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才配得上擁有愛情?】
當我們想到「愛情」時,我們腦中會冒出什麼樣的人呢?
往古代想,就是郎才女貌、才子佳人;往現在想,也是俊男美女、歡喜冤家。我們幾乎不會聯想到,中下階層的人們的愛情,也很少會想到老年人的愛情──我們對「愛情」的想像,其實是很「階級」的。
這就是莫泊桑這部短篇想說的。看完之後,你覺得故事中的誰,才真正配得上擁有愛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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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軟墊椅的女人 / 莫泊桑
德·貝爾特朗侯爵為慶祝開獵而舉行的家宴,正接近尾聲。十一位參加狩獵的男士、八位女士和本地的一位醫生,圍坐在燈火輝煌的大桌子旁,桌子上擺滿水果和鮮花。
人們的話題轉到愛情上,頓時掀起一場崇高的辯論,那亙古不易的辯論:人的一生中,究竟只能真心實意地愛一次,還是能愛幾次。有人舉出一些實例,說明人永遠只能認真地愛一次;有人又推出另一些榜樣,那些人經常地談情說愛,而且每一次都如醉如癡。總體說來,男人都認為愛情猶如疾病,可以不止一次地侵襲同一個人,甚至可以置其於死地,如果愛情之路遇到什麼障礙的話。雖然這一看法似乎無可爭議,不過女士們的見解立足於詩意的追求,而非實際的觀察。她們認定:真正的愛情,偉大的愛情,一生只能有一次降臨於一個生靈;這愛情,就如同霹靂,一旦讓它擊中,就會被它掏空、摧毀、焚燒,任何其它的愛情,無論有多麼強烈,都無法重新萌生。
侯爵曾經戀愛過許多次,對這種信念大加撻伐:
「我要對你們說,一個人可以全心全意、滿懷赤誠地戀愛好多次。你們剛才舉了一些以身殉情的事例,以證明不可能有第二次癡情。我要回答你們:如果這些人沒有幹出自殺這種蠢事,——自殺了,那當然就再沒有墮入情網的機會了——那麼,他們的病會痊癒,他們會重新開始,直到他們壽終正寢。酗酒者一喝而不可遏止;同樣,多情人一愛就會再愛。這,是個氣質問題。」
他們推舉原來在巴黎行醫、後來退隱鄉間的老醫生做仲裁人,請他發表高見。
嚴格地說,他也沒有什麼明確的觀點:「正像侯爵說的,這是個氣質問題。至於我嘛,我就見過這麼一樁戀情,持續了五十五年之久,沒有一天動搖過,最後人死了才算結束。」
侯爵夫人興奮得拍起手來。
「真是太美了!能夠這樣被人愛,是多麼誘人的夢想啊!五十五年生活在這種堅持不渝、刻骨銘心的癡情裡,這有多麼的幸福啊!一個男人受到這樣的摯愛,該是多麼幸運,他該怎樣讚美生活啊!」
醫生微微一笑:「太太,的確,在這一點上您沒有搞錯,被愛的確實是一個男子。您認識他,就是鎮上的藥房老闆舒凱先生。至於那個女的嘛,就是那個每年都要來府上修理軟墊椅的老婦人。不過,請聽我跟諸位細細講來吧。」
女士們的熱情一下子低落下來;她們臉上不屑的表情,似乎在說:「呸!」好像愛情只應該打動那些有教養、有地位的人,因為只有這些人才理所當然值得別人感興趣。
醫生逕自說下去:
三個月以前,我被叫到這個臨終的老婦人的床邊。她是前一天晚上乘她那輛當房子住的馬車來的。拉車的那匹老馬,你們也見過了的。跟她來的還有她那兩只是朋友也是衛士的大黑狗。本堂神父已經先到了。她請我們倆做她的遺囑執行人;不過為了讓我們理解她的遺願,她向我們敘述了她的一生。我不知道還有什麼比這更奇特、更令人感動的了。
她父母都是修理軟墊椅的。她從來就沒有過蓋在地上的住所。
她從小就到處流浪,衣衫襤褸,蓬頭垢面,渾身的蝨子。他們每到一個村子,就把馬車停在村口的圩溝邊,給馬卸了套,讓它去吃草,狗把鼻子往爪子上一擱,就趴在地上睡起來;小女孩去草地上打滾兒;父母就在路邊的榆樹底下,糊糊弄弄地修理從村裡收來的各式各樣的舊椅子。在這流動的房子裡,一家人難得開口說話。只是在決定誰去走家串戶攬活兒、吆喝那句人人都熟悉的「修椅子嘍!」的時候,才不得不說兩句。然後,他們就面對面或者並排地坐下,搓起麥秸來。孩子要是跑得太遠,或者想跟村裡的孩子打個招呼,父親就會狠聲惡氣地喊她:「還不快回來,臭丫頭!」這是她聽過的唯一一句疼愛的話。
等她長得稍大一點,他們就打發她去收破損的椅子。於是她在這個村那個鎮結識了幾個孩子;不過這時候該這些新朋友的父母兇神惡煞似地召喚他們的孩子了:「還不快過來,淘氣鬼!我看你還跟小叫花子說話!……」
還經常有調皮的孩子朝她扔石頭。
偶爾有太太們賞她幾個蘇,她就細心收起來。
她十一歲那年,有一天,路過咱們這裡,在公墓後面遇見小舒凱:一個小夥伴搶了他兩個里亞,他正在那裡哭。在她那無家無業的孩子的脆弱的腦袋裡,一個有錢人家的孩子想來應該總是得意洋洋、歡天喜地的,因而小舒凱的淚水深深打動了她。她走過去;得知他為什麼難過以後,就把自己攢下來的七個蘇,她的全部積蓄,倒在他手裡,而他也就十分自然地收下了,一邊擦著眼淚。她太高興了,大著膽子擁吻了他一下。他正專心致志地看著手上的那幾個小錢,也就由她去。她看自己沒有遭到他拒絕,也沒有挨他打,就又來一次;她緊緊摟著他,熱情地親吻他。然後就連跑帶跳地走了。
在這可憐的腦袋裡究竟發生了什麼呢?她從此就把自己和這個男孩聯繫起來,是因為她把自己漂泊所得的全部財富獻給了他?還是因為她把自己柔情的初吻送給了他?這樣的事對孩子和對大人一樣,都是個謎。
此後好幾個月,她一直念念不忘公墓後面的那個角落和那個男孩。為了能再看到他,她想法兒騙取父母的錢,收修墊椅錢的時候,或者去買東西的時候,這裡摳一個蘇,那裡摳一個蘇。
當她再次經過這裡的時候,她衣袋裡已經攢了兩個法郎;但是她僅僅能夠隔著舒凱家藥房的玻璃櫥窗,從一大瓶紅色藥水和一個螩蟲標本的夾縫裡張望一下打扮得乾乾淨淨的小老闆。
但是她只會更加愛他。那彩色藥水和那耀眼的水晶玻璃的光華,吸引著她,令她激動,讓她心醉神迷。
她把這不可磨滅的記憶保留在心裡。第二年,她在學校後面遇到他正在和幾個同學打彈子,便向他撲過去,把他摟在懷裡,使勁地吻他,把他嚇得哇哇大叫。為了讓他安靜下來,她給他錢:三法郎二十生丁,簡直是一筆真正的財富了。他望著這些錢,眼睛瞪得老大。
他把錢收下,便任她愛撫了。
接下來的四年裡,她就這樣把自己的全部積蓄一筆筆都倒在他手裡,而他也心安理得地揣進口袋,因為這是他同意讓她吻的報酬。一次是三十蘇,一次是兩法郎,一次是十二蘇(她為此難過和羞恥得都哭了,不過這一年的景況也確實太差),最後一次是五法郎,一枚好大好圓的硬幣,他都高興得笑出聲來。
她除了他,別的什麼也不想;而他呢,也多少有點兒焦急地盼著她來,一看見她就跑著迎上去,把小女孩的心激動得怦怦直跳。
後來他不見了。原來他被送到外地去上中學了。這是她拐彎抹角打聽出來的。於是她施展出無數的詭計妙策,改變父母的路線,讓他們恰好在學校放假的時候經過這裡。她總算成功了,不過是在費了一年的心計以後。也就是說她有兩年的時間沒有見到他,因此當她又看見他時,她幾乎認不出他來了:他變化很大,個子長高了,人長得英俊了,穿著鑲金紐扣的校服顯得十分神氣。他卻裝作沒看見她,高傲地從她身邊走過。
她整整哭了兩天;從此以後,她就默默忍受著無盡期的痛苦。
她每年都要回來一次;她和他擦肩而過卻連招呼也不敢跟他打;而他呢,甚至不屑看她一眼。她仍然瘋狂地愛著他。她對我說:「醫生先生,在這世界上,他是我眼睛裡唯一的一個男人;我甚至不知道還有其他男人存在。」
她父母去世了。她繼續幹他們這一行,不過她不是養一條狗,而是養兩條,兩條沒有人敢招惹的惡狗。
有一天,她又回到自己夢繞魂牽的這個村子,遠遠看見一個年輕女子挽著她的心上人從舒凱家藥房出來。那是他妻子。他已經結婚了。
就在這天晚上,她跳進了村政府廣場的池塘。一個遲歸的醉漢把她救起來,送到藥房。小舒凱穿著睡袍下樓來為她醫治。他裝作根本不認識她,給她脫掉衣服,進行按摩,然後用十分生硬的語調對她說:「您瘋啦!不應該傻到這個地步呀!」
這就足以把她治好了。因為他居然跟她說話了!她的幸福的感覺,持續了好長一會兒。
她無論如何一定要付醫療費給他;但是他怎麼也不肯接受。
她的一生就這樣流逝。她一邊修理軟墊椅,一邊想念著舒凱。她每年都要隔著玻璃櫥窗望一望他。她養成了去他的藥房購買零星藥品的習慣,因為這樣她既可以走到跟前看看他,還可以給他錢。
正如我開頭對諸位說的,她今年春天死了。她對我原原本本講述了她的傷心史以後,要求我把她一生省吃儉用下來的全部積蓄轉交給她數十年如一日摯愛著的那個人。因為,用她自己的說法,她就是為他辛勞的。為了攢些錢,好讓他在她死後會想到她,哪怕只想到一次也好,她甚至常常忍饑挨餓。
然後,她就交給我兩千三百二十七法郎。她咽氣以後,我留給本堂神父二十七法郎作為安葬費,把剩下的全部帶走了。
第二天,我就到舒凱家去。他們剛吃完午飯,還面對面坐著。夫妻倆都很胖,滿面紅光,神氣而又自得,身上散發出一股藥品的氣味。
他們請我坐下,給我斟了一杯櫻桃酒。我接過酒,就開始向他們講述這一切。我的語調很激動,我相信他們聽了一定會感動得流淚。
舒凱一聽我說到這個流浪的女人,這個修理軟墊椅的女人,這個出身低賤的女人曾經愛過他,立刻拍案而起,仿佛她玷污了他的好名聲,損害了上流社會對他的敬重,以及他個人的榮譽感,一種對他來說比生命還要寶貴的東西。
他太太呢,跟他一樣氣憤,一迭連聲地說:「這個下賤女人!這個下賤女人!這個下賤女人!……」似乎再也找不出別的話來了。
他已經站起來,在飯桌後面大步踱來踱去,他那希臘式睡帽都歪到一邊耳朵上了。他咕噥著說:「您知道意味著什麼嗎,醫生先生?對一個男人來說,這種事實在太可怕了!怎麼辦呢?啊!要是她活著的時候我知道這件事,我早就讓憲兵把她抓起來,投進監獄去了。我敢跟您打賭,她永遠也別想出來!」
我本來想著履行一件神聖的義務,卻不料落得這樣的結果,不禁愕然。我不知道該說什麼,更不知道如何做才好了。不過我受人之托,還有一件事要完成。於是我說:「她曾經托我把她的積蓄交給您,總共是兩千三百法郎。既然我剛才說的事看來惹您很不愉快,也許最好還是把這筆錢捨給窮人吧。」
這兩口子頓時震驚得目瞪口呆,愣愣地看著我。
我從衣袋裡把錢掏出來;這筆令人心酸的積蓄裡,有各個國家、各種圖案的錢,有金幣也有銅板,還有五花八門的零蹦兒。然後我問道:「你們怎麼決定?」
舒凱太太首先表態:「這個嘛,既然這是她——那個女人——的遺願……我看我們也很難拒絕了。」
她丈夫多少有點兒難為情,不過也接著說:「我們總可以拿這筆錢給我們的孩子們買點什麼。」
我乾巴巴地說:「隨你們便。」
他接著說:「既然她托您這麼做,那就交給我們好了;我們會想辦法把它用在什麼慈善事業上的。」
我放下錢,就告辭走了。
第二天舒凱來找我,開門見山就問:「那個……那個女人,好像把她的馬車也留在這兒了。那馬車,您是怎麼處理的?」
「沒處理;您想要的話拿去就是了。」
「好極啦,我正需要;我要用它做菜園子裡的窩棚。」
他剛要走,我叫住他:「她還留下了她那匹老馬和兩條狗。您要不要?」他吃了一驚,停下來:「啊!不要。您看我要它們有什麼用呢?您隨便處理吧。」他笑嘻嘻地向我伸出手;我只得握了一下。您說我能怎麼辦呢?在鄉下,醫生總不能和藥房老闆結仇呀。
我把那兩條狗留在自己家裡。本堂神父有個大院子,他牽走了那匹馬。馬車讓舒凱做了窩棚;他用那筆錢買了五股鐵路債券。
我一生中遇到的深摯的愛情,這是唯一的一樁。
醫生講完了。
這時,侯爵夫人眼裡含著淚水,慨歎道:「顯然,只有女人才懂得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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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納自己的「毛病」】
生命真的是充滿各種起伏。上週寫完文章隔天,去打了第二劑疫苗,腦袋失能了好幾天,接著又遇到開學,還要安排新的實習⋯⋯。一團混亂之下,不知不覺又一個禮拜過去了。
新階段還沒上軌道,今天來個輕鬆的。現在很開心,因為我終於弄懂了我的龜毛。
我是個文具控,什麼樣新鮮的文具都會讓我眼睛一亮,都會想要立刻試試看。住日本的時候,LOFT這間文具用品店根本就我的迪士尼樂園,每隔兩三個月就拉著傑克去逛逛,只要被沒見過的產品驚喜到,大喊「哇噻!這好有趣喔!」就可以開心一下午。
不過,這不表示新產品很容易被我納入日常裝備。
以前我一直沒有弄懂我自己這方面的脾性,只覺得怎麼常常在文具這方面搞不定。上了國中,開始需要大量使用原子筆,我從利百代0.5換到利百代香水0.5,開心了好一段時間,覺得用那個香香的筆寫起來很有勁。但是隔了一陣子不知道哪裡不對,心開始癢癢的想要換其他的筆。
那時Pentel水性筆剛推出,是很厲害的高級品,在班上很流行。我也跟風去買了幾隻,但是覺得他的顏色好單薄,很沒精神,紅色不夠紅藍色不夠藍。筆尖相對很粗,寫在紙上很像恐龍在走路,遲鈍又不俐落。再加上一支要25元,比我平常用的7塊錢一枝的油性原子筆足足多上兩倍,而且短短一個禮拜就會用到沒水,超不划算。所以我把那幾隻用完以後,就回歸原子筆的懷抱,頂多隔幾個月會買個一次Pentel,奢華一下換換口味。
國中的經驗讓我知道自己對墨水的顏色、寫在紙上的觸感、筆的價格、還有壽命長短都很計較,可是排列組合起來到底確切是在要求什麼,我其實搞不清楚,因為我也沒那個錢讓我去弄懂。
到了高中大學,開始有一些錢可以試試新文具以後,我就開始不停嘗試,結果快被我自己煩死!
這種筆太粗。
這種筆太輕。
這種筆太醜。
這種筆蓋「咖」上去的聲音不好聽。
這種伸縮筆按下去伸出頭的過程不夠俐落。
這種筆握起來感覺剛好可惜顏色不夠有精神種類也不夠多。
這種筆什麼都好就是太貴了我不敢用。
而且,連筆記本都一起加入戰局!
這筆記本的封面太花。
這筆記本的封面太素。
這筆記本的白紙顏色太白。
這筆記本的白紙顏色太黃。
這筆記本的紙太薄。
這筆記本的紙太硬。
這筆記本的紙太容易翹。
這筆記本的紙太粗糙。
這筆記本的紙太光滑很刺眼。
這筆記本的橫線距離太寬。
這筆記本的橫線距離太近。
這筆記本的橫線顏色太深。
這筆記本頁數太多。
這筆記本頁數太少。
然後還要加上筆跟筆記本的組合,才能通過最終審核,我真的覺得自己是神經病!!
有很長一段時間,我懷疑我是不是搞錯了,以為我自己要求很高,其實只是喜新厭舊,隔一段時間就會想要換文具。累積一陣子,我就會變得對自己很生氣,覺得我都不懂得珍惜東西,根本浪費錢,於是強迫自己用文具店裡隨便就買得到,最便宜的紙跟筆來用,結果用一陣子就被那個糟糕的品質整個激怒,氣到想把東西丟進垃圾桶,可是上面又已經寫了很多重要的筆記丟不掉,我就更氣。
這件事情到底多困擾我呢?
我現在一邊在分析這些事,一邊想起,高中時期的我經常被同學和老師認為「心都不在課業上」。把這兩件事合在一起看,我發現我無法在課業上用心,其中一部分很重要的原因是:我搞不定我的文具啊!!!
我就是一直不滿意我的筆,或是不滿意我的紙,或是不滿意我的筆跟紙的合作方式,然後又生氣自己這麼不滿意,於是強迫自己要滿意,然後因為被強迫又生氣,又開始堅持找最滿意的筆跟紙,無限循環。一直卡在這種情緒裡,難怪我根本沒有心力去應付課業。
想到這裡,我真的很震驚。原來這麼多年來,我一直忙著用「浪費」、「喜新厭舊」這些標準來責怪自己,卻沒有聽見自己一直用這些購買行為和煩躁的情緒在大聲吶喊:這件事我真的很在意啊!!!!
在意的事情就是一直會在意,沒有辦法去「減敏」。真希望當初能早點認清這件事,靜下心來好好聆聽自己對文具的要求。
國中的時候,導師從某個同學桌上挑起他粗壯的筆袋,一臉嫌惡地說:「用這麼多顏色的筆做什麼?心思都在那些花花綠綠的東西上,難怪書都念不好。學生用紅藍黑三色就好了,不要老是浪費時間做沒意義的事!」
老師的聲音,現在還非常清楚地在我腦袋裡重播。也許這也是這麼多年來,我一直覺得不應該「縱容」自己,在文具方面「浪費時間」的原因之一吧。這麼一件「小事」,居然能夠讓我跟自己衝突了幾十年。
這次回台灣,毫不意外,我依然帶了一小包文具回來。在大整理的時候,我忍不住笑出來:「原來你很喜歡花花綠綠的顏色嘛。」
我終於決定不再抗拒,也不往自己臉上貼上各種「愛花錢」、「買了也不用」、「浪費」等等批評的詞彙,我在新買的文具和決定淘汰的文具面前,好好坐下來,聽聽自己想要告訴我什麼。
原來我喜歡淺色的線條,或者是只有點點或方格。
原來我喜歡偏黃,有點厚的紙。
原來我喜歡偏硬的封面,確實這樣本子比較不會折彎。
原來輕薄很重要,那就不能太大本。
最後的結果,我舉個例子就好。每天必備的日常用筆我用黑色的Uni Jetstream,因為他的黑色很濃郁,很迷人,而且筆頭可以伸縮,比較不容易斷水。我心甘情願地準備了三支:0.38、0.5、0.7 各一支。
寫日記的時候用0.38搭配紙質硬的點點筆記本,可以隨心情變換排版,一邊慢慢地刻字,同時穩穩地沈澱心情。
排定規劃的時候用0.5搭配紙質軟的方格紙,可以輕鬆畫出表格,字體無論大小都很清晰。
紀錄論文或者文章思緒的時候用0.7搭配紙質軟的橫條紋,偏粗的筆寫起來滑順流暢,尤其適合草寫,可以快速捕捉靈感不怕流失。橫條紋提供基本的框架,讓筆記就算是急著寫下來也不至於太凌亂。
三支筆三種筆記本,換來換去,最喜歡的觸感,最剛好的排版,最合適的速度。既然在意,就認真在意。
停止拿「外在的標準」跟自己吵架,真的很開心。
幾個月 笑出 聲 在 ⋈馬克太太住英國亂亂說Mrs.Mark Share with U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買下一輩子的快樂給你
#legolandwindsor
我小時候對於玩與快樂的記憶不多,唯一印象很深刻的就是台南的頑皮世界,頑皮世界只有在過年時我爸媽才會帶我們去,連續好幾年都去那邊,記得每次到那邊,阿玉邊買票,昌ㄟ邊喊貴,一年裡唯一全家一起去玩的那天,昌ㄟ依舊會為了很小的事大發雷霆,有時只是因為人比較多,他排隊等的不耐煩,就會當眾飆髒話,我們都很害怕他生氣,但還是覺得那是奢侈的旅行,爸媽願意花時間陪我們的證明,無論怎樣,頑皮世界就像是爸罵愛我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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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爾寫到有關啦啦的文章,除了部分『正義使者』的建議外,多數人都認為我是個好媽媽,好媽媽到底該怎麼樣其實我也不知道,這世界上真的有完美的好媽媽嗎?如果有完美的話,那絕對不會是我,育兒不過才三年,怎麼當母親,我依舊在摸索,但唯一確定的ㄧ件事就是,我要我的小孩很快樂,就算現在記不得也沒關係,媽媽會拍上ㄧ百萬張照片,讓他長大後可以看著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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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早幾個月前,太太就訂好英國樂高樂園的行程,太陽在英國是稀客,只有夏天才會出現多次一點,絕對是要把握機會出門玩,為了讓啦啦的期待感與興奮感百分百,明明一天可以來回的行程,我還是下訂了一晚樂高飯店,那種整套的感覺,實在會讓人開心到不可言喻,就像是去迪士尼樂園玩後,晚上也住在相關飯店,超級夢幻。
週末的英國,天氣很不賞臉,ㄧ下大雨,一下又天晴,非常的不方便,但全家的笑聲不斷,即便我累到骨頭要散掉,這小旅程媽媽覺得很值得了。
後記:
現在的經濟狀況穩定許多,關於自己的奢侈品物慾,其實存幾個月,都還算能圓夢,但後來想想,如果可以的話,我想要買得會是一輩子的快樂,這份一輩子的快樂不是要送我自己,是想給我兒子。
#我的童年已過了但你的現在才開始
#只要有快樂得能力就能正面的面對人生任何爛事
*附上很多照片,晚上看啦啦在睡覺做夢笑出來,我想他今天應該很開心吧
這邊有官網
Official LEGOLAND Windsor
⭐️IG太太的真實日常:https://instagram.com/black54399?igshid=1ixwh4bg37yht
⭐️太太業餘的YouTube 頻道: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g6OQsDMgXx95gmZMK03h4Q
這幾個地方都能買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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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太太住英國亂亂賣(問題要回答才能審核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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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回覆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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