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還一堆愛心氾濫的人幫他講話
還有叫我說話留口德的
他馬上用行動打臉那些人欸🤷♀️
坦白說他就欠盯啦!
個性問題不會改了
工作不做一定是因為領補助還比較多
這種人就是皮又懶理由一堆的理由伯
可憐的是這一些小孩不能選擇父母出生
而且還不能強行安置
畢竟去育幼院至少還能保證能吃飽穿暖
我才不管這對父母怎樣
我只心疼這幾個連飯吃不飽的孩子
#請強制他結紮
#希望能安置小孩
同時也有1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810的網紅蔓蔓?蔓時尚 Slow Vashion,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跨年期間,動保女神楊楊找我去五股中華親善動物保護協會園區當志工✨ 到現場後發現志工要做的事不難,只要你有一顆愛狗狗的心、願意為他們付出~大家都可以做志工呦! 因為影片想用輕鬆一點的方式呈現,有些比較沈重的話,我就打在這邊跟大家分享,如果對浪浪議題有興趣的人可以繼續閱讀~~🥺 2013 年,紀錄片...
希望能安置小孩 在 蔓蔓?蔓時尚 Slow Vashion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跨年期間,動保女神楊楊找我去五股中華親善動物保護協會園區當志工✨
到現場後發現志工要做的事不難,只要你有一顆愛狗狗的心、願意為他們付出~大家都可以做志工呦!
因為影片想用輕鬆一點的方式呈現,有些比較沈重的話,我就打在這邊跟大家分享,如果對浪浪議題有興趣的人可以繼續閱讀~~🥺
2013 年,紀錄片《十二夜》催生《動物保護法》實現「零撲殺」,但浪犬數量快速增加,私人狗園也越來越多......
並不是反對他們,而是若違法,政府就無法管理,狗狗在某些狗園的生活甚至比安樂死更悲慘。許多民眾的捐款幫助,也有可能無法被有效利用💦 但不可否認的,台灣的社會目前非常需要他們(看著爆量的流浪狗眼神死),也希望這個社會少一點鍵盤酸民,踐踏那些為狗狗付出的心。相信狗園主人的初心是良善的,也一定因為某些難處而無法合法申請,又因太多的無能為力,所以無法照顧好狗狗,我想有些是出自政府體制的不完善而導致的。思考之後,覺得自己及社會應該100% 尊重捐款者,自行評估要把資源放在哪裡,會得到最大效益。
2020年底,《十二夜 2》上映,流浪動物的解方並不是只有紮和殺兩條路,而是一條需要智慧多方規劃的漫漫長路。結紮是非常必要的做法,這也是這次拜訪的「合法經營」的園區---中華親善動物保護協會 一直在做的事。一隻未結紮的母狗,放任6年,會繁衍好幾千隻後代......他們搭配一些配套,盡可能的順應現在情況,給狗狗相對好的安排。例如即時監控系統,民眾可以看園區內的情況,排除了狗狗並未被好好對待的可能性。
看見被安置在園區的狗狗時,並不會覺得這是對他們最好的方式,因為自從人類馴化狗狗的那一刻起,他們就需要一個家、以及人類完整的愛。雖然園區不可能給狗狗像是在家一樣的對待,但創辦人王大哥與園區的工作人員是真的很努力了😭 他們記得每一隻狗狗的名字,盡力滿足他們的需求,覺得狗狗身心狀況都看起來很棒。
只願園區內的老小孩們,之後都好好的走,在外頭結紮情況完備的情況下,相信有那麼一天,狗狗都有自己的家,再也不需要收容所了!
也歡迎大家捐款、飼料、舊棉被給協會呦。
☆社團法人中華親善動物保護協會
https://aaca.eoffering.org.tw
地址:新北市五股區外寮路9號C棟
電話:02-82926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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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能安置小孩 在 羅廷瑋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孩子在安置所發生性侵? 合意性交?
我們本意是主要討論 為何在安置所發生了
安置變得不安全要不要檢討
到底是不是性侵 大家都說不清.......
因為小學四年級 會不會都不懂
PS:什麼是性侵害?-任何沒有經過您的同意,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您意願的方法而發生性行為者,都算是性侵害。 ◎ 另外,只要不是您願意讓他人碰觸或觸摸身體的任何部位,且碰觸程度達猥褻之行為者,也算性侵害。
誰又能一定保障就是合意性交.所以就交給調查單位.但我們希望凸顯社會局要重視,小羅也不會因為同黨執政就當作沒看到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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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中秋節連假前夕小羅接獲一位心碎的媽媽檢舉,有被安置的國中和國小孩子在安置機構中發生性交!讓原來已屬高風險家庭受創的孩子再次受到傷害,小羅嚴厲指責社會局監督和管理失職!
事情發生後剛好是中秋節連假,社會局說要連假過後才能處理,我不能接受,因為孩子也許有可能在這3-4天內再發生性行為。兩個孩子都未成年,不能控制自己的慾望,也不知道事情發生後對自己往後身心的影響,這時安置單位應該擔任保護孩子的角色,但是卻沒有盡到責任。
事情已經發生,社會局除了需要盡力修復孩子的創傷外,也要制定SOP防範未來不會再發生這樣的事情。
希望能安置小孩 在 徐巧芯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臉書po文送養小孩 徐巧芯要求社會局加強民眾收出養政令宣導
日前臺北市議員徐巧芯在臉書上看到截圖,有人在臉書po表示要送養小孩,民眾擔心孩童安危,第一時間前往派出所報案,但員警聲稱「因臉書內文無對價關係」,無法立案處理。徐巧芯今(15)日下午於民政部門質詢時表示,派出所員警若接獲相關案件應該受理,而非以臉書內文沒有涉及金錢問題,就直接判定無對價關係無法立案處理,她要求,市警局加強員警同仁在兒少法的知識與常識、社會局加強民眾對出收養新制的政令宣導。
徐巧芯指出,在民國100年11月30日的兒少法第16條規定,無血緣關係的收養都必須透過衛福部社家署或各縣市政府等主管機關許可的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辦理。她也提到,101年5月30日起,凡是透過親朋好友私下所收養的案件都是不合法,希望透過這個法令,防止過去收養衍生的偽造文書、販賣人口的弊病。
徐巧芯詢問市警局,有人在臉書po文表示要送養小孩,民眾擔心孩童安危,第一時間前往派出所報案,但員警聲稱「因臉書內文無對價關係」,無法立案處理,員警當下的回覆是正確的嗎?婦幼警察隊副隊長曾逸群表示,若受理相關案件,會先查明此案是否有涉嫌人口販運,若涉及人口販運會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他也認為,員警以內文無對價關係判斷無法立案處理極為不妥。
社會局長周榆修補充說明,事實上兒少法第15條、第87條明確指出,若非經主管機關許可的財團法人或公私立兒童少年安置機構進行收出養媒合工作,主管機關可裁處新臺幣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且要公布姓名。
徐巧芯提到,以往只要收出養雙方約定好至法院聲請認可,經法院裁定,收養契約即成立,但兒少法修法後,無法再以私下約定方式進行,雖然該案最後結果是不予出養,但該民眾在兒少法舊制前也曾進行出養行為,顯示該民眾並非初次進行出養一事。她詢問社會局長,該如何加強民眾相關的出收養教育觀念及是否會從嚴處理?
周榆修表示,只要法律上站得住腳,社會局都會採取較為嚴肅的角度來面對,他也提到,雖目前臺北市有兒童少年收出養中心,108年也有收出養的諮詢服務與教育課程的相關工作在辦理,但還是有不足之處,這是社會局要努力跟加油的地方。
徐巧芯說明,此案在經過調查前,有可能是中介商用po文的方式,以私下人脈的方式要讓小孩收養成功,其中是否有涉及金錢問題、是否為掮客,旁人不得而知,因警方當時也未立即調查,雖然此案最後並未出養成功,社會局就以行政指導方式處理,她認為下次若發生類似的狀況,社會局應從嚴處理,她也要求社會局,針對收出養新制應加強對民眾的政令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