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ê訴求:講母語是基本人權,台灣是多語言、多族群ê寶島,逐个族群ê語言是平等--ê!政府應該愛按照「國家語言發展法」,chhōa頭做伙推sak台灣ê本土語言!
看完質詢影片後,我個人的感覺是滿心痛的,因為母語使用者說自己的語言,被當成在故意刁難,這種誤會真的會讓已是弱勢語言族群的人感覺很受傷,而這種情況不是第一次發生。部長一再強調語言只是溝通的工具,但他不懂的是,語言對我們來說,是族群的靈魂,是我們認識自己的根。可以把語言只當成溝通的工具是因為,你不必害怕它會消失。
這個事件中,我看到的是重視多元文化價值的實踐者與習慣在單一主流語言社會裡使用強勢語言的傲慢老舊價值觀,兩者產生的衝突。
衝突帶來汰舊換新的浪潮,帶來進步的可能,我認為的進步就是大家都開始意識到、習慣台灣就是個多語言、多族群的文化寶島(不是停留在只在特殊場合才請少數族群出來表演的這種理解程度),既然有各種族群,本來就該理解彼此之間有差異而沒有高低,我們必須學會互相尊重。
互相尊重的意思是:人人都可自由選擇自己想使用的語言,沒有哪一種比較「正確」,大家就是要習慣,在這個多元的社會,你會遇到使用不同語言、有不同文化背景的人。
追求性別平權時,「尊重」的道理大家都懂,語言平權也是一樣,我們的理想是無論在什麼場合,使用母語都很正當,我們可以用母語做所有現在用華語做的事。我們可以用母語也能在台灣社會裡自在地生活、工作,不受歧視,過一輩子。
向望政府毋通因為一擺ê無順利,就放棄國會通譯ê制度。繼續做,一定會愈來愈好!💪🏻
多謝 財團法人李江却台語文教基金會 豐惠老師招我做伙出席記者會!多謝予阮少年輩ê母語工作者有講話ê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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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時報第108期 📌論女性夜間工作禁止規定/鄭津津(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
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判字第230號行政判決之案例內容與見解出發,聚焦在禁止女性夜間工作規定之探討,分析勞基法第49條禁止女性夜間工作之規定,是否有違憲法第7條、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6項所保障之平等權?以及憲法第15條所保障之工作權?等問題。鄭津津老師並涉及聯合國國際公約等內容,旁徵博引,值得一讀。
✏關鍵詞:女工夜間工作、勞基法第49條、性別平等
✏摘要: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於民國(下同)105年5月23日派員至中○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航」)實施勞動檢查,發現其所僱用之女性員工賴君、王君及張君(下稱「賴君等3人」),於105年5月1日凌晨4時40分起至同日下午1時22分止出勤工作,因而認定○航未經○航企業工會(下稱「○航工會」)同意使女性勞工(下稱「女工」)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之時間(下稱「夜間」)」工作,違反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第49條第1項規定,且係第7次違反,遂以106年4月18日府勞檢字10600563132號裁處書(下稱「原處分」),處以罰緩新臺幣(下同)30萬元,並公布○航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試讀
🟧禁止女性夜間工作不符性別主流化之國際潮流
1979年,聯合國大會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簡稱CEDAW)。該公約第11條第1項規定,締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消除在就業方面對婦女的歧視,以保證婦女在性別平等的基礎上享有相同工作權利與相關保障;同條第2項規定,締約國為使女性不因結婚或生育受到歧視,應採取適當措施,包括禁止雇主以婚姻狀況、懷孕、產假為由予以解僱……對懷孕期間從事有害健康工作之婦女,給予特別保護措施等。「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確立了性別工作平等之原則,但平等的內涵會隨社會發展而有所改變,該公約當時所確立之平等標準,與現今社會之相關價值或標準已有所差異。
🟧禁止女性夜間工作負面影響女性之就業自主
勞基法第49條禁止女工夜間工作之規定雖是立法者出於保護女工之美意,但實施的結果卻可能會侵害女工的就業自主。在勞基法第49條的規範下,符合一定條件可例外地允許女工夜間工作,惟前開例外規定仍須由雇主發動,且須經工會同意(無工會者須經勞資會議同意),女工則是完全處於被動之狀態。女工在夜間工作一事上的主觀意願、經濟需求等因素,完全未在相關規定中被考量。
對雇主而言,使女工夜間工作需要1.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2.提供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3.無大眾運輸可資運用時,提供交通工具或安排女工宿舍。雇主若要使男性勞工於夜間工作則無任何限制或條件,從營運成本與雇主責任來考量,雇主應多會選擇由男性勞工從事夜間工作。即使雇主不考量成本、不嫌麻煩,願意使女工夜間工作,仍須先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的同意。
🗒全文請見:論女性夜間工作禁止規定/論女性夜間工作禁止規定/鄭津津(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裁判時報第108期
📕本期目錄: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2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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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很妒忌 Mirror 和 Error | 盧斯達 on Patreon】
寇比力克《2001 太空漫遊》開首,講述洪荒時代一班猩猩的原始生活。那時大地荒蕪,四處有猛獸威脅,猩猩們朝不保夕。一塊神秘石碑出現,一隻猩猩觸摸了石碑,便學懂了使用工具:與敵對幫派爭吵時,牠用一塊骨頭打死了對方,開始吃肉,掌握了猩猩甚至整個星球的最高權力,生物開始加速進化。然後鏡頭一轉,猩猩的後代建立了文明,已進入太空時代,足跡散播到地球以外。
當初接受「天啟」的猩猩,會為猩猩社群吹來改變的風。牠甚至不用刻意作為,其他猩猩都會改變。因為牠們都目擊「猩猩中的摩西」得到「上天祝福」,而自己沒有。在那頭猩猩面前,大家都變得次等,因而世上第一種情緒是對未知的恐懼,第二種情緒就是認識了之後的妒忌:對世界上第一個權力秩序的妒忌。因為有了妒忌,所以其他猩猩都有了「希望像他一樣」的意志。其他猩猩都會學著牠,要不觸摸那塊魔法的石頭,要不就學習先知使用工具。於是人們的意志和智慧飛速發展,進化成人類,壓倒所有生物,在星球上建立非凡霸權。
viu 旗下男子組合 Mirror 和 Error 爆紅,也帶來了文明因妒忌而擴散的類似效應。例如有網絡記者表示,萬人空巷的追星場面,等於麻痺意志,也向外國宣示了香港市面已經恢復的畫面,又談及認為追星者很多都是性生活不協調或者沒有男友。例如 (主要服務黃絲的) 網絡專頁抓到明星的小辮子,見對方在網上談及某名牌波鞋,即送上「暗示女粉絲代為購買」,高呼「公平咩」。或者黃津珏在本周日《明報》撰文,強烈批判大眾甚至文化界都吹捧「黃色 pop song」的現象。雖然最後的例子值得談得更深入和複雜,但三者都是源於妒忌,繼而心理防衛機制啟動。文化程度不同的人,會以不同的方式流露出妒忌。文化程度低的會「失言」,文化程度高的妒忌則是理論化起來而顯得較為複雜。
網絡記者是看到娛樂流行文化重新興起,社會注意力因而貌似分薄,威脅到其生存或者存在感。這感受不必然經得起事實考證,但個人感受的確是很個人化,沒有對錯而言。網絡專頁高呼「公平咩」當然是想像出一個淫亂的濕滑世界,那個世界裡面郭嘉駿會利用其性魅力獲得好多好處,食哂D女,因此亦對心理安全造成嚴重威脅。想像者亦可能持續受到人生中的 sexual frustration 所困擾,所以對潛意識的假想敵一言一行特別敏感。
黃津珏在《明報》的文章〈7.21兩周年反思異見中的異見〉,流露了對於「邊緣」、「地下 Band 仔」——甚至是「批判者」——的身份認同,會以「我們這班有進步意識的文化工作者」定位自己。非主流認識上的對立面自然是「主流」。對於主流、娛樂、明星甚至電視台的重新復辟,這自然可以是一種威脅。甚至說,「文化界朋友」和進步媒體都在熱捧,威脅就更大。追星行為背後,是否輾壓獨立音樂界的生存空間?黃亦在文中提及自己「當大家在追 TVB 的什麼《衝上雲霄》時,我正跟着朋友拿發電機到街上搞音樂會鬧警察、因工廈文化空間問題與政府周旋」,單獨來看,這當然是值得尊敬的先知先覺,但很明顯這裡的回憶流露一種不 (夠) 被理解的苦悶。雖然黃圈裡面 (其實是香港人本身) 的反智風氣、界別之中不講老實說話的情況,也好像是真。黃至少很在乎甚麼,雖然那「甚麼」對我們來說不一定是合理。相比起來,上述的網絡專頁並不執拗,大多數人喜歡甚麼,就順著他們的意思說。大多數人想被欺騙和安慰,就提供欺騙和安慰。
黃津珏談及的「異見中的異見」其實很何式凝和黎明 (中國籍,女)。19 年示威到肺炎爆發,香港的存在感擂台大為改變,「反送中運動」作為無權力者的集結,令她們更加苦大仇深。因此就有人去外國學術期刊批判反送中運動好父權,「前線勇武」搶走了其他人的權力,也有人去外國學術期刊批判香港疫情初期,某黃店因為香港不作為不封關而不服務「普通話食客」即為疑似種族歧視,相當不進步等等。斷章取義地看,人們去反駁這類歧視帽子,也可理解為黃色暴政以及黃店不能接受批判。其實跟黃不黃沒關,只是何式凝和黎明 (中國籍,女)首先太妒忌別人的存在感,太耐不住寂寞,一頭都是個人想像。
人類有一千種面對神——超過自己的東西——的方法,也有一千種面對妒忌的心態。有些猩猩敢於觸摸石碑,其他猩猩會認為牠們背叛了祖宗和更有道德的方法,然後碎碎念地進入 evolution dead end。現代人類也是這樣的,現在西方都學了中國文革講出身成份那一套。你是女人,成份好點;有色人種,成份好點;性小眾,成份更好;無法界定性別 (non-binary) 更是宇宙頂點。跟他們本身為人處事和成就漸漸沒有關係,他們的身份成份才是一切。至於男人自然有天生原罪,皈依女性主義,可以減你少少刑。至於很多人都認為批評要私下講,亦是真的,因為我每次批評完何式凝都會有學界中人私底下跟我說,終於有人講喇,但我身份唔方便講,只好默默轉發——雖然我不認為這有甚麼特別。
面對妒忌,可以昇華出競爭和自強意識,結果可以是建設性的。然而這個「主流——地下」、「強——弱」、「高——下」的結構也很迷惑人,如果一個人一群人的批判意識鎖定在結構本身,就會慢慢以支流本身為榮,而不是支流本身裡面確確實實的文化或藝術品。在更大的意識汪洋裡面,以弱為美、以強為醜的文化,發展成一種很隱密的弱民手段,使人慢慢變得消極而又苦大仇深,十分痛苦,看到 Mirror 和 Error 就更痛苦——但同時,與 Mirror 和 Error 帶來的痛苦搏鬥,又奇異地成為他們之所以為自己的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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