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一直是台北市民與棒球迷期待的新場館,然而從簽約到興建,爭議不斷,柯主席自從上任以來即盡力處理相關爭議,力求讓台北市民有一個安全、舒適的大巨蛋。
網路上對於大巨蛋案一直有很多的質疑跟不同的觀點,而在本黨質疑被提名的監察委員不適任之時,卻有菊系議員又趁機抹黑「大巨蛋停工又默默蓋完」這種去脈絡而有失公平的言論。
基於本黨堅持正直誠信,我們絕對不會接受這樣的影射言論,因此我們也特別整理了過去其他政黨對大巨蛋所有的六大爭議與質疑,統一回覆,也希望在這次回覆過後,不必再「謊話講一千遍」的抹黑,藉此詆毀北市府公務人員的努力。
—
Q1. 為什麼當初不把大巨蛋拆掉,柯文哲是不是圖利財團?
A1. 如果需要圖利財團,依照前朝規劃,零權利金蓋完就可以了,根本無需卡蛋六年,而且建造時投入的鋼筋量極為驚人,巨蛋球場組合零件及扣件數量超越20餘萬,全區零件達百萬件以上,主要結構環環相扣,輕易拆除很有可能造成蛋體瞬間坍塌,還會連帶影響周邊捷運路網、古蹟及公共安全。
另外,巨蛋開挖土方高達188萬m3,如須回填除了土方找尋困難外,更需耗費2、3百億,即便回填後,也可能面臨無法排水而變成沼澤地的困境。
Q2. 大巨蛋拖拖拉拉,6年來一事無成?
A2. 大巨蛋量體龐大,牽涉中央及地方多處機關,需要依法行政,自然需要更多時間溝通協調,而六年來北市府始終依法行政,且2015年5月大巨蛋勒令停工,亦經法院判決合法。
2015年5月20日,柯市府依照建築法第58條「未按圖說施工者、有危公共安全者、於都市計畫有妨礙者,政府有權派相關人士進行施工中勘驗,並得依法勒令停工之規定」,將大巨蛋停工。
2017年法院判決遠雄敗訴,市府停工有理。然而雙方持續纏訟至2019年4月30日最高法院判決遠雄集團敗訴定讞。
2019年10月14日,大巨蛋變更設計案經台北市都審委員會審議通過2020年5月7日核定資料。2020年5月12日,核定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依照規定程序,等待北市府接續核准建照變更後,便可依法申請復工。
Q3. 拖了六年最後還不是要蓋完,投給你還不如投給其他候選人還蓋比較快?
A3. 針對大巨蛋,北市府成立安檢小組,考量國際安全標準及範例,訂定出「7項公安基準」降低災害風險,而努力至今,大巨蛋內新增設了14個防火區劃、直通步行距離修正到70公尺內、增設6座安全梯,把原本停遊覽車的B4、B5層放回地面層,大巨蛋園區內商場棟及影城棟一樓室內空間退縮106坪、增加5處出入口、戶外景觀設施退縮46坪,容留人數也從過去的11萬降低至59,833人,符合7項公安基準。
處理大巨蛋的過程中,依法定程序進行,而大巨蛋問題繁雜難解,無論是建蔽率、容積率、樓地板面積、地下開挖規模、文化體育園區檢討、綠化面積、防災性能甚至到停車位,每一個環節都逐條檢視、逐步解決。
並且北市府針對BOT契約中零權利金的爭議,也將以「超額盈餘回饋」方式,要求盈餘達標後依定比例需要上繳市府。
Q4. 大巨蛋根本就快蓋完了,哪來的勒令停工?
A4. 2015年5月20日,柯市府依照建築法第58條勒令大巨蛋停工後,因考量大巨蛋已完成工程有鏽蝕、坍塌問題,且如遇強颱或地震,可能有結構及坍塌危險,基於民眾安全考量,北市府同意14項有公安風險等處部分復工,其中便包含全區地下室、外牆、屋頂覆蓋防火、除鏽等工程,目前仍依規定辦理,至於其他項目檢測則尚未同意復工,且台北市建管處每週都採定期及不定期方式派員勘察工地現場,迄今並未發現有任何違規施工情形。
14項允許復工項目包括:
1. 損傷維護工程
2. 防洪排水系統
3. 屋頂鈦版相關工程
4. 全區地下室完整結構體工程
5. 防火披覆&防火漆(巨蛋棟+商場棟+影城棟)
6. PC看台版結構工程
7. 巨蛋帷幕牆相關工程
8. 商場帷幕牆相關工程
9. 商場棟屋頂結構相關工程
10. 辦公棟2F雨庇及外牆相關界面工程
11. 影城棟3F雨庇及外牆相關界面工程
12. 辦公棟屋頂造型柵欄
13. 影城棟帷幕牆相關工程
14. 影城棟屋頂結構相關工程
Q5. 椅子正在安裝,施工偷跑?
A5. 針對廠商偷施工,台北市建管處已表示,尚未收到遠雄提出的建照變更申請,場勘時 #已要求拆除座椅 ,並正式行文不得再從事非公安維護項目,若再有違規情事,經制止仍不遵從,將依「建築法第93條」移送法辦。
Q6. 大巨蛋反光怎麼處理?
A6. 有關大巨蛋屋頂鈦板反射陽光問題,其實並未違反相關法令規定,但畢竟有視覺觀瞻的影響,經過北市府召開7次會議檢討結果,遠雄巨蛋公司已選定漆料,並開始進行鈦板表面塗漆工作,預定於165工作天內完成。
#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
#大巨蛋懶人包
-
想看更多專業、不浪漫的影音內容嗎?
訂閱台灣民眾黨的Channel,開啟小鈴鐺,分享👇
https://bit.ly/36udSKP
廠商未依契約圖說施工之處理方式 在 楊博宇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北市國宅採購維修標案」#我們與惡的距離
這幾天眾所關心的就是 立法委員 黃國昌 對於國宅的「揭弊案」,進一步幫忙大家了解案情。
1⃣「北市國宅採購維修標案」是開口式契約,汙廢水幹管疏通,非全面換管。
2⃣依據中央法規及規範資料:「天花板有排水明管者建議以橘色排水明管進行檢整或上橘色漆」皆可使用。
3⃣因契約中「詳細表(訂約用)」有編訂PVC橘色汙排管及PVC汙廢排水管。橘管跟灰管可證兩者皆可使用,原則上若使用PVC汙廢排水管那就需塗上橘漆。若不能使用,為何編定「PVC汙廢排水管」?
4⃣依據「北市國宅採購維修標案」勞務契約仍在合約期中,尚未到期12/31,目前也未「總驗」與瑕疵修正完成,何來北市府「弊案之說」?
5⃣網友質疑照片中白版沒日期,因為契約中範例中有說圖例明白板填寫或是文件說明,兩者皆可使用
6⃣承包商承受龐大精神壓力
7⃣ 肯定都發局黃局長責令邀請「第三公正單位」會同全面清查
8⃣感謝 @立法委員 黃國昌 長期為台灣貢獻付出以及揭弊
9⃣選舉是一陣子,朋友是一輩子!任何「粉」都是台灣人,台灣需要更團結而不是分裂!
❤「立法更新,國會換新」❤
❤「專業治國,安心過活」❤
📌全文請見👉 https://reurl.cc/qDA8rD
📌參考資料👉 https://reurl.cc/aljky7
-----------------------------------------------------------------------------
1⃣「#北市國宅採購維修標案」#是開口式契約
所謂開口合約 「Open contract」,是指經買賣雙方同意,在合約內將所有的權利義務均詳加載明,並約定工作內容、時程、價格,另以工作指派單(Work order)約定,作為合約之一部分,若遇緊急業務需要,即就工作項目、內容、時程、價格另行約定,通知承包商立即辦理,即可於最短的時間內,可能數天或一、二週內完成工作,如此即可節省每次辦理採購的漫長程序,立即解決業務上的緊急需求。
國宅之勞務採購維修標案,主要是做「汙廢水幹管疏通而非全面換管」,若是如黃委員所說:「沒疏通也沒更換,直接上漆偽裝新管」那住戶的汙廢水應該至今排不出來怨聲載道了吧!若是廠商及都發局確認有部分換管,使用的是新灰管再上橘漆,黃委員或其他人員如何用肉眼即可判定未換管?所以才應交由第三方單位鑑定,若發現有可修正之處應為"瑕疵"並非弊案。
2⃣#依據中央法規及規範資料:「#天花板有排水明管者建議以橘色排水明管進行檢整或上橘色漆」
台北市是地方一定要符合中央法規、規範。"橘色管"和噴漆橘色管都是橘色管,橘色管並非科學或規格上的"專有名詞" 只是外觀上的描述 只要符合橘色認知即可,所以並不構成任何貪圖問題。既然要照採購合約走,那麼就照規定來,橘色管沒有科學定義,只要是橘色認知就好,作為區分識別使用。
#內政部營建署「#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標準」
第三十二條 #污水管渠管材為塑化類管者,#應為橘紅色,其他管材應有橘紅色之顯著標示。管材接合應為水密性之構造,接頭數應減至最少。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建築物管線老化、#劣化檢測修復」P122
(3)管路配置設計方式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篇第二十九條
4露明管路應依照國家標準規定, #塗漆明顯標誌。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公廁修繕、#新建工程之硬體設備與配件設計參考及施作規範輔導手冊」P13.
7. 天花板及管線:
(1) 為增加廁所通風透氣,解放廁所空間,減少壓迫感,以不施作天花板輕鋼架為原則,如天花板有排水明管者,#建議以橘色排水明管進行檢整或上橘色漆,除可稍稍點綴線條美觀外,亦容易方便檢查管路情形及觀察天花板結構狀況。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公立高級中學以下學校老舊廁所改善計畫」#108年第二梯次核定補助說明會簡報P.46
天花板:為增加廁所通風透氣,解放廁所空間,減少壓迫感,以不施作天花板輕鋼架為原則,如天花板有排水明管者,#建議以橘色排水明管進行檢整或上橘色漆, 除可稍稍點綴線條美觀外,亦容易方便檢查管路情形及觀察天花板結構狀況。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廁所空間環境整建講習會」簡報P.40
參、施作規範
十一、天花板:為增加廁所通風透氣,解放廁所空間,減少壓迫感,以不施作天花板輕鋼架為原則,如天花板有排水明管者,#建議以橘色排水明管進行檢整或上橘色漆,除可稍稍點綴線條美觀外,亦容易方便檢查管路情形及觀察天花板結構狀況。
#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污水下水道全方位品管課程」2.3.1管材製造
3. 聚氯乙烯塑膠硬質管
(2). 推進用管應依 CNS 1298 之 B 管標準製造,#其顏色為橘色。管身受壓至內徑變形 5%時之剛性不得小於 1,000kPa。其軸向容許推力由製造廠依推進需求自行設 計,但其管材之壓縮強度應達 660kgf/cm2 以上。其長度為 1.0m。
3⃣#因契約中「#詳細表(#訂約用)」#有編訂PVC橘色汙排管及PVC汙廢排水管。#橘管跟灰管可證兩者皆可使用,#原則上若使用PVC汙廢排水管那就需塗上橘漆。#若不能使用,#為何編定「#PVC汙廢排水管」?
契約P.4 明訂,查驗或驗收在不妨礙安全及使用需求下,得於必要時減價驗收。詳細表(訂約用)中包含:PVC汙廢排水管及橘色PVC汙排水管,廠商被要求換過的汙水管要是橘色,所以選橘色PVC汙排水管報價,單價僅差幾十元。也先求證原廠南亞丶大洋塑膠或是同等品廠商的汙水管材質PVC灰丶橘料相關實驗報告書其材質檢驗相同,僅色料不同。何況另外上漆的油漆及工錢總價比橘色PVC汙排水管貴,若非沒貨料已安裝且合約未明訂,廠商實在沒必要這樣做。(之前標案及現場研判汙水管管材使用皆是PVC汙廢管(灰管)可見)
4⃣#依據「#北市國宅採購維修標案」#勞務契約仍在合約期中,#尚未到期12月31日,#也未「#總驗」#完成何來弊案之說?
履約期間:自開工日至108/12/31。
爆料檢舉日:108/12/26
給付條件:「個案查驗,並分段驗收」。
保固期間:2年
依據「臺北市政府各機關辦理開口契約採購注意事項」:開口契約採購,適用於各機關辦理履約期間數量不確定,由機關依實際需要隨時通知廠商履約之採購,以契約中所列履約標的項目及單價,依完成履約實際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給付契約價金。
依據「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預約(開口契約)維修勞務採購履約及驗收作業規範」:本勞務採購採定期、零星、預約方式辦理經常性之維(檢)修。廠商有2次經機關通知書面改善之機會。機關辦理複驗時,應就記錄所載明之「瑕疵」進行複驗,如有發現「新瑕疵」,機關應再指定期限通知廠商改正,其瑕疵修正期間不計入逾期天數。
5⃣#網友質疑照片中白板沒日期,#因為契約中範例中有說圖例明白板填寫或是文件說明,#兩者皆可使用
網友質疑白板沒日期,因為契約中「住宅服務科維(檢)修前、中、後照片」範例中有說範例白板填寫或是文件中說明,2者皆使用。範例中照片施工白板未寫拍照日期,僅需於檔案表格標註日期即可,所以依據合約中所提供執行。
6⃣#承包商承受龐大精神壓力
老闆的兒子禮拜六晚上回台,過去退休的父親幾年前的確有接過市府標案,去年兒子接棒所以這是他第一次做政府標案,工程行負責人是媽媽,媒體直播後已經好幾天睡不了覺,承受龐大精神壓力,甚至想要輕生。(不想再看到1450網軍害人)...(其實我受網軍攻擊也壓力也超大)
本人並非偏袒、護航廠商(我慎重說明事前不認識廠商)或是台北市政府承辦,僅是以專業態度、透明公開、事實求證、實事求是精神,進一步了解合約內容,以期「爆料者、北市府、承包商」三方達到公平、公正、公開的處理方式。基層工人、市府承辦人微言輕,在媒體前的聲量和委員或市府都是不對等的,希望社會大眾了解事實。
7⃣#肯定都發局黃局長責令邀請「#第三公正單位」#會同全面清查
都發局新聞稿表示:由於此案是小型且零星之修繕工程,合約內並無設有監造人員、圖說監工人員,且無管理站,尚無法掌握施工過程。本人超肯定都發局黃局長責令邀請「第三公正單位」會同全面清查而非開罰.但PVC橘色汙排管一事的法源依據尚須符合中央法規規範之建議及規定.若以中央法規規範而言.上橘漆目前並未違反契約規定。
8⃣#感謝立法委員黃國昌長期為台灣貢獻付出以及揭弊
特別感謝 #黃國昌委員 的努力揭弊,爆料者之所以爆料可能心有定見,所以爆料內容有偏頗也是可想而知的事,助理應多方求證保持中立立場,我也懇請國昌委員能和市府承辦人員跟相關施工單位一個慰勉而不是道歉,給第一線工作人員鼓勵和打氣,我想政府與人民以及承辦單位都是應該互信才能互相成長,台灣才能越來越好。
9⃣#選舉是一陣子,#朋友是一輩子!#任何「#粉」#都是台灣人,#台灣需要更團結而不是分裂!
小弟博宇會秉持著公開務實丶實事求是丶做事踏實的精神為大家服務,日後查證資料一定也會多方證實避免假爆料真傷人,日後若是有不敬不周做錯的話,我也會公開道歉,敬請原諒,小弟博宇由衷感謝🙏
#政治就是服務眾人之事
#以下為延壽及南港國宅的施工中照片
#2020立委選舉這是一場寧靜的革命
#票投15民眾做主
#台灣民眾黨
#專業民意價值
參考資料:
臺北市政府各機關辦理開口契約採購注意事項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建築物管線老化、劣化檢測修復」
內政部營建署「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標準」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公廁修繕、新建工程之硬體設備與配件設計參考及施作規範輔導手冊」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公立高級中學以下學校老舊廁所改善計畫」108年第二梯次核定補助說明會簡報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廁所空間環境整建講習會」簡報
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污水下水道全方位品管課程」
廠商未依契約圖說施工之處理方式 在 [新聞] 又出包?桃園國慶晚會場地遭爆漏水新工- 看板Gossiping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