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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國光青年社會住宅 公告出租 9/16開始受理,現在可以準備申請資料囉~
去年3月開工、今年3月上樑,現在提前完工,這不是效率,什麼才是效率 💪
◎辦理期程:
受理申請:9/16~10/4
抽籤日期:另於新北市城鄉發展局網站公告。
◎申請資格:
✔年滿20歲以上 或 未滿20歲已結婚之中華民國國民。
✔申請人須設籍、就學或就業於本市。
✔申請人及其配偶、申請人戶籍內直系親屬於北、北、基、桃無自有住宅。
✔申請人符合一定所得收入以下(50分位點,家庭年所得124萬元以下,且平均每人每月所得5萬1,331元以下)。
◎位置: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與國光路交叉口(國家教育研究院對側,鄰近三峽老街)
◎房型:套房124戶、2房77戶、3房40戶,合計241戶
◎租金:優先戶低於市價64折,套房6,000塊起,2房型1萬元起,3房不超過1萬3,500元起;一般戶均低於市價8折以下。
◎承租類別:
✔優先戶30%(住宅法第4條所規定11類族群):72戶
✔一般戶70%(5%睦鄰戶、5%一般原住民、5%現職警消人員戶、45%青年族群、10%非青年族群):169戶
👉更多詳細資訊:https://social-housing.planning.ntpc.gov.tw/house-detail_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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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親愛的族人們注意囉!!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辦理『新北市新莊新豐青年社會住宅出租』自6月12日開始受理申請,有需要的族人們請把握機會準備資料向『城鄉發展局』申請唷~~…
◎申請資格:
一、 年滿 20 歲(含)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 申請人須設籍、就學或就業於本市。
三、 申請人及其配偶(含分戶)、申請人戶籍內直系親屬(以下簡稱 家庭成員),於本市、臺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均無自有住宅, 惟申請人或其家庭成員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者,其相對人之自有住宅不列入自有住宅之認定範圍,或家庭成員個別持有面積未 滿40 平方公尺之非同一共有住宅(公同共有住宅應按潛在應有 部份計算個別持有之共有住宅面積,下同)且戶籍未設於該處者,視為無自有住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有自有住宅。
1. 非屬前述無自有住宅情形者。
2. 家庭成員個別持有之共有住宅為同一住宅,其應有部分(持分) 合計為全部或換算面積合計達 40 平方公尺以上(含)者。
四、 家庭成員依財政部國稅局已有之最近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申請日期應為本案公告日(含)後),低於本市百分之五十分位點家庭之平均所得(106 年為新台幣 118 萬元(含)整),且平均每人每月所得未超過本市最低生活費標準之三點五倍者(106年為新台幣 50,348 元(含)整)。惟申請人或其家庭成員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者,其相對人之所得不計入本款所得之計算。
五、 人口數限制:申請 2 房者,申請人之家庭人口數應至少 2 人。
六、 住宅資源不得重複享有限制:
1. 家庭成員有申請等候承租國民住宅情事,於簽訂本案租賃契約前,應事先完成放棄國民住宅等候。
2. 家庭成員現已承租國民住宅、公共(營)住宅或社會住宅者, 於簽訂本案租賃契約前,應事先完成退租國民住宅、公共(營)住宅或社會住宅。
◎出租戶數:
優先戶30%計23戶
一般戶70%計53戶
◎申請手冊下載網址: https://imgur.com/a/Zo5VcFE
新北市議員楊春妹關心您 😘 😘
所得70分位點 在 林欽榮Charles Lin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今日(2015/09/17)第675次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會議,通過面積約1公頃之信義區三興段公共住宅細部計畫變更案,都市計畫原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建蔽率45%、容積率225%,本次變更調整容積率為350%,該基地之現址為環保局六張犁分隊及垃圾轉運站使用,現況環境品質不佳,未來將配合遷移目前之垃圾處理場。
本案除既有之信義414號、415號公園以及三興公園外,亦規劃部分開放空間供公眾使用,包括計畫區東北側規劃至少500平方公尺的廣場式開放空間,且未來將提供停車位供附近地區使用,以解決附近社區路邊停車的問題。
對於台北市的公共住宅,於各該基地之一、二樓開放公眾使用,可做為社區圖書館,提供社區居民銀髮與嬰幼兒之日照、長照服務,以及其他教育、休閒使用。另,公共住宅的租金將為市價之85%,是為可負擔之公共住宅(affordable housing),並放寬家庭年收入所得至50%分位點者申請公共住宅,往後客群之範圍將擴大至中產階級,並非一般民眾所認為之社會住宅;至於針對分位點較低者者,則另提供租金補貼。
另市府針對基隆河大彎北段地區擬具發展策略及都市計畫檢討方向提請研議,委員會建議市府應配合2020松山機場遷移、產業經濟發展、大眾交通連結政策,從更大面向之空間發展策略重新檢討大彎北段地區之再發展定位,並進行都市計畫檢討。「基隆河大彎北段地區擬具發展策略及都市計畫檢討案」之面積達186公頃,經民國81年公告實施都市計畫,定位為臺北市副都心,主要劃定為商業區及娛樂區,並於民國92年進行土地使用管制的放寬,這20多年以來全區開發率已達70%。目前,本案主要面臨商業區疑似違規作住宅使用且豪宅化、基河國宅日常民生零售餐飲需求使用、放寬全棟可作旅館業等土管規定的放寬、回饋、以及建築物高度限制規定放寬等提出建議。
經委員充分討論結果,本案宜重新檢視地區發展定位,將是市府後續辦理都市計畫檢討需要先行確認的方向。委員會認為本地區現行土地使用管制是依循92年發布之都市計畫案,其管制規定確實有進行檢討之必要,並建議後續應從更大面向之空間發展策略重新檢討大彎北段地區之發展定位,並應納入未來人口結構老化、松山機場搬遷等議題,著手啟動大彎北段地區之都市計畫檢討。
經聆聽諸位出席委員們的意見,我也試著建議”大灣段地區再發展定位”兩個面向,不只是從其內部現狀都市計畫土地使用之現狀條件考量,也應該從其外部環境變遷情勢的未來條件考量,包含如下兩個面向:
1. 新的交通流動,新的都市形式(New Mobility,New Urban Form):透過新的交通型態、創造地區的連結,與南港軟體工業園區、內湖科技園區形成新的經濟三角洲,成為一連結的城市多核心(connected city)交通局規劃短期預計透過企業協調錯開通勤時間,中期則透過接駁巴士進行疏通,來解決目前內湖科技園區存有尖峰時刻交通擁塞之問題,長期可考量規劃一條輕軌,由捷運劍南站(文湖線)連接大彎、內科地區至松山站(松山新店線)、後山埤站(板南線)以及象山站或台北101站(淡水信義線)。串連4條台北都會區捷運線,產生內科—南港—信義計畫區,連結為台北市3處相互支援的金三角都市核心功能區 。
2. 考量桃園機場第四航廈,將以兩岸直航的班機與航空公司為主,最快2018年底可完工,而2020年桃園機場第三航廈完工,將可取代現在松山機場的使用,松山機場遷建後的基地,與本案應整體考量松山機場再生對於大灣段地區其再發展定位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