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景第一排,大阪老楊的日本觀】
Week49:無障礙(バリアフリーbarrier-free)
各位好,我是大阪老楊。台灣疫情狂奔,老楊的文章依然要發,在進入主文前還是要提醒各位「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減少社交聚會」,一起挺過這一波。
話說回頭,大家聽到「無障礙」會想到什麼畫面呢?如果問各位「無障礙旅遊」又會想到哪個國家呢?這週就來談談「無障礙」,日文叫「バリアフリー」是從英文的「barrier-free」直翻來的。
聽到「無障礙」,多數人第一個浮出的畫面應該都是「輪椅使用者」吧!其實在無障礙的概念中,「輪椅使用者」只是占一小部份。廣義的無障礙定義大致可以分成三類,身體障礙、精神障礙和智能障礙。
「身體障礙」又可以再分為視覺、聽覺、肢體和體內,每一項其實又因為程度不同,還可以再分細類。不過今天不是來談這項事,所以就先擱在一旁。像是憂鬱症、思覺失調症和認知症等則是「精神障礙」。智力發達較緩慢或如自閉症、過動兒也可以歸類在「智能障礙」。
此外還有高齡銀髮族,也算是廣義的障礙者族群。而「無障礙」要做的事,就是協助去除障礙者在社會上所遇到的困難。讓他們也能與正常人相同的共享社會資源,平等的在社會上生存。而日本為何會受到許多台灣的身心障礙者推崇,是有原因的。
根據統計,日本的身心障礙者約只佔日本總人口的7%左右,也就是每15人會有1位身心障礙者。但是對正常人的小事有時對障礙族群來說卻是大事,日本政府就意識到以正常人為主的社會創造是不公平也不平等的。在昭和45年(西元1970年)就訂立了「障害者基本法」,來保障障礙者的基本權益。到了1981年,聯合國開始推動「國際障礙者年」也讓日本開始啟動改善身心障礙者生活的行動。
而障礙者在社會上主要會遇到什麼困難呢?第一就是物理上的障礙,這也是台灣人主要的認知。像是「無障礙空間」就是指解決物理上的障礙,讓障礙者可以如正常人一樣通行無阻。
第二就是制度上的障礙。像是限制工作權或就學權、不准導盲犬進入營業場所等。讓有能力的障礙者在還沒有發揮自身能力前,就被社會的規定阻擋。
第三則是情報資訊面的障礙。像是聽覺障礙的朋友,聽不到車站廣播就是一種。視覺障礙的朋友,沒有點字板也無法獲得足夠的資訊,對生活上亦不方便。
最後就是意識上的障礙。被歧視、被另眼相待或無視的狀況下,讓障礙者難以進入社會。或是像把行李放在導盲磚上,忽視了這是給視障者通行用的路,讓視障者不方便。
「無障礙」就是要把這四種最基本的高牆去除,讓身心障礙者都能很簡單方便的生活。
而在日本最常見到的,就是「無障礙空間」的基礎設備比台灣要完善非常非常多,根據統計,2012年全日本的車站就有超過85%解決了樓梯段差和多機能廁所的問題,導盲磚更是高達98%的車站都已經設置完善。所以才會讓許多台灣的身心障礙朋友如此的喜愛日本。
台灣雖然還不及日本,但還是有在慢慢的改善中,只是希望改善的速度能夠再快一點囉。也期望大家如果在生活周遭遇到了身心障礙朋友,感到他們有困難時,可以多關注一下,或許就能解決他們很大的困擾,友善的社會我們一起來作吧!
如果喜歡我的文章,也請多多按讚、分享及留言喔。我是大阪老楊,下週再見!
#日本 #台灣 #無障礙 #身心障礙 #共融 #輪椅 #空間 #建築 #大阪老楊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40的網紅寶瓶文化,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孩子不是脾氣太壞、太暴躁, 是這些病症,讓他情緒及行為失控: 注意力缺陷過動症、選擇性緘默症、分離焦慮症、強迫症、社交恐懼症、上台恐懼症、懼學症、憂鬱症、躁鬱症、思覺失調症、對立反抗、妥瑞症…… 當過動兒被老師、同學嫌:上課坐不住,動不動大暴走…… 當選緘兒不開口遭刁難:「你瞧不起我?!」「你是...
思 覺 失調症 社會資源 在 犀利檢座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喪心病狂的法官?為什麼判無罪?—精神病無罪的前世今生】
去年一名年輕的鐵路警察處理民眾逃票事件時,被民眾持刀砍死,英勇的行為與其背負的結果,引起社會惋惜。嘉義地方法院經過長達7個月的審理,這名砍殺警察的兇手一審判決無罪。消息一出,各大媒體爭先恐後報導,把話鋒導向法官荒腔走板的判決。其中中視及中天新聞甚至還以「引共憤」的主觀感受作為標題,將人民的怒氣激發到最高點。
➡️殺人怎麼可以無罪?
「殺人就是有罪!憑什麼因為他有精神疾病就無罪?」
要澄清的第一點是,「無罪」是法律上的名詞,一個人依法應該判無罪,法官就應該判無罪。「無罪」從來都不代表法官認為做這件事是對的,甚至鼓勵大家可以多做。要判一個人有罪,在刑法的檢驗上,至少就有三個步驟。首先,被告所做的事情要確實是法律禁止的事情;第二,做這件事情不是基於正當的目的(例如自衛);最後,還要這名被告具有「責任能力」。三個條件都要滿足,法官才可以判被告有罪。而這名兇手就是因為被法院認定「欠缺責任能力」,所以必須判決無罪。
至於兇手有精神疾病,就可以減刑或無罪的理由,要從刑法的基本目的說起。
回到你對死刑、坐牢最原始的想像,為什麼我們要把人關起來、甚至處死?在刑法學上,刑罰有幾個目的,其中最重要的是「預防」。一方面把罪犯隔離、教育,以免危害社會;另一方面嚇阻想做壞事的人不要去做,以免受罰。基於這個理由,刑法要處罰的對象,是明明有足夠的心智能力去判斷是非的當下卻「選擇」做壞事的人,這在法律上叫做「行為與責任同時存在原則」,換句話說,如果一個人在做「壞事」的時候時根本就沒有判斷是非的能力,是不應該處罰的。因為去處罰這樣的行為,根本沒辦法達到上面說的目的。因此我國也在刑法中規定:「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行為與罪責同時性原則的反動—原因自由行為理論的發展
「有精神障礙就無罪嗎?那我也去喝酒、裝精神病!」
上面談到看似「行為與責任同時存在原則」的鐵律,在現實社會中,遭遇到了一些挑戰。例如有人想要假借酒醉狀態殺人無罪,事先準備好犯罪工具、殺人計畫,藉酒讓自己陷入迷幻,順便壯膽,再去殺人。幾百年前人們就知道這個漏洞,把他稱作「原因自由行為」。因為如此,有的國家把兇手著手準備的過程的時候當作殺人行為的一部分去處罰,有的國家則認為自己把自己弄到精神異常而去犯罪的這種特殊情形,根本沒必要同情,不適用減刑規定。我國刑法在15年前,就已經把這種情形訂在法律中,直接規定這種情形,不能適用一般的減刑或不罰規定。
再來,要主張自己有精神疾病,導致應該判無罪,是要有科學證據的。在刑事訴訟上,要透過醫生或專家的鑑定,經過起訴的人與被懷疑犯罪的人兩方辯論後,法官依據證據及辯論結果,按照法律判決。正常人絕對不會想為了減刑而讓自己罹患精神疾病,或者有能力裝到能騙過醫生,相信我,那是非常痛苦的。精神疾病的診斷非常複雜,涉及生理、心理,要確定患有某種疾病,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常常患者自己覺得自己有精神疾病,醫師都不敢做出判斷。更何況這個案件中的兇手,在十幾年前就已經罹患思覺失調症的診斷紀錄。怎麼會突然覺得平時擔任發掘事實、拆穿各方謊言的法官,這時候瞬間腦波弱被騙過了呢?
➡️「刑罰」與「預防」的不當連結-重刑化的迷思導致保安處分的偏廢
「你說不要關他,那要怎麼保護善良民眾?」
如同我們對待年幼的犯罪者(例如少年)一樣,我們希望透過教育來取代刑罰,因為這正是最適合他們的。刑法中有考量到這種情形,對於因為精神狀態而判無罪的人,可以把他關在醫院中監護,取代刑罰。但是按照我國刑法規定,最長只能關他5年,法官不能隨意曲解法律規定判更久。
因此,與其罵法官恐龍,不如檢討為什麼法律所訂的其間這麼短。因為向來,很多人都把「預防犯罪」跟「重刑」直接連結在一起,最著名的就是「亂世用重典」這句話。可是,在法律規定不能處罰的時候,刑罰訂得太重,根本都沒用呢!最糟糕的是,你以為刑罰變重了犯罪率就降低,殊不知經過統計,根本沒有明顯作用(酒駕罪就是個很好的例子)。所以立法委員不斷修法,把各種刑罰加重(例如販賣毒品判好幾十年、酒駕一定要判徒刑),但卻忘了刑罰以外,把這種人關起來的保安處分根本置之不理。結果落得沒降低犯罪,還把人放出來的尷尬局面。
➡️回歸刑事政策的思考:建構完善的保護機制
對患者而言,關在小房間裡或者進入人群與人起衝突,都不是他們想要的生活。如果最後可以像正常人一樣品嘗人生的苦樂,融入人群,不危害社會,不正是患者與大眾追求的目標嗎?從法律政策而言,或許我們可以對兇手這樣的人延長監護年限(甚至終身)、規定必須要對社會沒有危害才能回歸社會;而從事前的角度,投入社會資源、建立人際關係,建立照顧者的責任,根本避免這名兇手踏上火車,是不是我們都不會對這件事惋惜與憤慨了?
➡️無罪判決改變的可能性
「法律還能怎麼做?我們可以怎麼做?」
本案目前只是一審判決,如果不滿判決,檢察官也可以上訴,請擔任二審的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改判(目前嘉義地檢署已經上訴了),可以向二審法官提出證據說明兇手的精神狀況可以受處罰,或者兇手自己明明知道有可能做出脫序的事,仍然拒絕治療或服藥,因此依照「原因自由行為」的規定,不減免刑責。
而作為公民的你,是否也應該敦促你的立法委員,去建立完善的法律,去隔離這樣的兇手,或者提早介入治療,避免憾事發生呢?如果又發生殺人案件,只要沒判死刑,又跟著喊「恐龍法官」,是不是只是放任無辜的人死亡,又嗜血地再找那可惡的人賠償根本沒辦法賠償的命呢?
-
文/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 蔡宜呈
歡迎直接分享;轉載及引用請徵求同意。
原文:
https://www.facebook.com/tonyfranktsai/posts/3804537916227752
思 覺 失調症 社會資源 在 洪千惠心理師-生活紀錄x工作筆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和精神患者靠太近會不會自己也生病?-從一個提問淺談照顧者壓力]
#「和精神患者靠太近會不會自己也生病?」
「我很怕家人生這種病會傳染給我…會嗎?」
「心理師,妳每天都跟這麼多生病的人處在一起,會不會有天因為這樣生病?」
面對精神患者家屬這類的問題,我總微微笑說「當然不會」,解釋著精神疾患,通常跟先天體質與後天環境有關係,有些人的天生比較容易生病、不容易調整情緒,或對壓力較敏感、難調適,有些人的環境較容易產生壓力、較缺乏應對壓力源的內、外在資源,都可能讓生病的機會更高些。
壓力和資源就像一個蹺蹺板,若能取得兩者的平衡,就比較不容易因壓力過大而產生後續負面的情緒,甚至身心生病。
「但是有種情況可能例外...」
「什麼狀況?」
#「當照顧者的照顧壓力已超出負荷的時候」
在臨床上看到照護者們隱藏著各式各樣的壓力。
◎主要照顧者可能需投入大量的體力、心力或金錢,應對患者的症狀表現與他人眼光,亦需面對內心種種糾結,像是能否有自己的交往對象、家庭或人生,內心產生想放棄照顧患者而產生衝突、矛盾、掙扎、罪惡感,壓力超過負荷又無其他資源協助而影響情緒、生活、工作。
#「只有照顧者會有壓力問題嗎?」
◎即使非主要照顧者,可能也因為對精神疾患的不了解或汙名化問題,產生個人情緒或精神上的壓力。像是擔心自己因為遺傳或傳染也生病、擔心被親友知道家屬生病、自己若有情緒起伏就會生病或被當成病人,或是擔心因患者影響自己生活。
#「精神疾患照護者可以怎麼辦?」
★協助精神疾患者穩定接受身心醫療資源,如:身心科、心理治療/諮商…。
★認識精神疾患的成因與治療方式,減輕汙名化造成的二次傷害。
★調整對患者表現的合理期待,接納醫療後的症狀起伏,練習接受與之共存。
◎部分精神疾患就像慢性病,需長期接受醫療復健,或再次發病。
★適照顧自己的身心靈健康,避免苛責批判照顧者,家屬間有共識分工合作。
◎照顧者勢必先照顧好自己,才有足夠的能量照顧患者。
◎照顧者也需要適當休息,當已經盡力,請別過度苛責或批判,試著想想,也許換一個人在這照顧者的位置,並不見得能做得更好。
◎精神患者往往很難由單獨一人照顧,家屬間需要對患者醫療處遇有共識,在照顧上能分工合作,如:經濟、生活照顧、醫療、申請補助或資源協助等等。
★適時接受醫療及其他資源的協助。
當自己和其他家屬們真的照顧不來,可尋求醫療或其他心理衛生、社會資源協助。
◎醫院身心科門診、急性或慢性病房;身心診所;
◎社區復健中心、康復之家;
◎心理治療所、地方心理衛生中心;
◎各縣市之衛生局、衛生所;各縣市社會局、社會處;
◎照護者支持團體、照顧者專線
#精神疾病照顧者專線:02-2230-8830
<服務對象> 精神疾病經驗者的家人或朋友
<電話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13:30–20:30
#給精神疾患者與家屬的參考文章:
★如何與「思覺失調症」的共處:給患者與家人的叮嚀 (https://goo.gl/faJE7B)
★給精神疾患者及家屬:養成對疾病認識、接納與共處的態度 (https://goo.gl/zcWwHx)
★給精神疾患者及家屬(二):對患者有合理的復健期待 (https://goo.gl/4Drf9p)
文、圖/洪千惠 臨床心理師
#心理師的畫話人生
思 覺 失調症 社會資源 在 寶瓶文化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孩子不是脾氣太壞、太暴躁,
是這些病症,讓他情緒及行為失控:
注意力缺陷過動症、選擇性緘默症、分離焦慮症、強迫症、社交恐懼症、上台恐懼症、懼學症、憂鬱症、躁鬱症、思覺失調症、對立反抗、妥瑞症……
當過動兒被老師、同學嫌:上課坐不住,動不動大暴走……
當選緘兒不開口遭刁難:「你瞧不起我?!」「你是啞巴嗎?」……
當憂鬱症的孩子惹人厭:沒事就愛哭,有他在好悶……
當對立反抗小孩激怒老師:「你孩子態度惡劣!建議回家管教。」……
●情障小孩委屈:我也不想這樣!誰能懂我的痛苦?
●身邊大人煩惱:我也不想抓狂啊!情障到底是什麼?
「情緒行為障礙」是因特定疾病及障礙,導致孩子內心和外在發生不受控的極端表現,不但情障孩子被誤會不受教,更造成家長和老師極大壓力,彼此溝通不良,甚至衝突不斷。然而,社會卻極缺有效的協助資源。
第一本針對「情緒行為障礙」(簡稱「情障」)孩子寫的相處與輔導策略專書,專精兒少特殊教育的臨床心理師王意中深入觀察、指導。
王意中臨床心理師在這本專書中,根據情障的病症源頭分門別類,針對情緒、行為、人際、生活與學習的常見困境,貼近孩子真正需求,切入大人最需解答的問題核心。
最重要的是,與孩子同心,這些方法才能發揮關鍵成效。
-------------------------------
博客來:http://bit.ly/2UAEpOR
金石堂:http://bit.ly/2UD2gxx
誠品:http://bit.ly/2UHFG76
讀冊:http://bit.ly/2UCOD1d
momo:http://bit.ly/2UzEDGc
思 覺 失調症 社會資源 在 李基銘漢聲廣播電台-節目主持人-影音頻道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本集主題:「陪伴孩子的情緒行為障礙」新書介紹
訪問作者: 王意中
內容簡介:
孩子不是脾氣太壞、太暴躁,
是這些病症,讓他情緒及行為失控:
注意力缺陷過動症、選擇性緘默症、分離焦慮症、強迫症、社交恐懼症、上台恐懼症、懼學症、憂鬱症、躁鬱症、思覺失調症、對立反抗、妥瑞症……
當過動兒被老師、同學嫌:上課坐不住,動不動大暴走……
當選緘兒不開口遭刁難:「你瞧不起我?!」「你是啞巴嗎?」……
當憂鬱症的孩子惹人厭:沒事就愛哭,有他在好悶……
當對立反抗小孩激怒老師:「你孩子態度惡劣!建議回家管教。」……
●情障小孩委屈:我也不想這樣!誰能懂我的痛苦?
●身邊大人煩惱:我也不想抓狂啊!情障到底是什麼?
「情緒行為障礙」是因特定疾病及障礙,導致孩子內心和外在發生不受控的極端表現,不但情障孩子被誤會不受教,更造成家長和老師極大壓力,彼此溝通不良,甚至衝突不斷。然而,社會卻極缺有效的協助資源。
王意中臨床心理師在這本專書中,根據情障的病症源頭分門別類,針對情緒、行為、人際、生活與學習的常見困境,貼近孩子真正需求,切入大人最需解答的問題核心。
最重要的是,與孩子同心,這些方法才能發揮關鍵成效。
作者簡介:王意中
王意中心理治療所所長、臨床心理師、教育部部定講師、《親子天下》嚴選部落客、《BabyHome》駐站專欄作家、《未來Family》數位專欄「過動的美好天地」作家、《國語日報》專欄作家。
於宜蘭成立宜蘭縣第一所經衛生主管機關合法立案之心理治療所,目前演講場次已超過2000場,是許多家長與老師心中極為信賴的心理師。
高雄醫學院行為科學研究所第一屆碩士畢業,曾擔任振興復健醫學中心復健醫學部臨床心理師、中華民國過動兒協會諮商師及國軍八○二總醫院精神科臨床心理師,並曾於實踐大學家庭研究與兒童發展學系、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幼兒保育系擔任兼任講師。
合作經歷,包括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校園系統(輔導諮商及特教服務)、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幸夫愛兒園、中華民國發展遲緩兒童基金會、社團法人台灣赤子心過動症協會、財團法人赤子心教育基金會及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等,提供心理專業服務。
於網路上,經營「王意中部落格」,分享早期療育及兒童青少年心理衛生等資訊,部落格的參觀人次已突破三百萬!
著作包括《不讓你孤單──破解亞斯伯格症孩子的固著性與社交困難》、《戒掉孩子的拖延症》、《資優生教養的頭痛問題》、《你被孩子3C勒索嗎?》、《為什麼孩子要說謊?──心理師親授的210個誠實力指南》、《孩子不專心,媽媽怎麼辦?》、《爸媽忘記教我的事?──愛朋友也愛自己,教孩子受用一生的人際力》、《301個自閉兒教養祕訣》、《301個過動兒教養祕訣》、《不吼不叫,激發孩子內在學習力》、《拆解孩子的青春地雷》、《誰讓孩子變成失控小惡魔?──從情緒管理開始,教出講理好孩子》、《標準答案──臨床心理師的大格局教養》、《孩子不敢說的40個成長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