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內新冠本土疫情急遽升溫......
在防疫面對空前挑戰的時候,我們的警界高官也沒有閒著,不過他們煩惱的似乎不是外勤單位裡的基層同仁是否有染疫的風險,而是 #如何在紛紛擾擾的社群網站與媒體中刷一波存在感,或是擔心民眾不出門、基層「過度重視防疫」、犯罪減少而 #影響分局的績效。
台灣的疫情與警界高官的煩惱兩相對照,交織成荒謬程度舉世無雙的「台灣奇蹟」。〕
《扭曲的正義》作者最新一篇呼應時事的文章,在 鳴人堂 編輯的超高效率之下,光速刊出:
〈疫情當前,還要績效?警界高官「作秀」與務實防疫的距離〉全文看這裡➡https://bit.ly/3w6sLyk
以下文本粉專編輯濃縮整理:
1. 活在「專案績效」萬能迷思中,欠缺當機立斷能力的高檢署:
而在我國疫情日漸嚴峻的當下,直至5月15日為止,由高檢署和警政署主導的「安居緝毒專案」還在如火如荼的執行。......
5月12日高檢署傳出一份公文指示「……5月11日提升疫情警戒之第二級,請各緝毒系統於執行『第6波安居專案』時,務必落實防疫措施,如個案研判有染疫顧慮時,請停止該案執行……。倘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三級,本專案即停止執行……」
直到5月15日疫情發展又變,雙北疫情警戒提升到第三級,高檢署終於宣布暫緩實施安居專案與年度檢察業務檢查,基層看似終於得以鬆一口氣,然而,更多的績效、媒體與社群網路展演等不務正業的勤務,正等著他們。
2. 萬華分局長官的煩惱:
在舉國為防疫而忙碌時,基層員警也多出許多協助中央與地方衛生主管機關的勤務,而當萬華區居民因疫情而減少外出與營業的同時,該分局警官看著績效報表而煩惱著,一個情境、兩樣心態,令人哭笑不得。
只要了解我國警界文化之人或多或少都知道,警官的升官規則比百慕達三角洲還要難解,要怎麼打點好升遷之路,關鍵恐怕不是專業與能力,而是要怎麼在所有長官面前面面俱到?如何在政治角力中脫穎而出?辦案時要怎麼做才不會得罪權貴?要怎麼樣在媒體和全民眼中變成英雄?……等諸多與警察本業無關的考量。
3. 拍照、拍片、作秀成為警局第一要務
5月14日警察群組傳出令人匪夷所思的警政高層內部指令訊息,內容大概如下:
「轉警政署長指示……今晚公共場所營業場所的稽查與臨檢,請提高強度與次數……
各單位執行要拍照、錄影,上臉書及新聞處理。」
混淆「臨檢」(《警察職權行使法》所規定的勤務,主要目的在於維護治安與預防犯罪)與「行政協助」(協助衛生主管機關執行稽查)二者截然不同的勤務主旨;且據了解,警方內部實際指令與執行上,也與衛生主管機關的平行聯繫迭出問題,欠缺專業的防疫指引方針,反而造成員警在準備不足下,面對不必要的群聚感染風險。
這項司馬昭之心的「上臉書及新聞處理」指令,也再次凸顯公部門扭曲的「小編文化」,變相的為政客的升官之路服務。更嚴重的是,可能導致人民對於警察權的範圍有所誤會,誤以為「臨檢」能夠解決所有與犯罪與治安無關的事項,甚至把「預防病毒」當成「預防犯罪」同等看待,這不是一個正常的法治國家應該存在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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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伸:
–《#扭曲的正義:檢察官面對的殘酷真相,走向崩潰的檢警與媒體》:https://bit.ly/38JfGSD
關於警政系統「專案績效」衍生的各種獎懲不公、違法誘因、癱瘓偵查資源、無法達到精緻偵查目的等問題,詳情見第149頁以下,〈第七章:偉大的專案,盛大的績效〉。
關於警界升官文化的問題,以及在媒體前作秀對於升官的影響,進一步說明參見第247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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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粉專前情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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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3的網紅張秀華,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感謝日夜操勞、辛勤打拼的基層員警,為我們的社會帶來安定。 獎勵與懲處必定都有一套標準制度,而警察人員是依據【警察人員獎懲標準】與【警察機關辦理獎懲案件規定事項】來決定獎懲。獎勵分為:嘉獎、記功、記大功;懲處分為:申誡、記過、記大過。 員警如果想申請敘獎需要在一個月內提出報告,那人事室會於多久審核...
影響分局的績效 在 張秀華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感謝日夜操勞、辛勤打拼的基層員警,為我們的社會帶來安定。
獎勵與懲處必定都有一套標準制度,而警察人員是依據【警察人員獎懲標準】與【警察機關辦理獎懲案件規定事項】來決定獎懲。獎勵分為:嘉獎、記功、記大功;懲處分為:申誡、記過、記大過。
員警如果想申請敘獎需要在一個月內提出報告,那人事室會於多久審核通過?
局長答:最慢不會超過一個月內。
相關規定中並無明確訂定審核時間,阿華希望局長能夠制定一個審核時程,讓員警送件完到審核過這段期間可以安心值勤。
再來,獎懲規定第35、36條已有明文規定應檢附起訴(判決)書或裁決書或移送書,並無單一規定一定要”起訴書”,但二分局的人事科員卻要求員警”一定”要檢送”起訴書”,為什麼?
局長答:會檢討並要求統一,不能以個人立場做審核。
阿華呼籲局長要盡快訂立並要求統一,千萬別因此影響基層員警的績效評比,抹煞他們的辛勤付出。
民國96年國有財產屬撥給我們做為第二衛生大樓室使用,現在因為土地用途不符合,要被收回,阿華問衛生局長該如何解決?
局長答:將爭取上面的樂齡功能,繼續委託我們管理。
無償撥用土地給我們嘉義市政府,卻因為使用用途,土地將被收回;而我們還是編列450萬的預算執行,以結果說,真的是我們嘉義市的一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