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NO.1的憂傷 捍衛被蠶食鯨吞的媒體選擇權】
菜市場政治學今天貼出一則貼文,指出在瑞典哥登堡大學主持的V-Dem資料庫,本月釋出最新調查資料中,「遭受外國假資訊攻擊」的程度,台灣高居世界第一,而且分數與其他國家拉開相當大的差距,顯示國家主權面臨威脅的程度十分嚴重。
而面對近期「假消息、假新聞」的議題甚囂塵上,造成許多民眾對於媒體失靈的現象非常焦慮。不管是學生發起的「#拒看特定媒體」的行動,或是最近民眾自發網路上發起的「#新聞頻道轉台運動」都是對於媒體失靈的抗議。
「假消息、假新聞以及特定意識型態」的「製造」及「有效傳播」,造成了我國言論自由與民主制度的嚴重威脅。我認為人民「自由選擇媒體的權利」是非常重要的公民權利。然而我們卻發現,不論是最近熱烈被討論的「收購小吃店電視頻道」或是「購買粉專」等情況,都造成「傳播渠道」在閱聽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壟斷的問題。長期下來左右人民的自由意志以及破壞言論自由的正常運作,影響不容小覷。
其實「自由選擇媒體的權利」是不應該被交易與買賣的,我們要幫助人民自主拿回自己的媒體選擇權。因此,我對於解決媒體渠道被壟斷的問題,也提出了幾個思考方向。
一、加強閱聽人媒體識讀的能力,讓公民重視自己的「媒體選擇權」。當媒體選擇權被限制的時候,能夠警覺。
二、倡導「媒體選擇權」不應該被買賣。並鼓勵公共場合,都能夠開放民眾「自由選擇媒體」。(可以參考目前政大的作法。政大目前將頻道預設在公視,開放民眾自己轉台,若遇到民眾意見不合時就轉回預設頻道。)
三、修法「揭露」媒體渠道的交易情況,降低閱聽人「資訊不對等」的處境。
四、面對新型態媒體渠道的壟斷,將「媒體選擇權」訂入通訊傳播基本法,加強保障。
五、研議參酌公平交易法第20條、23條、第25條等規範之概念,修訂廣電法。
讓我們一起號召左鄰右舍與親朋好友,重視並實踐「自己的媒體選擇權」!
#自己媒體自己選
#媒體素養很重要
#連AIT小編都很緊張
同時也有9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萬的網紅苗博雅,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65 #反詐騙 遇到詐騙,請按照以下步驟處理: 1⃣️ 發現有異狀,不要遲疑,「立刻」撥打1⃣️6⃣️5⃣️反詐騙專線 ⚠️ 越快報案,取回款項機率越高 2⃣️ 告知165「匯款時間」「匯款金額」,以及「對方帳號」 ⚠️ 資訊越完整,就越快凍結對方帳戶 3⃣️ 前往165專線指定的分局或派出...
拒看特定媒體 在 苗博雅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165 #反詐騙
遇到詐騙,請按照以下步驟處理:
1⃣️ 發現有異狀,不要遲疑,「立刻」撥打1⃣️6⃣️5⃣️反詐騙專線
⚠️ 越快報案,取回款項機率越高
2⃣️ 告知165「匯款時間」「匯款金額」,以及「對方帳號」
⚠️ 資訊越完整,就越快凍結對方帳戶
3⃣️ 前往165專線指定的分局或派出所做筆錄
⚠️ 記得留下正確的聯絡方式,才能收到退款通知
4⃣️ 等待檢警辦案
5⃣️ 收到通知後,親自前往銀行辦理退款
⚠️ 一定要臨櫃辦理,不要再被騙了
6⃣️ 按照法院通知的時間出庭
⚠️ 不想出庭也可以,不影響退款
也許有人看到新聞了,對,我是詐騙案件被害人。
而且我的被害資訊還被強迫曝光登上新聞,成為整件事情唯一被處罰到的人。
信任政府,循司法途徑處理,卻得到這樣的結果,想想還滿黑色幽默的呢。
新聞的報導跟事實有些出入,有些甚至亂下標。還是我自己講比較清楚,大家也不用去看那些不精確的報導囉。
其實這件事說起來也是沒什麼好說的啦。
我匯款後不到5分鐘察覺有異就打165報案了,款項已經全部取回了,案件已經基本上結束了。
我了解媒體總是需要一些八卦或獵奇的題材來衝流量。不過,平常認真問政都沒什麼人要理,倒是這種跟公益無關的事就有新聞。
是不是我的努力方向錯了呢?有點傷心呢😂
我問記者,這種事到底有什麼新聞價值?
記者竟然回我「你看起來很聰明,沒想到會被詐騙」
原來我就是詐騙案件的非典型受害者嗎?原來社會大眾認為只有某些人會被詐騙嗎?
其實這是很大的迷思喔。
現在詐騙這麼氾濫,遇到詐騙簡直和遇到交通事故一樣常見。一般人,任何人,只要一時不察思慮欠周,也都有受害機會。
像我的案子是這樣:
去年七月底,我的手機摔壞了,想找一支備用機。剛好在臉書上看到臉友貼文出售,便用訊息聯絡確認。這是一件小事,當下我有別的事情在忙,因此我很快做了決定並且匯款。
但在匯款後,我立刻察覺對方回訊的語氣有異,因此在5分鐘內就打165專線報案。而事後也證明臉書好友的帳號,確實遭盜用。
即使都拒絕跟不認識的人接觸,還是會栽在朋友帳號被盜的情境。
認為只有特定類型的人會被詐騙,只會讓人遇到詐騙不敢聲張、不敢報案,或是覺得自己這麼聰明怎麼可能會被騙,因此不願意報案。
被詐騙並不可恥,就像遇到交通事故一樣,遇到了就立刻報警,不要遲疑,165專線都可以幫你解決問題。
我就是因為在幾分鐘之內就打165報案,凍結對方帳戶,就順利取回全部款項了。
只要明快報案就可以解決的問題,沒必要搞得像獵奇八卦一樣。
這個案子只查到人頭帳戶,沒有查到上游詐騙集團。對方是有兩個未成年孩子的單親媽媽,沒有任何前科,只是因為需要用錢,一時不察,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
我和另一位被害人都向法官表示,願意給被告改過自新的機會,請法官給予被告緩刑。
我在庭後和對方說,希望他好好扶養兩個孩子成人,做孩子的好榜樣。就回議會處理工作了。
對我而言,這件案子本來在開完庭後就告一段落。但被強迫曝光,又帶來新的困擾。
其實我在報案當時就已經想過:以我的公眾人物身分,一旦進入司法程序,有很大的可能性會被放消息,帶來更多困擾,甚至造成我名譽的損失。我花時間處理這些事的成本,都可能超過我取回的金額。
但如果我不報案,就會有下一個人繼續被騙。我報案,雖然會為自己帶來麻煩,但至少可以趕快凍結帳戶,讓其他被害人把錢拿回來。因此我還是選擇走司法途徑解決。
我是受過專業訓練的法律人,我願意用最大的善意和耐心去同理司法系統裡面的我的同儕。而且我願意用正向思考來解決這件事情。
但我還是要呼籲司法機關,保障告訴人(被害人)的隱私,還需要再加油!
這件案子還沒宣判,其他記者都查不到相關資訊。最初那篇獨家的報導,有幾個細節是起訴書沒寫,開庭也沒有提到的,記者寫了,顯然是有接觸到卷證(而且還寫錯!)
講更白一點,如果是別人遇到像我這樣的狀況,詐騙集團首腦都還沒查到,媒體就找上門,問你受害的感想,寫成新聞讓你被所有人品頭論足一番,變成別人茶餘飯後的消遣。
你從頭到尾配合司法程序,換來的是這種第二度受害的結果,你會信賴政府嗎?你以後遇到被害案件,還敢報案走司法程序嗎?
我們的司法相較於過往,已經有很多進步。
我曾經當過民事案件被告,也當過刑案被告、刑案告訴人。檢察官、法官的辦案品質很好,態度也很好。
但魔鬼總是藏在細節裡。檢察官、法官的努力,最後因為一個莫名其妙的媒體曝光被害資訊,整個都走味了。
我是法律人,都有點「早知當初認賠,免得今日麻煩」的感受。更不用說其他人若有類似遭遇,會怎麼想。
總之,還是要非常感謝檢警和法官辦案的認真。此事已經告一段落,也請大家給予人頭帳戶媽媽一個自新的機會。
也請大家至少幫忙訂閱youtube頻道,那裡有很多很多比這個小詐騙案更重要的事,需要大家來關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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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看特定媒體 在 觀點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主持人:陳揮文
節目時間:週一至週五 18:00 - 19:00
◎節目內容大綱:
第一段:
一,小燈泡媽:李來希發言不一定違法
二,小燈泡媽:道德層面的問題比較大
三,小燈泡媽:自認為是很認真的立委
四,小燈泡媽:反對者以為她只在罷韓
五,請問小燈泡媽 每天只看特定媒體嗎
六,請問小燈泡媽 真了解罷韓來龍去脈
七,媒體引述「罷韓死定了,輸定了」
八,「只看綠媒,韓應被罷免一百次」
九,有沒有只是堵綠? 打蔡悍將粉絲團?
十,沒媒體沒網路 國民黨恐永遠在野
第二段:
一,內閣改組 找一個會發錢的可以嗎
二,會不會該走的沒走?不該走的走了?
三,陳美伶兩問蘇 我是不是做得不好
四,國發會主委主動告訴記者 實在悲哀
五,藍委曾問RCEP、TPP 陳美伶:......
六,內政部長函送警政署長 雙雙留任?
七,國防部磐石 外交變斷交 不動如山?
八,經濟部長好評不斷 我們經濟很好嗎
九,文化部李永得? 鐵證如山幫菊鬧笑話
十,拒絕警方盤查 這是文化部長典範?
第三段:
每日一句2020-0515
連八零確診 指揮中心擺芭樂8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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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國家統一」 綠委一週後撤案
綠委曾說 蔡總統一定覺得我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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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三不」:不統不獨不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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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看特定媒體 在 連郁婷新竹縣議員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新竹縣政府為了讓民間企業申請的焚化爐強渡關山,硬要在疫情緊張的這個時候,舉辦公聽會。
雖然我也怕疫情,但仍然必須硬著頭皮出席,就跟所有的民眾一樣。
好笑的是,一個公聽會,本來就應該讓所有「不特定人」可以共同參與。而我們的環保局長,竟然在現場說:「因為疫情,所以需要控制人數,進不來的人坐外面」
笑死,如果真的想控制疫情,就應該取消這場荒謬的公聽會。結果竟然冒著大家被感染武漢肺炎的同時,還做了一個半吊子的公聽會,限制人數。
就算在外面的民眾,看得到公聽會的進行,但他們不會被要求簽到,也不會被要求量體溫、用酒精消毒。這樣誇張的行徑,不論是從防疫的角度,還是舉辦公聽會的角度,都沒有做好做滿。
再來,今天我在公聽會上,說明的重點有二:
第一,環保局在面對媒體時說了,現在委由外縣市焚燒垃圾,底渣還要運回來處理,是件很麻煩的事。但是細看政策公告,就算這個焚化爐蓋好了,新竹縣垃圾燒完以後的底渣飛灰,仍然是由環保局要自行處理!所以跟現況沒有差別!而局長從頭到尾,都不願意交代要把底渣放在哪裡,只說會運到外縣市。笑死!現在我們的底渣有一堆都留在新竹市了,代表這種麻煩的東西找不到地方放,未來到底何德何能,就突然找得到地方?如果真的找得到,為什麼現在就不把事情做好?
第二,環保局又對媒體說,現在縣府每年要花一億以上的經費委外燒垃圾,很浪費。以新竹縣每天產出250噸的垃圾計算,目前估算的委外處理費大約是1億9千萬左右。
再讓我們細看政策公告。在這個新的焚化爐中,環保局準備要付的垃圾處理費是:8萬噸以內,每一噸要付2,100元;8萬噸以上,每一噸要付2,520元!以新竹縣每天產出250噸的垃圾計算,未來新竹縣照樣要給這個焚化爐1億9千萬!!(正確數字為:250噸×365天=91250噸,80,000噸×2,100元+(91250-80000)×2520=196,350,000元)
這樣的結論,真的都讓我驚呆了!如果一樣的成本,到底為什麼還要新蓋一個焚化爐?環保局根本就是把我們的縣庫當盤子,然後還要把焚化爐的汙染留在新竹縣。
而台鎔科技,在今天的公聽會,從頭到尾也沒有提到,他預計要怎麼跟新竹縣收垃圾處理費。而且不要忘了,燒完新竹縣的垃圾,他還可以再收其他垃圾來燒,而留下來的底渣,他們要放哪,台鎔也不曾說明。
這種不負責任的廠商,縣政府根本就不該和他簽約,讓他在這裡蓋焚化爐。
所以我要求,新竹縣政府應該重新檢討蓋焚化爐的政策,更應該拒絕這樣的廠商來蓋焚化爐。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xRYTV_SnSSg/hqdefault.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