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話題:當司法淪為政治壓迫的儀式,反抗是否仍然可能?
2021/9/5
【明報專訊】在今日香港,每日讀着匪夷所思的法庭新聞,畫幼童畫冊要還押,一句有無限詮釋的口號就係分裂國家情節嚴重,大概除了有權拘捕和有權審判的人以外,已無人相信政治案件還有公平審訊的可能。
然而莊嚴肅穆的法律程序,每日仍一絲不苟地進行着,用優雅文句專業術語寫判決,將一個個公民未審先送入監獄、重判異見者;但,偶爾,如果認罪認得早、求情信夠可信,如果警員證供真係矛盾到超過人類可接受範圍,還是會有好消息。
也還有法律界權威說,香港法治95至99%運作正常。
誠然,在一般人的想像中,司法淪陷並不是現在這樣,要到法官對政權言聽計從,警、檢、官全部都係佢嘅人,一條龍將異見者直送監獄個個判足10年才算——香港還遠遠沒到那一步,辯方仍可據理力爭、與控方互有攻防,有些法官還會講斥責控方/警方證人的人話;而「小勝」仍有,暴動、非法集結不是輕判、甚至無罪,國安案都有得保,政權眼中釘鄒幸彤昂首走出法院。公平審訊不可得,但「較佳」結果仍可能,官始終有「好壞」、「釘放」,律師辯才經驗都有高低長短,辯護策略、技術性疑點,求情內容……從輕發落,仍然可期。
但what if 這套仍有「希望」的司法制度,才對威權政體最有利?一啖砂糖一啖屎來回反覆,不斷將針對全社會的恐懼擴大,同時向被告發放「未絕望,仲有變數」的信息。
手足的一線生機,令司法也彷彿仍未徹底崩塌;而當重點只在被告的最大利益(最短刑期),審訊就只剩下認罪與否、如何避過定罪元素,行為和說話的意義可以有幾模糊,求情,見感化官幾有悔意,保釋條件講到幾盡……
當掌握被告生殺大權的法院,成為政權壓迫系統的一部分,已無人可以在司法制度中看得見達至公義的路徑,但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路徑卻相當清晰:它正在誘使被控告者將個人利益置於首要、唯一的考慮,與運動、甚至過去的自己割裂開來。在此過程中,透過被告自我否定,消解受審事件的政治意義,將符合政權敘事的新現實強加社會。政治案件被告選擇走上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路徑,就要參與政權劃定的「法律」框架,無可避免被融入政治壓迫正當化的程序。
由此,政治犯身上,似乎出現一個兩難:自己的best interest,與自己對行動/所信之事的理解,在法律程序中必然衝突。身處此結構當中,面對結果已定的政治審訊,我想知道,反抗是否仍然可能?
一、法院作為威權體制的一部分:The legitimacy paradox
(或者這篇文將來要拿去呈堂呢……所以我更需要認真地、引經據典地討論這個問題:)一個仍享有「獨立」地位的司法體系,為何會「自主」地傾向威權,成為政權壓制意見與反抗最關鍵的工具?
在香港的公共論述中,「法治」往往與「公義」直接掛鈎,但不同時空、地域的前例已顯示,法治、司法獨立、程序公正、政治審判與威權統治,可以並行不悖,甚至相互依存。如果法院不能為政權所用,早就落得如公民社會其他範疇一樣的下場;威權之下,法院本就無遺世獨立、做「公義最後防線」的條件。
學者M. Shapiro如此描述威權下法院面對的Legitimacy paradox(正當性悖論):
「法院若挑戰政權的不公義,會引發政權加強箝制,無法保持獨立而失卻正當性;但法院若迎合政權,則會在公共眼中不再獨立,同樣失卻正當性。即使法院取得平衡,維持到自身的正當性,這份正當性卻只會令威權整體更具正當性。」[1]
① 面對政治檢控 無知即力量
目前政權瘋狂清洗公民社會不同範疇,祭出的說辭是「法律」(「我哋只有一把尺就係『依法辦事』,總之你犯法我哋就會執法」,蕭澤頤),手法是拉晒啲人上法庭直接還押,或以此為威脅。
不同威權政體的例子告訴我們,政權的合法性來源(革命功績/經濟成果/意識形態)愈疲弱,就愈須倚仗「法律」、「法院」、「法治」,利用程序與「法」的正當性,解決自身無足夠能量處理的政治問題,迴避政治後果。與不確定性較大的選舉或隨時反噬的暴力鎮壓相比,具有「超然政治之上」光環的法院,是成本最低的選擇。
於是政權不斷將政治問題推向法院,法院則一邊強調「只處理法律問題」,一邊被迫作出各種政治判斷:徐子見或危害國安而鄒家成不會,難道是沒有政治判斷的司法認知?「水炮車係權威嘅象徵」,又如何不是一個政治判斷?「只僵化地引用法律條文,不看條文及裁決是否符合法治精神,本身就是一個政治決定」(戴,2018)[2]
但既偏離法律範疇,法院又有何權威去做這些判斷?即是不計其政治立場有否偏頗,香港法官對政治的「司法認知」,分分鐘連一個中學生都不如(否則點會問李立峯「集會唔係有組織者嘅咩」或稱「不相信防暴警會眾目睽睽下說出『阿sir做嘢唔×使你教』」)。結果,法庭往往全盤接受控方版本,還自詡專業公正、不受民粹左右;政權則用法院判決為政治打壓正名,以「尊重司法獨立」為名,神化法官及裁決,壓制質疑。
② 為免被人推翻,先要自我推翻
威權政體往往牢控立法、修憲權力,一旦法院判決偏離其掌控,即可透過修改法律,推翻法院判決。要確保法院「醒醒定定」,唔使用劍亦唔使提法官有老婆仔女,只需讓法院知道自己的判決隨時可以被政權無效化就夠。若判決無人尊重,法院的存在亦無意義;為了維持自己剩餘的獨立、自主與權威,法院有誘因順從政權(但無乜誘因諗人權)。
於是我們不時見到「我輕判你,一陣DOJ又覆核㗎啦」,以及「一陣人大釋法咪仲大鑊,香港發展嘅空間又會再細咗」,裁判官選擇直接重判,高院上訴庭和終院選擇在人大出手前先自我調節。於是,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盛讚香港法院「對國安法形成了正確認識,特別在保釋、陪審團,指定法官制度……較好地落實了立法原意」。
直頭摸頭讚你乖。「如何判決不至引來政權干預」,與「如何判決才能讓政權滿意」,其實是同一回事。在威權法治下,法官究竟有否「捍衛法治」的意圖,都改變不了他們正在將政權對異見者的壓迫正當化的事實;而香港法官連僅餘的人權保障空間亦不善用,更令人質疑其正在利用社會對釋法的疑慮,積極地迎合政權。當你為了保存自己而無制限地妥協時,你想保存的早就被你親手斷送了。
③ 選擇性裁決 鞏固無力感
「正當性」不過一重外衣。法院對抗爭共同體真正造成的傷害,遠不至於此。
政治壓迫的司法化(Judicialization of oppression)將打壓針對少數、個別人的特例,轉化為可穩定地恆常操作的系統;最穩定的不是僵化地有殺錯無放過,而是充滿彈性、可鬆可緊,令人愈觸摸愈觸不到,但又無法脫離其威脅,已足以透過恐懼牽制整個社會(簡單來講,即係國安法啲保釋咁)。
一個「自主」的法院,全權掌握對任何人任意趕盡殺絕的權力,但又始終保留「放過」個別人的可能性,令焦點從檢控和羈押本身的正當性,轉向研究怎樣的官司策略,才能成為個別被放過的人:只是一個「可能」,足以耗盡抗爭陣營絕大部分資源、關注、心神、情感能量,甚至意志。
最折磨人心的從來不是恐懼,而是「希望」:無力感會在反覆的徒勞嘗試與無常的滅頂之災中生根,直至行動的可能被徹底蠶食。
二、不要被政權奪走詮釋敘事的權力
「一場政治審訊,是在一個可見的場域,由對立的各方就法律秩序規範正當性爭辯,而不僅僅關乎當前司法框架下官司的勝敗。」[3]
一場審訊所影響的,遠不只是一個抗爭者個體的命運,關鍵政治案件尤其——營造恐懼與不確定,消耗民間社會,建構政權要的敘事,改寫集體記憶,徹底改造一個社會的政治空間,才是威權下政治審訊的作用。
法院之所以對政權重要,還因其「展示」的功能:政權要你消失、要你沉默,還要你自我推翻、背棄同儕,即使毋須像蘇聯show trial一樣對黨國感激涕零,也要你以順從來認可這套儀式。它從不需要你心悅誠服,違心的配合,正好助其維繫以恐懼牽制所有人的壓迫系統。「留得青山在」實是一場無限滑坡,達至個人最低刑期之法,也包括成為控方證人。如果看一場官司不僅僅關心刑期長短,認罪和配合與否的決定就包括你是否要對政權編造的「事實」,在法律程序中給予無條件的認可,讓法院亦因而免卻自身監察及制衡政權的責任,繼續扮超然。
唔知唐英傑判九年,多少人反應是「早知就應該認啦,扣三分一好過」?唐的想法只有他自己知道,但決定不認罪時,他想必衡量過敗訴要承受的後果。因是經審訊定罪,法院就必須在判辭中清晰交代理據,於是條文本身的缺陷,法官對政治問題的獨斷,對基本人權的無視,對政權敘事的投誠,對合理質疑的左閃右避,都在判辭中一清二楚。
這是一份根本無法自圓其說的判辭,「賣飛佛」是「因為兜多咗幾個街口所以情節嚴重」!
即使被困囿於這個系統,也不等於我們與政權的分歧,只能體現在程序與細節之中。我對「法治」並無任何執念,所謂法治精神,只是一個社會如何理解何謂「公義」的載體;而在司法是否合乎公義的問題上,政權抑或法官,都沒有凌駕任何公民之上的權威——普羅百姓(ordinary men)對法院的檢驗和監督,是普通法制的基礎。
今日香港法院所維護的而非公義,而是政權的利益;法院對法律與「事實」近乎絕對的詮釋權力,也非來自對法律/法治的權威理解,而僅僅來自一言不合就可以全無合理解釋將異見者收監的制度暴力。當法院的權威,要靠拿攝錄機對準公眾席,隨時將旁聽公眾收監的威脅來維持,這座法院還有何正當性可言?
政權正努力地以司法改造,消滅抗爭敘事,但在它放棄司法作為合法性外衣——轉為閉門審訊——之前,它都必須給予被審判者說話的空間。就在此空間中,我們要與政權爭奪的正當性的話語權,不容政權壟斷對公義的詮釋,不容審訊歪曲記憶與事實,不容法官迴避自身真正的責任。
政權利用司法與其他工具散播恐懼與無力的目的,是改變「香港」之所以為「香港」的一切意涵,徹底否定「香港」的存在。而我們每一個行動與選擇,都在抵抗與反擊政權對香港的強行扭曲,重新定義香港之所以為香港的本質。
這本就是一個永不會完成的使命。
Best interest是什麼?
當然,被拋入「政治犯」身位, 不等於就有在政治審訊中頑抗的責任;法庭不是唯一的戰場,也無人有義務犧牲自己的best interest去嘗試開拓。
但這個討論的缺口在:究竟所謂一個人的best interest是什麼?在律師、官司與法庭的語境,它必然等同獲批保釋或最低刑期,因而必然和運動對立。
「唔好諗其他嘢啦,你都要諗吓自己」都聽唔少。於是我好認真咁「諗自己」:究竟我的best interest是什麼?
是自由地說話,是在一個真正開放的公共空間,與其他自由的人建立有意義的連結;是始終可以用批判的精神思考任何現象,挑戰一切定見,即使自詡為歷史必然,不以人的意志轉移的巨大結構;是體認自己一切行動的意義,不因任何強制或壓迫而扭曲。
所以我必須直面這一個戰場。
法院要如何面對它的paradox,是法院的責任和決定(吓,唔使幫你諗埋啩?);但於我,那個政治犯面對、諗自己定諗個運動的paradox其實係假的。政權及為其所用的司法機器正試圖將我從共同體中割裂出來,再透過抹殺我作為個體的存在,否定共同體的存在;若我始終拒絕被抹殺、拒絕自我否定,拒絕成為政權營造恐怖的一部分,透過固守自身,就同時固守了共同體的一部分,令其不至消亡。
自我正是已突破壓迫的姿態所定義,而「香港」的存在,就是有一個個仍未被威權同化的個體的自我所組成。即使因隔阻而無法感應到共同體是否仍然存在,即使眼見她已破碎成無數相互拉扯的平行現實,要重新找到她,其實只需反照自身便可。
身處各異的困境中,每個人的best interest都不同,只有自己知道最適合自己的方向和角色是什麼。不論在怎樣的紛擾與壓迫下,依然忠於自己,就是一個人可為自己、同時為自己所認同的共同體能做的最重要的事。而兩者,本就無從分割。
[1] Shapiro, M. (2008). Courts in Authoritarian Regimes. In T. Ginsburg & T. Moustafa (Eds.), Rule by Law: The Politics of Courts in Authoritarian Regime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 戴耀廷(2018)《法治的挑戰: 威權下的思考》
[3] Schervish, Paul G. (1984). Political Trials and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Deviance. Qualitative Sociology. Vol.7
文˙何桂藍
編輯•王翠麗 //
強制辯護指定辯護 在 文茜的世界周報 Sisy's World News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0123新加坡聯合早報
*【擴大檢測加大疫苗接種力度 旅客抵境須隔離 拜登發佈國家策略以達成七大抗疫目標】
拜登簽署的行政令計畫建立一個冠狀病毒病毒測試委員會,以加強檢測、解決供應短缺、制訂國際旅客的相關規定、並將資源引導至那些受到疫情打擊最深的弱勢族群。美國總統拜登在就職第二天迅速採取行動,發佈國家抗疫策略,加強抗疫。他再簽署了10項行政命令,協調聯邦政府的抗疫努力,措施包括規定國際旅客抵境時隔離、擴大檢測、加大疫苗接種力度以及加強戴口罩要求等,以達成七大抗疫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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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登將延長美俄《新削減戰略武器條約》五年】
美國總統拜登將尋求把下月初到期的美俄《新削減戰略武器條約》延長五年。白宮新聞秘書Jen Psaki在記者會上,宣佈了拜登政府走馬上任後的這項重大外交決策之一。她說:“總統(拜登)一直認為《新削減戰略武器條約》符合美國國家安全利益。在目前美俄處於對抗關係時,延長該條約是更為明智的。”
https://www.zaobao.com.sg/news/world/story20210123-1118538
*【參議院多數黨領袖舒默: 探討共和黨建議 川普彈劾審判或延至2月中旬】
美國參議院多數黨領袖舒默目前正在探討共和黨的一項建議,把對前總統川普的彈劾審判推遲到2月中旬,讓川普辯護團隊有多兩周時間做準備。
https://www.zaobao.com.sg/news/world/story20210123-1118539
*【拜登就職典禮4000萬人觀看 收視率比四年前川普高4%】
根據尼爾森(Nielsen)公佈的收視資料,拜登就職典禮的收視率超越其前任川普。約4000萬人觀看了由美國六個電視網路播放的就職典禮直播,這比四年前觀看川普就職典禮的人數高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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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登重新佈置辦公室 移走川普的可樂按鈕】
美國白宮的橢圓形辦公室最近經過一輪改造,以新面貌迎接新任總統拜登。前總統川普的“偶像”、英國前首相邱吉爾半身像則被移走,還有他的可樂按鈕也消失得無影無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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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稍有鬆懈就前功盡棄 中共反腐形勢仍嚴峻】
中共總書記習近平說,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威脅黨和國家政治安全。傳統腐敗和新型腐敗交織,貪腐行為更加隱蔽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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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制裁川普政府官員 共和黨要求拜登強硬回應】
美國拜登政府上任才第二天,就在對華問題上面對來自共和黨議員的壓力。共和黨資深議員要求拜登強硬回應中國對川普政府官員的制裁,並指中國是在考驗拜登政府,繼續對中國採取更強硬立場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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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港府將圍封油麻地疫情重災區指定區域 居民須有陰性檢測證明才可外出】
香港疫情持續反復,近來每天約有一半的確診病例來自油尖旺區。港媒報導,港府本週末將圍封油麻地的“指定檢測區”,屆時會出動不同部門及紀律部隊逾千人手協助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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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譴責北京打壓港民主派人士 歐洲議會呼籲制裁陸港官員】
歐洲議會通過決議,對北京打壓香港民主派人士予以譴責,並呼籲對包括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在內的陸港官員實行“針對性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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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疾控中心: 三變種病毒極有可能在歐盟社區傳播】
歐洲疾病預防與控制中心(ECDC)公佈的最新風險評估報告指出,三種分別於英國、南非和巴西出現的冠病變種病毒由於傳染性更強,其傳入歐盟及歐洲經濟區國家,並產生社區傳播的可能性“非常高”。
https://www.zaobao.com.sg/news/world/story20210123-1118541
*【川普下臺 佛奇感解放】
美國國家過敏症和傳染病研究所所長佛奇出席白宮記者會時表示,對於以後可免受川普影響,就冠毒的科學資訊發聲,形容有“解放”的感覺。佛奇表示,新任的拜登向他強調過,要完全透明、公開和誠實,若抗疫工作出錯,不應指責他人,而應根據科學證據,糾正錯誤。川普曾暗示一旦成功連任,就會解雇佛奇。佛奇表示,自己同川普有矛盾,一點都不好受,又提到川普推動以抗瘧疾藥物“羥氯喹”治療新冠肺炎,並沒科學根據,令他感到不舒服。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10122-1118486
*【東京女童感染變異冠狀病毒 社區傳染或已爆發】
日本22日通報,東京同日出現一起感染英國變異冠狀病毒的確診病例。患者未滿10歲,她是另一名40餘歲確診患者的密切接觸者。這兩人都沒有去過英國。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10122-1118484
*【菲律賓修改旅行禁令 允持有效簽證外國人入境】
菲律賓總統發言人洛克22日宣佈,菲新發傳染病管理機構間工作組(IATF-EID)通過第95號決議,修改針對出現冠病變種國家和地區旅客的旅行禁令,允許持有效簽證的外國人入境菲律賓,包括菲認可的國際組織的人員以及菲律賓公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但要求其遵守嚴格的衛生和檢疫協議。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10122-1118483
*【日本或將緊急狀態延長一個月】
鑒於疫情形勢仍未出現明顯好轉,日本政府或將緊急狀態再延長一個月。目前,日本有11個都府縣正因冠病疫情處於緊急狀態,計畫於2月7日解除。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10122-1118478
*【洪森:柬埔寨計畫4月柬新年前為50萬人接種冠病疫苗】
柬埔寨首相洪森22日在表示,將於2月份啟動冠病疫苗接種,計畫在4月份柬新年到來前為50萬人接種疫苗。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10122-1118477
*【英國政府擬派發500鎊予確診者 鼓勵更多人接受冠病檢測】
英國傳媒報導,英國內閣成員正考慮,對每位冠病測試呈陽性反應的英格蘭民眾,派發500英鎊。英國《衛報》報導,政府調查發現因為擔心證實染疫後無法工作,所以只有17%出現病徵的人會接受測試。因此在對“自我隔離支持計畫”的改革中,多名內閣成員正在考慮對英格蘭地區,對每個經測試證實染疫的人,一次性派發500英鎊。政策涉及款項為每週4.53億英鎊,是現時的12倍。在英國政府檔中,更首次建議開放員警查閱健康資料的許可權。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10122-1118470
*【馬國今天18人死於冠病 歷來最多】
馬來西亞22日有18人死於冠病,是歷來單日新增死亡病例最多的一天。馬國衛生總監諾希山發聲明指出,新增死亡病例當中,有17人是馬國公民,一人是外籍人士。馬國至今累計冠病死亡人數為660人,死亡率0.37%。他也說,馬國今天新增3631起確診病例,是連續第44天單日新增確診病例呈四位數增長,至今累計確診人數17萬6180人。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10122-1118469
*【英國首相發信邀韓國參加G7峰會 青瓦台預計文在寅將親自與會】
韓聯社消息,英國首相強森22日向韓國總統文在寅發送親署信函,正式邀請韓國出席今年6月在英國舉行的七國集團(G7)領導人會議。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10122-1118481
*【澳政府推動新聞付費 谷歌威脅停搜尋服務】
澳洲政府提出《新聞媒體議價法令》草案,強制數碼平臺引用新聞內容時需向當地媒體付費,否則面臨罰款。美國互聯網公司谷歌表示,若有關法例獲通過,公司別無選擇,將停止在澳洲提供搜尋引擎服務。今次是上述草案提出後,首次有科技公司威脅撤出澳洲。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10122-1118474
強制辯護指定辯護 在 劉哥的律師日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關於強制辯護案件>
刑事訴訟法將某些特定情形的案件(例如:被告較為弱勢、刑期特別高等)規定為強制辯護案件,
也就是說法院必須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為被告辯護,
劉哥今天就針對強制辯護案件為大家作簡單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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