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該抵制不實報導和謠言
針對11月10日新光里里長何智昌帶懷恩堂靈骨塔財團(以下簡稱不法財團)至新竹市議會前抗議事件,經TVBS未據實查證於網路做不實報導, #特此聲明:
雅芳先來講一下這件事的背景~
#被詐騙的老農民-徐錦光,一輩子住在高峰段925地號至今已經86歲了,但辛苦一輩子的佃農土地卻變成懷恩堂的靈骨塔。當我知道他受惠於375減租的土地被不法財團用「詐欺」「背信」的方式奪走了他的土地卻求助無門,於是求助雅芳幫忙。
雅芳很仔細的看完許多的資料,心裡總是為老農民的際遇忿忿不平,一直想著能為他做些什麼。
老農民的兒子徐孟祥提告不法財團,因為勝訴,而被不法財團的5、6個人毆打,老農民帶著他的兒子滿身是傷,牙齒斷掉嘴巴還流著血,慌張的跑來服務處找雅芳求助,這個時候我才知道,老農民在求助我之前,不法財團已經找了黑道去他家恐嚇他。
而恐嚇他的這件事件,壹週刊已經有幫老農民主持公道,據實的報導了不法財團的惡行惡狀,面對這樣惡質財團,老農民跟他的兒子聲淚俱下的找我求助,於是雅芳當下就幫他們報警,並提出殺人未遂跟強制罪的告訴,但現場打人的監視畫面卻被不法財團湮滅證據。這個案件還在新竹地方法院刑事庭審理中。
ℹ11/10上午11點半,是雅芳在新竹市議會第四次定期會單位質詢時間,但在我到達市議會準備質詢時,突然有記者採訪我關於不法財團抗議的事,我才知道南區新光里里長何智昌帶著不法財團在新竹市議會前舉牌抗議,並舉辦記者會。
當下我也接受了許多家媒體採訪並據實陳述,其中對記者問到有關於所質疑(黃男)身份,雅芳也告知為律師事務所辦公室黃主任,有問題可以當面採訪他。
另外關於報導中陳述,影射雅芳針對不法財團的多次現勘,好像是因為介入不法財團與老農民的土地糾紛,才會去做。
雅芳對此要特別聲明,雅芳經民眾舉報,而對不法財團違法行為進行現勘,因涉及諸多法條專業,常邀請專業人士,如地政、會計、法律人士等出席,藉其專業釐清可有違法要件後,再請權責單位依法辦理,並無不妥,且雅芳皆在現場主持,依此方式的現勘,不法財團也並非第一人,但影片中高峰里長郭朋鑫未獲邀請現勘,卻幫不法財團至現場製造紛亂,試圖不讓現勘順利進行,經雅芳報警,該里長才離去。
不法財團及新光里長何智昌於TVBS報導中,多次以黃姓男子介入不法財團與老農民的土地糾紛,還大聲質問議員問政是否要利益迴避等不實陳述,TVBS記者陳世明卻在未具體證實黃男究竟有無介入土地糾紛下,就完全採納不法財團之說詞並予報導。
當天採訪雅芳的記者有許多家,但只有TVBS及振道對此報導,其中TVBS記者陳世明針對採訪內容是以斷章取義的方式報導,感覺好像是幫了這個不法財團在誤導些什麼,企圖妨害雅芳的名譽。而另外有報導的振道新聞,就有秉持報導中立,相比之下,總覺得是不是應該來探討TVBS記者陳世明為何在知情下卻用斷章取義的方式來報導。讓好多朋友及選民都來關心雅芳,並詢問雅芳媒體怎麼會這樣寫。
🔍TVBS記者陳世明對此事件的關注程度,真的讓雅芳十分驚訝
有在關注雅芳的朋友都知道
雅芳長期以揭發貪瀆不法及維護弱勢人民的權益為主
為了捍衛人民的權益
雅芳甚至提告了新竹市長林智堅
以及新竹市議會議長許修睿
且是涉及到違法的提告案件
但這麼大的新聞,幾乎媒體都沒有報導過
更沒看過TVBS記者陳世明因此採訪過雅芳
但今天TVBS記者陳世明竟然為了多次違法破壞環境、詐騙老農及毆打老農子的不法財團,而選擇做不實報導,儼然已失去身為媒體對所採訪,應具體求證,以公正超然的立場報導,方不失為媒體應有的精神。
ℹ該不法財團曾叫新光里長何智昌,除多次幫忙不法財團在遭提告時出庭作證外,並專程來雅芳服務處警告雅芳不准再幫受害者主持公道。
🔍在不法財團遭民眾檢舉排放污泥水,經雅芳帶環保局現勘時,即誣指雅芳要跟他拿2200萬, #遭雅芳當場提告妨害名譽,依法偵辦,當時新光里長何智昌從不法財團在分駐所作筆錄,即至現場關心,直至移送偵察隊,依然緊跟在後,至釋回後,還護送不法財團離去。
這個案子,目前新竹地檢署偵辦中,不法財團於偵察庭中, #也向檢察官坦承不曉得2200萬這個說法怎麼來的,現在新光里長何智昌卻以不法財團代表人身份,再把2200萬拿來影射好像雅芳有何不法利益,但卻無任何證據下,藉聯合TVBS記者陳世明而妨害雅芳的名譽,想藉此威脅,讓雅芳不敢再為受害者主持公道。
何智昌里長為了不法財團的利益,多次幫不法財團出庭作證,但證詞不被法官採信,因此敗訴,判應賠老農民120萬及60個塔位
何智昌里長與不法財團的密切,猶如以共犯結構為其利益代理發言,更離譜的是聯合媒體或還有幕後黑手撐腰,竟把該不法財團塑造成弱勢族群,這樣的行為實在令人無法苟同。
‼對此! #雅芳堅持維護我的名譽!
對於TVBS記者陳世明及里長何智昌、不法財團的不實陳述及報導
雅芳依法提起告訴。以正視聽
以下附上該不法財團之犯行及相關訴訟
108年度偵字第7935號涉犯傷害等罪(新竹地院審理中)
其他請看附圖。
#共犯結構為不法財團X在地有力人士X媒體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7的網紅田雅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雅芳在第十屆第三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109.6.16)時影片 原本都是議會直播後,就會放在網路上 讓關心市政的朋友,可以去點閱來看 但 #唯獨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影片被議會刪除 所以雅芳只能用文字來跟大家報告 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內容: 1.市長你在第八屆擔任議員時...
懷恩堂靈骨塔 在 田雅芳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雅芳在第十屆第三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109.6.16)時影片
原本都是議會直播後,就會放在網路上
讓關心市政的朋友,可以去點閱來看
但 #唯獨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影片被議會刪除
所以雅芳只能用文字來跟大家報告
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內容:
1.市長你在第八屆擔任議員時,就和雅芳成為同事,在場很多第八屆就擔任議員的,針對議員可不可以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到議會備詢,相信大家心知肚明,全台灣議會限縮議員的質詢權,新竹市議會是第一個,這樣的行為簡直是貽笑大方,那請問市長,在你擔任議員時,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需不需要經過一級主管的同意?
2.雅芳針對交通標線劃設之標準不一也有於議會提案通過,要求應設立完善的交通標線驗收機制,也在議會質詢過處長,處長說交通處都是依規定劃設的,市長這是我們南區客雅大道前的斑馬線,非常明顯劃設的標準不一,白色跟間隔比例有1:1也有1:2,請問市長我們新竹市對於斑馬線劃設的規定到底是1:1還1:2?
3.新竹市交通標線除了標準不一,施工品質還非常的差勁,跟私人公司劃設的,簡直天壤之別,私人公司絕對不會劃成這樣,那政府機關怎麼會有這樣的品質呢,還能通過驗收,顯然有圖利之嫌。
4.新竹市交通規劃嚴重的錯誤,經雅芳指正堅不改善,那市長我們來看一下,這是你選任的交通處長,引以為傲的z字型人行道設計,經雅芳在單位質詢時質詢他,經雅芳指正他設置錯誤,他還是認為他沒有錯,更洋洋得意說別的縣市都來觀摩,那我們就來看創造z字型的英國,他們當地劃設的方向,是以行人行走時,可以直接看到來車,才是符合人本,也才正確,再來看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竟然一模一樣,但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會讓行人行走時無法直接看到來車,根本是錯誤的,市長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是不是錯誤的?我再用台灣其他縣市劃設的z字型人行道說明給你看,這是彰化員林設置的z字型人行道,可以很明顯的看出,他們有考慮到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劃設的位置要相反,才能讓行人在行走時就能看到對向的來車,這才是符合人本的正確設置。
5.在綠光公園工程挖出大量建築廢棄物,雅芳於議會質詢時,市長你同意開發商清除,但不嚴懲,但現在這些廢棄物全都埋回公園上面成為公園的設施,請問市長知不知道這件事?
6.開發商就是原地主就是昌益建設,昌益建設現勘時有說要給50萬清除這些廢棄物,市長你知不知道?
7.那市長你另外一個最近才剪彩的民族公園,你們的處長、副處長、科長、承辦,都用違法的方式,將人民住宅的逃生門封閉,尤其是科長游蘭英才因為幫廠商簽發不實單據被判刑確定,這樣有違法紀錄的科長又做違法的行為,請問市長你認為是對的嗎?
8.講到這邊我有很大的疑問,不管是政務官或事務官,我們來看一下他的資歷,首先我們來看市長你的愛將,城市行銷處長顏章聖,他的學歷是傳播,沒有經過任何國家考試,經歷皆跟城市行銷執掌的業務無關,他會做出違法的方式來興建公園,不無道理,接下來我們來看交通處長倪茂榮,他的學歷、國家考試、經歷都與交通有關,但是!但是!依然無法學以致用,竟然用粗糙的方式來評定各種交通規劃,像第七停車場兩億多的工程案,他竟然只是站在路口三分鐘,就決定了汽車及機車位的比例;無論是考試通過的事務官,或是毫無經驗的政務官,雅芳覺得都不適任這兩個職務,雅芳建議你盡早將這兩個處長替換職務,應該要把他們分派到承辦,開始學習基礎的職務。
9.有關青草湖在辦理重劃的時候,應該要依據平均地權條例及市地重劃實施辦法辦理,市長你覺得對不對?那我們來看一下青草湖的湖邊這個違建是依法拆除,但來看另一邊卻屹立不搖,他們都同屬違建,市長你們的重劃有嚴重的行政行為差別待遇,這就是圖利。
10.市長雅芳在第一次定期會就質詢過你,市長知道青草湖的淤泥傾倒在南寮海邊嗎?市長你都知情,市政府回給雅芳的文,證明這些淤泥只是暫置,那請問市長何時要移除?停止破壞潮間帶,以恢復潮間帶生態。
11.市長要請問你是否支持淤泥和體育場的廢土石方倒在海邊嗎?那今天青草湖的淤泥還會倒在海邊嗎?會不會妥善處理?
12.在我們新竹市南區,臨近寶山,懷恩堂靈骨塔,該財團涉聯手黑道毆打農民之子,還嗆他是警友會,該民眾被打逃出來後,來找雅芳,雅芳馬上陪受害者帶著青草湖派出所警員到犯罪現場要求以刑事訟訴法第88條現行犯逮捕,但員警稱非屬現行犯,也無立即保全證據,以致該加害人有機會湮滅證據,雖然檢察官有增加湮滅證據之罪行,但該法條規範無規範到加害人,致被害人權益受損。
13.另外依民族公園市府違法封人民逃生門,雅芳陪被害人在現場以現行犯要求警方逮捕,但因加害人是新竹市政府,所以警方說要請示檢察官,以致被害人權益受損,依刑事訴訟法第88條明確規範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以上兩案都是警方不清楚法條所規範之範圍,雅芳要求警察局長應立即請督察科及政風室專案研討,建立明確現行犯逮捕機制,讓基層員警執法有所依據,不會誤判。
14.這個懷恩堂靈骨塔財團在水源保護區未經環評可興建會有醫療污染及危險的安養院,而且該地水土保持違法回填建築廢棄物,雅芳有舉發至市府,但至今毫無回應,市府依盡速依法辦理。
15.市長依法條活動斷層通過地區不得興建公有建築,是不是?
我們有議員同仁於第九次臨時會的提案就違反了這個法條,有圖利建商的可能,但因為第九次臨時會,主席不給雅芳發言,所以雅芳沒辦法即時糾正,以致於議會通過違法的提案,只能在雅芳個人質詢時間,要求市府應依法行政主動公告撤銷違法提案,那為什麼是圖利廠商呢?請大家注意提案議員中,有李妍慧議員。而李妍慧議員是有行賄官員紀錄的昌益建設事業群下的全昌益及昌禾負責經營管理的人楊勝翔的妻子,所以這樣違反法令的開發土地,很明顯就是可能圖利建商。昌益建設在大新竹是赫赫有名的,媒體關係也做得很好,所以行賄官員事情爆光後,也沒什麼被大肆報導,今天雅芳透過議會直播,讓全體市民了解昌益建設是怎麼行賄官員的,這是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被彈劾人於大學兼課時,認識昌益建設實際營運操盤者朱彥龍,於同年12月3日該眷改案公告招標前數日,與被彈劾人相約在臺北SOGO復興館內商談,約定由被彈劾人協助護航昌益建設之合作團隊理銘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理銘開發)得標後,朱彥龍應支付被彈劾人2,000萬元賄款。」
16.雅芳在第二次定期會有向市長說明的適足居住權,強調人民對房屋之使用性、適居性等,尤其非正規居住者,應保障免遭強制驅離、威脅等方式,更不該以公法遁入私法,違背居住者意願令其驅離。政府開發違反兩公約,強迫居民搬遷,新竹市親仁里都更案就是這樣,目前已遭監察院糾正,請市長引以為戒,現在竹蓮市場旁法院宿舍等都更案,也面臨到公法遁入私法,強迫居民搬遷,市府應落實與居民充份溝通,善盡安置、搬遷、補償等相關義務,市長你能不能做到嗎?
17.另外新竹市政府最近接收學租集團的財產,市長說這是轉型正義,但我們竹蓮市場對面的屋舍,居民皆是日據時代就在此生活,民國後土地卻被學租集團登記所有,如果市長說轉型正義,那市長應回歸居住正義,不應一邊說轉型正義,一邊搶奪人民財產,市長你能跟人民好好溝通嗎?
18.接下來是市府大發新聞稿邀功的公道三,市長,當初是你的處長、科長承諾居民,只要斷水斷電、搬離住宅,即可獲得自拆獎勵金補償;居民才勉強簽同意書,但市府竟又跳票,強迫居民為市府的不負責買單。
市長你知道這自拆獎勵金對居民有多重要嗎?雅芳拿公道三某戶的補償金做例子,即使他們用最便宜的方式重蓋房子,也遠遠超過市府給他們的補償金,他們已經是倒貼在配合政府政策了,政府沒有給他們合理的補償,現在連自拆獎金都要想辦法讓他們領不到,這樣會不會太過份了,市長現在公道三的居民就在現場,場外也很多人,都可以作證是你的處長跟科長承諾他們的,市長你能不能兌現當時的只要斷水斷電、搬離住宅,即可獲得自拆獎勵金補償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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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恩堂靈骨塔 在 田雅芳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客雅溪遭偷排廢水變色
雅芳今天下午接獲民眾陳情客雅溪有偷排廢水的情形,雅芳隨即趕往現場勘察,確認現場的確有排放大量的廢水,導致溪水變色後,即會同環保局稽查人員、派出所員警追查排放廢水的涵管,一路追查至上方 #懷恩堂靈骨塔 ,一開始懷恩堂靈骨塔辯稱不曉得、不是他們、是山上流下來的;後經兩個小時搜查,證實就是懷恩堂靈骨塔排放的,環保局稽查人員隨即採樣,等待檢驗結果,視污染程度來開罰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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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如果有發現環境污染的案件,都歡迎向雅芳舉發,雅芳必徹查到底。
#永遠站在最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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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田雅芳,我以公益青年從政,堅持為無助人民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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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芳在第十屆第三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109.6.16)時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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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長你在第八屆擔任議員時,就和雅芳成為同事,在場很多第八屆就擔任議員的,針對議員可不可以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到議會備詢,相信大家心知肚明,全台灣議會限縮議員的質詢權,新竹市議會是第一個,這樣的行為簡直是貽笑大方,那請問市長,在你擔任議員時,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需不需要經過一級主管的同意?
2.雅芳針對交通標線劃設之標準不一也有於議會提案通過,要求應設立完善的交通標線驗收機制,也在議會質詢過處長,處長說交通處都是依規定劃設的,市長這是我們南區客雅大道前的斑馬線,非常明顯劃設的標準不一,白色跟間隔比例有1:1也有1:2,請問市長我們新竹市對於斑馬線劃設的規定到底是1:1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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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竹市交通規劃嚴重的錯誤,經雅芳指正堅不改善,那市長我們來看一下,這是你選任的交通處長,引以為傲的z字型人行道設計,經雅芳在單位質詢時質詢他,經雅芳指正他設置錯誤,他還是認為他沒有錯,更洋洋得意說別的縣市都來觀摩,那我們就來看創造z字型的英國,他們當地劃設的方向,是以行人行走時,可以直接看到來車,才是符合人本,也才正確,再來看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竟然一模一樣,但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會讓行人行走時無法直接看到來車,根本是錯誤的,市長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是不是錯誤的?我再用台灣其他縣市劃設的z字型人行道說明給你看,這是彰化員林設置的z字型人行道,可以很明顯的看出,他們有考慮到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劃設的位置要相反,才能讓行人在行走時就能看到對向的來車,這才是符合人本的正確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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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那市長你另外一個最近才剪彩的民族公園,你們的處長、副處長、科長、承辦,都用違法的方式,將人民住宅的逃生門封閉,尤其是科長游蘭英才因為幫廠商簽發不實單據被判刑確定,這樣有違法紀錄的科長又做違法的行為,請問市長你認為是對的嗎?
8.講到這邊我有很大的疑問,不管是政務官或事務官,我們來看一下他的資歷,首先我們來看市長你的愛將,城市行銷處長顏章聖,他的學歷是傳播,沒有經過任何國家考試,經歷皆跟城市行銷執掌的業務無關,他會做出違法的方式來興建公園,不無道理,接下來我們來看交通處長倪茂榮,他的學歷、國家考試、經歷都與交通有關,但是!但是!依然無法學以致用,竟然用粗糙的方式來評定各種交通規劃,像第七停車場兩億多的工程案,他竟然只是站在路口三分鐘,就決定了汽車及機車位的比例;無論是考試通過的事務官,或是毫無經驗的政務官,雅芳覺得都不適任這兩個職務,雅芳建議你盡早將這兩個處長替換職務,應該要把他們分派到承辦,開始學習基礎的職務。
9.有關青草湖在辦理重劃的時候,應該要依據平均地權條例及市地重劃實施辦法辦理,市長你覺得對不對?那我們來看一下青草湖的湖邊這個違建是依法拆除,但來看另一邊卻屹立不搖,他們都同屬違建,市長你們的重劃有嚴重的行政行為差別待遇,這就是圖利。
10.市長雅芳在第一次定期會就質詢過你,市長知道青草湖的淤泥傾倒在南寮海邊嗎?市長你都知情,市政府回給雅芳的文,證明這些淤泥只是暫置,那請問市長何時要移除?停止破壞潮間帶,以恢復潮間帶生態。
11.市長要請問你是否支持淤泥和體育場的廢土石方倒在海邊嗎?那今天青草湖的淤泥還會倒在海邊嗎?會不會妥善處理?
12.在我們新竹市南區,臨近寶山,懷恩堂靈骨塔,該財團涉聯手黑道毆打農民之子,還嗆他是警友會,該民眾被打逃出來後,來找雅芳,雅芳馬上陪受害者帶著青草湖派出所警員到犯罪現場要求以刑事訟訴法第88條現行犯逮捕,但員警稱非屬現行犯,也無立即保全證據,以致該加害人有機會湮滅證據,雖然檢察官有增加湮滅證據之罪行,但該法條規範無規範到加害人,致被害人權益受損。
13.另外依民族公園市府違法封人民逃生門,雅芳陪被害人在現場以現行犯要求警方逮捕,但因加害人是新竹市政府,所以警方說要請示檢察官,以致被害人權益受損,依刑事訴訟法第88條明確規範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以上兩案都是警方不清楚法條所規範之範圍,雅芳要求警察局長應立即請督察科及政風室專案研討,建立明確現行犯逮捕機制,讓基層員警執法有所依據,不會誤判。
14.這個懷恩堂靈骨塔財團在水源保護區未經環評可興建會有醫療污染及危險的安養院,而且該地水土保持違法回填建築廢棄物,雅芳有舉發至市府,但至今毫無回應,市府依盡速依法辦理。
15.市長依法條活動斷層通過地區不得興建公有建築,是不是?
我們有議員同仁於第九次臨時會的提案就違反了這個法條,有圖利建商的可能,但因為第九次臨時會,主席不給雅芳發言,所以雅芳沒辦法即時糾正,以致於議會通過違法的提案,只能在雅芳個人質詢時間,要求市府應依法行政主動公告撤銷違法提案,那為什麼是圖利廠商呢?請大家注意提案議員中,有李妍慧議員。而李妍慧議員是有行賄官員紀錄的昌益建設事業群下的全昌益及昌禾負責經營管理的人楊勝翔的妻子,所以這樣違反法令的開發土地,很明顯就是可能圖利建商。昌益建設在大新竹是赫赫有名的,媒體關係也做得很好,所以行賄官員事情爆光後,也沒什麼被大肆報導,今天雅芳透過議會直播,讓全體市民了解昌益建設是怎麼行賄官員的,這是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被彈劾人於大學兼課時,認識昌益建設實際營運操盤者朱彥龍,於同年12月3日該眷改案公告招標前數日,與被彈劾人相約在臺北SOGO復興館內商談,約定由被彈劾人協助護航昌益建設之合作團隊理銘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理銘開發)得標後,朱彥龍應支付被彈劾人2,000萬元賄款。」
16.雅芳在第二次定期會有向市長說明的適足居住權,強調人民對房屋之使用性、適居性等,尤其非正規居住者,應保障免遭強制驅離、威脅等方式,更不該以公法遁入私法,違背居住者意願令其驅離。政府開發違反兩公約,強迫居民搬遷,新竹市親仁里都更案就是這樣,目前已遭監察院糾正,請市長引以為戒,現在竹蓮市場旁法院宿舍等都更案,也面臨到公法遁入私法,強迫居民搬遷,市府應落實與居民充份溝通,善盡安置、搬遷、補償等相關義務,市長你能不能做到嗎?
17.另外新竹市政府最近接收學租集團的財產,市長說這是轉型正義,但我們竹蓮市場對面的屋舍,居民皆是日據時代就在此生活,民國後土地卻被學租集團登記所有,如果市長說轉型正義,那市長應回歸居住正義,不應一邊說轉型正義,一邊搶奪人民財產,市長你能跟人民好好溝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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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芳今天下午接獲民眾陳情客雅溪有偷排廢水的情形,雅芳隨即趕往現場勘察,確認現場的確有排放大量的廢水,導致溪水變色後,即會同環保局稽查人員、派出所員警追查排放廢水的涵管,一路追查至上方 #懷恩堂靈骨塔 ,一開始懷恩堂靈骨塔辯稱不曉得、不是他們、是山上流下來的;後經兩個小時搜查,證實就是懷恩堂靈骨塔排放的,環保局稽查人員隨即採樣,等待檢驗結果,視污染程度來開罰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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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恩堂靈骨塔 在 懷恩生命紀念館| Hsinchu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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