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行草偃:USPTO持續提高專利複審的立案門檻
2020年12月30日,台灣智慧局 (TIPO) 就不服專利專責機關就專利申請及專利權有效性等案件之審議決定案件,參考美日等國專利救濟制度,預告修正「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美國於2011年美國AIA法案即建置專利複審等專利發證後挑戰的行政爭訟程序,該制度不斷演進,並牽動各方專利競爭態勢。本文整理美國專利商標局「專利審判及上訴委員會」近年對行使限制申請人「重複」或「同時」申請立案之裁量權時的考量因子,及其爭議和對產業專利競爭的影響。......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61的網紅立法委員林岱樺,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經濟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 (事由:一、邀請經濟部部長、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及國家安全局副局長等,就(一)當前兩岸經貿發展之機遇與風險;(二)政府推動「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108-110年)」之策略、誘因與成果;(三)107-108年經濟部暨所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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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優質的專利環境從改善審查品質做起
如果一個國家要打造良好的營商環境,有不同層面的議題需要兼顧,而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絕對是重中之重。台灣對於智慧財產權的保護雖不算是頂級極致,但也是在不斷進步中。為營造更優質的專利救濟制度,並與國際接軌,智慧局參考了日本、美國及德國等等各國的專利救濟制度,審慎研議出專利案件救濟制度之修正方向,並於去年12月底祭出了「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期建立更符產業需求之專利救濟制度。雖然立意善良,表面上可以對專利權人提供更妥善的保障,但筆者認為這只是治標不治本的做法。專利對專利權人真正的保障來自專利品質,如果一個專利的品質不優,一下子便被對手無效掉,完全沒有機會上戰場,那專利救濟制度再完善又有什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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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小辭典》
優惠期
新穎性及進步性是專利三要件中其中兩個要件,亦即可專利性的其中兩項條件,如果一項發明在其專利申請日之前,已經被公開,那麼它將喪失新穎性。至於「進步性」則是指申請專利權之發明或創作,與申請日前之現存既有技術雖然有所不同,但該發明或創作,如係該發明或創作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依申請日前之現存既有技術,所能輕易完成者,則該發明或創作便不具備進步性。在某些國家,發明人或者專利申請權人在有效申請日之前就其發明公開發表,在特定條件下可以享有一個寬限期,亦稱之為優惠期 (grace period)。換句話說,如果這位發明人或者專利申請權人公開發表了這個發明的話,他還是可以就此申請專利而不喪失新穎性或進步性。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優惠期都是6個月或12個月。我國有關優惠期的規定見於專利法第 22 條及122條,就現行規定,發明及新型專利之優惠期為提出申請日前12個月,而設計專利則為提出申請前6個月;然而,智慧局TIPO於2020年12月發布之《預告修正「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重點之一為「放寬設計專利之優惠期期間為12個月」,後續修法結果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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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經濟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
(事由:一、邀請經濟部部長、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及國家安全局副局長等,就(一)當前兩岸經貿發展之機遇與風險;(二)政府推動「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108-110年)」之策略、誘因與成果;(三)107-108年經濟部暨所屬單位、財團法人等投入與推動高雄地區高科技產業發展概況(包括計畫名稱、預算金額、執行單位及成果等)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二、審查本院委員蘇震清等18人擬具「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及第九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詢答) 三、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詢答) (3月25日及3月27日二天一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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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
一、審查本院委員李貴敏等46人擬具「專利法第三十二...條、第四十一條及第九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本院委員丁守中等17人擬具「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本院委員薛凌等19人擬具「專利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審查本院委員許忠信等18人擬具「專利法第一百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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