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這不是新新聞了
#我再次會注意到是因為
哩民的限時動態我看到還以為他去君品
…
結果一看,欸,台東喜來登。
然後一查裁才知道原來
#新飯店的建築原來要20歲了…
嗯,所以也可以解釋格局這樣的原因了…
桂田行銷部副理 黃馨瑩:「飯店現有的建築物,已於17年前已興建完成,2014年由桂田集團買下後,即委託知名的設計師著手設計規劃,並在半年內裝修完畢,無論酒店外觀,或內部裝潢陳設最初已然成形。」
雖然桂田飯店否認抄襲,但是法院認為照片在網路上,很容易讓消費者誤認兩間酒店是關係企業,違反公平交易法和公司法,因此判桂田敗訴。
裝潢仿君品酒店,台東桂田喜來登酒店遭智財法院判決,須將抄襲客房的家具、裝潢拆移除,賠償500萬元給雲朗外,並且要在媒體刊登決判主要內容,創下建築裝潢智慧財產權獲得保障的首例。
雲朗觀光集團表示,這筆賠償金將在扣除訴訟等相關費用後,全數捐獻給國內保護智財權的非營利組織機構,以行動支持保障智財權,希望杜絕再有惡意抄襲設計等情事發生。
被問及此案,雲朗觀光集團主管指出,2014年12月公司員工入住原名「台東桂田酒店」的台東桂田喜來登酒店,發現客房設計涉嫌抄襲君品酒店,包括鏡子、事務櫃、洗手檯、家具擺設等幾乎與君品客房設計一模一樣,基於對智財權的尊重及保護,於2015年5月向智財法院提起侵害著作權訴訟。
建築物外觀著作權 在 瑩真律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也許跟很多人的直覺想法不一樣,但是「室內設計」的成品在法律上是沒有著作權的喔!😟
這是因為著作權法所保障的「建築著作」,是指具有原創性及創作性的建築物的外觀或結構,因此室內設計並不能夠當成建築著作而受到保護,只有設計師所繪製的室內設計圖部分,也就是設計師要依照圖說上所繪製的空間安排、尺寸內容具體施作裝潢的那一張圖,才可以構成著作權法的「圖形著作」而受到法律保護。
之所以有這樣的規定,是因為除了法律上認為「室內設計」比較偏向工業量產品的成品,如果要以智慧財產權保障,應該是朝向專利權的方向,而不是以著作權法保護。另外從業界施作方式來看,室內裝潢有許多貼壁紙、選磁磚、選擺飾物的行為,而缺少著作權所需具備的原創性和創作性,如果貿然以著作權法保障,那麼將造成一旦使用相似度高的建材、裝潢用品等,或空間利用方式相似時,就會構成違反著作權,那麼將大大影響民眾生活與業界施作習慣,反而嚴重擾民。😣
雖然曾經有智慧財產法院認為A飯店抄襲B飯店的室內設計,而有違反著作權法的判決。但是該案例是因為法院認為飯店在原創室內設計的過程及內容有相當細膩完整的設計與藝術上的美感,具有高度藝術性及財產上價值,所以特別賦予著作權的保障,與一般講究功能性且較不具藝術性的室內設計有程度上的差別。
另外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也認為,該案件是因為A飯店在抄襲B飯店室內設計的過程中,也涉及到A飯店抄襲B飯店室內設計圖的內容,而侵害B飯店圖形著作的著作權,因此才發生違反著作權行為。
大家看到這裡,是不是覺得著作權法並沒有想像中的簡單,有一點複雜,但是也非常迷人呢?❣️
最近新聞鬧很大的Lo-Fi House事件,大家是否也很關心法律上到底是怎麼規定的呢?今晚【八點】跟瑩真律師一起看看Lo-Fi House的事件吧☺️
#lofihouse #抄襲 #著作權法 #室內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