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法委員 陳椒華與動保團體這幾個月的共同努力,「頑皮世界」終於決定終止此次非洲動物引進計劃了!
南台灣最大野生動物園「頑皮世界(Wanpi World Safari Zoo)」,原計劃今年由非洲引進18隻長頸鹿及其餘野生動物,引發動保團體強烈反彈。
為此,陳椒華委員與動保團體,六月下旬緊急召開記者會,公布「頑⽪世界飼養環境的五⼤缺失」及「歷年⾧頸⿅死亡事件簿」,呼籲園方順應國際動保趨勢,以提升動物福利為目標,勿再引進野生動物。
同時,陳椒華委員也要求林務局,徹查進口動物合法來源證明,動保團體則透過網路連署,來凝聚共識表達民意。歷經多次與園方溝通後,頑皮世界同意終止非洲動物引進計畫,且承諾 #持續贊助非洲保育工作 及 #改善園區內動物福利,實為台灣動物權益史上極具意義的里程碑。
時代力量肯定頑皮世界的決定,也感謝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 、 #TaiwanSPCA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以及 #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AEA 等動保團體,為了建立更注重動物福利與權益的環境,長期在此議題上的努力。
#動物權益納入憲法
目前德國、瑞士、奧地利等多個先進國家將動物權益納入憲法,為符合國際潮流,促進國內動物權益的水平整體提升,維護地球發展之永續性及生物多樣性,國家應重視自然之生態環境,建構及培養人類對其他生物之尊重與包容。
時代力量已在今年四月提出憲法增修條文案,新增第十條之一,將動物權益納入憲法,來提升動物在法律位階不再是「物」,而是「獨立生命體」,給予動物更健全的保護,在國家制度健全前,時代力量將繼續支持動物權益的改革。
「憲法增修條文位階」的推薦目錄:
- 關於憲法增修條文位階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 關於憲法增修條文位階 在 讀享周易刑事法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憲法增修條文位階 在 警察法學程譯老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憲法增修條文位階 在 Re: [問題] 想請教各位的看法~~ - 看板LegalTheory 的評價
- 關於憲法增修條文位階 在 新課綱023-法律的位階(上)與憲法的三個特性 - YouTube 的評價
- 關於憲法增修條文位階 在 1999 年第五次修憲,國民大會竟然以「選制改革」為由 的評價
- 關於憲法增修條文位階 在 https://www.pttsh.ttct.edu.tw/paper/index.php?dir=... 的評價
- 關於憲法增修條文位階 在 憲法增修條文之合法性- 考試板 的評價
憲法增修條文位階 在 讀享周易刑事法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西門慶帶你讀釋字第793號解釋-2】
黨產條例案釋字第793號解釋正式公佈後,司法院的粉絲專業就已經發了好幾篇本號解釋的整理文,而社群媒體上也有許多人對於這號解釋進行評析(強烈推薦大家右轉「一起讀判決」)。
但我發現很多好朋友除了知道「合憲」結論跟大法官寫很多東西之外,其實看不太懂爭點的問題到底是在問什麼。所以,西門慶老師將花幾天帶著大家來「讀題目」,「一天一爭點、理解多一點」,用幾天的時間來跟大家說一下大法官到底對於哪幾個問題進行回應,以及到底說了什麼。
-----------------------------
爭點2:黨產條例抵觸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所以違反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3項及第4項?
KEY 1: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3項及第4項
我想這個問題大家應該有看沒有懂,所以我們可能要先跟哆啦AV夢借個時光機看一下憲法為什麼要修。
一開始制憲者(憲法第61條)對於行政機關綁的死死的,要有什麼行政機關、行政機關下面有什麼人,全部都必須要由立法者規定,行政機關本人不能自行決定。這樣造成了想多聘一個清潔員來掃行政機關都要跟立法委員大戰三百回合,修法後才能聘用。
大家也發現了這個僵化的問題,所以就修憲,組織鬆綁,容許立法者制定一部法律,在「一定範圍」內授權行政權能在一定程度上的設計行政機關想長什麼樣子。而這部法律就是「組織基準法」。
KEY 2:聲請人主張了什麼?
回到本案,聲請人主張:組織基準法中要求「組織法與作用法不能放在同一部法律」,今天黨產條例把「組織法以及作用法」放在同一部法,所以違反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
今天聲請人來主張的是「黨產條例」違反「組織基準法」,所以違反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因此違憲。聲請人這個主張的問題就是黨產條例的位階是法律,而組織基準法也是法律,黨產條例跟組織基準法規定不一樣,最多只能說黨產條例抵觸了組織基準法,但這就是同位階法律互相衝突,看要「特別法優於普通法」還是「新法優於舊法」的方式解決就好,其實並不會推出來違憲的結論。而這也是大法官最主要的論證。
KEY 3:大法官還說了什麼?
前面雖然說了這個主張是合憲的,但做了一個「警告性裁判」。黨產條例沒有說黨產會是二級的獨立機關還是三級獨立,立法者應該要明確的說清楚。
涉及釋字第793號解釋理由段落:22、23、24、25
下回預告:黨產條例賦予黨產會的權能侵害權力分立?
憲法增修條文位階 在 警察法學程譯老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上榜心得第八篇
這位外事同學用功的程度我都佩服,應該可以考外交官了吧!
警專生用功起來也是很可怕的😄
外事組-謝0綸(第10名 自修生)
我是警專31期畢業的應屆生,今年是從警的第六年,我畢業後在2014年10月先分發到大安分局和平所跑專案,後來在2019年12月考上北市總局外事科成為外事警察,在2020年06月考上內軌三等外事特考。今年是我考內軌三等外事特考的第三年,第一年是試水溫,完全沒準備就去亂寫;第二年開始認真準備,那年距離上榜只了差一名;而到了今年則有幸以第10名成績上榜,真的為一路走來的經歷感謝上帝!外事考試確實很難,除了資料難搜集外,也沒有一套完整的系統資源能供大家狂讀狂背,網路上的上榜心得更少到爆,當初剛起步的時候我是花一年多的時間才幾乎收集完大部分資料,接下來就跟大家分享我的書單,雖然我沒有很強,但希望我的經驗能幫助到也想走上這條路的你,讓你準備得更有方向,不會變成無頭蒼蠅:
<書單>
一、國文與公文:(申:43;選:10)
(一)國學
國學我連續三年都只拿五十幾分,讓我開始懷疑我到底是不是臺灣人,怎麼會外文比中文好。這科選擇題是古文跟當代文學的綜合,想準備的可以多看一些文章,但個人覺得投資報酬率不高就是了。
(二)公文
公文可以上青草茶公文或直接拿實體公文來背,抓到他的規則後會發現真的一點都不難,考前把一些例句背熟,考試時很有幫助!啊這科的小心機就是記得買一把有洞洞的尺(洞洞不可以太大),這樣在畫圈圈的時候看起來才會很整齊!我們贏就是贏在小細節!
二、英文與憲法:(申:22;選:60)
(一)英文
英文可以多聽ICRT(他們家官方youtube頻道可以看一下)和每天都讀英文雜誌,這是一個長期養成科目,別想一蹴即成,而且外事三等有英文面試,所以想考外事三等先練好英文絕對是基本標準。然後我覺得你不必侷限在警用英文的領域,因為考的東西都是生活化內容,並不僅考警用英文單字,多接觸英文絕對是有好無壞!
(二)憲法
憲法我沒有買書,我是在網路找一些別人整理過分享的資料,然後把它讀到精熟,尤其是憲法本文、增修條文跟重要釋字,背不出來沒關係,但你至少要對每一條或每一個釋字講的內容有基本印象,閒暇之餘可以看一下地方制度法、公務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等等的,我那時把十年內各種警察考試憲法考古題做到精通,我覺得憲法這科的CP值很高,大量的題目累積絕對讓你有基本sense!
三、警察法規:(申:35;選:44)
我只讀程譯老師的警察法規,說實在前面放上榜生心得,然後在最後留一塊空白的給下一個上榜的你,這招真的很鼓勵人!我選擇題只錯三題,今年申論題則分別拿17分跟18分。今年申論題全部考內部法,而且都是往救濟這一塊走,我考前準備時重心都放在外部法,內部法沒特別重視,所以當下拿到考卷直接傻眼,但還好後來邊寫靈感就真的邊跑出來,程譯老師書上把這些資料都羅列整理的很清楚,雖然在考前那四十分鐘我完全沒衝刺到這一塊,但很意外的當下我腦中竟然浮現程譯老師書上寫的那些大標題、小標題跟內文,就這樣邊寫邊想讓我當場寫滿了八頁。這科法條要寫的很詳細,有時候甚至要就爭點的部分做論述,不能只寫條號大綱,否則很容易言之無物,一定要把法條內容充實展示在答案裡面!
四、警察情境實務:(申:40;選:26)
我只看了一本情境實務解題書,再寫熟歷屆考古題,把考古題都弄懂,這科我覺得法條部分不用全部詳細的寫出來,重要的是要把他的大標題、小標題全羅列出來,因為他要的是整體流程,而不只是單一法條爭點的論述,但內容能適時帶到法條條號跟法條內容還是很加分的!
五、跨國犯罪 (28分、11分、18分、15分)
這科很重理論跟實務的論述!沒啥法條,只有學說、理論和準備不到的獨門暗器。我是看孟德維老師寫的跨國犯罪,但我把書內容自己手寫整理成一本自己的筆記,裡面略去書上廢話,只把每個章節的重點知識羅列整理出來,然後再把我後來另外收集到的資料陸續補充上去。另外,每年11月、12月我都會參加警大外事系跟警大國境系舉辦的學術研討會,然後把當年的論文集帶回來挑重點文章狂K,因為我發現在這些研討會的論文集上面都會找到特考題目的答案,例如在今年外事警察學這科第一題的翻譯,就是出自於劉進福老師在2019年外事學術研討會上發布文章的英文標題。我已連續收集四年研討會論文集,這些資料在外面是買不到的,雖然不一定會從這邊出題,但多看一些資料更能幫助你把很多觀念融會貫通,而且有不小機會會從裡面出一些東西!
六、外事警察學
(12分、10分、21分、23分)
這科我的書單非常多,但我不會每本書都完整看完,每一本都只看我覺得有相關、可能會考的部分,除了警大老師的書外,程譯老師的移民政策與法規(含入出國及移民法規)這本書我最推,裡面講到很多我們會用到的法規,例如入出國移民法、外國護照簽證條例(&細則)、就業服務法...不同於跨國犯罪,我覺得這科比較重法條的背誦跟理解、使用,我把這科所有法條整理成張心智圖,讓我只要花20-30分鐘就可以完成所有重點複習。這科會用到的法條如警察機關處理涉外治安案件規定(這個超重要)、1961年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1963年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駐華外國機構及其人員特權暨豁免條例、臺灣地區憲警外事勤務權責劃分及聯繫辦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居民關係條例、新修正警察機關使用通譯注意事項規定、入出國移民法、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人口販運防制法、就業服務法、國籍法及這些法規相關周邊細則、辦法...等。另外,有關國際組織、外國駐台機構、我國有關外事工作組織、警察位階的英文等也都要知道,相關書單茲可分述如次:
(一)全球化下的國境執法
(二)移民理論與移民行政
(三)國土安全專論
(四)白領犯罪
(五)國境執法.國境安全管理精萃
(六)入出國法則與人權保障
(七)移民政策與法規(程譯)
(八)公務電腦知識聯網的法規專區
七、口試(88分;89分)
(一)衣著
我第一次去面試時觀察到大部分人都會穿西裝,於是我第二次比照辦理,發現成果真的有差,到第三次就毫不猶豫的穿超帥西裝出席,拜託不要穿運動服還什麼奇怪的衣服,你一定要打理好自己讓口試委員感受到你超重視這場口試!
(二)內容
每場口試都有兩個口試委員,約十分鐘,一開始會請你花個三分鐘自我介紹,接著問你目前工作跟這個領域有何相關,有何相關經驗,為何想考,知不知道這個領域的工作內容在做什麼等等的,我因為參加2019國際警察論壇,接待過很多國際警察外賓,然後還擔任教廷駐華大使隨扈,跟臺北地檢、士林地檢司法通譯,以及平時就負責幫外國人翻譯案件或電話線上即時翻譯等等,讓我可以在這科拿到88.5分,雖然沒有到九十多分的超高分,但我覺得這對我的總成績有很大的幫助!
<方法>
一、考古題
我是整理近九年(100-108)歷屆考古題,選擇題沒話說就做到爛就對了,申論題的話我會做一個完美筆記,把每題出過的題目答案整理出來,依照大標題、小標題等依序羅列整理,然後把所有答案都放在活頁夾裡面,做成一本沒錯誤的完美筆記。我也會拿四等警察特考跟其他警察特考中有關警察法規、警察情境勤務題目練筆,讓自己更多機會整理、修正答案的版面!
二、版型格式:
我是看陳膺宇老師的考典實戰學習怎麼寫考國考考卷格式,完美筆記這招是從他書上學來的,個人覺得這個方法超級受用!前言通常寫四行,結論也寫四行,中間則是本文發揮空間(通常分成三段以上)。每一段都要加註題號、題綱內容等,如果該科有四題,每題就是要寫滿兩頁,如果該科有兩題,每題就是要寫滿四頁,至於像警察情境實務有三題申論的部分,每題就要大概寫完兩頁又15行,詳細內容可以去參考他那本書!
三、猜題
猜題是所有步驟裡面最重要的一環!這次考試我每一科都猜中至少兩題,把9年內題目都羅列出來,然後把五年內考過題目從猜題名單上刪除,再加入近期時事題,搭配挑選出幾個我覺得高出題率的題目,然後考前一週直接整週請假在圖書館安靜培養自己考試的節奏,並針對這些題目寫兩三輪,在考試那幾天,考前準備時間就拿出來衝刺複習,只要能猜到一題真的就天道酬勤!啊即便遇到不會的也要想辦法把相關的東西鋪上考卷,至少版面看起來完整好看,不至於完全拿不到分數!
<結論>
最後想跟大家分享,其實精讀一本書比看很多不同的書還重要!而且準備考試過程是相當孤單,我那時刪掉所有社交軟體,下班或放假就是跑圖書館狂K書,你必須因這個考試犧牲很多時間跟娛樂,投入相當大量的心力跟毅力,在那段時間你會完全沒朋友!而你真的下定決心,方向有了、方法對了,接下來就是持之以恆,讓時間跟上帝為你成就一切!考完考試之後你的朋友會變更多,生活會變更精彩!從六月考完我已經一路玩到現在了,接下來還要一路玩到明年十月!永遠別放棄你心中的夢想!有問題歡迎問我!That’s it! God bless!
#要自修外事的同學趕快存起來啊!
憲法增修條文位階 在 新課綱023-法律的位階(上)與憲法的三個特性 - YouTube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憲法 使用# 增修條文 竟然跟反攻大陸有關!? 憲法 的特性包含#最高性、#固定性與#原則性,這些又是什麼意思呢?這支影片還跟你聊聊#修憲到底有多麻煩! ... <看更多>
憲法增修條文位階 在 1999 年第五次修憲,國民大會竟然以「選制改革」為由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在現行法律秩序的架構底下「憲法位階」具有「最高性」,也就是Boss 等級,而《憲法》和《憲法增修條文》都是「憲法位階」的規範,那麼邏輯上《憲法增修 ... ... <看更多>
憲法增修條文位階 在 Re: [問題] 想請教各位的看法~~ - 看板LegalTheory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等級相同,都是憲法位階,
但之所以要修憲,就是因為原先的條文已經不適用了,
而「增修條文」只是眾多修憲方式的其中一種。
我看過一本書(忘記書名了..)其中曾提到,
當初中華民國憲法制憲諸公在訂定憲法修正方式時,
之所以採用「增修條文」的方式,
主要是考量其具有可清楚呈現憲法發展脈絡的具體功能,
一方面保留制憲當時之時代背景及核心價值,
另一方面也可以讓後人瞭解憲法變遷的過程及因時制宜的必要性。
※ 引述《juotung (想飛)》之銘言:
: ※ 引述《Cheyen (小彥)》之銘言:
: : 中華民國憲法
: : 與
: :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間之法位階關係
: : 這兩個的法位階不是一樣嗎
: : 想請教各位的看法~~~
: 推 op301:當然不一樣 憲法他們不敢隨便動所以才用增修條文 04/18 20:10
: → op301:很明顯憲法位階比較高 04/18 20:10
: 推 tallwood:為什麼我覺得一樣高? 04/18 22:02
: 應該是一樣高的沒錯
: 因為是體制內以憲法規定的修憲程序完成的
: 都是憲法位階
: 跟法典叫什麼名字無關
: → eunacat:奇怪 如果不敢動又為何會去凍結部份的本文法條? 04/18 23:15
: 基本上「凍結」不是嚴格的法律用語
: 憲法寫的很清楚啊
: 就是「不適用」、「停止適用」
: 事實上就是動了
: 不用刪除而用增修的方式
: 也是基於政治上折衝各方意見的考量
: 不過刪除和增修的差異,在解釋憲法時不一定有影響
: 從歷史角度切入,只是解釋上的一種途徑而已
: 並不是非要加以重視的唯一途徑
: → kind0601:等級相同,但新法優於舊法 04/19 00:13
: → inflames:不對,是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 04/30 12:32
: 憲法不見得適用「後法優於前法」或「特別法優先普通法」的法理喔
: 因為憲法中可能有所謂不可更動的核心部份
--
Maturity does not come with age,
it comes with your ability to accept responsibilitie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33.172
推 RobertAlexy:那麼偉大的理由只是招牌而已 修憲是政治考量而已 05/10 22:24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