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回應中國人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57688562479698/?d=n
這一篇收到一則留言,因為實在回應不下這麼多字數,特地單獨發一篇♡
✨來回應 #國家正常化 、#中華民國台灣化 的支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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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謝謝你的回應。
我推廣台澎法理地位的真相,只不過是在「揭露客觀史實」,這無關誰要不要認同,因為這是客觀史實。
還原真相合情合理。
自1945.10.25光復台灣的騙局至今,台灣人缺少了解客觀史實的機會。
💢台灣光復的騙局 https://wp.me/pd1HGm-10
台澎土地上的台澎人以及1949年來台的中國難民及其後代,都應該了解到台澎法理地位,才會知道自己該在這塊土地上持什麼樣的態度、什麼樣的方式,來推動/支持台澎人民自決。
(「難民」這個詞是法律用語沒有貶義,人的國籍與腳下的領土主權是兩個獨立的議題囉~人擁有選擇、放棄國籍的權利;領土主權擁有者不及於土地上的人民。所以台澎建國後中國難民及其後代仍舊可以國籍歸化新國家國民。)
但當大多數台澎人都知道中華民國政權根本不是自己國家的時候,說我們法理建國派要「抹去中華民國」就不會產生什麼刺激作用。
說我們要「抹去中華民國」也只是企圖召喚中華民國人的恐懼而已,我們想做的是「讓給大家帶來痛苦的中華民國政權」離開,並沒有要中國難民離開,你懂這個差異嗎?
👉🏻法理建國派的目標🔗 https://wp.me/pd1HGm-3U
中華民國政權可以來到(當時領土主權屬於日本的)台澎,是因為1945.9.2《一般命令第一號》代表盟軍來台受降並軍事佔領、代為管理台澎。如沒這份命令,它是不可以來的。
我只不過是把歷史真相回歸正軌而已。
台澎建國後也不會要中華民國政權消失,它的法律身分也不會因此消失,你可以放心。
它仍舊可以選擇待在中國領土金馬東沙上繼續統治(中國政權統治中國領土沒問題👌),或者是台澎國家給予中國流亡政權一個辦公室這樣也是可以👉🏻 https://wp.me/pd1HGm-6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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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談國際法?為什麼要說清楚台澎法理地位?就是因為這是國際法層級的問題。
往上跳一層這個動作很重要。
它將決定你的視野會停留在中華民國政權內部的政黨鬥爭上,還是停留在中華民國政權與台澎的關係上。
一個原則:沒有中華民國政權就沒有藍綠之爭。
沒有藍綠之爭就沒有靠著藍綠一樣爛上位的投機政客。
其實大家越了解清楚台澎法理地位,就會知道那些虛耗(包括主張中華民國台灣化、國家正常化),有多浪費時間了,因為最終都會連結到中華民國政權的本質。
先不論你說自己偏綠,光是你說你「覺得要我認同我們不是中華民國或是沒關係 這很難接受 畢竟我們現在的國家就是叫中華民國」
👉🏻這句就問題很大了。這就是中華民國政權洗腦成功的鐵證。
中華民國政權對台澎住民進行的教育,基本上有兩個目的:
一、確保台澎住民把它當自己國家,且不會去質疑「中華民國擁有台澎主權」這件事。因為如果沒了台澎,中華民國政權只能待在金馬這個中國內戰最後戰場,但只有台澎可以容納百萬的中華民國政權的中國人,所以這些人就生活下來至今。
二、確保在自己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之間的中國代表權之爭中,被台澎人認定中華民國政府是正統的中國代表政府並予以擁戴,為它賣命,誘騙台澎人為這個不屬於自己的國家去犧牲生命,讓它能實現所謂的「反攻大陸統一中國」的復國大業。
所以我們接受了很多中華民國流亡政權為了前述兩個目的所給予的洗腦教育。
#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政權不是主權國家,它的法律身分是可以作為中國主權國家合法政府而被他國承認,它是中國主權國家內部的政權。
中華民國政權想代表的中國絕對不是台灣人的國家。
因為「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是客觀史實,意思是「沒有任何一個主權國家領土範圍涵蓋台澎」,所以光復台灣是騙局喔!如果你不認為,那你可以把《舊金山和約》原文拿出來看看,台澎領土主權並沒有移轉給ROC/PRC政權想代表的中國。(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不是一群人或者政權可以主張的)
你需要先了解清楚客觀史實,才有辦法分辨中華民國政權「代表盟軍來台」的意義,台澎目前被「盟佔代管」也是客觀史實。👉🏻 同盟國是什麼?同盟國與ROC政權之間的關係? https://wp.me/pd1HGm-kX
中華民國政權的中國政權屬性不是誰以為想改就可以改的。中華民國政權身為中國政權所具有的法律上權利義務關係是無法一筆勾銷的。
更別說中華民國政權根本沒有台澎領土主權,它這些爛帳說穿了跟台澎一點關係都沒有。台澎人會把它的問題當自己的問題,就只是因為被它殖民洗腦到不知道狀況而已。
國際法規則是主權國家之間的互動運作規則,所以,國際法規則當然可以在主權國家的共識下改變其實踐內容。但國際法規則一旦形成之後,就不會任意更改。
👉🏻 國際法的形成與運作 https://wp.me/pd1HGm-4Z
👉🏻主權的概念形成與發展 https://wp.me/pd1HGm-5k
而任何改變、挑戰既有國際法規範的動作,其影響都會是全面性的,不會僅僅影響到該案例,還會對未來造成影響。
而台澎的例子,牽涉到以下幾個國際法的基本問題:
1.領土主權的得喪變更
2.軍事佔領相關規範規範
3.國家/政府的區分
4.國家法人格的建立方式
5.自決權行使相關規範
國際社會不可能為台灣開出特例。
經過數百年的實踐,國際社會對於軍事佔領該怎麼進行、要遵守什麼規範,已經形成一些必須遵循的規則。具體明文化的內容可參考《海牙公約》及《日內瓦第四公約》。
你可以仔細思考一下,你放不下中華民國政權是為什麼?
你說的「最後的目標結果都是一樣的,只有在過程方式不太一樣罷了」?這個我比較疑惑🤔
如果你主張的是「國家正常化」你口中的國家是「中華民國政權想代表的中國」,這個中國主權國家沒有台澎領土主權,在台澎上不存在國家可以正常化。
如果按你的邏輯走,台灣人就不會認知到「目前沒有國家需要建國」,更不會產生建國意志,反而會加強沈沒成本,更放不下中華民國政權。
再來,去動中華民國政權的東西(名稱、憲法、國旗等)都不具有國際法效力,無法改變台澎欠缺國家法人格的事實。這就是虛耗。
以下這些概念其實也說過了:
去承認一個「頂多具有被承認是X國國家政府資格的X國政權」可以在不屬於X國的地方(無論領土主權歸屬狀況為何)去建立Y國,然後還跟X國的關係斷得一乾二淨,本身就會直接造成既有國際法架構的崩毀,甚至直接否定法律的存在價值。
「一中」框架並不是中華民國政權不要、不想就可以不受影響的東西。
「ROC政權是中國政權」是法律上的狀態,是ROC政權被建立出來的那一刻就存在且無法改變的法律上屬性。無論這個政權後來改由誰運作、在哪運作、它能控制的範圍有多大、多小,它的法律上屬性就是會一直跟著它跑。而「一中」就是因為這個法律上屬性套用在ROC政權上面,進而影響到被ROC政權治理的台澎。
「ROC政權是中國政權」這個法律狀態是建構在「ROC政權是由中國人為中國這個主權國家所建立的政權」這個事實,就跟將你生下來的女性之間的「生母與子女」間的法律關係是建構在「她生下你」的事實一樣,是你無法改變也無法否認其存在的東西。
除非今天國際法規則變成「原本由X國人民建立的X國政權可以隨隨便便就不再是X國政權,還可以不必對之前以X國政權身分產生的法律上權利義務關係負責」,否則ROC政權的中國政權屬性就不可能消失,它也不可能在台灣建立國家。
「原本由X國人民建立的X國政權可以隨隨便便就不再是X國政權,還可以不必對之前以X國政權身分產生的法律上權利義務關係負責」是不是會讓國家之間的法律上權利義務關係變成毫無存在意義?
「原本由X國人民建立的X國政權可以隨隨便便就不再是X國政權,還可以不必對之前以X國政權身分產生的法律上權利義務關係負責」發生的可能性為何?
所以,不要再執迷不悟了。
其實,最大的阻礙並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
最大的阻礙是把中華民國政權想代表的中國當成台灣人的國家的人。
因為「以為」有國家,才不知道要建國。
因為「以為」台灣早就建國了,卻不知道這樣根本侵略中國領土金馬東沙。
因為「以為」中華民國政權發生質變,「以為」總統直選就等於台灣建國。這種以中華民國政權為本來建國是死路一條。
因為「以為」中華民國政權是國家,才會不知道國際法上來說它根本不可以主張台灣光復。
因為「以為」中華民國政權是台灣的國家,才會把它的敵人、把中國內戰當成台灣人的敵人、當成自己的事情。
因為不懂這些真相,才無法擺脫一中兩政權的困境,不只是國際上遇到難題,全都歸類在中共打壓而不思考是中華民國政權的問題。
👉🏻Q&A200: PRC政權不會想要把雖然已經是中國領土的金馬東沙變成是PRC政權的領土嗎?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53130609602160/
這兩個中國政權攜手創造出來的困境,讓台灣人死抱著一中兩政權不放。
你該思考一下這之中的操作。
像台澎人現在這樣把「台澎金馬東沙」綁在一起,把金馬東沙認定為所謂的「反共/反中共/反PRC政權」最前線,錯誤地以為萬一失去對(中國領土)金馬東沙的掌控台澎就等著投降,結果就是讓金馬東沙的戰略地位被錯誤高估,也讓PRC政權任何對金馬東沙的騷擾行動可以很有效地讓台澎人產生「緊抱、死抱著ROC政權不放」的心態🤦🏻♀️
我在頂置文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相關問與答」說過非常多次,PRC政權之所以打不過來,正是因為「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任何主權國家、不是中國內戰的戰場。
中國內戰只能在中國領土上打,也就是最遠延伸只到金馬東沙。
👉🏻台澎建國是否必定「終將一戰」?台海中線的意義、防空識別區與「『共』機擾『台』」 https://wp.me/pd1HGm-k2
最後,針對你後面說的改國名、修憲。
頂置文也說過許多次,所以我才要做出紀錄放在頂置文,望你可以時常翻閱(˶‾᷄ ⁻̫ ‾᷅˵)
👉🏻內部自決權 vs 外部自決權、民族自決權 vs 住民自決權、自決權的行使 https://wp.me/pd1HGm-5S
👉🏻Q&A39: 中華民國台灣化不好嗎?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114809591885289/?d=n
👉🏻Q&A122:中華民國台灣化的修憲就足夠了嗎?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06321420949746/
👉🏻探討正名修憲或制憲、東奧正名、華航正名 https://wp.me/pd1HGm-66
👉🏻Q&A23國家的各項屬性有什麼?: 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74186395947609/?d=n
👉🏻Q&A20有憲法就是國家嗎?: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66178223415093/?d=n
👉🏻Q&A93:制憲可以宣示國家主權,獨立建國先於國家法人格嗎?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9026626012559/?d=n
👉🏻Q&A109:有沒有先建國再獨立的國家?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8700405045181/?d=n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拿 騷 共和國 在 故事:寫給所有人的歷史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1960 年 8 月 25 日羅馬奧運開幕日,來自全球的八十三個代表隊、5,338 名運動員,正準備依據國家英文字首的排序,依序入場。
我國一共派出足球、籃球、田徑、舉重、游泳、射擊、拳擊等項目選手參加,全體隊職員超過六十人。
但入場時,總幹事林鴻坦手持「Under Protest(抗議中)」的白布條,以示抗議。
抗議的舉動,除了引起現場騷動,也隨即成為國際媒體焦點,隔天紐約市內的五家報紙,不約而同的關注治這起事件。
代表團團長鄧傳楷因此說︰「我要向所有自由世界的人們宣告,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已對中華民國,做了一件不公正及歧視的行動。」
是什麼樣的不公平與歧視,讓我們必須在隆重的開幕式中,採取抗議的手段?原因是國際奧委會對於我國代表權與代表隊名稱的決議,對我方不利。
事實上,代表權的攻防戰,從 1949 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就已展開。
1952 年,芬蘭赫爾辛基奧運舉行前,蘇俄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積極運作共產陣營,排擠與爭奪我國的代表權,因此 1951 年「中華體育協會總幹事郝更生,非正式宣布由於俄寇參加下屆世運會之故,我國決定改變初衷,不派代表參加。」
最終,我國放棄參賽,中華人民共和國則在比賽前幾天抵達會場參與比賽。1956 年澳洲的墨爾本奧運,我國參賽,但對岸則未與會。
換言之,在「漢賊不兩立」的立場下,你我不相容,僅一國能上場。
1960 年羅馬奧運前,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早就放棄參賽,但名稱問題事關尊嚴,一點都不能輕忽,因此當我國各項代表隊分別出發,並於八月中旬陸續抵達羅馬時,代表團人員已先出發為參與名稱問題而戰。
羅馬奧運開幕前三天的奧委會,重頭戲是處理我國代表隊名稱,我們希望在參加奧運的既定政策下,爭取以中華民國代表隊的名稱上場,甚至都已做好以底線「中華民國(臺灣)」的名義參賽。
雖經過力爭,但仍以差距不少的票數,作成中華民國可以用「中華民國奧林匹克委員會」名義參加國際奧會,但必須用「臺灣」名義參賽的決議。
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秘書長梅葉指出,使用臺灣的名稱「祇是不希望他們越出其自己的地理邊界,並宣稱他們代表整個中國,我們曉得他們並不如此。」於是我國代表團就在「臺灣」名稱的帶領下進場。
以臺灣之名參賽,如果從目前的政治環境來看,或許會讓許多堅持臺灣主體的人欣喜;但在半世紀前,羅馬奧運卻是我國在國際運動外交場上的一大挫敗。
1960 年代尚能維持以「中華民國奧委會」的名義參加奧運,但此後的局勢江河日下,中國於 1971 年取代了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地位後,1976 年加拿大蒙特婁奧運以「一個中國」原則拒絕我國參賽。
直到1981 年 3 月,我國與國際奧會協議,以「中華臺北」的名義,才又重返國際體育舞臺。
羅馬奧運前不利我國的決議與開幕式的抗議消息傳回國內後,國人在氣憤討伐聲中,認為「我們並不因此氣餒、沮喪退出」反而要以哀兵的姿態,爭取最大的榮耀。
然而開賽不久後,代表隊相繼在籃球、足球與游泳等項目中落敗,對此結果輿論似乎早有預期,只不過大家依舊心存希望,並將奪牌重任寄予男子十項的選手楊傳廣。
1933 年出生於臺東馬蘭的楊傳廣,是阿美族原住民,戰後初期就讀臺東農校時,因過人體能條件被挖掘。曾為棒球選手,但不久便被發現其在田徑項目中的優異表現。
他在第六屆省運前,參加臺東縣運時,就打破了跳高的省運紀錄,1954 年在馬尼拉亞運會中,奪得男子十項金牌,並在四年後蟬聯。那時他已被稱為「亞洲鐵人」。
男子十項的賽程,除了吸引現場七萬多名觀眾的目光,中廣透過短波截聽日本消息,中央社和聯合報則收聽美聯和合眾國際社電訊等方式,將賽況轉給國內聽眾與讀者。
但因通訊條件不佳,也或因羅馬現場氣候不佳而延賽,使訊息未能即時,焦急等待的聽眾,更顯心急。
先是第六項 110 公尺高欄完賽時,楊傳廣成績一度領先,消息傳回國內,就有人開始放鞭炮。而在第八項撐竿跳應在臺北時間晚上十點開始比賽,但到了午夜一點,成績尚未傳到臺灣,聯合報的讀者們,不斷打電話到報社,了解最新賽況。
1960 年 9 月 7 日凌晨,成績揭曉後,臺北街頭遍地響起慶祝的鞭炮聲。
楊傳廣不僅奪得首面獎牌,而且擊敗了名列第三名的蘇俄選手,也讓輿論更加沸騰。
十項銀牌帶來的鼓舞,確實沖淡了開幕時的不愉快,媒體因此評論羅馬奧運「雖然此次受到了名義的委屈,但有楊傳廣贏得了一面銀牌,乃盡皆彌補,仍然是大家同沾光彩,全國同表欣賀。」
此後,奧運作為世界運動最高殿堂的地位不減,而臺灣在國際舞臺則是屢受挑戰,於是我們總用著非比尋常的意義與超過千萬元的獎賞,看待奧運獎牌。
羅馬奧運雖已過了五十多年,但它卻像面鏡子,折射臺灣在往後國際社會的顛簸身影,也看見一舉奪牌時的興奮表情,驕傲、挫折與期待的情緒,都交雜在 1960 年的羅馬運動場。
#奧運 #羅馬奧運 #中華民國 #中共 #代表 #臺灣 #國際地位 #楊傳廣 #運動 #賽事 #抗議
本文摘自:#謝仕淵,《愛憎奧運:楊傳廣及1960年羅馬奧運的「臺灣」代表隊》:https://storystudio.tw/article/gushi/nmth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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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me & Redeem](六之一)
一年前的七月一日,港區國安法在香港實施,當日被指開着插了「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電單車撞向警方防線的唐英傑,被還押一年後,成為第一宗涉及港區國安法開審的案件。
唐被控告三項罪行,包括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等。一年來,大家都疑惑,究竟「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這八個字是否違反港區國安法?這天下午,香港的高等法院開展了相關討論,先由代表控方的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作供。
審訊以英語進行,律師及法官均以英語交談,唯劉智鵬以廣東話作供,由法庭翻譯來回傳譯。這天擔任翻譯崗位的是一位中年男士,頭髮稀疏,圓臉,戴着黑色框眼鏡,穿着質料較軟的深黑色黑裝。劉智鵬作供時坐下,翻譯全程站立於劉身旁。
翻譯員說話抑揚頓挫,部份句子尾音拉高。談到「光時」口號原創人梁天琦的主張,劉智鵬引述梁5年前的立法會補選參選單張,內裡提及「港人的自治和獨立身份在97後被港共政權催毁」。翻譯先生說到兩個英文字autonomy和independently, 那個 “me”及 “lee”的尾音都拉得特別高音。
法庭審訊,經常涉及刑事案件,或民事追討,但談及國家身份認同,又涉及到文學院、社會科學院的學術概念,在法庭較少出現。一些涉及歷史或社科範疇的英語詞彙和其讀音,都似乎難倒了翻譯先生。
控方專家證人的劉智鵬,頭髮微曲,結上藍色花紋領呔,穿深灰色西裝,腳踏尖頭皮鞋,他以廣東話解釋:「在歷史的語境中,『光復』某種嘢呢,表示從正統政權的角度出發。」
「正統政權」如何翻譯呢?翻譯先生延誤了好一會兒,差不多要吐出一個P字頭的英語,說出口不到一半,劉智鵬就提示應為 “legitimate”, 這個詞彙在社科領域常出現,有「獲授權」「合法性」的意思。
談到梁天琦的政見,劉智鵬指他理解梁認為香港住民是原生族群。翻譯先生懂得用「原住民」的英語 “indigenous”, 但把此字讀為individual 的頭段發音,後段拉高了尾音,變成indi-genius. 翻譯先生讀了幾次,最後審此案的三名法官的唯一男法官陳嘉信出口糾正,讀音應為inD-genous, d的發音應為「啲」,重音放在前段。
劉智鵬亦提到,他認為中國歷史中,自三國時代到現代中國,「光復」一詞意思沒有變,有恢復落入敵人或異族領土的意思。「香港咁既情況底下,等同於畀敵人或外族佔據了。因此光復香港提出時,香港政府是敵人控制的政府,或者不是我地國家底下的政權政府。」
翻譯先生先把「異族、外族」譯為「barbarians」, 在座的記者面面相覷,因為babarian有「荒蠻」意思。不久,翻譯先生自我修正,說他想了想,「異族、外族」應為 “foreign ethnic group".
一個人是否有罪,是否要被長期關柙的命運,涉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這八個字的意思上。字眼使用變得很講究,審訊時,法官表示也有聽不清楚的時候。疫情之下,口罩與防飛沫隔板,把文字都化成了不清晰的發音。
劉智鵬提到「光復」有英語之中Restore, Recover, Revive的意思。又指漢語的歷史角度,基本上是關於恢復拿回失去的國土、政權、城市。翻譯到「政權」一字,翻譯先生說了“Regime".
忽然,三名原來在席上平排而坐的法官,忽然同時把其坐着的有輪辦公室座椅向後推,三個戴了假髮的頭黏在一起,低聲討論了十數秒,然後又忽然,三個假髮又彈開回到隔開一米的席上平排着。
陳嘉信法官說,他聽不清楚,究竟是不是有提及“Redeem”一詞? 原來他把“Regime”聽為“Redeem”, 在席的另一名法官也附和,表示自己也聽到“Redeem”.
翻譯先生說不好意思,認為是自己戴的口罩有點厚,說會試找一個較薄的口罩來戴。
另一次,杜麗冰、彭寶琴及陳嘉信三位法官,一起聚頭商討另一點,則是陳法官感到有疑問。陳官問到,劉智鵬提及「光復」時有兩個解釋,一,代表政府落入敵人控制;二,代表「不是我們國家底下政權的政府」。
主控追問,不是我們國家,那個我們國家是甚麼?劉智鵬答:「即係中國」;落入敵人手上的國家政府又指係咩呢?劉答:「即係中華人民共和國。」
陳法官除下口罩,其粗黑的眉毛上下跳動着說:「我不太能跟隨討論,特別係第二部分。」然後三個法官的頭部又黏起來,討論了一會。陳法官問,究竟「光復」引伸到的兩個解釋,是兩類不同的概念,還是相同概念的兩種解釋?
劉智鵬說,讓他詳細一點解釋:「光復某種嘢呢,表示正統政權角度去出發。光復香港這句話,提出的人,講說話的人擺咗係一個正統位置,然後去斷定佢面對政府係不正統、不合法既。因此係敵人或者外族控制的政府。」
「而把香港放入去理解呢,就係當時就係畀敵人去控制咗這個政府。講嘢既人覺得,香港政府是一個敵人政府。香港政府主權國中國人民共和國,講嘢既人認為係非法擁有香港這個城市。因此講嘢既人同時認為,香港這個地方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講嘢既人」在審訊後期,由一個抽像概念,變成一個實際存在的人。審訊後段,控方播出幾段梁天琦的錄影片段,那是2016年在沙田舉行的立法會新東補選造勢晚會。
劉智鵬承認,「光時」原創者乃是現在關押於監獄,因為2016年旺角騷亂而被判暴動罪成坐牢六年的梁天琦。
控方以梁天琦立法會的宣傳單張,及其立法會造勢晚會片段去「解釋」光時的意思。片段攝於5年前,在法庭上播放。忽然,原木裝修的法庭,時光倒流到2016年,年輕的梁天琦在站台,他的背景有八隻大字「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紫色的藝術設計字體,配上白色背景,梁天琦穿着寶藍色的hoodie, 卡奇色西褲,戴着圓型眼鏡發言。
梁天琦提到,「當我地掌握了天下的時候,我哋就是做香港主人,冇人再可以打壓到我地......選票就係子彈,這句是Malcolm X講,我地冇槍冇炮,手上選票就是政治版圖變革改革的一仗。只要用你們手上一票,就可以推動香港變革,要去打敗極權政府,靠你手上一票。過去投票,你會覺得選舉只係選一條友入去(立法會)。今日你投票(給我),你選個痴線佬入去,沒錯,很多記者問我會唔會(在立法會)打人呀,我真係冇底線架,我痴線架。」現場觀眾拍掌、喝采。
劉智鵬說,梁天琦的意思是,把選票等同「武器」,「進入立法會後,終極目的是要改變政權,掌握政權,而梁認為,政權係屬於佢所講『我哋既香港人』,某程度上用選票推翻政權為目的」。
主控官再問劉智鵬,梁天琦有沒有鼓吹香港獨立的意思?劉智鵬回應:「可以咁講。」
這天站在犯人欄的「港區國安法」第一被告唐英傑,還押至今已一年,犯人欄裡共有三名穿着綠色懲教署制服的職員押解着他。廿來歲的唐身型茁壯,穿着藍色西裝外套,黑色上衣,戴黑框眼鏡。他全程戴着耳機,聽着翻譯員的廣東話傳譯,時而低頭寫點甚麼。當播放到梁天琦的片段,唐聽得入神。
這天下午,主控發問時段較多,劉智鵬也有承認,「革命」一詞的定義,不只是使用在政治上的,例如「工業革命」,「科學革命」便不一定和政治有關。但他認為,西方Revolution用字和漢字不同,「革命這個詞在中國有很長歷史,由商周時期到晚清年代,無乜變過,基上都係指推翻現政權及取而代之。」
「而在中國應用上,『革命』一詞主要是政治上的,包括辛亥革命,文化大革命。」劉說,字典解釋「革命」的政治含意排第一,「因此革命在漢字和漢語由古到今是不會被想到政治以外的課題。」
劉智鵬代表控方擔任專家證人,下周一繼續作供;而辯方的專家證人有兩位,分別為港大政治及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及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兩人今天亦有到法庭,獲安排坐在法庭律師團後的位置。兩人稍後會作供,對「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作出其專業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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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一):[Regime & Redeem]
7月2日控方專家劉智鵬作供
https://www.facebook.com/wwviviantam/photos/a.1435553239866430/4210137115741348/
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二):[Just Do it]
7月9日辯方專家李詠怡作供
https://www.facebook.com/wwviviantam/photos/a.1435553239866430/4229321820489544/
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三):[過去與未來]
7月12日辯方專家李詠怡作供
https://www.facebook.com/wwviviantam/photos/a.1435553239866430/4237523026336090/
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四):[知行合一]
7月13日辯方專家李詠怡及李立峯作供
https://www.facebook.com/wwviviantam/photos/a.1435553239866430/4240215429400183/
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五):[沒有誰比誰高貴]
7月14日辯方專家李立峯作供
https://www.facebook.com/wwviviantam/photos/a.1435553239866430/4243328702422189/
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六):[選櫻桃的人]
7月15日辯方專家李立峯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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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控方專家證人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離開高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