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近日德國電視廣播費調漲的爭議】
在德國每一戶每個月都需要繳交一筆17.5歐(約600台幣)的電視廣播費(Rundfunkbeitrag),即使你可能完全沒有使用這項服務、家裡根本沒電視、沒在聽德文廣播,仍然會在市政廳辦理入籍(Anmeldung)之後,帳單準時抵達你的入籍地址,偶爾沒有收到,之後也會追款而來,且遲繳或未繳的罰金會愈來越高。
從今年初開始就有調漲收費的討論,預計2021年1月起,每月從17.5歐漲到18.36歐,漲0.86歐似乎並沒有很多,但卻讓這項服務以及收費合理性,再次成為各聯邦政客的攻防議題(而且明年又要選舉惹)。
由於德國聯邦制的關係,這項影響全國收費的決議,必須由德國16個邦總理和邦議會都通過才行,目前在大部分邦都通過的情況下,薩克森-安哈爾特邦(Sachsen-Anhalt)否決了此項漲價議案,而今天公共廣播公司決定向位於卡爾斯魯爾的聯邦憲法法庭提出訴訟,看來這一件事還暫時無法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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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類似台灣公共電視台的服務,某方面而言,就像是對全民強制徵稅,提供經費並保持電視廣播營運的獨立性,不受商業廣告或政治的介入,歐洲或其他國家其實也有類似的規費。
我看了一下台灣公共電視的經費來源,是政府撥款、社會各單位捐款,以及公視自籌等項目組成,算了一下平均,台灣人大概每人每年只花在公視約40台幣*,而德國人每人每年約要100歐元*(3400台幣),尤其單人戶一個人一年就得繳超過7000台幣的廣電費,難怪許多人抱怨連連。
而且隨著數位時代來臨,媒體平台訂閱制越來越普及,大家的收視習慣早已經出現大變化,加上公眾對德國公共電視和廣播的製播水準、財政紀律等批評,著實讓這筆費用的徵收出現越來越多質疑聲浪,但我想以德國公務行政系統的龜速,要提出趕上新時代的新制度恐怕緣木求魚吧 哈哈
* 我是非常簡略地用台灣政府撥款公視9億台幣/2300萬人,和德國收費80億歐元/8000萬人大概抓一下比例,感受一下差異而已,請無需太計較XD
#我在德國看窗外的時間比看德國電視還多呢
#請欣賞我圖文不符地肉肉植物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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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官「認事」的正當程序/#吳燦 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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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保護要件與基地優先購買權──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2636號民事判決/#許政賢 教授
🔸第三人沒收之漏未判決及其救濟途徑──108年度台上字第579號刑事判決/#林鈺雄 教授
【#裁判時報】
🔸社團總會決議的最低出席人數問題──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02號及108年度台上字第120號民事判決評釋/#陳忠五 教授
【#智匯觀點】
🔸2019年傷害罪章修法評釋(一)──評普通傷害罪、對尊親屬施暴罪、合意傷害罪、參與自傷罪及過失傷害罪/#蔡聖偉 教授
【#實務法學 】
🔸租地建屋之優先承買權不因該屋嗣被拆除而受影響(106台上1263)/#曾品傑 教授
🔸法院裁定命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不以經檢察官聲請為必要(108台上大3594)/#林鈺雄 教授、#王士帆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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