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穎孟踏實服務.台北安心迎夢!第四會期問政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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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假期咻地一下就結束了!大家是否有把握好天氣出遊走春呢?多虧大家齊心努力,落實防疫工作,我們臺灣人又平安地度過了一年,成為全球少數能夠活動、聚會的正常國家,能夠享受著假期與團聚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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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平安、快樂,不只是防疫人員努力的目標,也是穎孟努力的目標。在開工的第二天,穎孟也要向大家報告過去半年的問政服務成果。在第四會期,穎孟不只會勘、協調多處公設改善,更持續監督三貓計畫、南環線工程與景美溪自行車道。穎孟希望,在新的一年,與大家繼續努力,一同打造更好的臺北、更好的大安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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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質詢
▉ 持續把關雙城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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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台北市持續舉辦雙城論壇,儘管台灣善意以待,但中國矮化台灣、統戰台灣的企圖卻從未止歇。柯市長對此卻毫無應對。雖然柯市長曾多次表示會採取對等尊嚴進行交流,但穎孟在施政報告質詢時,詢問柯市長是否支持九二共識,柯市長卻表示不知道九二共識定義是什麼,也沒有在施政報告中具體說明對等尊嚴交流的方式;在總質詢時,詢問柯文哲市長何謂一中原則?市長先是表示不知道,又說為什麼要這麼在意?你揮過來,我揮過去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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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中國官媒藉雙城論壇吃臺灣防疫豆腐,柯市長也說不要太在意媒體寫的話。臺北市十二行政區都與上海簽備忘錄,中國卻藉此深入鄰里進行統戰。穎孟指出,雙城論壇交流是否確實讓台北得益,有許多值得商榷之處。而2020年視訊雙城論壇的費用,更是與2016年實體活動差不多!穎孟認為,雙城論壇在政治上、國際戰略上、在經貿文化民生上都有問題,同樣是雙城論壇,曾舉辦兩次的臺北巴黎雙城論壇更有實質效益,卻在林洲民局長離任後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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穎孟要求,市府應建立雙城論壇檢核標準、向比臺灣進步的城市學習、續辦臺北巴黎雙城論壇、評估世界城市論壇。市長除表示將研究與巴黎的進一步合作外,也允諾這四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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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無現金支付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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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預計在2025年達成無現金支付預計普及率90%的目標。穎孟認為,面對高齡社會,長者是否能夠適應無現金支付是個問題,需要檢視普及率目標是否過高:推動學雜費無現金支付,是否反而會令無法使用無現金支付的弱勢及隔代教養家庭受到歧視,需要關注;最後,穎孟也要求市府整合支付平台,使其更便民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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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都市計畫融入性別主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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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會期的工務部門質詢中,穎孟指出都發局最新的108年性別平等設施成果報告中,社會住宅相關設施提及跟性別平等無關的空中跑道、屋頂農園,顯示都發局尚未將性別平等概念落實在都市計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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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穎孟建議都發局長應對不同性別的需求加以研究,重新規劃性別主流化的落實方案,編列實驗性或常設性的創新預算,和性別平等建築設計師共同規劃性平都市設計概念。穎孟也提出幾個國外的性別主流化都市規劃嘗試,尤其著重女性安全的夜間照明、安全廁所等,供都發局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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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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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推動增設智慧公車站牌,搭公車不再枯等。
– 天恩宮、興隆公園、警專、興隆辛亥路口、景明街口、興隆國小、興隆山莊、海巡署、政大和墅社區等多處完成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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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設停車格、停車場。
– 成功爭取辛亥生態公園周邊、木柵市場周邊增設停車格或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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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設置友善視障有聲號誌。
– 成功爭取政大校門週邊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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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 YouBike 2.0
– 針對 YouBike 2.0 無法銜接 1.0 造成亂象,穎孟要求縮短轉換期、加強轉換期間宣導。同時也與交通委員會同仁,一同要求市府改善權利金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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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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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電線、電箱、電桿清整,改善環境景觀
– 成功爭取萬寧國宅公車站、辛亥路四段101巷、景美街、木柵路二段161巷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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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夜間照明,讓大家夜歸也能安心。
– 羅斯福路五段97巷夜間照明不足,與萬盛里徐里長一同協調會勘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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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兒童街道遊戲。
– 大安區部份地區缺乏公園,穎孟協助民間於臥龍里、敦安里等地舉辦兒童街道遊戲,讓孩童就近享受暢快童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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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親子廁所設置。
– 台北市68座公園中有有28座沒有廁所,穎孟持續督促公園處檢討改善,並獲公園處承諾將景美運動公園納入優先施作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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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改善警察住宿問題。
– 台北市有800多位警察有住宿需求,卻僅有285戶警察宿舍,有高達65.4%的警察僅能自力租屋,對於外縣市調入的年輕警力帶來負擔。穎孟在質詢時要求市警局注意此問題,並協助解決,獲陳嘉昌局長允諾研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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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友善人車環境。
– 部份區域商家卸貨需求大,標線型人行道淪為停車場,穎孟要求交通局確認違停熱點,並評估可行地區加設實體阻隔。
– 許多文山區公寓沒有停車場,長輩不得不在紅線上下車而被檢舉,穎孟要求交通局納入黃線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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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改善破損公設。
– 萬利街30巷旁綠地泥沙沖刷造成人行道泥濘,穎孟會勘協調改善,並檢查颱風過後樹木健康,避免樹倒危險。
– 捷運萬芳社區站人行道破損,協調相關單位修繕。
– 興德路傳統市場道路不平整,民眾憂慮長輩購物安全,穎孟會勘協調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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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閒迎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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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興貓空觀光
– 持續監督市府 #三貓計畫 及貓空纜車虧損問題。
– 要求市府三貓計畫做好網路、平面整合行銷宣傳、觀光巴士導覽以及串連當地茶農。
– 木柵嘻哈音樂興盛,如 MC Hotdog 、MJ116 等都出身木柵,穎孟要求市府推廣觀光時,也結合在地音樂文化進行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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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景美溪沿岸河濱自行車道
– 柯市府「十年自行車網計畫」惟有木柵景美溪岸段是沿著木柵路設置,恐造成車種混雜,也錯失水岸景緻。
– 穎孟爭取該段自行車道延河濱設置,安全分流,景緻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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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迎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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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捷運南環線
– 捷運南環線施工在即,穎孟持續監督施工交通維管計畫,降低交通衝擊。
– 臺北捷運發達,卻欠缺特色站點。穎孟爭取南環線站體藝術化,結合在地脈絡,打造臺北記憶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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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一年,承蒙大家的支持與鼓勵,讓穎孟能為大家完成這麼多的工作。新的一年,也希望大家繼續給予穎孟指教,一起讓台北、讓大安文山變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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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 #文山 #林穎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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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設委員會定義 在 堅離地城:沈旭暉國際生活台 Simon's Glos World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沈旭暉平行時空🇭🇰】Nomenklatura,與香港委員會制度的崩潰
過去十年,香港與人權、自由等普世價值的距離越來越遠,固不待言,即使以威權政府的標準而言,管治也越來越失效。其中一個反映的面向,就是港英時代遺留下來的「諮詢委員會」制度,完全被廢武功,淪為純粹政治酬庸的庇護場。見微知著,林鄭月娥遲遲不肯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自不是事出無因。
委員會可謂英式管治精髓之一,即使在今天的英國,政府體制也設有眾多常設委員會;每逢遇上任何大小突發事件,也是立刻通過成立各種委員會,作為緩衝,有時固然是buy time,有時也確實促進變革。英國早已是民主國家,但依然委任眾多委員會這類「不民主」產品,自然有其獨特公用,因為在任何社會,建制的認受性都不能通過單一途徑得來,選舉任何政黨都有贏有輸,但社會賢達則在各自的小圈子長存,也擁有一定公信力。政府通過委任各行各業的精英加入不同委員會,除了籠絡人心,其實也是間接管治的一種。只要政府有客觀基準委任,要找到業界翹楚,並不困難;而對種種新興勢力,也可以招攬於萌芽狀態。那些up and coming的青年要是在各自的業界不耐煩排隊,也有不同渠道讓政府破格吸納,變相出現了旋轉門。到了在英國殖民地,這套制度還局部取代了民主制度,被港英視為與憲法、法制鼎立的三頭馬車,缺憾自然很多,也不能說有代表性,功能極其量只是維穩,但畢竟確立了比較有規範的遊戲規則,相比今天的禮崩樂壞,又畢竟勝了一籌。
1997年後,特區政府全盤承繼了委員會制度,卻開始失去行政吸納的精髓。由於民眾對真民主的呼聲越來越強,委員會的代表性越來越弱,即使是精英集團要凝聚內部共識也不容易,政府的委任要有認受性,已經力不從心。但2012年前,政府對精英階層依然是爭取為主,希望政策達到相對共識,才推出去給社會大眾。直到2012年後香港變天,連這套制度也變質:昔日每一個政策局、乃至行政部門,都可以按自己的工作範圍,委任合適人選當委員會委員,當然依然是某一些人士壟斷,但起碼接近不同專業。
為甚麼委員會連維穩功能也喪失?
2012年開始,一切卻變成需要中央統籌。在新一屆政府,(現已廢除的)中央政策組三名全職顧問當中,特別開設了一個全職職位,負責對所有委員會進行vetting,部局霎那間,就失去了人事委任權。據曾在當時中央政策組工作的朋友所言,「vetting」基本上按「2梁1唐」比例進行,目的是根本扭轉建制派內部的權力結構;連傳統精英也被邊緣化,「反對派」,自然全盤靠邊站。而新獲委任的新貴,除了依舊無民意認受,現在連業界內部尊重也缺乏,唯一憑藉就是「政治正確」,為了捍衛自己地位,又每每對建制內外對手採取鬥爭模式。更有甚者,林鄭月娥更開了大量壞先例,把選舉落敗的建制派安置在不同委員會,而無視這對當事人、委員會和政府公信力,都是多輸。這樣一來,政府連內部最後的諍友也失去,聽到的聲音都是一言堂,一葉蔽目。為甚麼施政越來越多問題,為甚麼《逃犯條例》一類明顯荒謬的法案,從前在醞釀過程當中就會被消失,現在卻被堂而皇之拿出來獻世,一葉知秋。
任何擁有正常思維的人都知道,已經沒有民主的社會,連小圈子委任也拋棄用人唯才原則,把委員會變成一個個政治酬庸機器,只是短視而自取滅亡之道。但「新香港」還是要這樣走,因為以上改變,也有其宏觀佈局,就是配合世界各大共產黨常見的「操控式任命」:nomenklatura appointment。
操控式任命,及其延伸
簡單而言,nomenklatura appointment就是由黨組織掌握一本名冊,即在各行各業、大小組織當中,可信任的「自己人」,然後通過種種方式,把他們扶植到各自的領導位置,無論是政府內部不同部門,還是大學、媒體、企業、娛樂,都是如此運作。昔日港英的委員會成員,畢竟是按照不同業界內部基準,找到有代表性的人,但現在則完全相反:就是要通過委任一些自己人,去越俎代庖,希望重新定義、扶植不同業界何謂「新精英」,顛覆所有地方的內部權力架構,而不是找到真正的精英。
這樣一來,各行各業的晉升,都不再是才能主導,而變成政治正確主導。在政府內部,能夠晉升的公務員首長越來越平庸,有稜角的都情願另謀高就;而在任何社會崗位,只要到了某個位置,要是不屬於nomenklatura的「自己人」,同樣會碰到玻璃天花板。未說政府委員會前,先說比較廣為人知的其他例子。例如年前港大遴選副校長,而副校長一職其實並不算位高權重,只是做多一點行政工作的「大打雜」,但在一切講求權力、位階、由上而下的人眼中,任何職位都應給予「組織vetting」。當時被提名當副校長、立場溫和的法學院院長陳文敏教授,就忽然成為眾矢之的,種種莫須有罪名接踵而至,背景不過是因為他的觀點接近民主派,罪名也不過是為了杜絕他能當上副校長。這行為的重要性不只是一個職務本身,而是確立了哪些職位必須經過「vetting」,然後就是要「依法」跟隨的既定程序。至於諸如企業主管一類職位,只要被當作戰略性位置,早晚也成為nomenklatura一部分。至於完全由政府任命的委員會,更不在話下。
其實在林鄭月娥時代,有見委員會制度的剩餘價值名存實亡,曾經銳意「改革」,推出自薦計劃,然而,這反而是荒天下之大謬。委員會制度本來僅有的價值,就是找到一些不願意參與選舉的有能之士,找到合適的崗位服務社會、提前預警,公信力就是一切。這類人要是真正的人才,連被黃袍加身也不會願意,又怎會願意毛遂自薦?結果,自薦的人,又怎會不是來自建制陣營,還要是本來連在建制陣營也未能排前的人才?結果,劣幣驅逐良幣,很多人發現烏煙瘴氣,還是及早抽身,本來一個尚算有點功用的維穩制度,和母體這個特區政府一樣,望之不似人君,淪為鬧劇。但在新時代,這就是社會結構,除非光復香港,恐怕只能千秋萬代。
沈旭暉,明報2020年4月20日
YouTube: 當河水不犯井水論也被批判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OU9mT_vEBQ
常設委員會定義 在 黃梓謙 Gary Wong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星島日報 | 慎思而行 | 黃梓謙 | 2018-09-13
保護兒童有決心有行動
能夠獲行政長官委任為兒童事務委員會委員,與一眾專業而富有經驗的委員共事,我固然興奮,畢竟為基層兒童創造健康平等的成長環境一直是我的理想。但是,與兒童有關的政策問題複雜繁多,包括虐兒、兒童自殺和精神健康、兒童遊戲權利、兒童學習障礙、託兒服務、建立中央兒童數據庫等,作為委員亦難免感到千頭萬緒,不容易迅速對症下藥。
兒童為本 絕對尊重兒童
今年初,我曾撰文提出兒童事務委員會應着重實際行動,而非只諮詢但沒有行動的橡皮圖章。最終得到政府的正面回應,如政務司司長兼兒童事務委員會主席張建宗強調,兒童事務委員會「是一個常設、以行動為主導,並主動回應訴求的高層次組織。」既然以行動為主導,我希望委員會能夠訂立清晰願景、短中長期目標、策略和行動綱領,而且每年出版工作年報,讓社會各界掌握委員會工作進度和成果,真正向公眾負責。另外,過去有不少驚動全港的突發事件與兒童有關,未來如再次有同類事件發生,社會自然期望委員會能主動迅速回應,所以委員會有必要建立突發事件緊急回應機制。
與此同時,我注意到民間有聲音批評兒童事務委員會缺乏兒童代表參與,因此委員會更要顯示對提升兒童參與權的承擔。委員應頻密地在社區與兒童交流,聆聽他們的心聲,了解他們面對的成長問題,用行動證明政府絕不「離地」和絕對尊重兒童。由於近年民間組織積極倡議,政府已意識到兒童參與的重要性,以興建屯門公園共融遊樂場為例,兒童終於可以參與,以用家身分直接向建築師表達意見。往後,政府更應嚴格規定康文署興建和活化公共遊樂場時,必須注入設計思維,讓兒童參與和表達意見,確保做到兒童為本。
行動固然重要,但不能亂石放投,只有零碎行動,而沒有全面評估機制。不少國家,如英國、澳洲、芬蘭早已推行「兒童影響評估」(Children Rights Impact Assessment)。有了評估機制,政府才能科學地檢視政策能否對症下藥,對兒童帶來正面影響。
設中央數據庫助訂政策
與評估機制同樣重要的是立即着手建立中央兒童數據庫,統一散落在不同政府部門的兒童數據,確保數據定義統一。公開中央兒童數據既有助政府制訂全面的兒童政策,亦能讓公眾客觀掌握香港兒童發展的實際情況。
兒童政策牽涉不同政策局和部門,要有效統籌、協調和執行,必須要有更強大和更專業的兒童專家團隊。社會各界爭取超過二十年才成立兒童事務委員會,我們絕不能接受要再爭取二十年才可以將兒童事務委員會升格為法定組織,設立全職的兒童事務專員和全職的研究、倡議和獨立調查隊伍。按照目前的人力架構和資源,即使委員會和公務員同事通宵達旦工作,效率始終無法與全職的兒童事務委員會比較。
特區政府和兒童事務委員會對兒童發展責無旁貸。兒童事務委員會已成立三個月,我們必須把握契機,聚焦兒童健康、兒童發展、兒童保護和兒童參與,促進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所訂定的兒童權利,同時檢視所有與保護兒童相關的法例和着手研究成立有實權的獨立法定兒童事務委員會的可行性,以顯示我們對保護每一位香港兒童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