續留言討論。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1的網紅李中,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授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 台中市政府社會局目前辦理一系列的社創嘉年華,今年「培力工作坊」以「行動X策略X跨界連結」為題,環繞商業模式、策略發展、研發創新、財務會計、品牌行銷、組織人事等六大創業必備知能,推出全面多元的課程,盼帶動企業投入公益。...
授之以魚 在 鄧明儀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好文重溫】萬能父母培養出無能孩子
好友被氣得七孔冒煙。話說她早前帶兒子去參加寫生比賽,親眼目睹有小女孩全程由母代筆,好友幾番阻止不獲該港媽理睬,小女孩則露出慘慘豬樣,結果竟然由「出貓」的奪冠。我跟好友慨嘆,就是這種怪獸家長,以為愛子女心切,其實可能「愛你變成害你」一世。
情況就好像育有一子兩女的梁特首。大仔傳昕是劍橋生物化學系博士,專門研究幹細胞;曾「自封公主」的二女齊昕於倫敦經濟學院法律系畢業;孻女頌昕則畢業於劍橋經濟系,與「人生勝利組」麥明詩是同學,現於史丹福大學修讀國際政策研究碩士,更曾先後於8間國際私人大機構做實習生,其近乎完美的學歷與見習履歷讓一眾港孩恨得牙癢癢。可惜的是,日前被爆出的「行李事件」鬧得全城熱烘烘,指特首夫人迫機場人員為女兒送行李入禁區,再加梁特首護女心切及一眾高官護主情急,連累一向低調的梁頌昕被封「第一港孩」。
嚴父慈母組合下教出的兩個女兒,一個太麻煩,一個太聽話;一個萬聖節當街摑母,一個機場不肯拿行李……本來該羨煞旁人的「第一家庭」,卻給不少溺愛子女的中產父母來個當頭棒喝。
幾米都說,我的錯都是大人的錯。當我們嘮嘮叨叨的埋怨這個港孩、廢青充斥的年代時,又有沒有認真檢討一下,到底是誰把孩子從小訓練成不會綁鞋帶、不會切生果、不會自己洗澡、不會拿行李、不會處理大小二便、飯來張口、衣來伸手、事無大小都依賴大人或傭人,甚至漸漸讓孩子喪失為自己生活與生命負責的能力?
說穿了,只有萬能的父母,才會培養出無能的孩子。正如美國著名作家阿爾伯特.哈伯德(Elbert Hubbard)的名言:「當父母為孩子做太多時,孩子就不會為自己做太多。」與其授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愛之,更要教之。
授之以魚 在 李綺雯 Marine Lee Yee Man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已經7次派口罩,從分口罩、包口罩、上門派口罩、街頭派口罩,全部一條龍服務,依家對於呢方面我都可以話專業,甚至基本上身邊人已經形成一個小團隊。
多謝各位善心黃店善心人比機會我參與,每個口罩都係佢哋真金白銀買返嚟。
我唔會話將口罩派到有需要嘅人手上係一件好開心嘅事,因為每一次派完我都只會覺得杯水車薪,的確「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但所謂嘅善,我諗唔係頭痛醫頭咁片面,而係徹底讓社會進步,「授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否則再派70個7次都無用。
而其實我亦唔覺得自己特別好人有善心,只不過我做左一個人既責任。
「疫/逆境自救」我哋要做幾多先至救到自己、救到每個人。
希望當你睇到呢度,會認真諗,為自己,為社會,可以點做先有改變。
授之以魚 在 李中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授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
台中市政府社會局目前辦理一系列的社創嘉年華,今年「培力工作坊」以「行動X策略X跨界連結」為題,環繞商業模式、策略發展、研發創新、財務會計、品牌行銷、組織人事等六大創業必備知能,推出全面多元的課程,盼帶動企業投入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